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徐译本”到“二马译本”——简论白、徐《新约》译本的缘起、流传及影响
巴设(白日升,Jean Basset )是天主教《新约》的中文版译者。他是巴黎外方宣会(the Missions trang res de Paris )的一名传教士,也是四川宣教机构的创建人之一,他于1662 年至1707 年在那里工作〔2〕。巴设并没翻译完整部《新约》,只翻译了《四福音书一致要览》(四部福音书中共同描述耶稣一生的部分)、《使徒行传》、《保罗书信》、《希伯来书》的第一章等。还没来得及完成余下的作品,巴设就去世了;结果,约翰的《启示录》这本开创性的著作没能译成中文。1737 年,英国人约翰? 霍德森(John Hodgson )在广东得到了巴设手稿的一个复本,之后,他把这复本交给了汉斯? 史罗安(Hans Sloan )男爵;史罗安又将其捐赠给了英国博物馆。在一位旅居伦敦的中国人的帮助下,罗伯特? 马礼逊抄下了史罗安的复本。其后,他把自己的抄本——即抄本的抄本——于1807 年带到了广东。
巴设的翻译具有很强的原创性,同时也很令人费解。他译作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God 一词的翻译。巴设在翻译时并没有使用1715 年的教皇令所批准的“天主”一词,也没有使用被同一教皇令所禁止的“上帝”。而是在四福音书的一致要览及书信中,都统一使用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