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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友在弥撒中牵手和举手的问题

时间:2014-06-04  来源:天主教在线答疑  作者: 点击:

工作人员你们好:我见过不少教堂神父叫教友在弥撒中,在天主经部分有的把手举起来和手牵手这样可以吗?我认为这样在弥撒中就太注重人为的因素或者说太注重人际关系,我记得在教宗本笃十六世的《爱德的圣事》中也提过,但忘记是怎么说的。有时这样会出现混乱情况使礼仪的神圣性打乱。有人说圣经上耶稣或犹太人祈祷是这样的,我们就应当做。我感觉这样不太好,我想听你们的建议?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我们引述论尽神学中的提问与答复给您,请您参考。
一内地网友问:信友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与主祭一齐举手  
记得多前年,我们尊敬的礼仪专家罗神父在谈到有关礼仪问题时说过,允许信友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与主祭一齐举手,罗神父的理由是礼规上没有规定信友在念或唱天主经时要举手,这是事实。可是罗神父说现在好像也流行,欧洲的国家唱天主经时都举手。我们可敬的前教宗在《活于感恩祭的教会》52指出‘礼仪绝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它不是主礼的,也不是参礼者的。忠实地按礼仪的规范举行感恩祭的司铎,以及遵守此规范的信友,就是以静默而有力的方式,证明人们对教会的爱’。同时《罗马经书总论》42说:‘为了天主子民的神益,应放弃一已的偏好或意见,而应……’
罗神父以现在很流行而推定信友可以在弥撒中唱天主经时可以与主祭一齐举手,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得到了圣礼部的认可?我们教区百分之九十之上的神父不同意信友这样做。他们认为礼仪是神圣的,不可以把它沦为纯友爱的宴会。除非我们得到教会官方正式的文件,允许如此作。
我之所以提这样的问题是因为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混乱,教友好像要这样做,神父们说他们也不听。

论尽神学小组答:
要答复此问题殊不容易,小组成员自觉并未有足够的资格(或权威)去给予一个确切的答案,现只就问题作出小组的看法。

首先小组认同罗神父的看法,在礼规中并未有规定信友在念天主经时的手势,但我们相信罗神父并不是因为“现在流行”,而认同信友可以在念天主经时举手的。

回到问题的根本,其实问题是在念天主经时,信友的手应处于什么“形态”才是最合适呢?又或我们想深一层,在《罗马弥撒经书总论》中,有很多情况是没有给予指示的,那我们又应怎样办呢?

要回答此一问题前,我们要了解弥撒并不是军操,并不要求参与者有绝对划一的姿势。除礼规明确指示的姿态外,其它时候只要姿势保持端庄,自然,不做作,便不会影响弥撒的进行。强行要求所有人的姿态一致,实无必要,也无助信友的参与。

我们想,如果信友在念天主经时将双手垂下,或作合什状,并不会带来任何异议,但此两种“姿势”在“原则上”也并没有得到圣礼部的“认可”,为何此两种“姿势”没有人异议,而“举手”则招来反对呢?

我们推测,可能有些人以为“举手”祈祷是司祭的“专属”祈祷手势,所以认为信友都同样举手祈祷是“僭越”了司铎的职务,因以引起了争议。

但“举手祈祷”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祈祷姿势,我们从古代的基督徒墓穴及教堂的壁画中,都可以见到当时的基督徒都是以此种姿势来向上主献上他们的祷告;而直到今天,整个近东民族,不论是犹太人或穆斯林,仍然采用这种姿势来祈祷。因此我们以为此种祈祷姿态在传统和文化上都并未被视为一种司祭“专属”的手势,而是祈祷的“普通姿势”。信友在祈祷时以此传统的祈祷姿势进行,本身并无不妥。

另外,天主经本身在弥撒中不是司祭的“专属”祷告,它有别于“集祷经”或“感恩经”,是司祭代表会众作出的祷告,因此在这等祷文时信友如同样“展开双手”则会被视为不当,因此等祷告“原则上”不是由信友直接作出。

因此原故,我们认为信友在念天主经时举手祈祷,只是信友积极参与祈祷的一种表现,所以并没有需要禁示的必要。

而且据我们所知,在一些国家,如意大利,圣座已批准当地主教团的要求,明确容许任何信友(指当地信友)念天主经时可自由选择是否采用举手的姿势。

而在美国,在讨论新的《罗马弥撒经书总论》适应化时,主教团也曾讨论过此一问题(举手祈祷),最后仍维持原本经书的指示,即对天主经时信友的祈祷姿势不加任何的要求,但也没有作出禁止信友举手祈祷的指示。

当然,有明确的批准就不须再作争论,但在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时,信友是否可作此举呢?我们认为应该是可以的,因此举并无违反礼规,也看不到此姿势有违礼仪神学的原则及传统,所以为着信友的神益缘故,而接受合理的差异,我们想是无伤大雅的。

在此我们也想指出,祈祷姿势应是一种真诚的表达,问题不单在姿势本身,而更重要是在于心态,如信友只是希望自己“神职化”而举手祈祷,这当然是不适当的。但如信友真的是透过这一古老而传统的祈祷姿势而得到神益,却因误会而被禁止,那为信友的神益和教会的共融都没有益处。

附带一提,《罗马弥撒经书总论》160中规定“信友可依主教团的规定,跪下或站着恭领圣事。”但圣礼部已裁定,就算主教团已规定信友应站着领受圣体,司铎也不可因信友跪着而不送与圣体。而圣礼部在二零零三年答复美国芝加哥总主教有关领圣体后信友可否跪下感谢圣体默祷的查询时,对《罗马弥撒经书总论》43作了清晰的指引:

 5 June 2003

Prot. n. 855/03/L

Dubium: In many places, the faithful are accustomed to kneeling or sitting in personal prayer upon returning to their places after individually received Holy Communion during Mass. Is it the intention of the Missale Romanum, editio typica tertia, to forbid this practice?

Responsum: Negative, et ad mentem. The mens is that that the prescription of the Institutio Generalis Missalis Romani, no. 43, is intended, on one hand, to ensure within broad limits a certain uniformity of posture within the congregation for the various parts of the celebration of the Holy Mass, and on the other, to not regulate posture rigidly in such a way that those who wish to kneel or sit would no longer be free.

Francis Cardinal Arinze
Prefect

 
此一例子正好可以表达我们认为,因着信友的神益缘故,接受弥撒中信友出现姿势上的合理差异是可被容许的。

最后,我们要指出,我们所指的举手祈祷是指传统所说的“Orans”,而不是高举双手手牵手祷告。

 

原文出处:http://dayi.chinacath.org/detail.asp?id=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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