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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海教区金鲁贤主教:信德年牧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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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1-19 22:56:16 发表
这也叫牧函?我觉得更恰当称之为生命见证或历程呢

    牧函的目的在于引导教理走生活的道路,如果只拘泥于外在形式和一些漂亮的神学术语上,达不到感化教友的目的,那又有何用呢? 就象保禄说的: 充其尽就是一个会发声的啰罢了!
    这个世俗化的时代, 不缺少大道理,缺少的恰恰是有生命力的见证! 欧州教会的问题, 正验证了这些问题! 欧州人普遍上重理性, 就连很多堂口的主日弥撒证道都跟学术研究似的, 如果放在中国,估计连教堂都没人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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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1-19 21:35:06 发表
这也叫牧函?我觉得更恰当称之为生命见证或历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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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1-19 21:15:02 发表
  可敬的主教,以前对您多有误解,自以为是判官.现在回头想想当时太年青,太过冲动. 其实,就冲您为教会坐牢的时间, 都是值得让人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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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antoineren
2012-11-19 19:44:23 发表
    法律不是信的对象,但法律是信的条件,法律指导和规划人如何去信。信,不是一个空的概念;当我们谈到信时,我们必然要谈如何信,就像雅各宗徒所说的,“没有行为的信德,是死的信德”。因此,如若离开了让人如何去信的法律,又谈何信仰呢?孔子讲,无礼无以立。礼就是人应该成为人的条件,就是人为成为人而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人没有了礼,就是不去做人应该做的事情,那么,他就活得不像人,就不能像人一样顶天立地。
    金主教自述的历史不够全,中间省了那么多时间和细节,人们最想知道的,可能恰恰是您省去的东西。您谈到神学的开放,谈到开放的神学如何被禁止,又如何被重用。您的意思,我似乎有所领悟,如果领悟的不对,请您指正:中国教会仍然应该放弃教会的法律,继续自办的道路,在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得到普世教会的认可;同时,您也是在表明,您所走过的被认为是“错误”的路,是正确的。
    金主教啊,您和吕巴克是朋友,您知道,以他为首的“新神学”并没有脱离信仰,反而是回到圣经和传统,尤其是教父,甚至是对中世纪神学走歪的地方的更正。但您敢说,中国的自办道路是对正统信仰的保护吗?无论是从历史角度来讲,还是从神学角度来讲,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教会的法律是对信仰的保护,自办从本质上讲,都是脱离宗徒传承,即脱离普世天主教会及其信仰!!如果您能举出这三方面的反证,我们会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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