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太福音》中基督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众所周知,惩恶方能扬善。就连孩子教育也是如此。 如果希望用自己的善行来唤起他人心中的良知,那要求他人也是拥有一定自省能力的人,如果不是,个人这样的行为只能成为他人的小兵,助长凶焰。 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啊! 这让我如何来理解这句话义? 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有的问题,借这个机会多说几句。 首先,圣经上的话我们不能断章取义,要充分考虑它的上下文语境,耶稣是在下述情况下说这句话的: 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 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 这一段的意思主要是告诉我们:基督徒的成全之德是爱,这爱尤其表现爱仇上。爱仇非出于怯懦,而是效法天父恩待善人也恩待恶人的美德。 我们可能也注意到,耶稣受难时被捉拿的一刻,伯多禄拔刀想护卫耶稣;但耶稣对他说:“把你的剑放回原处;因为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玛二十六,52)这节圣经可被解释为反对以武力来竭止罪恶,特别是令引致犯罪者或侵略者死亡的刑罚或手段。持这个论调的人,通常会援引哥林多后书十4、5,保禄于此段圣经描写传道者所面对的战争:“因为我们作战的武器,不是属于血肉的,而是凭天主有力的武器,足以攻破坚固的堡垒:攻破人的诡辩,以及一切为反对天主的智识所树立的高寨,并掳获一切人的心意,使之服从基督;”这段经文无疑是指出了,基督的福音比世界上的任何攻击人的兵器都厉害,可以为天主去寻找掳获失丧的灵魂。然而,是否可以将这段经文套用在关于死刑的争论上,而政府是要维持社会安宁及公义才实施死刑。 基督徒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山中圣训已经陈明了信徒应有迥异于世人的生活准则。信徒的德行,应秉承及行出天主的慈爱及怜悯。一般而论,基督徒不可抱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态度;不能因维护己身权益而以恶报恶(罗十二,17)。 在维护社会法纪以确保市民的权益这事件上,身为市民的基督徒,却毋须负多大责任。罗马书十三1、3及4指出:“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鞯墓娑ǎ纯沟娜司褪亲匀〈Ψ!R蛭す傥猩频娜耍皇强膳碌模晃卸竦娜耍攀强膳碌摹D阍敢獠慌抡迫ǖ穆皓t你行善罢!那就可由他得到称赞,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你若作恶,你就该害怕,因为他不是无故带剑;他既是天主的仆役,就负责惩罚作恶的人。” 保禄承认地上的政府负责维护公义,操生杀之权。正如当诺厄的日子,天主将这个责任交付于人类的政府,“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要为人所流,因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创九,6) 假如要地上的政府持守玛窦五章39节的原则——“不要与恶人作对”,就意味着法律条文都被摒弃了;毋须要警察、法官,亦不用设立监狱。于是,社会秩序被破坏,全无法纪可言,罪恶充斥,国家就落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显然这不是耶稣的意思。 至于维护国土,抵抗入侵这个问题,究竟“基督徒”政府是否有权征召国民作战,以御外敌呢(现在是否有“基督徒”政府,则是定义方面的问题)?又或者国防部应否调派先头部队,在侵略者未进侵国境之前,就粉碎他们的攻击计划。旧约时代,以色列无疑是被赋与这种权力。天主加力给达味,可算是确凿的证据。不过耶稣及新约圣经又有何指示呢? 耶稣在哥责马尼园斥责伯多禄已清楚指出,这句话可应用在基督徒救人灵魂的事情上;但基督徒身为社会的一份子,对社会安宁及护卫国家是有责任的,在这方面就不可引用玛窦二十六,52了。耶稣还指出,身为统治者的,在形势所逼之下,应不惜一战;路加十四,31所暗示的,正是这个意思:“或者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那有不先坐下运筹一下,能否以一万人,去抵抗那领着两万来攻打他的呢?”在合理的情况下,国家领导人应决定上阵作战,经文丝毫没有不抵抗主义的意思。耶稣向彼拉多所说的话,更清楚地点明了这方面的意思:“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假使我的国属于这世界,我的臣民早已反抗了,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但是我的国不是这世界的。”(若十八,36)因为在末世之前,基督的国度也不是属这个世界的,所以当耶稣正被犹太当权者捉拿时,他也禁止伯多禄用刀来抵抗。然而,这件事却肯定了一个含义:世界上的政权,完全有权诉诸武力以抵抗入侵。 在娶亲筵席的比喻里,耶稣似乎亦允许那王(显然是代表天主自己)的警诫行动:“国王于是动了怒,派自已军队消灭了那些杀人的凶手,焚毁了他们的城市。”(玛二廿二,1-14)耶稣在橄榄山上的讲论,也曾预言在他以权能荣耀的身份重临世界,带来普世和平之前,这世界将充满战争(玛廿四,5-7,廿五,31;谷十三,7、8)。由此看来,不抵抗主义似乎是个梦想;不实行死刑,姑息罪犯,建立无战争的社会,只不过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罢了。 此外,圣经亦无命令信徒反对组织军队。事实上,耶稣也曾对百夫长的信心大大赞赏(他医治了百夫长的病人;玛八,10)。那百夫长毋须放弃官衔不参与战事,才被耶稣应允。凯撒肋亚的百夫长也有相同的际遇:伯多禄甚至前往他的家里,这个百夫长更成为外邦归信者当中第一位被接纳入天主家里的信徒(宗十,47、48)。圣经没有记载,百夫长受洗之前必须放弃自己武将的地位,改任文职工作。保禄述说信徒敬重天主,为天主而活时,也常常用战士为喻,这些战士有服从、敬业以及自我牺牲的特质:“应如同基督耶稣的精兵,与我共受劳苦。没有一个当兵的为叫他的元帅喜欢,而让日常的俗务缠身的。”(弟后二,3、4)在哥林多前书九7,当兵与种葡萄及牧羊的并排而列:“谁当兵而自备粮饷呢?谁种植葡萄园而不吃它的出产呢?或者,谁牧放羊群而不吃羊群的奶呢?”从这节经文看来,不抵抗主义者若要责难当兵的人或储存军备,那么,他亦应责难农夫、牧人,因为上述经文将这几种人并排而列。 若采取不抵抗主义者的立场,实难以与希伯来书十一,32-34协调一致。这段经文嘉许旧约的战士:“基德红、巴辣克、三松、依弗大、达味和撒慕尔以及众先知的事:他们借着信德征服列国,执行正义,得到恩许,杜住狮子的口,熄灭烈火的威力,逃脱利剑,转弱为强,成为战争中的英雄,击溃外国的军队。”圣经作者对他们赞赏有嘉,绝无责难之意,综览整卷新约圣经都找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不抵抗主义者是没有圣约经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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