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礼仪及圣事部12月18日致函全球主教团主席,同时公布了该部会就教宗方济各《传统的守护者》手谕的实施上有关举行旧礼弥撒的问题,作出的答复。
(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于7月16日颁布了《传统的守护者》(Traditionis custodes)手谕,针对使用梵二大公会议前的礼仪书作出新规范。各地主教对这道手谕的实施上提出了一些问题,因此圣座礼仪及圣事部12月18日在当天的官网上回答了全球主教们的11个问题,并详细说明了《传统的守护者》手谕的一些要点,同时也发表了该部会部长罗赫(Arthur Roche)总主教致各主教团主席的一封信,解释在执行教宗手谕时所应采取的方向,即:“每项规定准则都有同一个目的,那就是遵循圣父教宗所指引的路径,怀著坚定的信念,一起行走,共同保护教会共融的恩典”。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使用1962年弥撒经书的团体无法找到一个圣堂、祈祷场所或小堂,是否可以在堂区教堂举行旧礼弥撒?”手谕排除了这种可能性。答复强调,对使用旧礼弥撒是一种有限的许可,而非属于堂区团体的正常生活。答复解释,这些指示并不是要将参加旧礼弥撒的信友边缘化,而是提醒人们, “这种让步是为了他们的益处”,而非鼓励推行举行旧礼弥撒。
第二个问题是, “是否可以使用礼仪改革之前1952年版的《罗马礼仪书》和《罗马主教礼仪书》举行其它圣事”,答复首先回应,《罗马礼仪书》是针对圣洗、和好、婚姻及病人付油圣事和其它圣仪;而《罗马主教礼仪书》则是关于主教主持的圣事,即坚振和圣秩圣事。因此,答案是否定的,答复表示,圣座认为,为了沿著教宗方济各所指示的方向前进,就不应允许使用已经废除的礼仪经书,而应陪伴信友“充分理解礼仪形式的价值”,它源于礼仪改革。
第三个问题是,对于那些不承认共祭(共同举行弥撒圣祭)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拒绝在圣周四参与主教主持的祝圣圣油弥撒的司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旧礼弥撒经书,回答是否定的,并且要撤消先前授予他们使用旧礼仪书的特权。然而,在撤消使用旧礼仪书的特权之前,圣座要求主教“与司铎建立弟兄友爱的对话,以确定他的态度并不排斥”梵二大公会议及历任教宗训导中“礼仪改革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主教应给予相关司铎必要的时间进行“坦诚的交流”,邀请他参与礼仪共祭的生活。
第四个问题,是否可以使用旧礼弥撒经书中所指示的圣经经文段落,圣座的回答是肯定的。答复表示,旧《弥撒礼仪书》是把感恩祭经文和每日读经合在一起,而在礼仪改革之后,感恩祭经文和祈祷则是与包含《圣经》原文的《读经集》分开的。
第五个问题是:《传统的守护者》手谕颁布后晋铎的神父在申请举行旧礼弥撒的特权时,主教应先咨询圣座后才能给予该特权。答复明确指出,在这些情况下,给予特权(许可)之前,主教必须先要得到圣座的授权。圣座礼仪及圣事部鼓励修道院的培育者应陪伴未来的执事和司铎共同了解和体验礼仪改革的富饶。
第六个问题是,主教给予使用旧礼弥撒的特权是否能规定一段确切的时间,好能进行核实,圣座作了肯定的答复。对于使用旧礼弥撒是否限定在自己教区范围的问题,也作出了肯定的答复。
在对另一个问题的“答复”中,圣座肯定,在获得许可的司铎缺席或不可能主持旧礼弥撒的情况下,代替者也必须正式获准,才能使用旧礼弥撒。参加旧礼的执事和其他辅祭者也应请求获得许可。
接下来的两个问题是,一位司铎是否在同一天举行两次弥撒。在前一种情况中,本堂司铎或专职司铎若在平日已经以新礼仪为信友主持了弥撒,就不可再次以旧礼主持弥撒,既不能为一个团体,也不能私自举行;在后一种情况中,不能以牧灵的缘由在平日举行两次弥撒,因为信友有机会参与梵二大公会议礼仪革新后的弥撒圣祭。
最后一个问题是,被许可使用旧礼的司铎已经用旧礼为一个团体举行了弥撒,是否还可以在同一天为另一个团体举行另一台同样礼仪的弥撒?该部会的答复是否定的,并表明这并不构成“正当理由”或“牧灵的需要”,因为信友有机会参加现行礼仪形式的感恩圣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