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登记门槛尚未降低,河北省发布通知,强调未注册登记的组织“一律为非法组织”,应依法取缔
3月27日,河北爱之光感染者关爱小组向保定市民政局申请社会组织登记,因不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团登记注册要求,申请未被受理。然而,根据近日发布的《河北省民政厅公告〔2012〕6 号》,2012年5月1日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将面临取缔。
上述公告是于2012年2月15日公布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的。该公告指出,凡以社会组织形式在社会上公开开展活动且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组织,“务必于2012年5月1日前到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在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停止一切活动”。
“真是感到很气愤。如果民政部门态度坚决,我们连活动都不敢开展了”,来自河北邢台的草根防艾组织“青鸟小组”负责人大龙(化名)十分担忧小组的生存安全。
根据该公告,以社会组织形式公开开展活动却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的组织“一律为非法组织”,其活动为“非法活动”,民政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各地民政局应“令其解散”,而坚持不注册、不解散的组织,将“依法予以取缔”。
河北半边天女性感染者小组负责人麻贵红表示,各地已经渐渐放开社团登记政策,河北不仅没有动静,还要收紧社团管理,“令人费解”。
“我们支持政府监管民间组织,但也希望政府不要借监管之名打压民间组织”,大龙说。
据河北爱之光感染者关爱小组介绍,保定市的社团、民非、慈善组织登记必须持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文件,并提供非居民生活区的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不是我们不想要合法身份,可我们这些做艾滋小组的根本不可能达到民政注册条件。现在政府把我们的活动定义为非法,要解散、要取缔,实在太打击民间社团的发展了”,大龙说。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公告主要是针对借以社会组织之名违法开展招生、培训、教育活动并骗取公众钱财的非法组织,而非广大的草根公益组织。
“在我们看来,这些没有注册的草根公益组织的活动就好像是高校学生做的临时性公益活动,这些短期的活动没必要注册”,上述工作人员称。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政府机关的管理能力有限,存在死角,只要草根组织不搞大活动,不涉及违法使用资金,政府很难发现。若有人举报,有关部门确实有权制止组织未注册的组织开展活动。
河北省民政厅至今未对针对该公告发布详细的社会组织整治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