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 应用自然理性研究人类行为 规范的实践科学=道德哲学
伦理学是什么? 字源: | 希腊文 | 拉丁文 | 英文 |
| ethas | Mos, moris | ethics, morals |
字义(不是指规范)是指习惯性的行为模式、习俗;但今日ethics 指有关人类行为的事宜。
伦理学是探讨其行为的本质,“应该”的层次。 以自然理性研究人类行为规范的实践科学。 科学:有系统的知识体系,基于实证数据,有其客观性与普遍性。 哲学:思辩性:理论 应用性:指向行动,实践的,如伦理学,政治学。 伦理学是指向实践的科学,但不指向人的个别行为,而是客观和普遍的。 规范:应然的层次。不只是行为的规则,而是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创造自己生命的意义,我应如何正确地生活以符合我之作为人的生活。 James M. Guestafson 提出moral norm: The criteria of judgment about the sorts of persons we ought be and the sorts of actions we ought to perform. | 即找一判断原则: 1. 怎样的行为:right / wrong 2. 要成为怎样的人:good / evil morality就于此。 |
对象:人类的行为。但伦理学不单只注目行为,而也注意人本身整个处境。什么行为是为道德行为?换言之:伦理学:教人如何正确地生活,活出人之为人的准则。涉及两个不同概念: 1. 什么是道德行为?→道德行为 2. 成为道德行为的条件是什么?→道德责任 是否所有行为都涉及道德行为?什么行为才可作道德判断? 人的行为分为: 1. act of man无意识行为:人类本能行动,如生物®新陈代谢;动物®食、睡觉。 2. human act意识行为:人运用理性思考经过自由意志选择表达的生活态度,即表达人之为人的行为。 |
人之为人的表现条件: 1. 理智intellect , reason 2. 自由意志free will |
伦理学的真理(知识的)准确度不是形上的善,而是个别的善及关系,这个别的善亦参与绝对的善。处理具体环境中的个别善的(这是限制)现世找到的不是绝对永恒的Good ,而是找相对的故有价值冲突,才面临选择,人的价值是趋向善。 据亚里士多德所讲的,需要经验助人看到问题,伦理性的,不是感情的;多玛斯所讲的是prudence 很重要的,此时此地以理性思考判断选择。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把人的行为分为 1. 玄思Speculative(theoria)
2. 生产 Production (to poirin)
3. 实践 Practical (praxis):
| 内在主体理智的认知,将客体带入主体,意向性的,求真。 外在于主体,外在行动,技术的。
外在的行动,内在主体的表现,主体在意志中,求善。道德:主体走出成为意向的善。 |
道德行为?无论玄思性,生产性的行为都纳入道德行为内,要考虑多方面。 道德行为:实现人性的行为,塑造自我生命至善的行为。 此行为帮助人实现人之为人,即实现人性的行为,最typical 的是3. 道德行为,牵涉到善即价值判断、经过思考、认知、分析、自由选择,塑造自己,实现自己本性的行为,且要负责任 负责任的行为:(理智、自由意志)一个可归属于我的行为,经过我的思考,自由选择而作出的行为。例如:要成为有爱心的人,要透过一些行动,渐渐成为有爱心的人,逐渐改变自己的本质,每一行为塑造自己。 有意的行为:(Direct)Voluntary act 直接自愿®结果® 杀人®谋杀 无意图的行为:Involuntary act 不直接自愿结果® 杀人®醉酒行凶。 间接有意的行为:Indirect voluntary act 间接有意 1. 可撰择的:明知驾车前饮酒有害,应决定脱离此处境。 2. 无选择的:行为有意(日治时代迫妇女行淫,被迫的)但意图不是出于自己。 判准:理智:意向 + - 善意,动机,意志,结果,practice。 双果定律:principal of double effect 孕妇堕胎切除子宫癌,一行动有 + 及 - 的 结果。即一个我所希望达成的目的,郄连带一个我不愿见到郄不可避免的结果。 整/总全原则:principal of totality为保存身体健康切除一部份,好坏结果都在己。 爱德原则:principal of charity捐赠器官,好结果归人,坏结果归己。 公益原则:principal of common good 判处坏人死刑,大家得安宁,好结果为公益,坏结果是有坏人要死。 残缺世界中,每一行为都有正反结果。 理智:行动前对行为结果有充分的认知,知识正影响人的判断,自然理性在道德判断上很重要。
凡涉及理智、知识和意志的行为才可说有道德责任,因为通过我想过决定而行事,是我透过这些行为达致我成为怎样的人,按常理,事情轻重,责任不同。又按理智,知识与自由意志的比例不同,也影响道德责任。例如数据不足,自由度不够,承担责任也较轻。 无知的类型Ignorance :知识方面影响理智,使成无知的。 影响行为的因素:无知,自由 无知 可克服 不可克服 应该知实不知:如法律 不需知:以为知实不知 可避免 不可避免 有义务:有意不想知 事前的无知 虚假 伴随的无知 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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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类型: 无知 可克服 Vincible 有能力与办法认知,要负责任。例如用心学习伦理学为做神父,以免将来误导他人 不可克服 invincible 没有能力与办法认知,责任低。 1. 反面:不需知,不需负责任。例如高深的科技知识,相对论¼ 正面:应该知。 2. 法律:违例泊车,本应该知,而真实情况下无知(以为 可以泊车)。 事实:泊车,咪表有余款,后来才知坏表(对坏表事实认识不足)。 3. 可避免:有义务的,为生活、职务有需要获得这些知识;疏忽亦要承担责任。 不可避免:能力、方法、问题绝对无可能知(机会)。 4. 事前的无知:驾车时突然头晕,失去认知能力,撞倒人(无意的)。 有意不想知;故意使自己在那情况下不认知。 5. 伴随的无知 accompany ignorance :当警察误把途人作贼人,事后后悔,毋须负责任;事后回想,仍无悔意,以后照做的则要负责任,这种感受流露出对价值的判断,道德上要负责任。根据事后反应,视乎其基本倾向。
自由: 外在自由:negative freedom 无任何束缚,思想、言论、行动、信仰的自由,如人权宣言所示的,民主社会。 内在自由:psychological freedom 自由选择:如行为的选择,态度的选择。 moral freedom 伦理自由:自由地不受任何影响,每一行动趋向善。 transcendental freedom 超验自由:整个存在对善的开放。 freedom of son of God 天主子女的自由:听从圣神的指引,不断向善。 影响自由的因素:也是影响负责任的程度 1. 不真心承担婚姻承诺,一心只为移民而嫁娶外国人。意向:价值被破坏 2. 群体压力,影响内在情绪,被迫随众。 情绪:恐惧 3. 强烈情绪,打破自己成见的框框,失去安全感。 失去安全感 4. 心理不自由,个人状态被恐惧束缚 被迫 5. 吸毒的人不自由,吸烟、赌博导致人际关系破裂 习惯(不由自主) 行为伦理人如何决择: 士林学派的分析,以Joseph di Finance <An Ethical Inquiry>的演绎
| Intelligence | Will | Transcendental attitude 条件:超验层次的基本渴求:存有本身对存有(真)的认知与对美的渴望。有3-12的步骤反省有这一基本渴求、倾向:对善恶、爱与封闭、自私、忠信等。 | 1.Simple thought of the good. | 2.Simple volition of the good. | Categorical-formal 每日具体的行为,向善的态度要求人“正义”。 | 3.Judegement by which the end is presented as possible. | 4.Efficacious intention of this end, | 具体目的,衡量达到正义的具体方法。Concrete aims of acts. | 5.Deliberation | 6.Consent |
| 7.Practical judgement concerning the most suitable means. | 8.Choice of the m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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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Command of reason. | 10.Active execution on the part of the will. |
| 11.Passive execution on the part of the executive powers and the intellect. | 12.Enjogment. |
借用康德的用词: Transcendental Attitude : ultimate intention categorical – formal : 较具体些。 concrete aims of acts : proximate end 具体有工具意义的。 每一行为有其目的与结果,例如:倒水入杯,本身有其目的;行为有其道德判断,不能作为道德中立,方法本身有其目的。
什么会使行为是道德的? 什么是决定因素?目的?后果?行为本身? 两种评价,是否道德,使人成为人,实践善之人性: 1. 以独立行为 2. 整体行为
为什么要做好人?如何做好人? 基本事实?1. 人会问问题、对现实作出反应、惊讶、疑惑,即人会追求、趋向一目的、且对这渴望能找到答案。 2. 在问题中已预设有答案:预设有好人、可以做好人的初步了解。
为什么这个世界是有而不是无? 真:概念与事实相符,客体进入主体。举例如认识“杯”,“杯”意向性(概念性)地存在理智上、认识就是实现、存在的。(客体→主体) 善:当事实能符合概念时就是善,主体趋向客体且成为客体。(主体→=客体) 内向:理性能认识善、idea 、认识是行动,把客体进入主体 Act of specification Act of exercise
| 外向:意志将善实践。
行为中有: 好人→乐于助人的人 ↓ ↘帮助老婆婆过马路 幸福、价值、目标 |
will : Subject →object 即主体成为客体,相对行动来说,意志有决定优先性,使being actualize 这些good ,实现即成为object ,idea of good 。 相对来说,理智有优先性,它告诉你是什么。 ∴ Speculative reason → 认识真act of specification Practical reason → 认识善act of exercise 亚理士多德:理智是实践伦理的根及起源,相对来说意志是决定的因素。 存有行动展现什么? 理性 行动 意志 的关系 (长的过程) 实现本性 道德教育:1. 让人在理智上认识幸福、价值、德行、目标(认知) 2. 让人的意志趋向善,意志培育(情绪) 教育工作者本身的 actualized ,才有感染力,让学生好而生爱,而有这disposition 即强烈的倾向 moral education = virtue education 培养学生爱德行为。 价值:值得追求的,价值的基础有相对与绝对的、永恒的。 价值:那些使人希求和选择的事物特性(涉及判断) 为什么我要成为这个object (好人),因为有价值 = 善,实现自己的本性,认识自己的本性,实践自己的本性good ,即改变自己、超越自己,目的(善),使主体能实现自己,不断吸引主体超越自己(现况)。目的会使你现在不满自己的现况,才有动力,使人不断自我超越,整个过程选择的,是有价值的,具体的行动能帮助我达到终极目标,即使当作工具意义也有其价值,吸引主体成为完满的。 Good as an end = final cause 作为目标吸引主体趋向它。吸引主体成为完满的final cause Good as an value = formal cause , good in itself 本身赋予意义的因素,客观性。 价值有其客观性及主观性,相对于主体而言之善有选择的。 特性:1. 超越性:相对行动而言,使人不断超越的。 2. 实在的意义:价值指向实践、吸引趋向、实现在现实中、吸引人实现,在过程中邀请人超越自己。 价值:善(有不同的层级) 1. 次人性价值:较高价值的基础(未到道德主体) 感性价值:快乐 生理价值:健康 2. 次伦理价值(指伦理human essence 有理智及有实践 ) 经济:(productive)表达物质层次 精神:(speculative)知识、艺术→外在价值;有知识≠有道德的人 3. 道德价值:认知(理性)、选择(自由)、实践道理德价值(追寻排列不同价值层级)actualize 。 4. 宗教价值:灵性上,指示终极层次与终极层次建立关系。
Moral norm的基础涉及对人性human nature的了解,对人性不同的的了解,有不同的伦理学派: 享乐主义Hedonism | 后果论
| Epicurus : | - 想成为快乐的人,这样为能导致我成为快乐、更多快乐的人,要快乐便要没有痛苦,我的行为要使我减少痛苦。 - Epicurus观察人的nature是什么,人自然趋向快乐→norm,但他反省,人积极地追求快乐很难,转向追求无痛苦。 - 追寻快乐═过简朴生活,反而追寻非自然非必要的欲望有痛苦。无欲无求。 - 最大的快乐─简朴生活 = 身体健康 + 心灵宁静 | 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 | 后果论 consequen-tialism 行为的工具意义 | Jeremy Bentham J. S. Mill | - 他们也承认人追求快乐。 - 特色:提供formular,按照七个不同原则来计算、评估。 - 但是否每一行为都可计算、预知和比较? - 增多减少行为的快乐,要考虑、计算快乐的:价值本身带来的效果及趋向 1. 强度(Intensity )吸引力。 2. 持久性(Duration )对人的影响深远。 3. 确定性(Certainty)是否真的让我受益? 4. 时间上的迫近性或遥远性(Propinquity / Remoteness) 5. 继生性(Fecundity)乐后之乐 6. 纯度(Purity)在快乐后不生相反后果 7. 范围(Extent)受苦乐影响的人有多少? - | 自我主义Egoism |
| Thomas Hobbes | - 以自我为中心,人在自然状态人最重要为自己,由于人的自私,在社会中有如豺狼,如何达到和平共处,首要保存生命。 | 义务论Deontology | 行为本身意义 | Kant | - 做这行为纯出于义务,不为任何目的(幸福)或后果,而只为尽人性责任,实践理性所命令的。 - 做人道德本身就是一个责任 - 对应环境,涉及人的私欲,当决定行为时,有两个原则: 1. 在设想这律则可否成为普遍律则。 2. 是否这行为使自己成为主人,人自己是目的,不可成为手段。 - 处理理性主义(必然)与经验主义(相对)的平衡 - | 幸福主义Eudeamonism
| 目的论 teleology 行为本身有价值的,行为本身后果意义 | Aristolte | - 人能发展达到人的目的,就是发展培养人的德性。 - 重点在人如何培养人的实践理性。 | 自然律Natural Law |
| 多玛斯 引伸自亚里士多德 | - 人透过理性反省自身行为经验,发现自己的倾向。 - 在形上学,事物内在自身的动力、行动趋向。 - 多玛斯发现人基本趋向是趋善避恶: 1. 1st principle→Do good avoid evil 2. secondary principle→Thou shall not.... 3. practical principle→Basic goods基本善 - 基本善→基本价值:人趋向实现以下价值 | 1. 生命 2. 知识 3. 娱乐 4. 美感经验 | 5. 实际的明智 6. 友谊 7. 宗教 |
总结:什么令一个行为道德?看人的观点与角度。 快乐主义Epicurus: | 人追求最大快乐(肉体的)。 | 功利主义J. S. Mill,: | 认为还有质的快乐。 | 个人主义Hobbes: | 认为在团体中能助个人发展。 | 义务论Kant:
| 以行为的普遍性衡量行为准则: 1. 这德行为准则,可否成为普遍行为准则? 2. 在过程中,自身和其它人都有价值,带出:人格与目的王国;每人都是目的、价值。
| 幸福德行伦理Aristotle:
| 人生追求幸福发展,人性最高理性发展,人以其明智在生活中选择。 | 自然律Natural Law (Natural Moral / Physical Law) | Nature:行为动力:决定成长目标与内容,非外在于我的,是内在于我的,是本质,有内容意义。 人用其理性认识其人性内容(有规则order) |
甲. 人的理性认识的原则(圣多玛斯) 1st Principle : Good is to be persuaded. Evil is to be avoided . (Transcendental level) 人存在最基本的倾向(趋善避恶)但未有内容。如:生命可贵↓ 2nd Principle : 演绎的,如十诫之后七诫Õ人与人的关系。 如:不可杀人↓ 3rd Principle :推理Õ实际规范、律则、 再继续推理↙ 三个步骤后仍不知如何做,要在实际生活中去找秩序↓ 乙.S. Louis Monden : “自然律是一个动态的存在事实,是人透过他实际(认知对象)生活环境,他对主对人的位际交谈,达到他自我完满及自我实现(目的Õ人之为人)的秩序(规范)。”
Order of Nature 强调1st 和2nd Division :按人生理周期本性进行家庭计划。例如在人工避孕可见,如John Finnis , Germain Greser。 Order of Reason强调3rd Division,按理性思考作决定。如相称主义Proportionalism: Charles Carran , Richard Maclormic。 参阅:Finnis John,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2. 85-127.
从Natural Law找Objective Moral Order,即利用上述三个层次,故要加上Objective Moral Order 。即要考虑一个行为的三个moral determination: 1. end→intention | 靠实践理性practical reason考虑不同的客观价值,最后要按良心的决定。 | 2. object→action | 3. circumstances |
良心 |
| 正确良心 | 主观决定符合客观价值 | 主观上要跟确定良,使达到正确良心。 | 错误良心 | 主观对,但客观上错 | 确定良心 | 主观肯定 | 怀疑良心 | 考虑后仍有怀疑 | 怀疑时不决定,必须作出决定时找最安全稳当、伤害最小的去作。 |
行为准则:做一个怎样的人 1. 客观道德价值→反省伦理行为 2. 主体主观选择→注意主体之心理、生理、信仰等之成熟程度
John Finnis Basic Good 基本善:善之在其自身,真正的善,让人性能够得到满全,使人实现人性,不能一次便拥有,而是在人生旅程上,不断参与的过程,有七种基本形态的善,不能再化约的,其它的善都是由此引伸出来的。Basic Good是我们每次道德选择的物质内容。(不是只趋善避恶) 1. Life生命:自我保存及生育 2. Knowledge知识:人可思考 1. Play, performances娱乐、游玩:这是基本善,但很多人忽略此点,人类文化过程有重要、不可化约的元素=娱乐,当人参与游戏,游戏本身已是目的。Enjoy for its own sake. 可以是个人的或团体的,可以是简单的或是困难的。 2. Aesthetic experience 美的经验:文化艺术、大自然,都使人经验到美。 3. Practical Reasonableness自我和谐: - internal aspect = integrity:能面对内心的倾向、情绪与挣扎,接纳自己。 - external aspect = authenticity:表里一致,诚信。 4. Friendship友谊:与他人的关系和谐。 5. Religion宗教:与神的关系和谐。
由此引伸出: Modes of Responsibility 以作每日的道德抉择 1. Rational Plan of Life:理性的生命计划→生命取向,通过理性考虑,决定自己要作一个怎样的人;每人都要用自己的理性,反省、检视自己的生命。 2. No Unreasonable Preferences among Values:对以上七种基本善有所偏好。 3. No Unreasonable Preferences among People:不自私,引伸我希望人怎样助我实践这些善,也这做→义务。 4. An Attitude of Detachment:开放,不执着。 5. An Attitude of Fidelity:对生命认真,不可随便改变目标,寻找实际方法去实践目标→实务的。 6. Reasonable Efficiency:要realistic,想办法的。 7. No Evil Means:当追求基本善不能有恶的方法或行为,因为方法本身及行为本身也是改变我们自己的。 8. Seeking The Common Good:要为公益。 9. Following Conscience:按良心为此时此地是最合理的选择。 其实以上都是态度:尊重人,不可伤害人等的原则。自然律不可能教我们现在如何做,普遍的趋善避恶,不可能指定人在某些情况下,不可教人怎样做。Finnis的态度,是要由主体自己,按自己的情况、自己的理性分析其后果、动机及方法。 教会中也有两种不同的讲法,强调Nature如Finnis的,另一是强调Reason的。在“真理的光辉”的劝谕中,重申教会的立场,主要取向是John Finnis和Thomas的看法。 第一章:富少年求永生,基督要他走的不只是十诫(规矩)而是找寻善。 第一章:分析Human Act 就是跟John Finnis和Thomas,阐释时指出Proportionality的错误。 参阅: 1. Louis Janssens, Teleology and Proportionality,Thoughts about the Encyclical Veitatis Splenda . pp.99-113 (伦理行为→目的给予means 与行为的关系) 2. John Finnis, Object and Intention in Moral Judgements according to St. Thomas Aquinas.
论及成为道德行为→Human Act的12元素,Intention与 Objective的关系:有趣的是两者都引多玛斯之言,但方向十分不同,要了解其争论点: 大多数人得 理智可认知 Natural Law 使人之为人 个人行动内 ↓ 使人实现本性 → Good
什么使一个行为→道德行为 人生行为趋善避恶,满足本性 当End在Human Nature 得以实现 Subject End, Good Human fulfillment Structure of Human Act 人的行为结构: 行为的Structure,抉择过程、意志与行为之间的功能与合作: Intelligence | Will | 1. Simple understanding | 2. Simple volition concerning | 3. Judgement : end is attainable | 4. Intention the end | 5. Deliberation | 6.(7) Consent concerning | 7.(6) Judgement on means | 8. Choice the means | 9. Direction | 10. Application concerning | 11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ce in executing choice | 12. Enjoyment the choice |
因为是英译本,Finnis认为: 3.与11 多玛斯并无直接清楚说明; 6.与7.应互调:6. →同意这些方法可达到目的,倾向其中一个; 7.判断这些的方法→多过一个的。 2.与4.的分别:2. 指willing意志的行动,指向 universal good或 ultimate end; 4.若无2. 的趋向,便不会有 intention倾向去选择。 4.指intention→近的目标proximate end、 means-to-an-end; →即其指向相对于 willing 是means,即既是means又是 end ,即找方法,这目标同时是一方法。 问题:在那一个步骤决定性的决定这个行为是Moral 的?Object? Intention? Finnis 集中于proximate end(当然指向更高的end),再分析proximate end 本身行动内意义,指向最后目的,也是手段方法,也是目的。 Proximate end / means-to-an-end 意志本身要达到目的MEANS = END - intended end = genere moris, formal object(Substantial Form = per se)→使行为之成为行为,可以是关系或条件。多玛斯认为每一行动出现即有formal + material。 - physical act = genere naturae, material Object(Accident)作为人的行动这physical act不能单独存在,必连合intended end。 æ它之为它,已有道德性 Intention(end)→ Proximate end → Intrinsic Evil / Good内在邪恶 / 内在善 Finnis 认为在这个Proximate end本身已是Intrinsic Evil / Good内在邪恶 / 内在善,即有其道德性;他用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士林学派的说法,用抽离静态的方式。
Proportionalism 相称主义:在破碎的世界,每一个行动达成很多效果,带来很多不同的果。Physical act行为本身并未构成道德性intended end,要看与其它end、choice的关系。 Louis Janssens认为只是物理价值 在现实世界有很多冲突,因为我们本身是有限的Finite being: 1. Temporality:在同时间不可兼有选择,如事业与爱情,一有选择,即有得失。 2. Spatiality:身体、自然世界受空间限制,在世界中表现自己的limitation有限性。如何透过空间,利用科技控制身体与大自然,如环境问题等。 3. Togetherness: 人成长需要他人,作为存有分享知识灵性价值;透过语言互相交流,在理性上没有冲突;本身无缺失,但人有身体,即和物走在一起,必然地有不平等与分配不均的问题。 4. Sinful Condition:作为有限存有,本身会拒绝神,在此境况,故有战争;受黑格尔的影响,人被抛掷在世界上,受很多的限制,一个行动一定产生几个不同的后果,也是有很多限制。
每次选择不只选择行为的内在意义(实行它自己),要衡量此行动带出的不同目的,例如安死:是否要用尽一切方法去救人?生命是宝贵的。 - 这些方法是ordinary means / extraordinary means?Louis Janssens解释extraordinary means 不清楚,在此人是proportional / disproportional means,他认为要考虑多方意愿:病人,家人,医生…衡量一切价值,仍未见价值,只是premoral价值,说是premoral价值,因与moral有关,不是直接的,其效果是physical act带来的效果、价值、好处,要整体考虑作决定,才是moral decision,要考虑病人,家人,医生…此一决定不是给国家社会带来很大好处,故仍是在physical act,应考虑整体效果。 - 方法means = matter : value , advantage 与disvalue, disadvantage 目的 end = form 参阅: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moral norm?
Finnis :行为本身有其意义,内在本质道德性,Janssens :相称于end的意义。 两家不完全否定双果定律,但这行为有其意义。 Janssens的争拗点:Proximate end是否成为道德性,或这行为并未有道德,指相称于目的而言。 例如:谋杀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谋杀这一行为不合道德,要看整体是否符合end。 - 自卫Õ每人有权保存自己的生命 - 死刑Õ保存大多数人的、团体公益 physical actÕ死(非直接杀害无辜) - 正义战争Õ伸张正义
Janssens:physical act不构成本身意义,这mean是否相称于目标proportionally to end,衡量整体的价值:正、负面思考、整体性;不是考虑这行为本身的意义,是否带出价值、非价值、好处、坏处。(从牧民角度判断,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定proportionality,冲量相称是否与行为动机、处境,才可定其伦理性。) Finnis :动机、行为、目的意义,而在Object本身已可构成道德。批评Janssens,Good是不可比较,故批评Janssens是比较的效果主义。(从行为本质,有其内在意义,是否促进更大的目标。)
例如人工受精:夫妇透过正常性行为才能生育,但人工受精需要靠手淫取出丈夫的精子放入妻子的子宫,这行为本身已违反本质。 争论:方法的问题,涉及性的问题两者分歧更大。 1. 男女进行性行为而使精子和卵子结合 2. 推动人行动最基本的是爱 Õ ultimate end Õ God 在具体行为中不易看到其本质,Charity是内在的推动自己去爱神及爱人,相称于Demand good是 real good,否则是找到只是Apparent good 。 好处:多一些空间,order of reason not static. 缺点:不清楚,如何知道proportionality,含糊,易走宽松、处境伦理。 不应单单只问行为对错,要问这行为是否能助人到达善。 争论:行为内在意义可否构成道德性。
Proportionalism : 1. Proportionate reason : 衡量values / disvalues ,力求最大的善。 2. 两害权其轻:力求最小的恶 3. 没有相称的理由,便不能制造恶果:如没有米Õ会死Õ相称理由才容许暴乱。 4. 无必要便不能制造恶果。 5. Proportionate reason会否违背最终的目的Õremote end, proximate end, physical act, consequences. Proportionalism argues that physical acts are premoral evil. It holds that it is clear principle that we should never achieve good ends with evil means.
温习: Ethics: 用自然理性研究人类行为规范的实践科学
我要做什么? 我应做什么?
行为:思考、理智、意志 正确的行为准则:怎样使自己成为人Õ人性的满全 怎样使行为成为道德行为Õ不同的哲学理论
行为规范Õ标准:理性判断←→实践理性 理性的功能:认识、分析善 实践理性:从人生经验揭示道德秩序。 实践理性:May make mistake, but St. Thomas emphasizes right reason – i) Ontological level : no mistake at this level. ii)General moral level : no mistake at this level. 客观价值 iii) Particular moral level : may make mistake. 主观价值秩序 å动机end 主观道德秩序: å方法object:formal object material object å 处境circumstances:时间、地点、人物 þ þ 参阅:The Rational Order p.121
基础 标准 动机end、方法object、处境circumstances三者都要是好的才合符道德,缺一不可。 good act , bad / imperfect end Õ imperfect ,but not immoral bad act , good end (如:劫富济贫)Õimmoral
处境伦理Situational Ethics focuses on only ends Joseph Fletcher- a reaction to traditional christian ethics , 绝对化、牺牲个人(梵二后教会也注意个人) - Joseph Fletcher爱是唯一道德原则,爱心是唯一标准,所以透过目的确立方法的道德性 - 每一个ethical judgment is unique , no universal. - 道德价值是相对的Relative,建基于主体;Influenced by Nominalism (no universal being , only particular)Õ道德性非内在于行为,但是外在的,由circumstances , situations 决定,引用Bible:法律是为人,非人为法律。 良心Conscience brain storming :判断Õ声音Õ感觉 - psychological conscience - superego父母、师长教导、社会规范 - but then conscience would be relative , yet , 良心Õ行为最后标准 1. particular moral conscience 个别 - 道德上的准许,理性的判断,反省的道德结论,对一连串思考结论。 - will has shown intention,实践理性作最后道德判断。 - 不单对当下的决定,对过去的决定也可作出判断。 2. general moral conscience - 非对此时此刻的意识,非指向个别层次,乃普遍道德良知。 - 作为出发点。 3. transcendental conscience超验的良心(这是基础) - 揭示真正自我,authentic self 。 - 一种意识,让人意识到现在自我和真正自我的距离。 - 召叫Calling (Heiddeger)not to do , but to be.
良心的种类 主观比较的了解 1. 正确correct conscience:道德判断符合客观真理,透过教育、培养。 2. 错误erroneous conscience:道德判断不符合客观真理。- 可克服vincible - 不可克服invincible 主观实践 3. 确定certain conscience:个人主观坚决判断正确的。(按其对客观真理的认识,主观想达到正确,但可能具体抉择会有出错。) 4. 疑虑doubtful conscience:知道两种或以上的后果,但不能肯定、仍不大清楚。
过程:(对个人自我建立与人格成熟有关,对客观价值的认识,自己理智与意志的配合。) 宽松lax conscience 严谨strict conscience 困惑perplexed conscience 过虑scrupulous conscience:要求百分百的清晰 - 我们希望有正确良心,但在每次道德抉择时,个别情况只可要求确实良心。 - 遇到良心有疑虑时,不宜做决定,postpone or refer to others . - When we must make the decision , St. Thomas : 道德上较安全的方法: 1. 道德上准许的。 2. 不做非责任上之事情。 3. 衡量后果:自己损失 / 别人损失。 - If we aren’t sure whether it’s own responsibility, then义务无约束力,先要澄清是否责任。 参阅: Catholic Sexual Ethics Conscience should go with the Church ∵Church with help of revelation, can understand objective truth Our Sunday Visitor chapter 5 Inc., 1985 Free and Faithful in Christ , Vol. 1 Rev. Donald Lawler , OFM Cap. St. Paul Publication 1978 Ch.6 Joseph Boyle, Fr. & William E. May Bernard Häring
如何培养良心:(培养确定的良心,将客观价值内在化、主体化,以建立自己人生目标、价值体系作判断。) 1. 让主体激发对真善美的渴求的意识,不只是知识、个别的行为;做一个有良心、有理想和有德性的人。 2. 回归自我做一个理智自主,按其所信(conviction)的而生活的人,帮他按其所信的建立自己,这种坚信就是自己的良心。 3. 帮他在社会传媒等的影响下的意识生活规范作反省,免除外界不良影响。 4. 批判固有家庭、学校、社会的行为规范。(建立自我价值体系) 5. (过程中)开放态度:愿意与他人的判断比较,愿意改变立场或坚持所信。一个细致敏锐成熟良心是一个内在开放、自由、追寻真善美的表现。
基本抉择Fundamental Option 参阅:. Felis M. Podimattam, ofm. Cap. Fundamental Option and Mortal Sin , Asian Trading Corporation ,1986. 每日的生活由无数抉择决定,有些决定影响一生、人生目标,或只决定此刻应做什么;对基本抉择,不同哲学家、神学家有不同的见解:传统的和相称主义。
J. Maritain的看法:分两个层次的自由,两者都是有可认知的,分开行为与目的。 Horizontal Liberty:Choice of the means to the end. 选择方法的自由(工具理性),对于选择那一样方法以达到其目的,即决定那一行为。 Vertical Liberty:Choice of the end.人生目的的选择、重要抉择;有意识自由地按其所信所作的道德抉择,涉及人生终极目的或目标的抉择。
H H H H Vertical Liberty X X X X X
Joseph:人存在有两个层次 主体统合行为。
我的行为 指人成熟程度
选择目标:成为怎样的人是person(超过认知的范围)不是act 行为man-as-agent → do-er →(categorical freedom→ to know 每日生活的自由抉择) ↓↑有关但有分别 主体man-as-person → be-er → (transcendental freedom→conscience终极目的的抉择) å成为怎样的人 åultimate goal å不在认知内容或反省范畴 å接纳或拒绝 å必然存在,是categorical freedom的基础 å真实自我 å意识:趋向善、整体的 å是整体的 å非个别行为 附:多玛斯说人如何知道自己的soul(self)?对于灵魂状态的知识: 1. by means of conjection : consciousness: - 对于自己与神之间的关系有平安与喜乐 - 辨别神类:存在意识,喜乐、平安 - 厌恶罪恶 2. the final cause…看你如何爱你的近人。 比较Maritain和Joseph:
| Maritain | Joseph | 层次 | 两个层次的自由: 行为 目的 | man-as-agent→ do-er: 可认知的 只能客观地认识每日的抉择 man-as-person→ be-er: 不在认识的内容 不能作主体认知 | 强调 | 客观道德价值:Human Nature的内容 故在理性可认知的:如诚实不只是方法,也是人性的good,理性可认识的。也是指向客观真理。 | 1.成为怎样的人 2.存有>本质self
| 行为与 目标 | 1.个别行为本身有意义,可以实现最后的目的。 2.故行为本身就有道德价值。 | 1.个别行为在这个世界上展现自己,但不等于我自己。 2.透过ultimate goal及个别行为塑造自己。 | 基本抉择 | 1.清晰自由自主去选择,就是基本抉择。 2.不只是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3.Natural Law都是说客观道德。 | 1. 不是具体行为,而是选择要做一个怎样的人。 2. 不能客观地描绘出来。 | 与神关系 | 1.如诚实是人性的good ,理性可认识的、可构想的、可认识神和人,亦可与神交往。 2.故在重大事情上,明知故意去选择,有意识地杀人,背教等,虽是个别行为,但拒绝神,即拒绝成为这样的人,也就是令自己不能达到终极目的。 3.故Maritain强调行为本身就具道德价值。 | 1.人对于终极自我的趋向,即与神有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故不在行为上了解。 2.故罪,道德性不在这一层面。 3.个别行为可能违反道德价值,但不离开神。 4.个别行为可以有错误、有罪,影响趋向或削弱向趋神,但在整体的方向并不拒绝神。 5.Mortal Sin就是决绝离开神,为此派没有决定性的 6∵Sin = Subjective,与神的关系;主体多过客体行为。 | 缺点 | 1.强调行为本身就具道德价值,是否会造成行为与终极目标等同,而不分轻重。 2.有使良心狭窄的可能。 | 1.想避免趋向行为主义、法律主义,强调person,但如何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很含混。不可认知整体的目标person。 2. 不清楚,如何知道proportionality,含糊,易走宽松、处境伦理。 3. 在具体行为中不易看到其本质,相称于Demand good是 real good,否则是找到只是Apparent good
| 好处 | 1.行为本身有其内在意义。 2.使人对个别行为也很小心谨慎。 | 3.重视关系和整体。 4.多一些空间,较有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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