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个误解,圣经的经文,并未照最初写成的方式传给我们。在教会历史中,常有热心的修道士更改圣经经文。这个问题相当重要,因一个被更改的经文,将严重破坏记载的可信度。 如布如斯(F F BRUCE)所说:“历史上‘一次即成’的基督教,与别的宗教哲学系统,大不相同。这些宗教哲学系统,并未和任何特别的时间相关连。这使得声称是记载启示的经文的可靠性,成了最重要的问题。” 幸好这问题的证据并不缺乏。有三种不同形式的证据,用来评估新约圣经。它们是希腊文抄本,新约翻译的不同版本,以及教父的著作。 新约原文是希腊文。在十五世纪印刷术发明以前,所有的书都是用手传抄的,一份手写的稿本称为抄本。现在有大约五千五百个抄本,包括全部或部分的新约。我们虽然没有原稿,但是所有的抄本都是相当早期的。 新约写于主后五十到九十年间。最早的残卷,抄写日期约在主后一百二十年。约有五十份其它的残卷,抄写日期约在原作之后的一百五十至二百年内。 两个主要的抄本,梵谛冈抄本(公元325年)和西乃山抄本(公元350年),都是完整的抄本,日期在原稿写成后的250年内。这似乎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差距:但是将它和最古的作品比较,就显得微乎其微了。 凯撒的“高虚战记”最早的抄本,距原着写成有一千年。荷马的《奥德赛》经2200年,才有第一份完整的抄本。当新约抄本与其它古代作品的抄本比较时,就看出新约抄本与原稿的时间,非常接近。 新约圣经有五千五百份抄本,这个数目远超过任何古代的作品。许多古代的作品,只是经由少许几份抄本传给我们的。(罗马诗人加达拉斯──三份抄本,最早的一本抄本是在原着1600年后。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八个抄本,原着1300年后)。 新约圣经不仅有许多抄本的证据,最早抄本与原着时间差距也非常接近,同时也在很早的时候,翻译成几种其它的语文。古代很少将一份文件翻成别的语文,所以这一点对新约是颇为有利。 各种译本之抄本数目,超过一万八千份,更可能多达二万五千份。此为帮助我们确立新约经文的另一明证。 即使没有五千五百个希腊文抄本或一万八千个各种译本的抄本,我们仍能在原作完成后的250年内,重新写成新约的经文。怎么能够?藉着早期基督徒的著作。在注释、信件中,这些古代的作者,引用圣经的经文,这样又提供我们另一个新约经文的见证。 约翰伯根(John Burgon)从生活于公元325年前的早期教父们引用新约不同的部分,列举出八万六千处引句。从这里可看出,新约经文要比任何其它古代著作,有更多的证据支持它的可靠性。 布如斯(F F Bruce)作了以下的评论:“新约圣经著作的证据,远超过许多古典的作品,而这些古典作品的真实性,无人置疑。” 他又说:“假若新约是一本世俗作品的选集,则它的真实性勿庸置疑。”(《新约文件;他可靠吗?》第十五页) 甘扬爵士(Sir,Frederic Kenyon),前大英博物馆馆长,是一位极著名的古抄本专家。在他去世前不久,关于新约他这样写道:“新约原稿写作日期,与最早的抄本间的差距,微乎其微,不必计较。有关圣经流传给我们,最终的可疑之处,现在已被挪去。新约各卷书的真实与完整,已被树立起来。”(《圣经与考古学》第288一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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