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教友或者神父对八日庆期内是否可以举行其它敬礼弥撒产生了疑问,其实这个问题在《罗马弥撒经书总论》里已经有详细的规定,天主教在线引述其中371-374号以及380号并回答如下:
371. 各类弥撒分为三种:即“典礼弥撒”(Missa ritualis)、“求恩弥撒”(Missa pro variis necessitatibus)及“敬礼弥撒”(Missa votiva)。
372. “典礼弥撒”即与圣事(Sacramentum)或圣仪(Sacramentale)一起举行的弥撒。这类弥撒不得用于将临期、四旬期、复活期的主日,节日,复活节八日庆期,追思已亡日,圣灰礼仪日与圣周。此外,尚应遵守礼书或这些弥撒中所明示的规则。
373. “求恩弥撒”即为偶发或定期所发生的某些事件,而举行的弥撒。有关当局可从这类弥撒中,在主教团所规定在一年之中的特殊祈祷日,选用适当的求恩弥撒。
374. 遇有某种严重的急需,或为牧灵的效益,在教区主教的指令下,或获得他的许可后,可举行适合于该需要的弥撒;惟不得用于节日,将临期、四旬期和复活期的主日,复活节八日庆期,追思已亡日,圣灰礼仪日与圣周。
380. 在“追思弥撒”(Missa defunctorum)中,“殡葬弥撒”(Missa exsequialis)居于首位,可以在任何日子举行;但法定节日,圣周星期四,逾越节三日庆典,将临期、四旬期及复活期的主日则例外,并要遵守教律的其他规定。
第一,复活八日庆期内不得举行典礼弥撒。意思是说,禁止复活节八日庆期内在弥撒中举行其它的圣事,比如婚配、病人傅油、坚振等等。但不禁止在圣诞八日庆期内举行此类弥撒。
第二,复活八日庆期内不得举行求恩弥撒。教区主教亦无权做此更改。教区主教可以做权宜的日期为除“将临期、四旬期和复活期的主日,复活节八日庆期,追思已亡日,圣灰礼仪日与圣周”之外的节庆日。
第三,殡葬弥撒,也叫出殡弥撒或者下葬弥撒,在教会礼仪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原则上“可以在任何日子举”,但不得在如下特殊日期举行:圣周星期四,逾越节三日庆典,将临期、四旬期及复活期的主日。故此,遇到此类节日,应该推前或拖后一天举行。根据此原则,八日庆期内可以举行殡葬弥撒。换句话说,除殡葬弥撒外,复活八日庆期内禁止举行其它弥撒。
第三,如果需要在复活八日庆期内举行婚配礼该怎么办?根据上述第一条原则所述,复活八日庆期内不得举行典礼弥撒,就是说,不能在弥撒中举行婚配圣事,教区主教亦无权做此权宜。但是,可以在庆期弥撒之外单独举行“弥撒外举行的婚礼”(《婚姻礼典》55-66号),就是婚配礼单独在复活节八日庆期弥撒之外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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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弥撒经书总论:https://ziliaozhan.org/book/html/57/4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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