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es F. Williams , 由 Jerry Soloman 修订
译者:罗梓生
作者简介
James F. Williams 是 Probe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的创始人及主席。他持 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的文学士及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University 的神学硕士学位,并于 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 的人文学院进修跨学科研究(博士候选人)。
过去 30 年, James F. Williams 曾探访美国、加拿大及欧洲超过 140 间的大学,并于校园内授课及提供辅导。此外,他亦曾于美国、拉丁美洲及欧洲的圣经研究学院工作。
Jerry Soloman 是 Probe Ministries 的工场事工经理( field ministries manager )及“ Mind Games ”学院的联络员( Prep coordinator )。他于 Criswell College 以优异成绩( summa cum laude )取得圣经科学士,后在同校以良好成绩( cum laude )取得及历史及神学硕士。他亦曾就读于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Canal Zone College 及 Lebanon Valley College, Pennsylvan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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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今的文化中,一场严峻的道德战争正在进行,其中以今天美国人对性的态度及行为尤甚。一般的年青人在个人对性的标准及行为上面对很大的压力。
一些必需的标准不能忽视,性的标准属于其中一项,这是事实,亦是我们生活中基本的一环。正如其他人类的基本渴求一样,我们不能忽视性的存在。
本文按着圣经的原则探讨现代的性观点。每个人都必须仔细考虑不同的性行为之含义,并理智地按基督教的因素选择个人的性伦理,而非只考虑生理、情感或社会的因素。
性与爱
在检视各种观点之前,我们需要正视有形的性行为与无形的两性关系之间存在的关系。
发生性行为是否真的代表做爱?现代的个案研究、心理学的启发、教会的教导及圣经的概念对此问题的答案似乎都是否定的。正如心理分析学家 Erich Fromm 所言,“真正有建设性地爱一个人是要关怀他、对他的生命感到有责任及关注他全人的成长及发展,而不是只顾他的肉体可以做到什么。”(注一)
如果性只是关乎肉体,那么自慰及其他自我满足性欲的行为足以提供真正及完整的性满足。然而,性不是这样。正常性行为以外的其他选择只带来肉体上而不是情感上的满足。有意义的性行为除了是两性间肉体上的结合外,亦包括互相的关怀及亲密关系。
每一个正常人都有肉身的性欲、知道与被知道的欲望及爱与被爱的欲望。这些欲望组成对真正的亲密关系的追求;性行为只是我们经验真正亲密关系的其中一个元素。
最完满的性关系包括两人之间的互相沟通、了解、怜爱及信任,以及他们都愿意向对方委身于一段长久的关系。这些元素愈多,他们的亲密程度便愈深,彼此的关系亦愈有意义。随着时间的过去,彼此的关系亦因为愈来愈“独特”而更有价值。与不同的人发生性行为以求与多人亲密,不但破坏与伴侣关系中已建立的价值,亦会将爱过分分散。
今天的年青人面对一个真正的挑战。若你在下午 5 时会得到一个汉堡饱, 7 时半再得到一个鱼柳饱,那么有没有一个充份的理由可令你放弃汉堡饱而等待鱼柳饱?为何不能两个都要?为何不能先吃汉堡饱,再吃鱼柳饱?这正是支持婚外性行为的人的心态,然而,两个都要,将来是需要承受代价的。太多汉堡饱会损害一个人的胃口,令他不再欣赏鱼柳饱,甚至视鱼柳饱为汉堡饱!
当代支持婚前性行为的论据
现在我们看看支持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的论据。我们会扼要分析各论据,并探究它们背后的理念,让你为你的将来选择一条最好的道路。
生理的需要
或许支持婚前性行为最普遍的论据,是“性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要”。这论据早在圣经就已出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6 章 13 节说:“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哥林多的人使用生理需要的论据支持他们败坏的道德观,但保罗认为将这论据应用于性欲是有谬误的。人要生存便不能没有食物、空气或水份,但可以没有性。
大自然都支持这说法。首先,神为世界设立释放性欲的机制:梦遗,或睡梦时因性兴奋遗精;此外,大自然亦反对性滥交,这点从性病带来愈来愈多的问题足可证明。
只与配偶发生性关系的夫妇不会受性病的威胁,由此可见,没有婚外性行为绝对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健康。社会学家 Robert Bell 笑言:“从来没有男士因为女士不愿跟他发生性关系而要留院。”(注二)
虽然人类与动物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动物的性生活与人类的却十分不同。对人类而言,性的独特之处是它不只为生育,而是超越这目的,性为人类带来动物没有的亲密。人类与动物不尽相同。
数据的支持
第二个很普遍的论据,是“人人皆如是”。首先,我们要知道这论据本身已有错误。近期 (1991 年 ) 一个有关大学新生的调查发现,大约 2/3( 约 66.3%) 的男生及稍多于 1/3( 约 37.9%) 的女生赞成刚认识的人可发生性关系。(注三)这严谨的数据显示,不是每一个人对性都那么活跃。
此外,数据不能建立道德观。难道一件事经常发生,或很多人相信就代表是正确的吗?原始部落或会百分之百认为食人是正确的,但这就是正确的吗?大部分人同意都可能是错的。如果真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社会既定的标准,都会因为大多数人的忽发奇想或不同的意愿而有所改变。在十九世纪初的美国,人们会认为奴隶制是正确,堕胎却是错误; 但在另一代却持相反观点,就如今天一样。
在学校及社会中,仍然有不少年青人选择婚后才发生性行为,这些人身边都不乏朋友。(注四)在这些对性生活的数据分析里,每一个人仍需要决定他 / 她要站在什么位置。
爱的证明
第三个论据是“性行为提供爱的证明”,即是说,性能证明对方有多关心你。所以,有人会向抗拒性的伴侣施加压力,要求对方证明他 / 她的关心。在这压力之下,本来抗拒性的伴侣都会与对方发生性行为,期望能修补彼此的关系,而对方亦不会寻找其他不太抗拒的性伴侣。
其实,任何坚持以性证明爱的人都不是说:“我爱你”,而只是“我爱性”。真正的爱会关心伴侣的状况,而不会将伴侣对性犹疑解释为自私。此外,这等人会渐渐单以对性的反应作为向对方表示爱的模式,最终他 / 她会带着某种扭曲的观念进入婚姻,而且对与过往伴侣一起的回忆绝口不提。有些行为是无法弥补的,就如将已炒好的鸡蛋回复原貌。炒好就是炒好,根本无法回复。
一个较宏观的角度是,将性看为两人关系中主要及重要的一环,而不是关系的全部。紧记这个原则能帮助受压力的一方作出正确的选择,摆脱以性证明爱的伴侣提出性行为的要求。
心理上的论据
这心理论据同样十分普遍,而且与之前讨论过的生理需要有紧密关系。问题是:“压抑性欲对你来说是否不好?”
将性欲升华,不让它随便得到满足并不会影响健康。在升华的过程中,性欲及破坏欲都会被不牵涉性及不具破坏力的目标取代。
然而,罪疚感与升华不同,前者为人类的行为带来破坏性的影响。罪疚感令人在心底里憎恶自己、抑郁、自我形象低落及身心疲累。此外,贞操不会带来什么性问题,但得不到满足的关系、罪疚感、对异性的敌意及低落的自我形象却衍生不少性的问题。简单而言,没有伤口便没有疤痕。
在这个着重享乐的社会,有些人不需什么原因,只是因为性为他们带来欢乐便随便发生性行为。正如车尾上的标语所言:“只要喜欢便去做吧!”然而,即时之快往往带来永久的牺牲。
其实,性行为本身没有保证什么欢乐。婚外的性行为通常都会带来失望,因为过程会令人极度紧张及充满罪疚感。害怕被人发现、仓促发生关系、缺乏沟通及委身等因素都会破坏性行为的乐趣。有时一人的欢乐正是别人的痛苦;没有人希望或感到被利用。
玛丽莲梦露在千万人的心目中是性的象征。她说:“人们太想当然了,他们不但可以对朋友变得热情,甚至突然过分热情,期望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多的回报。”她感到被利用,死的时候孤独的赤裸着身躯,旁边有个盛载安眠药的空樽及一个没有声音的电话。名利及欢乐是否值得?她明显地不表认同。
经验的论据
这论据强调,人愿望不让伴侣在结婚当晚知道自己对性毫无经验,原因是人应该在婚前有足够的性经验,而不单是理论。然而,我们的身体只要有机会,便自然能与伴侣发生性行为。这不是说性爱技巧不能从经验中改善,而是任何技巧都必需有起点。若在我们的脑海中,两个从没有性经验的人在结婚当日首次洞房的影象只有趣怪而没有欣羡,那么每一个人甚至整个文化都会十分可悲。
值得强调的是,健康的性生活调节视乎沟通多于技巧。世界知名的性爱治疗家 Masters and Johnson 指出:
一对夫妇上床前没有好的关系,他们在床上也不会有任何享受。好的性爱技巧根本不能修补差劣的关系。(注五)
换言之,就婚后的性生活而言,一对愿意彼此委身的夫妇,即使婚前没有性经验,都比性经验丰富但关系肤浅的夫妇优胜。
适切的论据
以上论据的进一步推论是适切的论据,意思就如买鞋一样,未试穿怎知适合?然而,脚的大小不会随时改变,但人类的性器官却有奇妙的适应力。女性的阴道能扩大至产下婴儿及配合任何男性的性器官。故此,身体上的适切度达 99% ,余下的 1% 亦能透过医学援助补足。
更重要的不是身体上是否适切,而是性格上能否互补不足。年青人在性行为上遇到阻碍通常与心理因素有关。建立爱的桥梁,互相关心肉身以外的事,是引向永久蜜月期的不二法门。
避孕的论据
此论据排除性行为会导致怀孕的可能性,其意义是向那些对怀孕有恐惧的人在亮起绿灯。其实那道光最多是浅绿色,甚至可能是黄色。事实上,性病以及怀孕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除了避孕的问题以外,将会生下来的婴孩也是问题之一,私生子在社会里没有什么选择。试问我们有没有权利剥削孩子渴求生命、稳固的家庭结构及爱护他们的父母的机会?这些都是他们的基本需要。很讽刺的,即使受严重虐打的孩子都宁愿选择与施虐的父母一起,可见父母关爱及家庭稳固对孩子是何等的珍贵。
因此,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并不完全是他们的私事,双方必需面对性行为带来的后果。与伴侣发生性行为之前必需三思道德问题,绝不能于不良后果出现后才反思。
婚姻的论据
这或许是在基督徒圈子对婚前性行为最重要的论据,很多人都会说:“我们彼此相爱,而且还打算结婚,这还等什么?”
Howard Hendricks 博士是研究家庭学的权威人物,他认为保障婚姻的最好方法是踏进婚姻。(注七)婚前性行为令双方失去尊重及爱意,反而产生罪疚感及不满足。双方若能于婚前适当抑制自己,将为婚后关系加添剌激,令蜜月期更特别,而不是已固模式的延续。有些情侣看不见公开表示愿意结婚的价值,或认为婚礼只不过等同遵守教条。这些不愿结婚而只追求隐藏的关系的人,或许是在表达他们对伴侣的委身(或缺乏委身),但他们有否真正期望手牵手举行婚礼?
当代研究显示婚姻论据并不可取。在 100 对同居的情侣中, 40 对在结婚前已分手;而在另外 60 对结婚的夫妇中, 45 对会离婚。因此, 100 对中只有 15 对能维持长久的婚姻。可见,同居有两大负面影响:它大大减低结婚的人数,并严重加剧同居者的离婚率。(注八)
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7:36-37 所言,已订婚的情侣应控制他们的性欲,或结婚,性行为亦不宜在他们中间发生。他们要在控制情绪与婚姻之间作出取舍。
结论
我们已探讨支持婚前性行为的主要论据,然而,若这就是婚外性行为最强的论据,那么对支持这议题仍是脆弱的。经过简略的探讨,当代的性观念似乎把我们带往死胡同。
若性行为能在长久的爱护及关怀中发挥更大的意义,我们有理由及责任限制性行为。从这层面出发,我们不应觉得贞操是越快失去越好,反之应视之为礼物,留给特别及独一的那位。
圣经将性建基于婚姻的忠诚及稳固之内,可谓有史以来最负责任的做法。你大可对婚内的性行为义无反顾,因这就是保障人类、道德及基督徒价值最好的标准。
本文的读者或已有婚外性行为的经验,但以上的资料绝不是意图对任何人作出谴责或加诸罪疚感。我们要带出一个好消息,耶稣基督的来临是要赦免我们的罪,包括从性或其他方面而生的罪。昨天、今天及明天都不会改变的耶稣愿意宽恕我们的罪。问题是,我们将来应作什么?基督已宽恕我们过去的罪,但衪仍期望我们对衪的教导作出回应。期望本文能让读者对性的决定和未来的性行为有更坚固的信念,正如古语所言:“今天是你们余下生命中第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