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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异端吗?

时间:2008-02-29  来源:基督教论坛报  作者:康来昌牧师 点击:

 

 

从上个世纪以来,有些很好、很优秀的出名基督教人士,离开了基督教,加入天主教。包括有位英国国教的亨利.纽曼(Henry Newman),他写的“大学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公认是现代最好的大学理念),他原来是Anglican英国圣公会一位虔诚的牧师,经过牛津运动后成为天主教神父,后来成为天主教的红衣主教。在过去几十年里,还有一些人,比方信义会里一位 Richard John Neuhaus,最近还有一位基督教福音派的神学家Beckwith,也离开他原来的福音派,进入天主教。

今天不是要跟各位争辩,而是希望借着这事,我们能了解,基督教到底在信什么?为什么基督教跟天主教会有这些冲突? 

 

什么叫做“异端”

   先说什么叫做“异端”。“异端”跟“异教”不一样,但殊途同归,接受“异端”或“异教”就会下地狱。“异教”是基督教以外的宗教,打的旗号就不是基督教。“异端”是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但在一些重要的信仰上出了错误。

   在“神论”、“基督论”、“救恩论”上出错

   简单的讲,在教会历史发展中,“异端”刚开始就是对“神的认识”出了错误,这是最严重的。我们信的就是神,对神的认识错了,当然就信错了。问题是对神的认识错了,是错在哪里?大概就是在“三位一体”这事上错了。“异端”不相信“三位一体”。

   第二个,是在“认识基督”的事上错了。基督到底是谁?正统的答案:基督又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异端”往往在这方面也弄错了。关于这两个,基督教跟天主教是一致的。天主教在这两个最基本的“神论”和“基督论”(the Person of Christ)上面都没有不一致,所以我相信若要把天主教定为“异端”,不是很妥当。

   还有第三个层次,就是“基督的工作”。若没有把“基督工作”看得正确,就是“异端”。“基督的工作”(the Work of Christ),就是基督对这世界上罪人所做的拯救,就是“救恩论”。若在这方面没有看对,也是没有办法得拯救,会沉沦在地狱里的。

   基本上这三个,“神论”、“基督论”、“救恩论”不出问题的话,大概就不是“异端”。

   天主教的教义纯正 ,做法却有争议之处

   首先,我们在了解天主教时,不要用“某个(或一群)神学家怎么讲的”,也不要用“天主教满街都在拜马利亚”,来下定论。这些可以观察和考虑,但不是最重要的。要了解天主教,或要说它有什么对或不对时,要根据他们的“信理”(Doctrine)、或“信条”(Dogma),就是教宗代表整个天主教身份所发表的正式言论,包括在大会议里的决定。

   一般天主教分好多等级,“信理”以后有“接近信理”,然后就有“意见”,其中有“公认的意见”、“大多数的意见”、“确定的意见”。“意见”都不能算他们的教义,只有提升到“信理”层次的才是。

   我自己在看天主教的“信理”时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但在它应用的时候,异端就真是非常多。不过我倒不觉得要特别责备天主教,如果我今天问各位你们对“神”、“基督”、“十字”“救恩”的观点,我敢说,恐怕有很多异端。异端就是若接受了就要下地狱的。我不是说各位是异端,只是说我们需要对我们的信仰更了解。我也不希望大家了解得更多就去挥起“尚方宝剑”,天天去砍人家。

   我自己从教会历史、天主教的信理学来看,他们在这三方面跟圣经是一致的。所以包括这些改教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加尔文,还有后来20世纪一些最保守改革宗的神学家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梅钦(John Gresham Machen)、司布真……等等,这些人都会说,天主教里面也有得救的人,他们的基本教义是纯正的。教义是纯正的,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他们是“异端”?我觉得就是他们在发展或用词上有些不小心。

我在这里也要说明:我不大喜欢去检讨这个、那个名人为什么会离弃他的信仰,进入天主教;我也不大喜欢去检讨天主教、东正教错在哪里,我们基督教、加尔文宗、改革宗最正确,正确在哪里;我的个性不大喜欢说别人是“异端”。我想也不是懦弱,而是与其说看到别人的错,不如更知道正确的是什么;与其看到别人的错,不如更反省自己的错。我觉得我们自己也有很多得罪上帝的地方。

 

天主教之异端争议:马利亚

    我们为什么常常觉得天主教是“异端”?恐怕有一点就是因为马利亚。如果稍稍认识一些天主教对马利亚的看法,即使对神学、基督教不大了解的,也会觉得很奇怪。事实上你跟一般人讲“我是基督教”,他们就会说:“基督教跟天主教有什么不一样?你们是拜耶稣,他们是拜马利亚,对不对?”我想天主教的人听到这话也会很不高兴,因为这是错误的。天主教、基督教(Protestant)(我说的基督教是Protestant而不是Christianity,因为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和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都是拜真神基督,不是拜马利亚的。但是在天主教的做法里,不仅是拉丁美洲、中世纪的欧洲,在任何地方,包括台湾,都有一些非常敬虔的神学家,对马利亚的态度和看法,实在是把她当作神,甚至已经取代了耶稣了。所以在实际做法上要说他们是错误的,我可以同意。

    这错误在哪里?任何一个人对正确道理(包括对耶稣)的认识不正确时,对得救以及跟神的关系就会出问题。我们需要被爱、被拯救,我们是个堕落的人,需要个救主。当这位救主耶稣基督,我们对祂的认识有错误时,就不会去找祂。

    当医生的就知道,你美好的医德、医术,如果不能被病人接受的话,他就会去找郎中(当然你们可能就是郎中,不是好医生),当别人不能理解你时,他就会去找别人。

    今天我们每个人的灵性、生活上的问题也在这里。你说我不是个好基督徒,我软弱、败坏、说谎、欺骗、淫乱、贪婪;或者我不够爱主、不够善良、不够圣洁,你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我觉得最基本的理由都是我们对上帝的认识不够,或有很大的错误。

    在中世纪,或说马利亚被崇拜、被提升的时候,往往就是教会对耶稣基督这位救主的表达,不太能叫所有的人接受。他们把耶稣表达得太高高在上,也就是太强调祂的神性,而没有强调祂的人性。

    注意,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当我们不知道祂是完全的神时,祂对我们的拯救就会不够,我们就会去找别的救主。当我们不知道祂是完全的人时,就不会很亲近祂,觉得祂跟我们隔了一层。我觉得中世纪的天主教发展起来的就是让人觉得我们就要去找一个别的,比较亲一点的人,也就是马利亚或其它的圣徒。

    这也不单是在天主教里的问题,我觉得今天在中国大陆,这些最保守、草根性很重的家庭教会,很容易产生那种绝对权威的教主,当然这跟文化背景也很有关系,但也有个原因就是他们对耶稣全备的救恩没有讲得很清楚,而教会领袖往往就成为耶稣(或神)和人中间的另外一个中保(Mediator)了。

    希望我们都想想自己爱不爱神,喜不喜悦神、亲近不亲近神?我们常常会想到神、神是我们非常渴慕的吗?我们当中可能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我跟神是什么关系,可能百分之七、八十的基督徒跟神之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比那还要淡。恐怕我们对基督的伟大、慈爱、跟我们亲近,都不够认识。

    在从中世纪开始马利亚不断地被提升里,有几个被提升的部分,我觉得没有很多圣经根据,但包括路德、加尔文这些人也都同意的:

    第一,马利亚是上帝的母亲(Mary is the mother of God

    我们听了会吓一跳,应该都不会同意这句话,但不是天主教而已,正统基督教也强调这句话。这是在早期大约第三、四世纪开始的“基督论”的争执中就有的,认为马利亚是神的母亲。

    有一个被定为“异端”,但我们真的很同情他的,就是“涅斯多留”(Nestorian,约380451年)。他是到我们中国的“景教”的创办人。他说,“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太亵渎,不好;最好是称马利亚为基督(或耶稣)的母亲。”我相信你也很同意。但为什么正统教会没有接受“涅斯多留”?这也就是我们要想一想的。

    各位,你真的把耶稣当神吗?马利亚生的这位耶稣,我看我们真的没有把她弄清楚。马利亚生的当然是个人、小婴孩,这个婴孩如果受了寒也会感冒,也会生病。我不知道你相不相信这个。应该相信的,耶稣有完全的人性。有“异端”就是认为耶稣不是人,祂纯粹是神的化身。祂有人性的,甚至希律一刀就可以把祂杀死。我们应该相信,因为祂最后也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这就是说祂会死,可是神不会死的,所以正统神学家就说祂又是人,又是神。这两个怎么结合在一个person里面?不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我们就是要继续想“祂是人,但也同时是神”这事。

    假定,你在第一世纪那时到了马槽,看到那个小婴孩时,你会跪下来拜那一刀就会被希律刺死的小婴孩吗?或你会拜死在十字架上那死人吗?我想你们会有很多提议(propose)。如果我们生在耶稣时代,看到圣殿里对答问题的12岁小孩,你会信祂是神、拜祂、颂赞祂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吗? 

   教会要强调一件事情,就是从耶稣在马利亚肚子里开始,一直到祂死里复活升天,祂为人的这一段时间,祂也是一个完全的神。所以教会正统是称马利亚为上帝的母亲。不是说马利亚生了三位一体的真神,而是说三位一体的第二位,的确是在她腹中因圣灵感孕而生。她生的是人,这一点都没错;但她生的也是神。

    这里面会有很多错误的想法,比方是不是“半神半人”?耶稣并不是一个“半神半人”,像希腊神话中的天帝,强奸了人间某个女子,然后生下一个半人半神的阿奇力斯(Achilles)。不是这样,耶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的人性跟我们完全一致,只是祂没有罪。

    所以,“马利亚是神的母亲”这句话,我们基督教、天主教都可以肯定。

    第二个,马利亚是永远童贞

    加尔文和路德都承认,但我们今天大概不大承认,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这样的,就是天主教从中世纪就慢慢发展出来的一个观念:“马利亚是永远童贞”,她永远都是处女。我们当然马上就想到,马利亚生了耶稣以后也是吗?也是。天主教神学家的解释就是,她生这孩子就好像耶稣复活以后过那个门一样,马利亚永远都是童贞。你说圣经里那么多耶稣的兄弟,怎么讲?一般解释要不然就是约瑟前妻的小孩,要不然就是祂的堂兄弟、表兄弟。这个我们也不去争了,因为很多学者有很多研究、原文分析等等,而我们也可以同意。

    第三,马利亚是无原罪的

    我以前刚刚看的时候非常吃惊的,就是马利亚怀了耶稣,成胎的那一刹那,她就没有原罪。这很重要,如果马利亚是无罪、没有原罪的,就很严重。因为那就表示马利亚不需要耶稣的拯救;我不能接受这一点,如果这是一个天主教的“信理”,那我会很明白的说天主教是“异端”。可是,天主教的“信理”在讲这件事时说,马利亚仍然是被耶稣拯救的,只是这个拯救是个特别的恩典,不是洗去她的罪恶和原罪,而是让她根本不沾染原罪。他们这样讲,我就可以同意。

    不过从中世纪发展到这样,一般信徒,甚至很多神学家、教会领袖就跟本只知有马利亚而不知有耶稣了。他们平常也不读经,祷告时也是用“玫瑰经”,简单的说就是跟马利亚祷告。

    第四,马利亚是共同的拯救者(Co-Redeemer

    天主教一直有这个传统,马利亚是共同的拯救者(Co-Redeemer)。在前几年,他们想把这变成正式官方的“信理”,但没有成功。否则那更是“异端”了。我不能接受。什么“共同拯救者”?“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只有耶稣,怎么还有“共同拯救者”?可是,连这个在天主教官方正式“信理”里,也说她是“中保下面的一个中保”。

    天主教很喜欢用这个作例子:我们向耶稣祷告,耶稣垂听。若马利亚代替我们祷告(他们叫做“转祷”),或转答我们的祷告到耶稣那里,就更有效。所谓“中保”就是我们跟上帝中间有距离,需要一个中间人。现在在天主教的神学里面,我们跟耶稣好像也有一点距离。其实也不只是天主教,今天我们基督教里也是一样,如果你不知道耶稣真的是这么可亲的话,会觉得某一个牧师、辅导是更可亲。不过,整个天主教里,借着向马利亚祷告,把这祷告转到耶稣那里,是非常合堕落的人性的。

    这不一定是多坏的事,再想想,我在教会里天天接受到这样的要求,有人要我替他祷告。这非常正确,也非常好,我们彼此代祷。譬如有一件什么事,不只自己向耶稣祷告,也请你为我代祷,这很正常,我们每个人也都可以接受,如果有一天谁的属灵恩赐和能力越来越增加,人家要求他代祷的情形也会越来越多:“牧师,我儿子明天要考试,爸爸明天要开刀,请你为他祷告。”我们彼此间也会这样做,请人代祷。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经验,请某些比较特别圣洁、属灵的人为你祷告,你的心比较安一点?如果一个很艰难的事情,请人祷告,真的发生效果了,以后那人就真的会门庭若市,甚至变成一个属灵明星。

    这些都不是坏事,而且是好事,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恩赐,因为圣经上有说,“义人的祷告大有功效”。这很好,很对的。我们还是信耶稣,但觉得某人跟神很亲近,他来加一个代祷是更有效。一般属灵人都会这样想,那不属灵的人更会这样想“你帮我祷告就好了”。如果一个人很敬虔、属灵,我们请他代祷,这是理所当然,也是圣经很肯定的事。若有一天他死了,理论上他就到神那里,那么我请他代祷,就应该更灵,因为他现在跟神更近了。所以这是个很合理的想法,天主教请圣徒、马利亚“转祷”,是非常合人性的。尤其懒人的人性,我不用祷告,请人代祷就可以了。

    这“共同的拯救者”(Co-Redeemer)其实就是从这里来的,就是她变成一个共同的中保,让我们亲近上帝有个比较方便之道。如果用最大的宽容度来讲,这个我也可以接受,就好像我们今天很尊重某个圣徒一样。

    今天基督徒大概也不会去请什么圣徒为我们祷告,我们自己都懒得祷告了。基督徒这一点跟天主教很不一样,我们既不会请死去的圣徒(包括马利亚)为我们祷告;我们不会到死人那里请他为我们祷告;更不会为死人祷告。因为基督教有个很深的观念(我也认为很正确),就是:人死了以后,不会对活着的人有任何影响。 

为死人祷告

    但天主教有为死人祷告,包括为可能在炼狱受苦的人祷告。我又觉得这是非常合堕落的人性的,起码是没有多读圣经的人性。再讲刚才的例子:我儿子得了癌症,我天天为他祷告。医生说他死了,各位,我就停止为他祷告了吗?我觉得很多时候参加一些追思礼拜,或在医院太平间时,大家感情上都受不了:我们一直在为他祷告,突然一死,就不为他祷告了?理论上应该更为他祷告,求主保守他一路平安到天上,中途不要被什么恶魔打下来等等。我很爱他,要多表达一下我对他的爱,求主保守他能够好一点,这也很合人性。

    因此在这些人性里,马利亚好像是最容易成为一个母亲型的人物,就变成好像“中保”。不过在天主教的神学正式的“信理”里,马利亚当然不是像耶稣那样的救主;但就实际来讲,这种流弊,在天主教徒里大概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包括神学家,都会不自觉或自觉而故意的把马利亚当作“共同的拯救者”。这是很不好。

    天主教对马利亚有很大的尊敬。而他们也会跟我们讲:对神的敬拜,只能是“Latri 这字,(我不太记得他们正式的翻译,大概是“崇拜、礼拜、敬拜”),而对圣徒的尊敬,叫“Dulia”。对马利亚呢,就是“hyper- Dulia”(超级的尊敬),比最大的天使还要更尊敬,但跟敬拜神不一样。

    所以,天主教说,我们没有拜偶像,只是对一位非常了不起,蒙了大恩的女子的尊重。因此看到他们对马利亚的任何称呼,如果真的要仔细的想,他们没有把她当偶像,虽然实质上很多人把她当偶像。尤其在西方国家(在台湾天主教也不是那么广传,故大家不太知道),很多人对马利亚的称呼不仅是“Mother of God”还有“Queen of Heaven”(天后),就像“妈祖”一样;“Queen of Earth”(地母)……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觉得非常亵渎的事。

    不过就天主教的说法他们不是要故意亵渎上帝,她还是只是一个凡人,上帝拯救的,她没有成为人类的救主。因此,就这样来讲,我们都还不能说天主教是个“异端”。 

 

  上面讲的部分,主要我们还是要反省自己跟神的关系:你跟神的关系是不是很亲密?是不是需要一些耶稣以外的中保(不管是马利亚或某个牧师)?对神、对自己的认识够不够? 

 

  下面就要讲到一个跟我们更有直接关系的。 

 

错误的“人论”观 

 

  我看这两千年来的“异端”,除了对“神”、“基督”的认识错了,对“人”的认识也错了。基本上,把“神论”、“基督论”、“人论”联系起的就是“救恩论”。每个人都需要被拯救,这是我觉得基督教难传的地方。没有被圣灵光照的世人,第一个,根本不觉得有神;第二个,不觉得人很烂,觉得人都很棒。无神论的观点大概都是这样。人的哪一个部分最棒?鲁索这种人会说是人的感情部分最棒;理性主义者会说是人的理性是最棒的;后现代也有它的说法。这就是一个关键,却是人很不喜欢听的。 

 

  回到“神论”来说,我们认识的神必须要是“三位一体”的全能真神,祂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祂创造也管理万有……,相信基督徒都同意这些,当然了解多少是另外一回事。可是,这个“一切都在祂的掌管中”是掌管到什么地步?正统神学包括天主教、东正教,他们正统的教义都跟路德、加尔文一样,相信神掌管一切,是包括了祂“预定”一切,万事都在祂的掌控和计划中,没有一件事的发生不在祂的旨意之内。这一点,多数人(或一般没有被圣灵光照的理智)不太能接受,因为马上就会推想出一些问题,第一:“那么上帝是恶的来源吗?”第二个:“我们都不自由了”。不过这不是今天要讲的,就是希望大家能明白,是上帝预定、计划了一切。 

 

  天主教里很多主流神学家,包括阿奎那斯(Thomas Aquinas),也接受这“预定论”,是方济各派的神学家比较不讲上帝的“预定”,而讲上帝的“预知”:神没有预定一切事情,神只是知道这些事情会发生。然而,这会把上帝的绝对,以及上帝是始作俑者的观念冲淡一点。天主教的官方是这两个都接受,我自己觉得还是接受上帝“预定”一切。但这也不是今天要谈的,不过天主教接受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它是个“异端”。 

 

  我们说的是,当圣经上(或神学家)这样讲,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如果神不是在每件事上都预定、计划、执行的话,神就不够大。若这世界上有些事是祂没有管、管不到的,那很恐怖;有些事是出乎祂意料之外的,那还得了?若祂会有一件事遗漏,会不会就有一百、一百亿件事遗漏?所以从逻辑来推,我们不太能接受这事。 

 

  这是讲神,如果讲人这边,所有正统神学(包括奥古斯丁)都不仅是讲到神的预定和全能,也讲到人的罪恶。现在讲“救恩”,基督教叫人不喜欢的地方,第一个就是:神是这么霸道;第二个:人真的这么堕落、坏吗?我看这两千年(或几十年)来的“异端”,或慢慢变成“异端”的,甚至包括我们在内,常常出现的步骤就是:神没有那么伟大、那么好,然后人没有那么坏。奥古斯丁在说人坏的时候说,“人坏到什么地步?人有原罪。” 

 

  “原罪”(Original Sin),很多人都不了解是什么。不是说我们天生下来就坏到极点,这叫原罪。原罪(Original Sin)的相对叫做“本罪”(Actual Sin),就是指你本身所犯的罪,意思是每个人本身都会犯罪。相信我们也都同意,我们有自私……等等,连非基督徒恐怕也都同意这一点。但基督教、天主教神学不只讲到我们有“本罪”、都会犯罪而已;而是说,即便是个在母腹中的胎儿,他还没有“本罪”,本身还没有犯任何罪的时候,如果他死了,要下地狱。为什么?因为虽然没有“本罪”,但他有“原罪”。他的“原罪”就是因着上帝对人的咒诅,使亚当夏娃除了耶稣以外的每一个子孙,都无可避免的有分于亚当夏娃原来在伊甸园犯的那个罪。“原罪”是指在伊甸园里的那个罪,你我都有分。 

 

  你说:“冤枉,我还没有生出来,怎么会在那里犯罪?”,在罗马书第5章有讲:“因为一个人的罪就影响到全体”,这观念是从这里来的。我们每个人都在那罪里有分,因为上帝把那罪“算”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今天讲一些大家不喜欢听的东西。) 

 

  教会为什么要这样讲?除了圣经里(罗马书5章)这样讲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你听了会很火大),就是神要保证每个人都需要祂的拯救。举例来说:你碰到一个老师,他要你们每个人都求他,所以就用最不合理的方式来要求成绩,让你们每个人都当掉,好叫你们都求老师高抬贵手(beg for mercy)。我不是在开玩笑,这是保罗的话,神“把众人都圈在罪里”,特要怜悯人,“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2)。这话如果你不仔细去想,真是好动人,但一去想,神把我们都圈在罪中,使我们都被定罪在其中,好叫我们确实知道我们需要祂的救恩。 

 

  听我这样一讲,你们会不会都不想信耶稣了?一般的想法就是我们信了主,也要把这信仰“合理化”。这是不错,但希望是真正的“合理”,合上帝的理,而不是合我们自己认为的理,要在圣经的权柄之下。 

 

   这“合理化”,不管是跟人传福音或是自己想,通常就是我们都很可怜,不是家庭、工作,就是自己的个性也有问题,有自卑或自傲;在罪恶的世界里,从小到大很多伤痛、难处。知道有位耶稣很爱我,所听的道或唱的诗歌也都是比较温馨型的;祂抱我、摸我、牵着我的手、跟我一同散步在花园里…,都是非常好、温暖的形像;我蛮孤单、难过的,听到有这样一位爱我的神,就归向祂了。我们今天所听到的,其实也不只是今天,包括奥古斯丁在把这“原罪”的教义讲得更清楚的时候,就有人抗议。也就是我需要的是一个对我有很同情、怜悯、恩典的神、一个帮助者;而不需要一个再来指责、责备我有错误的神。 

 

   我们一般信耶稣常常就是这样:很温馨、体贴、来帮助我就好了,说我有什么罪需要祂洗掉、有什么错要悔改,就不大喜欢。我觉得我们的问题就出在这些地方。好像生病了,只是用暂时麻醉的方式,擦一点红药水,症状看起来是消失了就好,而病根还在。但上帝是更深的来解决我们罪根的问题。

    神是全能的,祂因着亚当夏娃(人类的代表)犯错,让祂的儿女都在一种被咒诅的状态中。但神也预定了一个救恩,让我们都能看到自己在这悲惨状况中,而祂有极大的怜悯。我们这悲惨状况不只是说有些伤痛、难过、从父母、家庭、社会、基因来的一些问题而已,奥古斯丁根据圣经说:我们是在“原罪”的咒诅之下。这“原罪”当然就带来了“本罪”,我的本性就很恶劣,不能不犯罪,需要上帝来救我们。 

伯拉纠主义

    在第4世纪爱尔兰有位非常严谨的修士,当他看到奥古斯丁这些讲法时,他大怒。这位修士叫做伯拉纠,他今天已经成为历世历代(包括今天)所有“善良的异端”的代表,他的主张其实也是很合人性。他认为奥古斯丁、教会提出“人有原罪,没有一人能幸免”这说法非常坏,因为会给人犯罪作借口,人就不愿意善良:“我挣扎半天,也好不了的话,为什么要善良?”。伯拉纠觉得这是不对的,所以他说:人没有原罪,所谓生病、死亡这些痛苦都是自然现象,不是罪恶的刑罚。我们需要救恩没错,但所需要的救恩就是“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榜样”;祂是一个榜样。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说“耶稣是救主”,就像如果我在游泳池里快要淹死了,救生员很强壮敏捷,跳下来很快就把我救上去,救生员就像个“救主、拯救者”。但伯拉纠这种“耶稣是个榜样”的说法,就说:“我们哪那么可怜?耶稣的伟大就是像那救生员的强壮肌肉、奋勇救人至死的心。祂是救主的意思,就是让我们学习效法祂,我们有软弱是真的,但并不是一个快要淹死的人,耶稣的拯救就是祂立下一个榜样来帮助我们”。然而,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最需要的,应该不是去效法救生员的榜样,而是先要救生员把他救起来。

    或者另举一个病人的例子。一个拯救他的医生,就是把他医好,使他不至于死的医生,而不是说医生是他的榜样,他学习、效法医生,病就会好,他就不会死;有为者亦若是,我们就这样就好了。

    伯拉纠的看法就是这样:耶稣对我们的拯救,就是树下一个好榜样。很多人说伯拉纠虽然是个隐修士,其实他根本没有什么基督教色彩,他根本没有圣经,不认识基督,也不认识圣灵,他是很强烈的一个“道德主义”、“禁欲主义”(Stoic)的代表。也有人说他是“康德”的前身,严谨的道德家。我同意。

    伯拉纠的想法,是人性里很容易产生的想法:我们需要耶稣,就跟其它宗教需要妈祖、关公、慈济一样,重点就是他们给我们设立一个榜样,让我们做点善工、捐点钱给这人那人。我们自己好得很,哪需要什么耶稣替我们流血死掉?然后大家多多包容就好了。

    伯拉纠就这种思想,后来被教会定为“异端”。 

半伯拉纠主义

    但后来就有“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出现。他们承认人有原罪,也承认我们需要神的恩典,但还是把神恩典的“绝对”和“白白”打了折扣。

    这也是我们今天会犯的毛病,恐怕越优秀(在头脑上和道德上)的人,越容易犯这错误,就是觉得:“我真的有那么坏吗?诚实的说,我很不错的,又得了诺贝尔医学奖、人道奖,有好的医术、又有好的医德;为病人牺牲甚多,有非常好的道德、成就”,你会觉得自己真的那么烂、罪恶、需要上帝的拯救?或许你很谦卑的说:“我的纯度还不够,需要更纯洁”,所以你还是把祂当成一个榜样,不是一个救主。“半伯拉纠主义”就是这样,他们认为:

    (1)人信耶稣是自己的选择

    我觉得“伯拉纠”跟无神论只有一线之差,名义上还相信一位神,但我们自己没有原罪,只要努力克服自己与生俱来的一些毛病就好了。而“半伯拉纠”就说我们有原罪,需要上帝的拯救,可是,(这也是“半伯拉纠主义”更合人性的地方)他们说,一个人得拯救,愿意信耶稣、愿意到教会,这“得救初次的愿望”,是由人的自然能力而来。

    其实这说法合理极了,你怎么会想要信耶稣?想信,就是你自己想信。(正统的答案不是这样,但等一下再讲)。这很合理:“有这么多这个教、那个教、无神论,我就在想:基督教还比较正确,这个神比较慈爱…”,这分明是从你出来的。“半伯拉纠”就是说我们愿意得到拯救、愿意归向上帝的这个愿望是个好的愿望,也还是出于我们自己。这是错误的,但非常合理,不是吗?然而第一步是错的,下面跟着就都错了。

    (2)靠耶稣入门,凭自己成圣

    接下来,“半伯拉纠主义”说:人可以择善固执,可以靠着自己继续在成圣的路上,不需要靠着上帝额外的恩典来帮助。这也很合理,我要靠着自己每天读经、祷告、传福音、事奉,而达到成圣的地步。但这就是保罗对加拉太教会那些异端的责备,“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3:3

    我们不是也常听到这话,“师傅领入门,修行靠自己。耶稣带我进天国,但将来在天上房子的大小,就看我今天的努力”?相信你们很多人也这样想,这蛮合理,甚至很多还有圣经根据,不过,这都是我们看得不完全的想当然尔。他们就是认为从开始到结束,第一步的进来,是我自己,进来以后的努力,也是我自己,都要用自己的努力来争取。

    “半伯拉纠主义”错在哪里?先讲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正统的讲法,(天主教比较喜欢用“自由意志”,我们基督教不喜欢用,因为任何人都是堕落的人),就是:当你决定要信耶稣之前,第一步会作这决定,都是因为神以超自然的恩典加在你身上你才能信。这叫做在前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你愿意信耶稣,这是在前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启3:20)。对,我们也看到你去叩耶稣的门,“寻找的就寻见”,但你能去寻找祂,有这种寻找的心愿,是祂先寻找到你。这是正统的讲法。

    但是“半伯拉纠”说,是你先觉得自己可怜,然后去找耶稣,所以这还有一点是自己的功德、努力。但正统的说,你连第一步愿意承认自己可怜,对耶稣说“可怜可怜我”,都是因为上帝给你的恩典,否则连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越信耶稣越觉得是这样,如果不是圣灵不断的光照,人不会对上帝说“可怜可怜我吧”,说不定还觉得是我们要可怜可怜神,我们不奉献,祂的教会都荒凉了呢。约翰福音6:44,“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我觉得这都是很动人、真实的话,今天你也是这样,如果不是神吸引你,你不能到神那里去;如果不是神在你身上工作,你连一吋的善意都不会有。而这就是“善良人”的麻烦,也就是你不太会觉得“这是神在帮助我”,而我们相信这都是神在帮助,我们才能善良。

  天主教、基督教(尤其基督教)很强调“神的呼召”,在新约、旧约,“呼召”(Calling)这字都非常重要。以赛亚书65:1-2,“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这话在罗马书9:24-26也有提到,那里有很丰富的应用,基本的来讲就是:你没有心在找主、追求主、爱主,不管得救前或得救后,你有这个心,开始愿意去接受祂,是因为神先来找到你,先对你说话。这是“在前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也是另一个字“跟进的恩典”(Subsquent Grace)。

    天主教正统神学也讲到:我们能继续的信靠神,是因为神“跟进的恩典”。“在前的恩典”引导我们信靠祂;“跟进的恩典”使我们的自由意志跟祂合作。虽然基督教保守一点的都不喜欢用“合作”、“自由意志”,但如果照天主教的看法来看,你的自由意志能跟神合作,都完完全全是神的工作,而我们基督教也同意这一点,所以天主教不是“异端”。

    如果“开始”是靠主,“继续”也是靠主,那么“成全”也是靠主。奥古斯丁讲过:“神预备人的意志,以祂的协助来完成在人心灵中已经开始的工作。事实上神先使我们有意愿做良善的事,然后与我们的自由意志合作,使这件良善的事得以完全。”因此,当神引起我们的意愿的时候,并没有我们的合作,纯粹是祂引起我们这意愿。但当我们愿意行动的时候,祂也使我们跟祂合作。如果没有神使我们愿意做某件事,并且与我们一同来实践它,我们不能完成任何的善工。

   这是《论恩典和自由意志》一书里讲的。从开始,到进行,到结束,也是一样。在生活中可以引的经文就是约翰福音15:5,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保罗也用头和身子作类似的比方,“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全身既然靠着祂,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西2:19)我们生活上每件事,是因为连在基督身上,我们才能有善行,包括“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

    在天主教整个教义里都强调:信仰的开始、接受、成全,都需要神的恩典,若说不太需要,那是错误的教导。从圣经来看,不仅需要神的恩典,还需要神全备的恩典,每件事都是。我们不否认人在做事,恩典不减少人的努力。不要有这样的观念:“一切靠主,我就像个睡着的孩子,等着主成就一切”。我们也会用这些字眼,盖恩夫人等一些神秘主义者的有些话,特别容易让人有这种想法。要知道在生活中“在主里有安息”的意思,这一点可能清教徒表现得最好,我们在主里有安息,完全是神的权能和恩典,但这不减少我们的努力,反而让人有更正确的努力。例如:

    希伯来书12:2,“基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和成终者”,祂开始,祂成就。

    腓立比书2: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是神在我们心里工作,使我们能愿意做,也才能力行,为了要成就祂的旨意。

    帖撒罗尼迦后书2:17,“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坚固你们”,求神激励我们,在各种善言、善行上成全我们。这类祝福的话都表示是神开始,神结束。当然是没有停的,结束是指神的工作。

    希伯来书13:21,“愿赐平安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

    我们完全承认圣经里有很多地方讲到我们人该有的主动,甚至这种经文占了95%以上;也就是有95%以上的经文是可以支持“伯拉纠”或“半伯拉纠”,只有大概1%或5%的经文是可以支持奥古斯丁、加尔文的。但那1%或5%讲到“神预定”的经文是基础,让我们看到神永远的旨意。

    至于说那些勉励我们人要努力的经文,是让我们人可以了解。譬如,撒迦利亚书1:3,“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还有很多地方都这样讲,好像是人在采取主动,而不是神。其实这是因为神不必每件事都讲,这是我预定叫你这样或那样。我们要有这样的相信:神在掌管一切。平常我们在说:“你该用功、归向主…等等”的时候,好像是我们人在采取主动,其实那有个前提:这都是主的工作,你才能这样那样。

    这些都是看起来人在采取主动的经文,还有:

    箴言8:17,“爱我的,我也爱他”,好像是说我们先爱祂,祂再爱我们,但约翰一书也讲,祂爱我们,我们才能爱祂。

    马太福音7:7,“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好像神给,是因为我们先求。

    使徒行传16:31,“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你得救是因为你信,不是因为你先得救了才信,是因为你信了才得救。

    以弗所书5:14,“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你先起来,主再光照你。当然我们相信是主先光照,你才起得来,只是就人这边的经验来看,神也不断的在勉励我们,我想是为了不要我们懒惰。

    哥林多前书4:7,“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我们所有的都是从神领受的。

    奥古斯丁在〈论本性和恩典〉(Nature and Grace)里举个例子说,就好像人身上的眼睛,即使是完全健康,如果没有亮光的帮助,还是不能看见。人也是这样,即是完全成为义人,没有神永恒的光帮助,他还是不能活出正义的生活。

    天主教甚至也强调,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们不能持守这信仰到最后。这叫做“圣徒的保守”(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这是加尔文宗很强调的,其实天主教也这样强调。即便是我们在世时圣洁、属灵,圣经上也告诉我们(基督教和天主教都一样):我们众人都会犯很多的过失,“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

    主祷文里说,“免我们的债”。奥古斯丁也说,“如果能把古今中外所有圣徒都集在一起,问一问“你们是不是没有罪”,这些圣徒都会跟约翰一书1:8的答案一样,“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不能欺骗自己,我们是有罪的,只能倚靠上帝的恩典。所以,强调人的罪和强调一切成圣过程,都需要在神的帮助中,这是跟我们现实生活很有关系的事。

    我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回到天主教里面,他们也是正统的,回去可能是有那令他舒服的各种礼仪,不过这我也不说什么。

 

  结论:天主教不是“异端”

    我们不能说天主教是“异端”,因为他们的用词用字,在“信理”里还是正统的,只是给了人许多偏差的空间,甚至严重时就有很大的偏差。像特里萨修女的日记、通信等等发表后,相信你们也知道,她自己说她几十年都没有什么信仰,她非常的痛苦。我也看到很多善意的解释,在天主教“灵修神学”来讲,这叫做“灵魂的黑暗之夜”(The dark night of the soul)。每个圣徒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经验,就是好像你的灵魂在黑夜里,找不到上帝;你信神,却找不到祂。

    有人说特里萨修女这种经验可能长达几十年,一直到她死。我的看法恐怕特里萨所需要的就是更简单、清楚的“因信称义”的道理;或如果她真的把天主教的教义弄清楚,她也会知道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经成就了一切的救恩了。

    但天主教的用词真是常常给“功德”、“自由意志”太多的空间,这就会让比较敏感的人容易弄错。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会犯一个错误:如果神这么伟大,那我的善良总是不够的,也就有恐惧了。如果耶稣不是真实的在十字架上显出神一切的慈爱、怜悯,我们不是真的认识这位十字架上的耶稣的时候,恐怕即使像特里萨那样的圣徒都会有个困难,就是找不到神。如果你不能在十字架上耶稣那里找到完全的救恩,你就没有办法找到神。

    做尽一切的善工,事实上我都不知道特里萨所有的良善是不是她怕她在神面前不够善良,所以就拼命的做?而如果要这样来做的话,越拼命,就越远离神的。要认识神,要知道神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成就了一切我们所需要的:赦罪的恩典、成圣的恩典、称义的恩典。这是我们每个人需要的,因为我们会被控告,会有罪恶感、不完全感。魔鬼可以借着每件事叫我们觉得绝望、灰心。

    基督教、天主教都共同讲:我们只有一位救主耶稣基督,我们多去认识、信靠祂。因此,我觉得在“教义”、“信理”上来讲,天主教不是异端。它承认我们人是坏到极处,有原罪。凭着自己,一点善行都不能有,完全要靠神的拣选、预定、耶稣基督的代赎。这一点我认为天主教官方立场跟基督教是一致的。

    但是天主教在实质应用上,就给了人太多容易做错的空间。这一点也许有人觉得是天主教可恶的地方,但我觉得就实践的部分来说,尤其强调“因信称义”的我们,更是要承认我们基督徒的错误、邪恶、罪恶,也非常的多,甚至会不会不下于天主教,而没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行为上比我们差多少。当然我们都希望双方的行为(甚至不信主的人,即便将来要下地狱),在这世界上因着神的恩典和权柄,多少能够更好一点。

    天主教实在在实践上有很多的偏差,我也不想多讲。但这偏差的来源就在于虽然官方的“信理”跟圣经、正统神学一致,但还是有两个地方开了方便之门,我们需要小心,容易走偏。还是前面讲的,所有“异端”易犯的错误:

    第一,神没有那么伟大;第二,人没有那么罪恶。

    就第一方面“神非常伟大”这部分,我觉得天主教没有开方便之门,他们也强调神“预定”,虽然也加了一点,想要用“预知”来代替“预定”。但可能比较开方便之门的地方,是在第二方面“人没有这么坏”的部分。

    我们说人是彻底的败坏,天主教也这样说,但有两点他们用很复杂的神学想保持住:一个就是,“人有自由意志”。路德和爱德华滋在这方面是花了最大的力量写出最好的解释。路德写的《论意志的被捆绑》(The Bondage of the Will),一本太重要的书;爱德华滋写〈论自由意志〉。他们都强调:人坏到没有自由来选择美善的能力。

    天主教讲,一方面我们能选择美善,是因为神先选择我们,但一方面他们又不放弃“自由意志”这名称,我觉得就给了人还是有自己夸口的空间。另一方面就是“功德”或“功绩”的问题。

    基督教都不喜欢讲人有什么功德,当然就圣经来讲,神按我们的行为审判我们,神也按我们所做的,给我们工价。“工价”圣经上很多地方翻成“赏赐”,就是希望避免这种观念。实际上圣经是有“工价”这观念的。

    天主教也是用很多方式,包括他们说:“严格说来,我们的功德叫做‘义理的功德’(merit de condigno),而真真正正在神面前的功德,完全是神的工作。”

    但他们还有一个“情谊功德”(merit de congruo),这实在不算什么功德,我们做的,但不太能达到神的标准,但神就算,就放个水。天主教说我们还是可以有那种情谊功德,这“情谊功德”严格说算不上是功德,而且真的有功德,也还是神的恩典。所以我还是说,天主教在这里不是“伯拉纠主义”,也不是“半伯拉纠主义”,可是用了这个名词,就容易叫人还是在神面前夸口。

    就路德以降,所有的改教家觉得天主教不能给人平安,就是在这里。如果人还是要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然后做出一些好功德的话,人会被定罪的,因为人会知道自己达不到上帝的标准所以不安(特里萨修女也会不安)。但天主教整个又是这么合人性的,觉得人也应该做一点事,不要把人说得这么差,然后在一个很复杂的体系下让人得到满足。因此我觉得也有很多包括有思想的人愿意回到天主教那里,因为它好像完整一点,而基督教太狭窄了。当然我还是觉得基督教(或改教家)那狭窄是正确的,不过今天就不多讨论了。

    天主教在中世纪(可能12世纪)开始就有个非常流行的话,用中文来说最好的就是这句:“天助自助者”,原文直接的意思就是:“尽己之力,神不吝赐福”。如果一个人尽他本身的力量,神不会吝惜赐恩典。那就是说,你努力,神就会给你恩典。这还是神人合作的“伯拉纠主义”的思想,但天主教官方解释也是不把它解释成“伯拉纠”。不过这也是让路德、改教家觉得不妥的:我们哪能尽什么力量来换神的恩典?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天主教也很强调“因信称义”,不过他们说,神所给我们的那“义”,是注入我们里面的(infuse)。这重点还是在:“我们里面有良善吗?”基督教很强调这“义”是归于的、加在外面的(imputed),就是法律上(forensic)宣判我们无罪,而我们里面其实还是有很多罪恶的。而天主教就认为我们这是有说谎、虚伪(让神说谎、虚伪);我们认为天主教那样就是给“自己的义行”有一个重要地位,因为即便那是主加在你身上的,你里面真的有良善吗?不过,这方面我觉得我们也不必有太多争执,那还是“称义”和“成圣”的问题。就“称义”来讲,当然是神加给我们的。“成圣”也是神加给我们的,但我们的确有“成圣”的真实行为,结出圣灵的果子。但那果子不能叫我们“称义”,因为不够完全,可是我们的确有。  

 

再回应

    关于“天主教是不是异端”,简单的说,假如是摩门教,我会毫无疑问的说它是个异端,接受它会下地狱。这叫异端。我完全不再讨论他们的人好不好、品德如何……等等,就是说接受它,会下地狱的。

    天主教虽然有很多我觉得不够稳妥的教义,但还没有构成到“异端”的程度,这是我的意思。我并没有说那是好事,也不会鼓励人去跟天主教合一;我完全不会同意,甚至反对这个事情。

    但那反对的理由,跟我反对“基督徒去跟回教徒、佛教徒、异端,一起祷告或合一”是不一样的。回教徒、佛教徒这些,如果我们要跟他们合一,那是要下地狱,不行的。而不要跟天主教合一、来往,是因为它有很多不当的教训(你要说是错误,甚至很严重错误的教训都可以),就是它“非常可能”影响你,使你没有得救,走入地狱。

    但是,“非常可能”也还不是等于“一定会”。你到摩门教里,是一定会,因为他们的教义、信仰就错误,而天主教则不一定。

    你或许会说:“那更可怕,他基本上是对,但很容易把你引到错误上,更可怕。”你要这样讲也可以,我会说从“教义”上来说,我说了,包括路德、加尔文这些改教的人都会承认他们里面还有得救的人。甚至路德、加尔文、中世纪很多神学家写作时,还会引用天主教的东西。意思就是说,它的整个组织和思想是有很多错误的危险。

    而且,我不是讲他们是“不小心”犯的错,因为他们反而是“小心”的在解释这些错误,想要维护一些想法,包括人的责任……等等。我觉得这跟卫理宗等是类似的错误,但这类似的错误,不足以叫我们说它是异端。今天如果有个卫理宗的要跟我们一起祷告、合一,我可能也不会那么同意,因为,我觉得我跟他们的信仰还是有些不是很一致的地方,但会尽可能跟他合作,如果我能跟他把真理表达得更清楚更好。

 

   天主教不是异端,而是有很严重、不妥的错误,很可能把人引错。但照他们正规的教义,例如他们对马利亚的景仰,其实就跟我们对马丁路德、加尔文一样的景仰,我不觉得那会把人带到地狱里去的。

    所以如果进到“异端”就一定下地狱,如果是进到一些错误的教导里,但他正确的教义没有错误时,我不会称他为“异端”,但我也不会因此就要跟他合一、祷告、说它是好,这我都不会这样说的。这就是我的观点。

    至于在挽回他们的时候,我的看法也是一样。一方面,我是不会想要去挽回他们,因为我觉得一个人一旦走到天主教(或任何一个宗教、甚至到别的教会)里,你要把他挽回过来,都要看有没有必要。譬如他是一个浸信会、卫理公会的,我跟他有一些不一样,但那些不一样不会妨碍我们一起的交通祷告。越一致,可能越能合作;一致得越不一样的地方,就越难合作;一致得不一样的地方越大,到最后就完全不能合作。

    我希望跟其它这些“有不同见解、看法,但没有基本上差异的”,我们最起码不是去敌挡人家,而我也不会要人家一定来跟着我这信仰,因为我虽然觉得(当然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信得是最正确,但还没有必要花那么多力气去改变别人。我们的时间尽量多花在传福音上,让那些还没有听到福音的人愿意听、悔改、信主。如果你要让那些已经信了的(包括一个摩门教徒),改成一个基督教徒,那要花双倍,甚至十倍以上的力量,除非神给我这个负担,否则我觉得我的力气就花在那还没有受到影响的;以及信了主,但很冷淡的,若主放他们在我身边,我会用讲道等等方式让他更热心一点。

    对于那远离的、敌挡的,你说它会来攻击、影响我们,我看天主教也不会来要想把我们改成天主教。你说:“他们有很多的呼喊”,我们就不要去听,相信教会也不大会去听他们的。

    我之所以说新派可怕,就是新派这是一种思想,不在一种组织里面,就会渐渐进来影响人。今天我们没有看到天主教叫我们出去、合一。当然有一些人这样,但那些对我们影响也很低。你今天叫信友堂的会友到信友堂来聚会都不容易了,何况叫他到别的地方去?而他的去或不去,也就是他自己的选择了。

    我们今天最重要是该多把自己的信仰认识清楚,在传福音的时候更有力量,也更不会被人引诱。别人问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彼前3:15),我们就告诉他们。今天如果有天主教徒、佛教徒、回教徒、摩门教徒问我们为什么这么喜乐,为什么不归向他们,他若愿意听,我就跟他讲他的错误在那里;越愿意听、愿意悔改的,我就越愿意讲。

    对那些已经有些看法的,你要指出他的错误,最多是跟基督徒里有些困惑的人讲,比方他问“耶和华见证人”,我跟他讲他们错在那里,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譬如有人说,“五旬节会、灵粮堂、浸信会、卫理公会、我家旁边那个教会……”可不可以去?我就说可以去,因为他们虽然不是改革宗的,但差异不是很大(就是那矛盾没有那么大),而且他们也有他们的好处。

    就性质来讲,天主教真是有很大不当(甚至错误)的地方,但正式的教义规定,包括他们说人有自由意志等这些,你若今天问任何一个长老会、加尔文宗的基督徒,恐怕很多也会有这样的想法,觉得人当然有自由意志。就是这些神学名词虽然很重要,但是人家犯错你一定要去纠正的话,要注意两点:第一个,你一定要搞得很清楚自己在讲的是什么;第二个,你要知道他错在哪里。

    我还是说,我们多把时间力气花在更清楚认识自己的信仰,更去讲我们所信的是什么,别人那些错误的,我们可以提一下。这都能在圣经里看到,譬如旧约里,哪样的人要严格的对付?就是那叫你去信一个素不认识的神的人。在圣经里讲到我们要远离这些错误的人,他都不会花太多力量去讲他错在哪里、他怎么样,重要的是要讲对在哪里,“要多认识耶和华、耶稣、圣灵是什么样的神”,这样会让我们更坚固,也在传福音的时候传得更好。至于别的,这世界上有异端、错误,我们知道他讲得跟我们不一样,不是同样一位神,就不要去听他了。

    也就是说,正面的,对神的认识要多讲,别人错误的,不要花太多时间去研究:也不必要多花时间,因为太累了。我喜欢讲的例子是:多认识真钞票,不必一天到晚研究假的、错的钞票。这就是我的看法。 

祷告:

  天父,我们谢谢你的恩典,求主怜悯恩待,不要让今天这些变成攻击或自义的话,希望就是让我们更多认识你、亲近你、被你更新的机会。谢谢主,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台北信友堂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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