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堂咏
仆人的眼目,怎样仰望主人的手,我们的眼目也就怎样注视着上主,我们的天主,直到他怜悯我们才止。上主,求你矜怜,矜怜我们!(咏123:2-3)
集祷经
天主,我们的救主,求你帮助我们藉着四旬期的善功,全心归向你,并求你以天上的训诲,感化我们的心灵。因你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和你及圣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亚孟。
读经一(你们要依照正义,审判你们的同胞。)
恭读肋未纪 19:1-2,11-18
上主训示梅瑟说:“你告诉以色列子民全会众说: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
“你们不要偷窃,不要欺诈,不要彼此哄骗;不要奉我的名妄发虚誓,而亵渎你天主的名字:我是上主。你不要欺压剥削你的近人,佣人的工钱不可在你处过夜,留到第二天早晨。不可咒骂聋子;不可将障碍物放在瞎子面前;但应敬畏你的天主:我是上主。审判时,你们不要违背正义;不可袒护穷人,也不可重视有权势的人,只依正义审判你的同胞。不可去毁谤你本族人,也不可危害人的性命:我是上主。不可存心怀恨你的兄弟,应坦白劝戒你的同胞,免得为了他而负罪债。不可复仇,对你本国人,不可心怀怨恨;但应爱人如己:我是上主。”——上主的话。
(默想片刻)
答唱咏 咏19:8,9,10,15
【答】:上主,你的话就是神,就是生命。
领: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能畅快人灵;上主的约章是忠诚的,能开启愚蒙。【答】
领:上主的规诫是正直的,能悦乐心情;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能烛照眼睛。【答】
领:上主的训诲是纯洁的,永远常存;上主的判断是真实的,无不公允。【答】
领:上主,我的磐石,我的救主!愿我口中的话,并愿我心中的思虑,常在你前蒙受悦纳!【答】
福音前欢呼
领:主耶稣,我们赞美光荣你。
众:主耶稣,我们赞美光荣你。
领:看,现在是悦纳的时候;看,现在是救恩的时日。
众:主耶稣,我们赞美光荣你。
福音(凡你们给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给我做了。)
恭读圣玛窦福音 25:31-46
耶稣向他的门徒说:“当人子在自己的光荣中,与众天神一同降来时,那时,他要坐在光荣的宝座上,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彼此分开,如同牧人分开绵羊和山羊一样:把绵羊放在自己的右边,山羊在左边。那时,君王要对那些在他右边的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因为我饿了,你们给了我吃的;我渴了,你们给了我喝的;我作客,你们收留了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了我穿;我患病,你们看顾了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望了我。那时,义人回答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饥饿而供养了你,或口渴而给了你喝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体而给了你穿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你患病,或在监里而来探望过你?君王便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然后他又对那些在左边的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没有给我喝的;我作客,你们没有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没有给我穿的;我患病或在监里,你们没有来探望我。那时,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几时见了你饥饿,或口渴,或作客,或赤身露体,或有病,或坐监,而我们没有给你效劳?”那时,君王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没有给这些最小中的一个做的,便是没有给我做。这些人要进入永罚,而那些义人却要进入永生。”——上主的话。
(讲道后默想片刻)
献礼经
上主,求你接纳我们虔诚奉献的礼品,并藉此圣祭,宽恕我们的过失,圣化我们的生活。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亚孟。
四旬期颂谢词
领主咏
主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玛25:40,34)
(领主后默祷片刻)
领圣体后经
天主,我们领受了你的圣事,求你使我们身心都得到你的医治,日后获享天上的光荣。因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亚孟。
在今天的读经和福音中,我们看到天主的形象是严谨的。表面上,是他在给我们一些条条框框;实际上,是他把生命赐给我们。愿我们都能体会到法律条文背后的好天主。
读经一是一个对以色列子民详尽的禁令。从现世的角度看,这的确给人束缚和捆绑。福音和读经一之间的一个表层联系是,如果以色列人不遵守这些规定,那么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严厉的审判和惩罚。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就会发现这样的一位天主并没有强人所难。在读经一,我们看到他要求我们是圣的,因为他是圣的。身为他的儿女,我们不能沦为罪恶的奴隶,失去我们的身分。福音更显示了天主的仁慈。如果连给最微小最可怜的人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都不能的话,那么这人是何等心硬!天主却偏偏谦卑自己,亲切的称呼那些最微弱的人为兄弟为姊妹。当我们为最卑微弱势的人做我们本分该有的服务时,我们就是在为天主而做,我们就是在圣化自己,就是在活出更丰盛的生命。
主,请给我们力量,帮助我们用行动证明我们是祢的儿女。
Today's First reading from Leviticus reminds us of our responsibility to practise justice and charity in all our relationships even with our society as a whole. This includes:
- Using the divine name in vain;
- Laws against any form of lying & deception.
- Deprivation of another person's freedom.
- Exploiting the weak by cheating or stealing e.g. unjust treatment and wages.
- All court proceedings are to adhere to justice.
- No room for enmity and revenge.
- Need for fraternal correction when necessary.
We are experiencing many of these in our society today. It is based on these that the Gospel reading on 'The Last Judgment' further reflects the essence of the love of Christ.
The corporal works of mercy including feeding the hungry, clothing the naked, caring for the sick, visiting prisoners, attending to the needs of the marginalized and deprived, are what we are to respond as Christians. We need to go beyond race, culture and religion. In a multi-racial, religious and cultural society like Malaysia, these are precisely the expressions of Christian charity/love.
During this Lenten season, we are reminded of ou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especially where human dignity is often completely damaged by racial conflicts and violence as in wars.
"Lord, grant us the grace we need to live out Your law of Love in all we do and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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