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庆日在圣诞节后第四十日:按梅瑟法律,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应祝圣于上主。藉这献主节的纪念,教会重申信仰:宣示耶稣为“启示异邦的光明”。在弥撒开始时,可祝福蜡烛及游行。)
(以下礼规按2008年《罗马弥撒经书》修订)
第一式 隆重游行及祝福蜡烛
信友集合于圣堂外某处,手持未点燃之蜡烛。
主祭穿白/金色祭披或礼袍。(若穿礼袍,则于游行完毕后,换上祭披。)
执事手捧福音书;辅祭准备圣水及香炉。
一切准备就绪,全体点燃蜡烛,并咏唱合适圣歌,或以下对经:
请看!我们的主将带着威能来到,光照他仆人们的眼睛。亚肋路亚。
主祭: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
众:亚孟。
主祭:愿主与你们同在。
众:也与你的心灵同在。
导言
(主祭可用以下或类似的导言。)
主祭:亲爱的兄弟姊妺:四十天前,我们庆祝了主的圣诞节。今天是神圣的一天,玛利亚和若瑟带着耶稣,来到圣殿,去献给上主。他们表面上是满全了梅瑟的法律,但实质上,是主耶稣亲临,与相信他的子民相遇。
西默盎和亚纳受到圣神的感动,进入圣殿,又因同一圣神的光照,认出救主,并欢天喜地颂扬他。
同样,我们蒙受圣神感召,团聚一起,也让我们进入天主的家,与基督相遇,并不断在擘饼时,认出他,直到他光荣再来。
祝福蜡烛
(主祭伸手)
主祭:请大家祈祷:(静默片刻)
天主,你是一切光明的泉源;你今天把照耀万民的真光,显示给正义虔诚的西默盎;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降福X这些蜡烛,并帮助我们踏上圣德的坦途,进入永存不灭的光明。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
众:亚孟。
或
主祭:天主,你是真光,又是永恒光辉的创造者,与传播者;求你以永远的光明,照亮信友的心灵,使所有在你圣殿里,蒙受这庆节光辉所照耀的人,都能欢喜地进入你荣耀的光明中。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
众:亚孟。
主祭向信友手持的蜡烛,洒圣水;主祭添香后,襄礼把一根点燃了的蜡烛交给主祭,开始游行。
游行
主祭/执事:让我们平安前进,与救主相遇!
或
主祭/执事:让我们平安前进!
众:因基督之名。亚孟。
游行时,可咏唱“西默盎赞美诗”,或其他合适的圣歌。
到达祭台后,执事将福音书放在祭台上。主祭向祭台致敬(可以献香),然后就位,换上祭披。
咏唱光荣颂;唱毕,主祭诵念“集祷经”,导入“圣道礼”。
第二式 简单进堂式及祝福蜡烛
如果不能游行,信友手持蜡烛,在圣堂内集合。
主祭穿白/金色祭披,静默来到圣堂门口或某处,准备祝福蜡烛。
全体点燃手上的蜡烛,其时可咏唱一首合适的圣歌或对经。
主祭向信友们致候,并祝福蜡烛。
主祭向信友手持的蜡烛,洒圣水;然后,主祭等手持燃点着的蜡烛进堂;信友其时可咏唱“西默盎赞美诗”,或其他圣歌。
主祭到达祭台后,向祭台致敬,就位后,唱/念光荣颂,及“集祷经”。导入“圣道礼”。
若不祝福蜡烛,则弥撒如常开始。
进堂咏
天主,我们在你的殿里,沉思默念着你的仁慈。天主,你的名号远达地极,你的右手充满正义。(咏48:10-11)
光荣颂
集祷经
全能永生的天主,今天,你的唯一圣子,带着我们血肉之躯,在圣殿中奉献于你。求你洁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也堪当把自己奉献于你台前。因你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和你及圣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亚孟。
读经一(你们所寻求的上主,必要忽然进入他的殿内。)
恭读玛拉基亚先知书 3:1-4
上主天主说:“我要派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上主,必要忽然进入他的殿内。你们所期望的盟约使者!看!他来了——万军的上主说。
“但是,他来临之日,有谁能支持得住?他显现时,有谁能站立得住?因为他像炼金者用的炉火, 又像漂布者用的卤汁。他必要坐下,像个溶化和炼净白银的人,炼净肋未的子孙,精炼他们,像精炼金银一样,使他们能怀着虔诚,向上主奉献祭品。那时,犹大和 耶路撒冷所献的祭品,必能悦乐上主,有如昔日和往年。”——上主的话。
(默想片刻)
答唱咏 咏24:7, 8, 9, 10
【答】:谁是这位光荣的君王?他就是上主。(咏24:10)
领:城门,请提高你们的门楣;古老的门户,请加大门扉,因为要欢迎光荣的君王。【答】
领:谁是这位光荣的君王?就是英勇大能的上主,是那有力作战的天主。【答】
领:城门,请提高你们的门楣;古老的门户,请加大门扉,因为要欢迎光荣的君王。【答】
领:谁是这位光荣的君王?其实,这位光荣的君王,就是万军之军的上主。【答】
读经二(基督应当在各方面和我们相似。)
恭读致希伯来人书 2:14-18
孩子既然都有同样的血肉,基督也取了同样的血肉,为能藉着死亡,毁灭那握有死亡的权势者——魔鬼,并解救那些因死亡的恐怖,一生当奴隶的人。
其实,他没有援助天使,而援助了亚巴郎的后裔。
因此,他应当在各方面相似弟兄们,好能在关于天主的事上,成为一位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以补赎人民的罪恶。他既然亲自经过试探,受了苦,也必能扶助那受试探的人。
——上主的话。
(默想片刻)
福音前欢呼
领:亚肋路亚。
众:亚肋路亚。
领:这是启示异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众:亚肋路亚。
【长式】
福音(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
恭读圣路加福音 2:22-40
按梅瑟的法律,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耶稣的父母——若瑟和玛利亚,便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就如上主法律所吩咐的:“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应祝圣于上主。”并该照上主法律所吩咐的,献上祭品: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
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默盎。这人正义虔诚,期待着以色列的安慰,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圣神启示: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决见不到死亡。
西默盎因圣神感动,进入圣殿;那时,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要按照法律的惯例,为耶稣行礼。西默盎就双臂接过耶稣,赞美天主说:
“主啊!现在可照你的话,放你的仆人平安去吧!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在万民前准备好的救援: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
婴孩耶稣的父亲和母亲,就惊异西默盎所说关于耶稣的这番话。
西默盎祝福了他们,又向耶稣的母亲玛利亚说:“看,这孩子已被立定,为使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和复兴,并成为反对的记号。至于你,要有一把利剑,刺透你的心灵,为叫许多人心中的思念,显露出来。”
又有一位女先知亚纳,是阿协尔支派法奴耳的女儿,已上了年纪。她出嫁后,同丈夫住了七年,以后就守寡,直到八十四岁。她斋戒祈祷,昼夜事奉天主,总不离开圣殿。正在那时候,她也前来称谢天主,并向所有希望耶路撒冷得到救赎的人,讲论这孩子。
耶稣的父母按照上主的法律,办完了一切,便返回加里肋亚,他们的本城纳匝肋。
孩子渐渐长大而强壮,充满智慧;天主的恩宠常在他身上。——上主的话。
(讲道后默想片刻)
【短式】
福音(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
恭读圣路加福音 2:22-32
按梅瑟的法律,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耶稣的父母——若瑟和玛利亚,便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就如上主法律所吩咐的:“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应祝圣于上主。”并该照上主法律所吩咐的,献上祭品: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
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默盎。这人正义虔诚,期待着以色列的安慰,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圣神启示: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决见不到死亡。
西默盎因圣神感动,进入圣殿;那时,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要按照法律的惯例为耶稣行礼。西默盎就双臂接过耶稣,赞美天主说:
“主啊!现在可照你的话,放你的仆人平安去吧!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在万民前准备好的救援: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上主的话。
(讲道后默想片刻)
献礼经
上主,你的唯一圣子遵照你的意愿,甘作无玷的羔羊,为使世界获得生命,而把自己奉献于你。求你也同样悦纳教会今天欢欣地向你呈献的礼品。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亚孟。
颂谢词(献主奥迹)
主、圣父,全能永生的天主,我们时时处处感谢你,实在是理所当然的,并有助我们获得救恩。你的圣子今日在圣殿里,把自己奉献于你,同时圣神宣告他是以色列的荣耀、万邦的光明。为此,我们也前来欢迎你所派遣的救主,并与天使和诸圣赞颂你,不停地欢呼:
领主咏
上主,我亲眼看见了,你在万民前准备好的救援。(路2:30-31)
(领主后默祷片刻)
领主后经
上主,求你藉着我们领受的圣事,在我们身上完成你圣宠的工程。你曾满全西默盎的愿望,使他在见到死亡之前,得以拥抱基督。求你也同样满全我们的心愿,使我们在生活中迎接基督,来日获享永生。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亚孟。
可举行隆重祝福
庆祝耶稣圣诞节至今,已四十天了,在今天,我们庆祝献婴孩耶稣于圣殿。根据梅瑟法律,所有犹太长子都要于出生后四十 天,献于天主,将他赎回。订立这条法律的背景,是因为犹太人相信,天主在拯救他们出离埃及时,救了他们的长子,让“死亡天使”临到埃及人的长子身上。犹太 男孩的幸存,使犹太人相信长子是属于天主的,像是神圣的。所以,凡开胎男婴都要连同一些祭品一起,在圣殿献给天主,将孩子赎回。所以,玛利亚和若瑟来到圣 殿,将耶稣奉献。
根据路加记载,耶稣在白冷出生,因为玛利亚和若瑟遵守当时罗马颁布,人人都要登记的谕令。如今,他们遵守的是梅瑟法律。耶稣生于一个守法的家庭,这家庭遵守民法,也遵守宗教法:耶稣本人及他的背景皆无可指责,虽如罪犯般死在十字架上,却圣洁无瑕。
天父,愿每个我们举行庆祝的节日,都能帮助我们更深入默想祢对我们所怀的慈爱。
It is forty days since we celebrated the birth of Jesus at Christmas and we celebrate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boy Jesus in the Templ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Moses, every firstborn Jewish boy had to be redeemed by an offering to God forty days after birth. The background to this law was the belief that, when God set the Jewish people free from Egypt, he saved their firstborn male children, when some mysterious death ("the angel of death") killed the firstborn male children of the Egyptians. So the people believed that the survival of these Jewish boys was a sign that the firstborn boy belonged to God and was somehow sacred to God. The child had to be presented, offered up, redeemed, in the Temple with gifts. Thus Mary and Joseph bring Jesus to the Temple to present him to God.
According to Luke, Jesus was born in Bethlehem because Joseph and Mary obeyed a Roman degree about registration. So now they obey the Law of Moses. Jesus belonged to a law-abiding family, who obeyed both civil and religious law: he was blameless both in his background and his own person and so died an innocent man though crucified as a criminal.
Lord, may every feast which we celebrate help us meditate more deeply on your loving ki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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