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何绍玲
圣若望保禄二世于1985年2月11日,成立了宗座医疗事务委员会,到了1994年,这宗座委员会发布了第一份《医护人员宪章》。在考虑到科学、生物科技和生物医学上的快速发展,和顾及《教会训导》的新文档,宗座医疗事务委员会便于2016年发布了《医护人员宪章》的更新和增修版。
这份新修订的宪章与以前那份一样,都分为三大部分:(1)生育、(2)生活和(3)死亡。它以「维护生命的使者」为题作序言(1-10项),并以简短的结论作总结(125-126页),接着便是按字母顺序列出的议题索引。新修订的宪章共有133页,171项目。
与其指出新宪章的许多主要议题及分议题,或去提供一份更全面的清单,让我列举曾讨论过的几个主题,使大家从伦理学和神学的角度去看医疗保健。
第一部分:生育(11-39项,15-34页)。分标题:调整孕期、已婚夫妇对婚姻不育的反应、产前及植入前诊断、冷冻胚胎和卵母细胞及为人类接代的生育新尝试。
第二部分:这是最长的部分(40-143项,37-101页)。分标题:人的生命是不可侵犯或「可抛弃」、人工流产和毁灭初生生命、减胎术、截取和抗孕、异位妊娠、无脑畸形胎儿、良心上抗拒、捍卫生命权、预防和疫苗、医疗预防与社会、疾病、诊断、基因治疗、再生疗法、治疗和康复、处方、适当使用药物、享有接受可用药物及技术、可持续的健康、药厂、罕见及被忽略的疾病、镇痛治疗、病人完全知情同意、生物医学研究与实验、器官与组织捐赠及移植、死亡的决定、儿科捐助者之器官切除、异种器官移植、移植与个人身份、器官移植之滥用、各形式的依赖、药物依赖、酗酒、烟草依赖、精神科药物、心理学与心理治疗、牧灵照顾、病人傅油圣事、伦理委员会、临床伦理辅导、医疗保健政策、维护健康的权利。
第三部分:死亡(144-171项,105-122页)。分标题:有尊严的死亡、民事法律和良心上抗拒、营养和水合、末期病患者使用镇痛药、对垂死的人说实话、对垂死病人的宗教关怀、摧毁生命、安乐死。
更新版的《医护人员宪章》谈及生命伦理和生物伦理上种种问题,在这方面确实是一份卓越的文献,它精确地以教会文意解释生命由开始到终结及过程中要面对的问题作一总结;当中最重要和最相关的训导权文献亦被恰当地引用和作解释。就根据所提到的次数,列举如下:圣若望保禄二世的《生命的福音》EV(1995年3月25日),这是就生物伦理问题最有引领性的一份通谕,并被引述约38次之多。接着《生命的福音》,便是2008年9月8日由教廷信理部颁布的文献《人性尊严》(Dignitas Personae),被引述约21次;还有1987年2月22日发表的《生命的恩赐》(Donum Vitae),是有关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被引述12次);天主教教理(第1992条及第1997条)被引述20次;教宗方济各于2013年11月24日颁布的宗座劝谕《福音的喜乐》(Evangelii Gaudium),(被引述7次);真福保禄六世于1968年7月25日发表的《人类生命》通谕,论节制生育(被引述6次);梵二会议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965)(被引述约5次)。此外,新修订的宪章还有引用其他宗座通谕及演讲,例如:庇护十二世、保禄六世、若望保禄二世、本笃十六世、教宗方济各、1974的《施行堕胎的宣言》(Declaration on Procured Abortion)、1980年信理部颁布对安乐死的声明、不同国家主教团的信函、也有来自宗座生命学院的文本。
这份新修订的《医护人员宪章》是直接向世界各主教提供的建议,它主要是关注医护人员,即医生、护士、物理及职业治疗师、药剂师、宗教人士、律师、义工及其他有关人士。所有人士都应曾接受适当培训的医护人员(第23项)。其实,这份新修订的宪章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有宗教信仰的人,提醒我们身为[天主的管理员],应谨慎地和负责任地照顾好自己的健康,对医护人员的专业指引应须配合,才能达到富伦理的医护政策。
的确,新修订的宪章是内容卓越、形式清晰。对大家不太熟稔的名词,它都有详尽的解释。作为评论家的那位,也非常感谢由原本意大利文翻译为英语的人员,有他们富启发性的注释,帮助很大。这2017英文翻译版,是梵蒂冈官方英语翻译本,由全国天主教生命伦理中心(NCBC–Philadelphia,USA,www.ncbcenter.org)慎密筹备的版本。
新修订的宪章确实是一份出众的文献,它载有不少发人深醒的概念和构思,也非常值得强调。让我略举以下一些重点:持有[良心上抗拒]的权利(新宪章第59-60项,151);与堕胎有关的区别--截取方法(植入胚胎之前)和抗孕方法(植入胚胎之后)(56项);其实避孕和人工流产都是[同一棵树上结出的果子],而[抗孕并没有减低堕胎情况](20-21项);尊重大自然(83项)和保健司法(92项);知情同意和推定同意(96-98项);异种器官移植(动物器官或组织的移植)(118项);药物依赖、酗酒、烟草依赖(121-127项)和有尊严的死亡(149-150项)。
此刻,我想对再下一版《宪章》,提出一项小建议:可加添[参考书目],把曾被引述过的教会文献、作者,一一按时间顺序排列。也以同样的尊重,我还想多提议一项,在我个人而言,这并非小问题,都是为了下一版:要坦诚地表明反对死刑。《新宪章》明显是提倡生命权--从受孕到[自然死亡](63项)。但从《新宪章》得出的结论,死刑只是含蓄地提及,须知道这死亡不是自然的,而是暴力的。然而,《新宪章》只是轻轻带过,犹如死刑是死亡文化的一种形式。让我谦卑地提出:死刑应与堕胎、安乐死、自杀、他杀等同日而语。
《新宪章》主要是给医护人员,因他们是生命的使者,而非死亡的中介(167项);我必须指出,所有医护人员,特别是医生和护士,他们各自的职业道德准则,也会禁止他们参与任何死牢的施行。此外,护士更特别被提醒要支持全球性废除死刑。今天的教会训导是绝对反对死刑的。1999年1月27日,圣若望保禄二世于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讲道令人非常难忘,他呼吁应把任何可以成为死刑破例的情况,都拒于门外。他说:人的生命是永远不能被夺走的,即使他犯了弥天大罪……死刑是残酷的、是不必要的。这方面,教宗方济各已多次明确表示他反对在任何情况下判处死刑,他更提出了修改天主教教理(1997)第2267条,在《天主教教理》颁布25周年庆典上(梵蒂冈2017年10月11日),教宗重申:死刑从来不是绝对必要,绝无借口可循,应绝对谴责。
我主要想强调的是:《新宪章》已明确证明——不论从理性角度或信德角度——每个人也有生命权,人的生命是「神圣的」(44项)、是「不可侵犯的」或「可抛弃」的(47-49项),而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是与生俱有和不可剥夺的,比任何[人权]也重要(63项)。生命权更意味着「能活得有尊严的权利」(63项),和拥有「维护健康的权利」(66项)。
在作总结时,我衷心祈望这份新修订的《医护人员宪章》,能带给全医护人员及所有生命旅途朝圣者一些启示、希望和鼓励。对跟随他名号的人:多接近基督是有帮助的(《新宪章》注释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