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清楚而强调的宣明,只有一位神,旧约的圣经多次重复申明耶和华是独一的神,除祂以外,并没有别神(赛四五5)。祂是创造天地的真神,是宇宙独一的主宰,掌管一切世事,洞晓过去未来。祂是全能的神,全智的主,圣洁、公义、荣耀,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这一位神,创造万有,更创造人类,祂赐予人生命气息,立定人生存疆界,供备沛雨丰年,叫人敬天畏神,秉公行义。这一位神,鉴察世人,赏善罚恶,主持公义,施行审判,统服全地。在祂向人启示自己的过程中,这位神自称为‘耶和华’,意即,‘我是那我是’,亦即昔是、今是、永是之一位。任何世事皆可变迁,惟此‘我是那我是’者,永远不变。祂之‘是’,乃是永远之‘是’,不变之‘是’,独一之‘是’,是万有存在根源之‘是’。1 道成肉身 此独一的真神有其独一旨意,此旨意,圣经称为祂的永远经纶,此经纶乃照着祂的喜悦所订立(弗一9)。根据此旨意,或经纶,神有一天成为肉体,取名耶稣,又名以马内利,意即神与人同在。在旧约,神虽然与人同在,但祂的同在是暂时性的,是在人身外的。但在新约,在耶稣身上,祂的同在是永恒的、内在的,并且是与人完完全全调成为一的。这位以马内利,乃是神的本身,祂不是神的代表,或神的变形,乃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四福音乃是此神而人者的记述。这些记述重复申明这位成为人的耶稣,乃是神自己。约翰福音开头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一1)。这道,就是神自己。祂不是神之外的另一位,乃是神本身。这位神‘成了肉身’(14),‘有分于血肉之体’(来二14,直译),生于童女之胎,成为一真正之人。 一面来说,祂既是神,祂之外就不可能再有别神。祂既是神成肉身,宇宙中就再不应该有另一位被称为神者。神既在祂身上,祂就必须是神的全部,神的整体。但是,四福音同时启示,祂虽然宣称自己是神,祂同时又称神为父(约十七1),向神祷告(太二六39),对神说话(十一25),替神行事 (约十七4)。一面祂说祂与父是一 (十30),一面祂又把父神与祂说成两位(十四23)。一面祂说,人看见祂就是看见父(十四9);一面祂又说,连祂也不知道父所知道的(太二四36)。一面祂说,父从来没有离弃祂(约八29),一面祂又在十架上问神为何离弃祂(太二七46)。一面祂宣称祂自己就是耶和华(约八24,58),另一面祂又告诉人祂是父神所差遣的一位(42)。 Back 基督与神之关系 这里很自然产生一个问题:究竟我们有两位神或一位神?究竟耶稣与父神是两位或是一位?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对于这问题,历史上共有三类不同的答案。第一类的答案,根本否定耶稣就是神。第二类的答案,承认耶稣乃是神,但认为祂是神之外的另一位神。第三类的答案,不但承认耶稣是神,更承认祂不是神之外的另一位神,而是同一位神。 坚持第一类解释的信徒,历史上称为伊便尼派(Ebio-nites)。此派信徒为坚持神之独一性,不惜否定耶稣之神性。他们不赞成耶稣是神,认为祂与我们一样,是一道地的人,不过品行高超,道德超群。祂之被称为神,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并非真的是神。 坚持第二类解释的信徒,承认耶稣是神,但把祂说成耶和华之外的另一位神。主张这样解释的人,所信的乃是二神论,他们相信共有二位不同的神。一位在天上,一位在耶稣身上;一位是祷告者,另一位是听祷告者。有的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说有两位神,却承认耶稣与父神彼此各异,并且一大一小,历史上称此派信徒为次位论者Subordina-tionist。连名教父俄利根(Origen),也曾主张此种说法1。根据此说法,父与子两者之间,子比父低,父比子高。父在上面,子在下面。基于此说法,子不单成了另一位,更成了另一等,另一类,另一种的神。我们已经见过,无论是二位神,二等神,二类神,都是圣经所不容许的。圣经只承认神只有一位,此外并没有神。 第三类的解释,认为耶稣不单是神,并且不可能是独一真神之外的另一位神。祂乃是神的本身。坚持这派说法的,历史上称为神格惟一论(Monarchianism)者。这种说法当然合乎圣经一贯的一神论,但却不太容易解释许多新约中将父与子同时并题的经文。这些经文明显启示父与子有其分别。为求想出一合理解释,坚持此派者又有不同见解,有的认为基督之神性是从祂受浸开始,至祂地上职事完成后即结束,故此祂的神性不是永远的,而是暂时的。历史称此派为嗣子论(Adoptionism),又有称之为 Dynamic Monarchianism。另一派则主张父与子仅为一位神的不同形态,在不同时期出现,历史称此派为形态论(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以上诸派,引进初期教会极大争论,这些争论开始时围绕在基督的身位上,逐渐由基督的身位发展至神的本身,这些争论的焦点,乃是基督的本性,究竟祂是神或是人。而假若祂是神,究竟有多少位神,前者问题发展为神学上的基督论(Christology),而后者问题则发展为神学上的神论(Theology)。 Back 圣灵是神 问题并不停在这里,新约圣经不单告诉我们有父也有子。四福音告诉我们,这位是神又是人的基督,经过三十三年半的人生,死于十架,埋葬复活。复活之后,旋即升天。使徒行传接着告诉我们,祂升天之后四十天,又赐下圣灵,产生召会。召会从头一天起,即承认此赐下之圣灵为神。初期召会偶有欺骗圣灵之事,使徒扬言此即欺骗真神之行为(徒五3)。嗣后使徒们之书信,多有题及此灵于信徒内之运行,并将此灵之运行与神在信徒内之运行等量齐观,甚至视为一事。行传称此灵为‘耶稣的灵’(徒十六7),保罗称此灵为‘基督的灵’(罗八9 )、‘耶稣基督之灵’(腓一19 )、‘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直译),并将这灵与‘神的灵’(罗八9~11)摆在一起,甚至说基督就是这灵(林后三17)。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约翰谓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即神住在信徒里面(约壹四12~13)。这些经文,清楚指明圣灵乃是神,祂不是神的代表,也不是神的能力,祂乃是神的本身。 神是神,基督是神,圣灵也是神,这是圣经给我们的启示。然而是否我们有三位神?是否父、子、灵是三位分开而独立的神?前文已经讨论过基督神性所引出的矛盾问题。在这里又加上圣灵也是神的进一步复杂问题。当然,我们不能接受宇宙中有三位神。我们如何不能接受二神论,照样,我们也不能接受三神论。无论如何,神只有一位,但这一位神如何又有父、子、灵三方面之讲究? 神之复数 其实早在旧约圣经,已经启示这位神非仅单数。创世记一章启示神创造人类,用‘我们’一辞描写神:‘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26)。事实上圣经头一节,‘起初神创造天地’之神,在原文即非单数。此字原文‘以罗欣’是一复数名词,暗示神格内之复数。然而这一位复数的神,却没有复数的行动,祂的‘创造’是独一的,祂照着自己形像与样式‘造’人的举动也是独一的。 到了新约,在马太福音末了,主耶稣更首次明言神之名为‘父、子、灵’,‘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二八19)。虽然父、子、灵有其三方面的讲究,然而这个名还是独一的名,单数的名。圣经多处题到神只有一位,但圣经又多次告诉我们神有父子灵之分。这两者之间如何协调,神如何能够是三又是一,这乃是历史上神学争论的主要命题。本刊本期与下期的负担,乃是针对此问题,作一检讨性的研究。虽然神学上对这问题已有两千年的探讨,然而我们认为这问题仍有值得讨论的地方。大多数信徒对这问题并不注重,甚至一窍不通。他们的观念只限于信条信经所制定的条文,本身缺少对这问题深切的思考。少数对神学比较有兴趣的信徒,对这问题虽有研究,然其研究又多受传统神学影响。 Back 启示的根基-圣经 因此,我们愿意以本期并下期篇幅将以上神学问题加以讨论。一面,我们将加以肯定有关此问题合乎圣经神圣启示的说法;另一面,我们将会否定所有关乎此问题历史上偏差的异端。在这个检讨过程中,我们当会一直以神的话-圣经-作为衡量的准则。凡与圣经启示相合的,我们皆接受;凡与圣经不合的,即便为历史上大多数人所接受,我们皆加以否定。此外凡圣经所没有说明的,我们皆以审核的眼光评判。在此我们必须指出,许多传统神学上的争执,都是圣经写下来之后,数百年人对圣经不同领会所产生的歧见。这些争执所产生之神学理论,并非原先神圣启示的一部分。新约圣经与初期教会,只宣告关乎神,关乎基督,与关乎圣灵的事实。而没有加上许多人理性的解释。在研究神的问题时,我们必须坚守一基本原则,即一切神圣启示之根基乃明文之圣经。我们接受圣经全部的启示,即便这些启示有时似乎互相矛盾。另一面,我们也必须分辨原先的启示与日后的解释,并认识其轻重之分。日后的解释只能用作参考,不足构成信仰的根基。至于更往后所发展成的信条信经,与原先启示的地位相差更远。信条信经,不但企图解释神,更用人的言语定义神2,它们不但描写神格之间的关系,更企图用人有限的语言来定义这关系。毫无疑问,这离开原先的启示所站的立场更远一步。这是我们所需要注意的。 神的经纶 圣经不单告诉我们神是怎样的一位神,也告诉我们这位神对人有甚幺目的。换句话说,圣经不光告诉我们神本身之所是,更告诉我们祂之所以是祂之所是的目的。神将自己启示给我们,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好奇,乃是为叫我们认识祂和祂的旨意。而在祂启示人的历史过程里,祂被显为父、子、灵。无非因为神愿意人藉此方式认识祂和祂的旨意。故此,父、子、灵的讲究,不仅是一个神学问题,更是与神对人的启示过程,神对人的目的,神对宇宙的经纶,有密切的关系。因为神在宇宙中有祂的旨意和经纶,所以从旧约至新约祂向人启示为父、子、灵。圣经没有向我们启示神在祂本身里如何是三而一,却启示我们祂如何在成功祂的经纶中成为三而一。换句话说,圣经所启示的三一,只限于在神经纶中之三一。在这范围之外关乎三一的理论,皆为理性猜臆而已,不是圣经启示的一部分。虽然人的头脑不能完全洞察神如何能是三又是一,但他却可以知道神为何向人启示,神是有祂的目的的。 今天人无法用天然的语言来解释,父、子、灵三者如何(How)是三又是一,但圣经却给我们看见,父、子、灵为何(Why)是三而一。我们从许多将父子灵摆在一起的经文中,可以找出神为何是三而一的端倪。祂的如何,涉及祂的所是、祂的素质。祂的为何,说出祂的目的和祂的经纶。神启示自己为父,有祂专一的目的;祂启示自己为子,也有祂特定的旨意,祂启示自己为灵,更是为着祂独一的经纶。我们若虚心来揣摩这些经文,大可从其中探索到一点神的旨意。这种对神的认识,不光涉及祂的素质,更涉及祂的经纶。 Back 约翰福音关乎父、子、灵的启示 在四福音中,约翰福音比其他三卷福音书更多题到父、子、灵的启示。这卷书给我们看见,‘父’这名词主要与神作源头有关(十三3)。作为源头,祂是人从未见过的神 (一18,五37),祂的一切都在于子(十六15),祂是在子里显出(十四7~11),并在子里作事(10)。祂是里面隐藏的一位,子是外面显出的一位。约翰福音也题到‘子’这名词,主要是与祂作彰显有关(一18),祂是从父出来的一位(十三3,七29),祂是将父显出的一位(十四8~9),祂是成为肉身的一位(一14),也是神的羔羊(29),被钉受死,流血赎罪,完成这一切工作的一位(十九34)。祂也是信徒之光(一4),信徒之门(十7),信徒之道路(十四6),作信徒生命的粮,供他们吃享,使他们因祂活着的一位(六35,57)。至于‘灵’这名词,约翰福音也多有题及,主要是与神之进入信徒里面有关。祂乃是子的实际 (十四16~20),是将从子领受的一切交通分赐信徒的一位 (十六13~15),是在信徒里面作生命活水的一位(七37~39,四10,14)。是进入信徒里面,与信徒同在,使信徒享受子的一位(十四17~18)。灵在信徒里面,就是子在信徒里面(17,20,十七23,26)。在这灵里,信徒与三一神联合为一(21~23)。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见,约翰福音虽然没有解释神如何是三而一,却清楚启示,父是一切的源头,子是父的显出,而灵是子的进入。但是父、子、灵不能说是三位神,只能说这位在人所不能看见之光中的,乃是父;显在人中间的,乃是子;进到人里面的,就是灵。 书信关乎父、子、灵的启示 主耶稣升天后,使徒们接续在地上作工。从他们的书信中,可以看见他们承认父、子、灵皆为神。像四福音一样,这些书信没有解释父、子、灵如何是三而一的,但从他们的书信,我们可以看见他们对父、子、灵的领会,并对这三者的经历。 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直译)。在保罗题到父、子、灵之同时,他题到三件事:恩、爱和交通。神的爱,就是父的爱,乃是源头。基督的恩,就是子的恩,乃是父爱的流出。而圣灵的交通乃是子的恩,带着父爱的流入,流进我们里面,给我们享受。这是信徒经历的写照,是每个蒙恩罪人所能证实的。圣灵在信徒里的交通,就是子的恩传输到信徒里面,给信徒得着,而子的恩在信徒里面,也就是父爱的实尝实享。父的爱是源头,子的恩是表现,圣灵的交通就是传输,将子的恩,带着父的爱,传输到信徒里面。结果就是父、子、灵三者的一切,成了信徒里面的享受。以上经文显示,父子灵的讲究,纯为说出这同一位神对信徒不同的关系和经历。它们指出父为源头,子为显出,灵为传输。虽然我们不能解释这三者如何是三又是一,却可看见在信徒经历中此三者缺一不可,各有其功用,目的为成功神在人身上之独一工作,完成神在人身上之独一计划,满足神在人身上之独一经纶。 以弗所书一章题到父、子、灵在神经纶里的工作,父乃是拣选与豫定的一位(3~6),子乃是救赎的一位(7~12),而灵乃是膏印的一位(13~14),而这一切的工作,乃是为成功神万世以来所定的经纶(9~10)。这独一的经纶,乃是按独一之神独一之喜悦安排的;然而这独一的经纶,却又是由父、子、灵三位不同的工作完成的。在这里使徒叫我们看见,父、子、灵三者之讲究,乃是与神的经纶有关,因为有神的经纶,所以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而这三方面的讲究,正是为着要完成神的经纶。如上文所说,保罗虽未解释父、子、灵如何是三而一者,却清楚指明为何祂们是三而一者。神之所以是三而一,目的乃是要成功祂的经纶。古教父特土良根据以弗所书,说出名言:‘我们的确相信独一真神,只是这一位真神有下列之讲究,我们称此讲究为“经纶”(economy),这讲究就是这一位神中又有一位子’3。特氏认识,要解释神之三一性,必须以神之经纶作架构,因为神有一个经纶,所以祂成为父、子、灵,这是新约清楚的启示。 天然语言的限制
历代许多神学家,企图从不同角度来解释神之三一问题。有偏重三者,有偏重一者。然而多数的学说,都企图解释神如何可以同时是三又是一。却少有点明神为何要有父、子、灵三而一的讲究。例如西方神学鼻祖奥古斯丁,其名著《三一论》所论者,皆以解释如何神能又三又一为主,其以人之心理组织,可分记忆、意志、喜爱等等不同功用,而以此不同功用,仍归一于一元之人性,以作论点解释神如何可以又三又一4。此作法固无不可,但未免离新约之主题偏远,更打不出神为何成为三一之重点。至于所有初世纪的神学名词争论,亦脱离不了这圈套。无论‘人位’,uποστασιs,προσωπον,ουσια,uμοουσιοs,persona,essentia…等等希腊文、拉丁文名词,皆企图以人的语言解释神如何又三又一,但却忽略强调为何神要成为三一。 Back 神圣三一的目的 二十世纪初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为一属灵教师,在其著作《基督的灵》一书二十篇中,指出神为何成为三一。他说,‘在父里面,乃是那看不见的神,那万有的创始者。在子里面,乃是那启示出来,显现出来,并来和我们亲近的神;祂乃是神的外形。在神的灵里面,乃是那内住的神:就是神的大能住在人的身体里,并将父与子为着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作在其中。…父所计划,和子所成功的,只有藉着圣灵继续不断的插进并运行作工,才能实施于基督那些仍在肉体中的肢体身上。’5以上一段话,指明神之所以是三一的目的,祂之所以成为三一,乃是为着将父对人一切的计划,藉子的工作,灵的内住,实施在信徒里,这是神为何成为三一的目的。这也是新约教训的重点。 中国基督徒的著作中,李常受的职事有其独特的地位,在他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神之所以是三而一的目的。他著作的重点,乃是加强指出神之所以有父、子、灵之分,乃是为着完成祂的经纶,并为成为信徒之经历。这经纶乃是神藉着基督,并在圣灵里,将祂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成为信徒之生命并一切,目的为产生基督之身体,即三一神之彰显与扩增,而终极于神人相调之新耶路撒冷。这是三一神为何成为三一之目的,而这重点正是新约使徒们之重点,这信息是新约圣经所要传达之信息。这重点将三一神的问题重新从历史神学的偏差转回到圣经启示的根基上,从学术的解释重新归回到启示与经历的根源里。 在其近着《主今日恢复之主要项目的重点》一书中,李氏说,‘在素质上,神是一;但在经纶上,祂却是三-父、子、灵(太二八19,林后十三14)。在神的计划,神行政的安排,神的经纶里,父取了第一个步骤,子取了第二个步骤,灵取了第三个步骤。父定计划(弗一4~6),子来完成(7~12),灵来应用子按照父的计划所完成的(13~14)。这是神经纶中一个连续的程序,为要完成祂永远的定旨。素质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质,为着祂的存在;而经纶的三一是指祂的计划,为着祂的行动。神圣三一的存在是必需的,神圣三一的计划也是必需的。父作工拣选并豫定我们,藉此完成了祂计划(经纶)的第一个步骤;但祂是在子基督里(弗一4~5),并同着灵作这事。父定了这计划之后,子来完成这计划,但祂是同着父(约八29,十六32),并凭着灵(路一35,太一18,20,十二28)作这事。现在子已经完成了父所有的计划,灵就来取第三个步骤,应用子所完成的,但祂是作为子并同着父作这事(约十四26,十五26,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藉此,当神圣三一的神圣经纶完成的同时,神圣三一的神圣存在,就是祂永远的同时并存和互相内在,仍保持完整,不受破坏。’6上文清楚指出,神圣三一,就是父、子、灵,以祂的‘神圣存在’说,是‘永远的同时并存和互相内在。’并没有因着父、子、灵是一位神,就抹煞了此三者之永远同时并存性并其互相内在性。虽然三者就是一,然而祂仍有其分别,此分别目的乃是为完成神圣之经纶。 于其著作《关于父子灵三而一的神》一书中,李氏指出,‘父神在无始的永远里照祂的心愿有了计划,子神就在时间里来完成。祂先来完成创造。创造之后,人堕落了,祂又来成为人,以挽救堕落的人。在消极方面祂受死将人赎回;在积极方面祂从死里复活,把生命释放出来,为父神产生出许多的儿子,来完成父神的计划。从死里复活之后,祂就成了灵神,进入我们灵里,把三而一的神完全带到我们里面,不只和我们联合,并且与我们调和为一。到这时候,祂这位神实在奥妙,也真是完满。我们今天传福音,就是告诉人说,人需要祂这位神,人需要祂作人的救主、生命和一切。人相信了,我们就把他们浸到祂这位三而一的神里面。所以在这里就有父子灵的讲究。’7 李氏又说,‘按照圣经六十六卷书的全部启示,神圣的三一-父、子、灵-是为着神的分赐,就是将神分授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神的愿望同祂坚决的目的,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作他们的生命、生命的供应和一切。要完成这分赐,祂必须是三一的。父作为源头乃是源;子作为彰显乃是泉;灵作为传输乃是流。那灵作为流,乃是三一神的临到,应用,为要将祂自己分授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源是一道河的根源,源头;泉是源的显出,彰显;而河就是流。在耶利米二章十三节,神说到自己是活水的源(直译);在约翰四章十四节,基督乃是那在信徒里面涌入永远生命之水的泉(直译);而在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那灵乃是生命水的河,就是生命水的流。父是源,就是源头;子是泉,就是彰显源头的流道。这流道,这水泉,产生一道水流,就是那灵作三一神的临到,应用。这给我们看见,神是三一的,为要将祂自己分赐或分授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这里题到三件东西:恩、爱和交通。这说出神为甚幺是三一的:藉此祂才能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给我们享受,并作我们的一切。神的爱,就是父的爱,乃是源头。基督的恩,就是子的恩,是父爱的流出。圣灵的交通,乃是子的恩同着父的爱流进我们里面,给我们享受。这是为叫我们经历并享受三一神-父、子、灵。父的爱、子的恩、和圣灵的交通,不是三件不同的东西,乃是一件东西的三方面,为给我们得着并享受。照样,父、子、灵也不是三位分开的神,乃是一位神的三方面,为给我们得着并享受。林后十三章十四节有力的证明,神圣的三一不是给我们在道理上领会系统的神学,乃是为着将神自己分赐、分授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8 Back ‘我们需要看见,这位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神,是三一的。照着新约来看,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弗四6,西一27,约十四17)。虽然父、子、灵都我们里面,在经历上,我们却感觉只有一位在我们里面。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一位,乃是三一神。主吩咐我们要将万民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神圣的三一只有一个名。这名是神圣所是的全部,相当于祂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他们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一旦我们信入基督,并浸入神圣三一的人位里,我们就该藉着有分于父神的爱、子神基督的恩典、及灵神的交通,每日享受三一神(林后十三14)。至终,在永世里,我们要享受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到最完满的地步。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说,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这描述三一神-神、羔羊、和那灵(由生命水所象征)-如何在祂元首权柄(宝座的权柄所含示的)之下,将祂自己分赐到祂的赎民里,直到永远。路德马丁警告我们,不要用我们天然的理解去摸神圣三一的事。他说,那些用自己的头脑,自信的去摸这事的人,就是“神的教师,不是祂的学生”了。没有一个人能充分的解释三一神。凡记载在神纯正的圣言里的,我们都该简单的接受,并说阿们。我们只能陈明在新约里关于这伟大真理的神圣事实,使我们得到一个印象:神圣三一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我们不该太过用我们的头脑,来明白三一神,乃该运用我们的灵,来经历并享受三一神父、子、灵在我们里面奇妙的分赐’9。 ‘我们都熟识神格内之三位:父神,子神,灵神。此神格内之三位,非为“三位一体”之道理而存在,乃为完成神的计划,以产生召会。此三一目的乃是为将神自己分赐到人性里,以产生召会。有些人作人没有多大目的,故他们的表现经常不变。但一个满有目的的人却很可能有不同的表现。你若在早上到他家里看望他,他是一个父亲或丈夫。早餐后,他可能到大学去,在那里他就是教授。下午到了医院,他可能穿上白衣,作起医生来。在家他是父亲,在大学他是教授,在医院他是医生。为甚幺他要有三种身分?因为他是一个满有目的的人’10。上文清楚指明神之所以是三一,乃是为着成全祂的目的,祂的旨意,祂的经纶。引此比喻之原因,正为表明不同之身分为要成全不同的目的。 Back 结 语 新约使徒们并没有详细解释神如何是三又是一,但他们却告诉我们神有一旨意和经纶。这经纶乃是藉父的拣选,子的救赎,灵的交通所完成的。他们的负担不是叫我们认识神学,乃是叫我们认识神的旨意,祂的救赎,祂的经纶,祂的工作,和祂的运行。从以上所引李氏著作可见,他的信息和使徒的焦点是相同的,其目的乃是让信徒藉三一神的启示认识神的经纶,并藉基督的救赎经历神的分赐,与神相调,与神合一。从事研究其著作者,应抓住此重点。很可惜,近年来有些人士,对其著作不作深切研究,又不作客观分析,只凭片面了解,根据表面的神学知识,任意批评,落在诸般不负责任的断案中11。在研究三一的问题时,重要的是了解一个作者真正要说的是甚幺,而不是抓住他一个字或一个比喻所可能引申的旁意。 圣经所启示的一位神是奥秘的,祂是人天然智慧所无法理解的,然而这位神却将自己向人启示出来。在祂向人启示自己的过程中,祂也启示出祂对人的经纶,这经纶与人发生密切关系。正因这经纶与人发生如此密切关系,所以祂必须是父、子、灵。为要作人一切的源头,祂乃是父;为要作人本身,祂是子;为要作到人里面,祂是灵。这样工作的结果,是叫神与人完完全全调和成一。这是神为何必须是三一的原因。我们不知道并永不能完全洞晓神如何是三一,正如我们不能了解基督如何是神又是人,我们却了解基督为何必须是神又是人。在研究神的问题时,一面我们不能越过圣经,猜臆神圣启示中所没有告诉我们的,以致落在‘异’端中;另一面我们也不能忽略圣经正面的启示,以致落在‘缺’端中。我们对神的认识,不应是肤浅的、教条式的、表面的。另一面也不能是越轨的、任意的、随便的。我们拒绝一切与圣经真理相违的神观,也不满足于一切低于神圣启示水平的信仰。我们否定一切出乎理性与天然的神学和哲学,却肯定所有根据神圣启示而有的对三一神的认识。我们不愿意偏差,也不愿意肤浅,只愿意看见神所愿意我们看见的,而拒绝神所拒绝的。 愿神藉有限的篇幅,引导我们认识这无限的神,并祂无限的经纶。‘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余洁麟» Back
-------------------------------------------------------------------------------- 1.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Harper, 1978, pp.128-130 2. Edmund J. Fortman, The Triune God, Baker Book House, 1972, p.xvii 3.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Chap.2,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 III, Eerdmans Publishing, p.598 4. Augustine, De Trinitate, Bk IX-XV, New City Press 5. Andrew Murray, 基督的灵, 台湾福音书房, 页190 6. 李常受, 主今日恢复之主要项目的重点, 台湾福音书房, 页7-8 7. 李常受, 关于父子灵三而一的神,台湾福音书房, 页12 8. 同注6, 页4 9. 同注6, 页10-12 10. Witness Lee, The Practical Expression of the Church, Stream Publishers, 1970, p.8 11. 此为台湾沉介山先生所犯的毛病,其著作《偏差溯源》五二页,并《今日教会的渊源》二七三页旁注,引上文李氏之‘父亲,教授,医生’比喻,加上其猜臆,武断李氏学说为形态论,实为极粗拙之研究工作。从上文可见,李氏并无以‘父亲,教授,医生’说为一个人三个不同形态在三个不同时期彼此排斥的出现。他并无说作了教授的一位不再是父亲,也没有说作了医生的一位不再是教授。他比喻的重点,乃是说明一个充满目的的人,需要多种身分表现自己,其目的指出神圣三一之所以是父、子、灵,乃为要成全神那永远丰富充满目的之经纶。以比喻说明三一神之奥秘,历史上屡见不鲜,许多正统神学家皆有引用类似例子,如日头、日光、热能;水、气、冰;根、茎、果;源、泉、流等等,比比皆是。(见 J. N. D. Kelly, Harper, 1978,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p.98, p.102, p.112, p.113)所有例子,皆非完全,因为神本身乃是一个奥秘,是物质世界任何事物无法透彻表达的。同一个比喻,从不同的角度观之,可产生不同的结论。正因任何比喻都脱不开物质世界的范围,所以任何例子只能在某方面符合神圣三一的实际,不能将一个例子的每一方面都应用在神圣三一身上。打比喻的人固当有此认识,读比喻的人更当有此约束。任何人若将打比喻者没有引进的思想引进一个比喻里,自会产生错误结论。这种误会和误解,历史上屡见不鲜,甚至连正统神学家,也常因其比喻被误解而被认为传异端者。譬如近代神学家Adolf Harnack认为奥古斯丁在骨子里是彻头彻尾的形态论者,而他之所以未被打成形态论者,惟一原因是他自己否认他是形态论者。(见Adolf Harnack, History of Dogma, Peter Smith, 1976, Vol.IV, p.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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