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耶稣会士在亚洲的身分定位
十六世纪以来,当天主教的传教士进入亚洲各地发展时,他们所选择的身分定位和服饰穿着,往往对其布教工作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如印度自从耶稣会创始会士之一的沙勿略 (François Xavier, 1506-1552) 于1542年开教之后,一直未能走出卧亚(Goa;今译果阿,为当时葡萄牙帝国在东方的总部)地区,且传教始终局限在下层社会,此因印度社会的阶级分明,而传教士衣着简陋,且过于随便地同任何人交往,加上印度人以食肉饮酒的葡萄牙人为佛郎机(p'arangi),并将之归类为低贱的种姓所致[1]。
沙勿略于1549年初入日本开教时亦不顺利,因他发现一般人常通过外观和服装来评价不熟悉的外来者,遂在拜望诸侯大内义隆时,改穿主祭时才穿着的华美服饰,结果使访问相当成功。此后,日本耶稣会士遂在传教布道以及与上层人士交往时均穿着丝绸华服。但当第三任的耶稣会日本教区负责人 Francisco Cabral (1529-1609) 于1570年抵日之后,却批评当地的会士过于奢侈,并宣布禁穿丝绸衣服,此举引发教会内部激烈的争论,直到耶稣会视察员 (visitor) 范礼安 (Alessandro Valignano, 1539-1606) 于1579年到达日本之后,会士才在其认可之下重披丝绸服装[2]。但随着其它修会的陆续到来,天主教中对是否该采取适应当地社会之传教策略的争论,则是方兴未已。
由于沙勿略初入日本传教时,曾借用佛教真言宗的“大日(如来)”一词来翻译天主Deus,以致日人有将天主教与佛教相混,如山口地方的新领主大友义长于1552年送给耶稣会一座佛寺时,即在汉字的许可令上,称这些西士乃“从西域来朝之僧”,而其东来的目的则是为了“佛法绍隆”[3]。明季初入中国内地的耶稣会士,也曾出现类似的误解。盖因他们在天主教与佛教的教义和仪规中发现一些相似性:如两教均强调天堂和地狱的存在,且均使用念珠;僧尼亦不婚配;佛教中有佛、法、僧三宝,名虽有三,但体性为一,颇似天主教的“三位一体”;佛教中亦有与天主教十诫相似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等,再加上他们误以和尚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近乎欧洲教会的僧侣,遂接受中国官员的建议,将天主教划入和尚和道士一类,并剃发、着僧衣[4] 。首位获准在华居留的耶稣会士罗明坚 (Michele Ruggieri, 1543-1607),即因此自称为“天竺国僧”[5]。
1590年,利玛窦奉范礼安之命起草一封以教宗名义致大明皇帝的信札[6],其中亦称教宗西师都(原文中三字均加口字旁)五世 (Sixtus V, r. 1585-1590) 乃居住在“天竺国”的“都僧皇”,因期盼能传“天主正教”,“推广慈悲,普济世人”,特遣“博雅儒僧”四出扬教,并派“德行颇优,儒文宏博”的“上僧”等四人入华,希望明帝能对此四僧“给有札牒,沿途迎送,以华其行”。函中虽不忘在适当机会以“儒”字来形容传教士的学问,但亦屡屡借用佛教的惯用语,而其自称为天竺国之僧的作法,更易使人将天主教与印度佛教相混淆。
此外,在道明会士高母羡 (Juan Cobo, ?-1592) 所撰的《辩正教真传实录》(1593年刊于吕宋)中,亦自称“僧师”[7],并称马尼拉的主教为“和尚王”。高母羡曾于1592年奉命出使日本,在其上丰臣秀吉书的汉文本中,也以“托重僧师”自称,其中“托重”一词的使用,乃因其所属的道明会是采取“托钵乞食”的修道方式所致[8]。
1592年初春,利玛窦 (Matteo Ricci, 1552-1610) 前往南雄拜访瞿汝夔,瞿氏即力劝利氏蓄须留发,且脱去僧服改穿儒服,他更透过其人脉网络,努力将利玛窦引介入士大夫的交游圈中[9]。这年年底,利玛窦与从日本返回澳门的范礼安谈及易服以改变身分标志的想法时,获得范氏的支持,并应允上报总会长,此举或亦曾受到日本教会的影响 。1594年7月,教廷终于正式同意利玛窦改穿儒服的主张。然因明人对各阶层人士之服饰的规定相当严谨,一般民众如冒穿儒生的襕衫和方巾,往往会被治罪。故伺机而动的利玛窦直到1595年5月始首次戴儒冠、穿儒服,在江西吉安拜望旧识的原曲江知县龙应瑞 ,利玛窦此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为避免已习惯其僧服装扮的广东人士感到突兀,乃选择在对他相当陌生的江西改头换面,且因其与该官员本已相识且关系颇佳,纵使易服之举不妥,评估亦不至于遭受苛责。结果,该官员很高兴地接待他,并免他行跪拜礼 。
自此,入华耶稣会士们不仅在外表开始扮演“西儒”的角色,亦开始进行“合儒、补儒”的努力 ,但也同时埋下后来“中国礼仪之争”的导火线。当时的耶稣会士还都为自己取了既地道且典雅的中国姓名甚至字号,且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希望能减少与中国上层社会往来时的隔阂,此与其它入华修会的传教士中文姓名常常不显的情形迥然不同。
利玛窦所施行的适应策略稍后亦被在印度传教的耶稣会士 Robert de Nobili (1577-1658) 所采纳,Nobili 于1606年入印后,为使天主教获得上层阶级的青睐,于是努力学习在地的语言和文化,并随俗不吃肉、不饮酒,只以鱼和素菜为食,且改穿猩红色长袍,尽全力融入最高种姓婆罗门的习惯和仪礼,此举颇获成效,但也在教会内部引起一些激烈反弹,直到1623年始在教宗格雷高里十五世(Gregory XV, r. 1621-1623) 的支持下确定其传教方针 。而为因应教内反对人士的抨击,他还曾运用神学理论撰文为适应策略辩护,指称只要是为了拯救灵魂的正当理由,穿着异教徒的服装和标志应是可容忍的 。
二、瞿汝夔与利玛窦的交往
瞿汝夔是利玛窦在华最亲近的中国友人之一,他对天主教在华传教策略的制定与推动颇有贡献。在利玛窦的札记中,尝对青年时期的汝夔有相当深刻的描述,称其是苏州人,父亲为尚书,曾举会试第一(应即瞿景淳)。汝夔亦十分聪颖,但却不求上进,在其父过世后,更交结败类,沾染种种恶习,尤其沉迷于炼金术,以致其所承继的遗产均遭荡尽。穷困潦倒的汝夔,因此携妻带仆离乡背井,靠着其父亲在官场中的旧关系,到处招摇敛财 。
瞿汝夔曾自述其与利玛窦交往的经过曰:
万历己丑,不佞南游罗浮,因访司马节斋刘公,与利公遇于端州(笔者按:即肇庆),目击之顷,已洒然异之矣!及司马公徙公于韶,予适过曹溪(在韶州),又与公遇,于是从公讲象数之学,凡两年而别。
万历十七年己丑岁 (1589),汝夔南游岭南四大名山之一的罗浮山(位于惠州和广州交界处),并至肇庆拜望新任两广总督的旧识刘继文(号节斋)时,初遇正被刘氏强制遣返澳门的利玛窦。在几经交涉之后,利氏终于获允由肇庆迁韶州。而受到刘氏冷淡接待的汝夔,此时正好亦抵韶州,遂要求拜利氏为师,私衷原本希望能习得传说中的炼金之术。但在此后的近两年中,汝夔却兴趣盎然地潜心研究西方的数学和神学,他或是第一位习得并翻译西洋笔算法以及欧几里得几何学的中国人,他也学到了制造科学仪器的窍门。
在瞿汝夔的协助之下,利玛窦开始蓄发称儒,一反早期所受地方百姓的排挤,积极地与韶州、南雄、南昌和南京的名士交接。万历二十三年,利玛窦定居南昌时,汝夔亦曾将其介绍给自己的儿女亲家建安王朱多 。利氏为自抬身价,还将自己与建安王父子综论西方交友之道的内容整理成《友论》一书刊行。汝夔也不断在上层社会宣扬利氏的博学,如理学名儒章潢即尝曰:
近接瞿太素,谓曾游广南,睹一僧,自称胡洛巴(笔者按:即欧罗巴)人,最精历数,行大海中,惟观其日轨【晷】,不特知时、知方,且知距东西南北远近几何。
二十七年,汝夔亦协助利玛窦在南京与佛教高僧三槐辩论。二十八年,利玛窦与同会的郭居静和庞迪我商量进京之事,汝夔也还特地从镇江赶来参加。
汝夔虽早存入教之念,惟因其膝下只有几个女儿,遂纳妾,此举颇违“十诫”的教规,汝夔直至四十三岁时始育有一子。万历三十二年,汝夔在南京遇到旧识知己黄明沙修士,对其始终未能奉教一事大加责难,汝夔遂将十四岁的长子式谷(1591-?;教名为玛窦,以纪念其与利玛窦的情谊)托付给教会。而因当时汝夔的正室早已过世,他于是将该出身寒微但已为其生有二子的妾扶正,并于三十三年受洗于罗儒望 (Joao da Rocha, 1565-1623),教名依纳爵 (Ignatius)。
天启三年,瞿式谷邀请艾儒略赴常熟开教,此时汝夔或已过世,否则应不会由式谷出面具名。式谷曾于是年为艾儒略出版的《职方外纪》作序。或受家学的熏陶,他也尝于崇祯四年协助艾儒略编成《几何要法》一书刊行,是书较徐光启所译的《几何要法》简明易学。式谷的宗教信仰可能也对部分家族中人有所影响,如其堂兄式耜即曾序艾儒略的《性学粗述》。
三、瞿汝夔的家世为何?
虽说教会中人或为抬高身价,常强调瞿汝夔是尚书瞿景淳之子,然而,我们在许多涉及瞿氏家族的文献中,却有时见不到景淳和汝夔父子关系的痕迹。如在《明史》中,仅称景淳有汝稷和汝说二子。明末所编的《皇明三元考》中,记景淳有汝稷、汝益和汝说三子。此外,在光绪《重修常昭合志》所收的景淳小传中,对汝稷、汝益和汝说三子均有所著墨,惟汝夔之名则完全未见提及。
又,在同一方志中,记景淳墓曰:“子太仆少卿汝稷、神枢营佐击将军汝益、江西布政司参议汝说祔”,汝夔亦不在祔葬诸子之列。
然而另一方面,瞿氏所藏的家谱中,却称景淳有汝稷、汝夔、汝益、汝说四子,请试追索景淳和汝夔之间究竟有无父子关系?从此一习作希望能带领同学揣摩历史研究的方法与乐趣。
A07-09 叶向高,〈明长芦转运使加太仆寺少卿致仕瞿公墓志铭〉,收入氏着《苍霞续草》。
A10-15 叶向高,〈明长芦转运使加太仆寺少卿致仕瞿公墓志铭〉,收入瞿汝稷《瞿冏卿集》书末。
A16-22 钱谦益,〈明长芦都转盐运使司都转运使加太仆寺少卿致仕元立瞿公传〉,收入瞿汝稷《瞿冏卿集》书末。
A23 钱谦益,〈明长芦都转盐运使司都转运使加太仆寺少卿致仕元立瞿公传〉,收入氏着《牧斋初学集》。
A24 钱谦益,〈瞿元立公画像赞〉,收入氏着《牧斋初学集》。
A25-26 瞿汝稷,〈荅徐司空书〉,收入氏着《瞿冏卿集》。
A27-28 严澄,〈瞿冏卿元立逸事〉,收入黄宗羲编《明文海》。
A29-30 李春芳,〈赠文林郎翰林院编修古村瞿翁暨封太孺人秦氏合葬墓志铭〉,收入氏着《贻安堂集》。
A31-33 赵用贤,〈礼部侍郎瞿文懿公配李淑人行状〉,收入氏着《松石斋集》。
A34-37 瞿汝稷,〈庶母殷孺人行状〉,收入氏着《瞿冏卿集》。
A38-39 叶向高,〈殷孺人墓表〉,收入氏着《苍霞草》,
A40 成靖之,〈明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达观瞿公墓表〉,收入氏着《云石堂集》。
A41 瞿汝稷,〈庶母谭孺人像赞〉,收入氏着《瞿冏卿集》。
Firinghee一字原指法兰克人(Franks,曾于第五世纪入侵西罗马帝国,占据今法国北部、比利时和德国西部等地,建立中世纪早期西欧最强大的基督教王国),但在亚洲常被狭义地指葡萄牙人,亦被较广义地指欧洲人或被欧人同化的印度人。此词波斯人作farangi或 firingi,阿拉伯人作al-faranj, ifranji, firanji,南印度之人作p'arangi,锡兰人作parangi。印度莫卧儿(Mughul, Moghul, Mughal,或译作蒙兀儿)王国的第一位皇帝Zahiruddin Muhammad Babur在叙述Panipat之役(1526)时,尝称其所用的火炮为farangiha,此或因该炮乃由佛郎机人传入而得名,而土耳其人亦称后膛装填的旋转炮为prangi,明代中国所用的佛郎机炮或即为farangiha或prangi之类名词的音译。参见Henry Yule, Hobson-Jobson: A Glossary of Colloquial Anglo-Indian Words and Phrases, and of Kindred Terms, Etymological, Historical, Geographical and Discursive, ed. William Crooke (London: J. Murray, 1903), pp. 352-353; John Francis Guilmartin, Gunpowder and Galleys: Changing Technology and Mediterranean Warfare at Se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4), p. 161.
戚印平,〈远东耶稣会士关于易服问题的争议及其文化意义〉,《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页49-54;Joseph F. Moran, "Valignano in Japan 1580," in Kokugoshi e no michi, vol. 2, ed. Doi sensei shoju kinen ronbushukankokai (Tokyo: Sanseido, 1981), pp. 195-223.
转引自戚印平,〈远东耶稣会士关于易服问题的争议及其文化意义〉,页54。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上册(香港:公教真理学会;台中:光启出版社,1967),页83-88。
根据已知的材料,利玛窦先后曾与一百多位中国士大夫往来。参见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页286-316。
戚印平,〈远东耶稣会士关于易服问题的争议及其文化意义〉。
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页40。
此段参见裴化行(Henri Bernard)着,管震湖译,《利玛窦评传(Le Père Matthieu Ricci et la société chinoise de son temps (1552-1610))(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译自1937年河北献县版),页145-146、184;计翔翔,〈关于利玛窦衣儒服的研究〉,《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3期,页74-83。
张西平,〈论明清间天学的合儒与补儒〉,《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8年第5期,页80-86。至于非耶稣会的传教士,则并未径采此一模式,如道明会士罗明敖黎尼妈(Domingo de Nieva, 1563-1606)在马尼拉出版的《新刊僚氏正教便览》(1606)中,即仍以僧自称;参见Albert Chan, Chinese Books and Documents in the Jesuit Archives in Rome; A Descriptive Catalogue, Japonica-Sinica I-IV (Armonk, NY: M. E. Sharpe, 2002), pp. 226-229.
陈义海,〈从利玛窦易僧袍为儒服看跨文化交流的非语言传播〉,《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第33卷第1期(2004),页42-45。
John Correia-Afonso, The Jesuits in India 1542-1773 (Gujarat, India: Gujarat Sahitya Prakash, 1997), pp. 133-159.
裴化行,《利玛窦评传》,页82-86。
沈定平,《明清之际中西文化交流史──明代:调适与会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页631-654。
耶稣会士艾儒略在其《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一书中,尝记瞿、利两人交往之事,其中有云:“姑苏瞿太素者(原注:讳汝夔),大宗伯文懿公(景淳之谥号)之长子(笔者按:应为行二,详见后)也”;参见艾儒略着,向达校,《合校本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北平:上智编译馆,1947),页4-5。
利玛窦、金尼阁着,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245-246。
此见万历二十七年瞿汝夔为利玛窦刊行《友论》时所写之序,该书完成于万历二十三年,收入台北学生书局1965年景印的《天学初函》中。
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页25-32、184-186。
章潢,《图书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钞本),卷16页64。
此段参见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页27-74。
John Hay, De rebus Iaponicis, Indicis, et Peruanis epistolæ recentiores. A. Ioanne Hayo ... in librum vnum coaceruatæ (Antuerpiæ: Martini Nutij, 1605), p. 918.作者John Hay (1546-1607)在此书中将耶稣会士于1577-1601年间所写的55封信整理编辑,内容均与该会在亚洲的传教活动攸关。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评传),页145。
此段参见利玛窦、金尼阁着,《利玛窦中国札记》,页506-511;裴化行,《利玛窦评传),页508-509;Louis Joseph Gallagher, China in the 16th Century, the Journals of Matthew Ricci 1583-1610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53), pp. 230-235, 467-471。末书主要根据金尼阁(Nicolaus Trigault, 1577-1628)原着的De Christiana expeditione.
笔者所见之《职方外纪》收入《天学初函》中。
笔者所见之《几何要法》为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本,编号为Courant 4869。
此段参见徐宗泽,《明清间耶稣会士译着提要》(台北:中华书局,1949),页210-214、313-317。
如耶稣会士艾儒略在其《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一书中,尝记瞿、利两人交往之事,曰:“姑苏瞿太素者(原注:讳汝夔),大宗伯文懿公(笔者按:景淳之谥号)之长子(笔者按:应为行二,详见后)也。适过曹溪,闻利子名,因访焉。谈论间深相契合,遂愿从游,劝利子服儒服”;参见艾儒略着,向达校,《合校本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北平:上智编译馆,1947),页4-5。
《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卷216页5696-5697。
张弘道、张凝道辑,《皇明三元考》(台北:明文书局,《明代传记丛刊》景印万历间刊本),卷11页3-4。
郑钟祥等修,庞鸿文等纂,《重修常昭合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光绪三十年刊本),卷25页21-23。
光绪《重修常昭合志》,卷43页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