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圣座礼仪及圣事部10月22日公布一道法令,标题为《在教宗手谕之后》(Postquam Summus Pontifex),目的是为落实教宗方济各《重大原则》手谕的内涵。该圣部部长罗赫(Arthur Roche)总主教指出,教宗以这道手谕修改了《教会法典》第838条关于将礼仪书翻译成通俗语言的规则。这项修订旨在强调各主教团在与圣座交流的“重大任务”中的责任,即完成将罗马礼的拉丁礼仪文本翻译成各自的语言的复杂工作。
罗赫总主教向本新闻网解释说,圣座礼仪及圣事部于当天圣若望保禄二世纪念日公布的这道法令,则解释和阐明落实教宗这道手谕,即关于修改主教们和圣座这个部会各自职权的方式。法令提到,由于“主教们在这个课题上负有重大责任,主教团必须直接负起责任,聘请合适人员予以必要的合作,包括在拉丁礼仪翻译方面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士”。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在一种特定的语言中,正确和完整地表达天主教会的信仰,依照其训导及适当的词汇来予以传播”。
此外,圣座礼仪及圣事部应当负责审核(recognitio)及确认(confirmatio)程序。“审核”在于校订主教团批准的译本及所遵循程序的合法性,同时“顾及相关国家的文化、传统,以及牧灵需要的写作因素”。“确认”则在于“在证实了主教团所遵循的批准程序的合法性之后,圣座对圣经和礼仪原文翻译本的认可”。
教宗方济各于2017年10月,针对正确诠释他这道手谕的内涵表明,新的规范授予主教团权力去判断从拉丁文翻译的文本是否良好和相符,“虽然还是需要与圣座进行交流”。教宗解释道,审核指的“只是核实和保护与教会的法律及共融相一致”,“不应使主教团‘强迫接受’圣部提供的翻译本,因为这会损害主教们的权利”。另一方面,确认“不再假设一种逐字进行的详细审核,除非在明显的情况下,可以交给主教们做进一步的思考”。
对于圣座礼仪及圣事部新公布的法令,罗赫总主教解释说,“简言之,我们可以说,《重大原则》手谕改变了《教会法典》关于用通俗语言出版礼仪书的几项准则的格式,在第838条,具体地说对第2和3项做了一系列修改。这道手谕且说明,礼仪作为教会祈祷的文字翻译的基本原则,当由教会主管当局来决定”。
“基本上说,一切都是努力促使圣座与各主教团的合作更加容易且有成效。各主教团肩负翻译的重大任务,并使罗马礼的礼仪书的内容在他们的语言中有效地反映出来。这项任务体现出重大的责任,因为藉著这些翻译,启示的圣言和教会的祈祷能以天主子民可以理解的语言宣讲出来并得以表达。”
这道《在教宗手谕之后》法令是为落实教宗方济各的《重大原则》手谕,其中提出的规范都是来自于这道手谕中的修订。罗赫总主教说:“我们必须特别强调,如何解释和确定有关出版的准则、礼仪书的审核和确认,这个任务也应由各主教团和圣座负责。法令包括前言和其它两个部分,其中介绍了为出版礼仪书需要遵循的准则和程序,既有礼仪书的翻译,又有依照《礼仪宪章》第40号进行‘更深入’的改编。”
根据教宗方济各2017年10月份的信函,在礼仪书翻译成通俗语言的议题上,圣座礼仪及圣事部与每个主教团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发展的?罗赫总主教表示:“教宗的这项改革旨在凸显各主教团的责任和职权,包括为他们管辖的地区评估和批准礼仪改编的工作,以及准备和批准礼仪文本的翻译。另一方面,审核主教团批准的改编及确认所完成的翻译,却是我们部会的职权。这常是在一种促进拉丁礼教会礼仪生活的合作及交流氛围中进行,就如教宗在《重大原则》手谕中所指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