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圣座封圣部日前颁布了《列品案申请人规则》,其中有两个新意,一是列品案申请人同时负责正在进行中的列品案最多为30件;二是在封圣部任职的枢机、主教和高级职员不可担任列品案申请人。这个规则已于10月11日生效,那天是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召开的纪念日。
圣座封圣部部长塞梅拉罗(Marcello Semeraro)枢机向本新闻网解释说,对于列品案申请人制定的专门规则这还是头一次,迄今为止从未拟定和颁布过有关他们形象和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则的开头便指出列品案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他们应履行的职责,同时阐明任命的形式和所面对的行政方面问题。
规则中的两个新意可能看似严格,实际上是出于这样的信念,即严肃对待每一件列真福品和圣品案件所要求的义务。依照第6条的规定,在封圣部担任职务的枢机、主教,以及高级职员、历史顾问、神学顾问和医学鉴定人都不能被任命为列品案申请人。在第9条中,则谈及一位负责“特定案件”的列品案申请人同时负责正在进行中的案件不能超过30件。
关于这份规则涉及的其它议题,塞梅拉罗枢机说,文件详述了列品案申请人先是在教区阶段,然后在罗马阶段,也就是在封圣部展开的进程中的作用。此外,文件也提到列品案申请人在册封真福和封圣,或是授予教会圣师荣衔的时刻所担任的工作。最后,规则也对列品案申请人在保存圣髑和遗骸的问题上作出几点考虑。
塞梅拉罗枢机也表明,理想的列品案申请人应该将托付给他的工作视作一项服务,一项在教会内且为教会的益处和信友的益处从事的服务。教宗方济各于2019年12月12日接见封圣部时,谈到列品案申请人,强调他们必须意识到自己所负责的列品案件是“具有灵性特征的事件,而不只是程序性的事件”。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看,列品案申请人在封圣部和教会其它主管部门面前是一件列品案当事人的代表,他的任务正是紧紧跟随和履行列真福品和圣品程序所规定的每个步骤。但不该将他的角色只限定在法律上。依照规则,他也应推动和协调让众人认识列品候选人的有益活动,鼓励众人请求转祷。
塞梅拉罗枢机最后强调,在对正式开启关于圣德或殉道,或生命恩典的列品案提出申请前,列品案申请人必须在核实圣德的真实性、持续性和广为流传的声誉方面,予以特别和适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