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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为致力和平而尊重自由

时间:2007-11-26  来源:  作者:若望保禄二世 点击:

─为致力和平而尊重自由─
致一切缔造和平的人,
致普世各国的领袖们,
致世上的兄弟姊妹-世界的公民们,
致敢于梦想建立一个更佳世界的青年朋友们,
  今天我是对你们大家,一切善心的男女们讲话。我要请求你们,在这里庆祝第十四届世界和平日的时候(一九八一年元旦),想一想这世界的情况,以及世界和平的伟大目标。我这样做是基于一个强有力的信念:和平是可以获致的。不过和平也必须不断地用力去争取。有如一件好事,必须不断更新努力,才能获致成功。面对着生活中的许多日常问题,每一世代的人虽然处境不同,都感觉和平是永远必要的。是的,把和平的理想转变成为具体的事实,这乃是我们每一个人每天应做的事。
一、致力和平,尊重自由
  我今天把“自由”这个话题作为你们思考的题目,这是承继教宗若望廿三世在他的通谕“和平于世”里的思想路线。在这个通谕里,他把自由视作“支撑和平之屋的四大支柱之一”。自由对于当今世界深沉而又普遍的愿望的答覆。这从“自由”这个名词常常被人引用即可看出。虽然这名词被有宗教信仰者与无宗教信仰者,被科学家与经济学家,被生活于民主社会中的人与生活在集权社会下的人所引用时,其意义并不完全相同。每一种人都赋予这个名词以一种特殊的色彩,甚至赋予这个名词以极为不同的含义。因此,
当我们企求对和平作一番服务之时,我们必需清楚地了解真和平的真正特质。这个和平的真性质乃是和平的根源,同时也是和平的果实。

二、我们今天对和平的局势予以重新评估
  和平必须在真理中实现;它必须建立在公义上;它必须受爱心的激发;它必须在自由中诞生(注1)。对于自由倘无深刻而普遍的敬意,和平会闪避我们。这一点只要我们向四周稍加观察,便可获得证实。在这八十年代的开始,我们眼中所看到的景象,似乎极不乐观;虽然大多数的人,不论
其为普遍人民或社会领袖,对和平均感忧心忡忡,甚至忧虑到绝望的程度。他们的愿望不能在真正的和平中实现,因为他们没有自由,或因自由被破坏,或因行使自由的方式错误或不明确。
  世界各国究竟能够有多少的自由,如果他们的存在,他们的愿望,以及他们的反应,都不是出乎互相信赖,而是受恐惧所节制;都不是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自由追求,而是受压力的驱使?假如不同民族间的关系,不是基于对人性尊严的平等尊重,而是基于强有力者的权利,基于优势团体的态度,或基于军事或政治上的帝国主义,自由便受到损害。假如小国被迫必须与大国合作以保证其独立存在的权利,或赖以苟且偷生,则国家的自由便受到损害。假如享有特权的国家,或强有力的国家,由于经济上或财政上的控制,使
得伙伴之间的平等交谈成为不可能,则自由也受到损害。
  在国内,在政治上,倘参与集体决策的自由或个人自由的享用,未能获得保证,则和平是否还有真正的把握?假如一切权利都集中在一个社会阶级的手中,一个种族的手中,或一个团体的手中;假如公共福利与党派利益不分,而这个党派又与国家不分,则这个国家便无真正自由可言-而真正的自由乃是和平的基石。假如个人自由被集体所吞没,“人的超越性以及个人和团体历史的超越性,均被否定”(注2),则也无自由可言。假如不同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有理论作后盾,要达成一切权威作有系统的否定或挑战,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导致政治上的极端主义,或盲目的暴力行动,不论以上情形为自然发生的或有组织的,则真正的自由也不能存在。又假如以内部的安全作为唯一的与最高的准则,以规定当局与其国民之间的关系,好像这是保障和平的唯一方法或主要方法,这样,也无真正的自由可言。在这里,我们
不能忽视有系统的或选择性的压制问题-此种压制常采用暗杀、苦刑、失踪、放逐等方式来达到其目的-有许多为别人服役的人,包括主教、神父、修会会士以及基督徒,遭这样的压制。

  在社会方面,那些没有得到公平待遇和充分就业保证的男女,或那些住在乡下,仍然是过去的奴隶制度或残留的殖民思想的牺牲品的人,我们很难说他们是享有真正自由的人,那些因着工业、都市、或官僚政治的漫无制度
的发展,陷身于庞大的机构之中,被拘在无法管制的复杂程序之内,没有合作人性尊严的向社会发展的余地的人,也不能说是享有足够的自由。一个社会倘相信物质生活的成长漫无止尽,或目的在追求财富,或从事武器竞赛,其自由也曾被削弱-其被削弱的程度,远较其最初所显示者为甚。当前影响到所有社会的经济危机,若不采用其他制度而来的原则来对付,很容易导致采取非常手段,使和平的繁荣发展所需要的自由,更为削弱。
  在心灵方面,自由也遭受种种的操纵。当社会传播媒介误用其权力,不顾报导的严格客观性的时候,这种操纵就会发生。当使用心理的方法而不顾及人的尊严的时候,操纵之事也会发生。尤其甚者,成为文盲的男女及儿童,在这以爱教育为常态的社会里,实际上是过着一种奴隶的生活。在他们身上,自由是极不完整的,至少他们难以行使自由。
  一九八一年已被联合国宣布为残障年,在这一年的开始,我们若把那些遭受肉体或心灵损害的兄弟姊妹们包括在这幅不自由的画面里,也是很适合的。我们的社会是否足够警觉到其责任,去推动一切的方法,使他们也能够自由地与其他的人共享生命中的一切,分沾到人类进步的好处,按照他们作为人的尊严,符合他们作为人的权利和能力?
四、已有令人兴奋的努力,和值得赞扬的成就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例子,说明多少有些严重的情况,阻碍了自由的正当行使,而这些情况能够予以改变。不过与这些情况同时并存的,还有当今世界的另一方面,即在自由中寻求和平的一面,而这一面乃是积极的。这一面
乃是一大群男女的形象。他们有的相信,这个理想可以实现,有的决意以自己的自由为和平而服役,决意尊重和平,倡导和平,维护和平。有的已准备好为自己的承诺而作必要的努力和牺牲。在这里,我是指一切国家的元首,政府领袖,政治家,国际官员和各阶层的人民领袖。他们非常客观地,在不断变化的情况中,寻找出在个人生活、家庭生活、文化生活方面,以及在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统治生活方面,对于自由的层出不穷的攻击。我也想到那些被没有疆界的人类团结所激励的世界各地男女,他们认为在这人类文明
已变成世界性的时代,不可能把自己的自由与其他大洲上的兄弟姊妹们所努力争取和维护的自由相分开。我尤其想到青年朋友们,他们相信只有努力为别人争取自由,自己才是真正的自由。
五、自由根植于人身上
  自由在本质上是内在于人的,是人所固有的,也是人性的特有记号。个人自由是以人的超越性尊严为基础:这种尊严是人的创造者-天主-所赐予,为引导人归向天主。因为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成的(参阅创一:27),故人与自由是不可分的。这种自由非外力或强制所能排除。这种自由构成他作为个人和作为社会一份子的基本权利。人是自由的,因为他在分辨什么是真的与什么是好的之时,拥有自我决定的官能。他是自由的,因为他拥有选择的官能,“他是自内,在人格上受感动及被吸引,而不是受制于盲目的
冲动,或仅仅受外力所迫”(注3)自由是能够选择及需要选择;自由乃是按照良心而生活。
六、在自由的社会里,个人自由应予提高
  因此,人必须能够按照自己所著重的价值,自作选择;这乃是他表明其负责态度的方式,社会在顾及公共福祉的前题之下,应拥护这种自由。
  在许多的价值之中,其为首的及最基本的价值,永远是表现在人的宗教信念中的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为此,宗教自由乃变成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当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在马德里开会的前夕,我有机会重申自从我就任教宗以来,从未间断申述的主张:“良心自由与宗教自由…乃是人之基本而不能剥夺之权利;尤有进者,正因此等自由触及人的精神最内在部分,我们可以说他乃是其他一切自由之存在基础,紧紧地依附在每个人身上”(注4)。社会各阶层权威当局必须使真正自由在各方面的行使,成为可能。他们必须尽力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他或她的人性潜能。他们必须容许每一个人有一个受法律保护的独立领域,以便每一个人都能够各别地或集体地按照其良心的要求而生活。此外,此种自由也是重要的国际条约及国际协定如国际人权宣言及国际人权会议等所要求的,它并且也是大多数国家宪法所规定
应予保障的。这是完全对的,因为国家既然受人民所委托,不但应当承认个人的基本自由,还应保护并倡导此种自由。国家只要尊重法律所规定的,并依照伦理法律的要求,去寻求公共的福祉,就能够达成这个积极的任务。同样地,自由地结合在一起的中间阶层对于保护及促进此种自由,也能有其贡献。这个高尚的工作与社会上一切活跃着的力量都有关系。

  但自由不是一种专为自己的权利,它也是我们所承担的一种对别人的责任。假如自由真正地为和平而服从,则生活在自由中的每一个人及每一团体,均应尊重其他个人及其他团体的自由与权利。这种对别人的尊重虽然使自由受到限制,但同时亦赋予自由以合理的规范与高贵性,因为我们在本性上乃是社会动物。
  有些“自由”其实不配称为自由,我们必须小心保护真正的自由以抗拒各种的假冒品。例如消费主意的社会-不必要的多余物质的浪费-能够构成对自由的滥用,假如对于物质的无厌追求,不受公义的法律和社会的爱的节制的话。这样的消费主义态度,构成了对别人自由的限制;从天下一家的观点来看,这个态度甚至给予那些无法获得生活所需的最小量物质的社会,以非常不良的影响。世界上极为贫乏地区的存在,以及饥饿和营养不良的人口的存在,对于那些已经自由开发而无视于别人最低需要的国家,甚至因别人
的贫困造成自己富有的国家,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在富有的国家之中,无限制地追求物质资源及种种享受,对于受益的人来说,仅仅是表面上增进了自由,因为他们以物质的占有,作为基本的人性价值,而不把某种的物质繁荣视作条件或手段,在与别人合作及和平共处的情形之下,用以充分发展个人的天赋才能。
  同样地,一个社会纯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其人民亦没有自由,因为它把个人自由交付给经济去支配,因为它假意识型态上的和谐之名,压抑了人的精神创造力;因为它不许人民行使其集会结社的权利;因为它事实上把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削减至于无有;或者在公共事务方面,它使得个人主义,市政上及社会活动上的不参与,变成一般人的共同态度。
  最后,真正的自由在放纵的社会里,也不能发展,因为它把自由和为所欲为混为一谈,并假自由之名宣布一种全面的超道德。凡声称人可以自由安排他的生活而不必顾及道德价值,或者说,社会不必对伦理价值的保护与发扬,提供保证者,都是对自由的一种讽刺。这种态度对自由与和平都是具有破坏性的。这种对自由的错误观念,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例如,用合法化的或被普遍接受的堕胎方法,来消灭人的生命,就是其中之一。
八、自由世界应促进民族自由
  尊重各民族各国家的自由是和平本身不可或缺的要素。战争之所以不断发生,许多民族和文化之所以遭破坏,就是因为民族或国家的主权不被尊重。这种战争的现象在各大洲都是有目共睹的,就是因一国侵犯别国自由主权而引起的战争和打斗。人们甚至怀疑,战争是否要变成-或已经变成-我们文化的正常现象;“有限度”的武装冲突是否会持续很久而不会引起大家的注意;或者内战此起彼伏,也无人过问。战争的原因多而复杂。例如:领土扩张,意识型态上的帝国主义,为着争取胜利,大量储存导致全面性毁灭的
武器,经济剥削有计划地予以永久化,领土安全的困恼,种族歧视被武器贩子所利用,以及许多其他的原因。不论其原因为何,这些战争包含不公道的成分,包含对自由的藐视、憎恨与攻击。当我于去年对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说时,曾强调这一点:“从最基本和最原始的意义上说,战争的精神是在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被侵犯以后,才逐渐生长以至于时期成熟。这是对和平目标的一种新的和极为适切的看法,远较其他的看法为深入而彻底。这个看法是从不公道事实的各面,所表现出来的更为复杂的型态中,看出战争的缘起,
或可说是看出战争的实质,不公道的行为首先打击人权,从而摧毁了社会秩序的有机性统一,然后影响到整个国际关系的体系”(注5)。

  缺乏尊重各国家、各民族,及各文化的自由意愿,缺乏对此问题的世界性的一致的看法,要创造和平的环境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必须有勇气相信其为可能。假若我们相信其为可能,我们便要假定每一个国家及其政府,应有一明白的公开承诺,放弃有害于其他国家的权利要求和计划。换言之,我们要假定,任何国家或文化的优越理论,都不能被接受。我们还必须乐意去尊重其他国家的内部发展,承认他们在人类家庭中的个体性,因而对于经济、社会或文化方面干涉别人,或剥削别人的任何政策,都要决心予以反对或纠
正。在这一点上,我要呼吁国际社会作更大的努力,去协助新兴的或发展中的国家,使他们能真正控制自己的资源,并达到粮食和生活必需品的自给自足。我所祈望于富有国家的是,他们的协助应以消灭极端贫穷为主要目的。
  订立法律协定在促进国际关系上有其好处。为使人确能尊重自由,我们必须设法把国际人权宣言所产生的效果实例,逐渐予以编辑公布。在尊重不同民族间的同一性这件事上,我特别要把宗教传统在国内及国外应受尊重的权利,以及参与宗教、文化、科学,与教育上的自由交流的权利,包括在内。
十、制造一种信任与负责的风气
  自由及其真正成就的最佳保证,有赖于个人与民族的责任心,有赖于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在其周围的环境中,在国内及在国际上,所作的努力。因为自由不是别人所赏赐的,它乃是我们自己不断地争取来的,它与我们每人所应有的责任感,并行不悖。除非我们同时使他们了解什么是大众福祉,使他们更加负责,我们不能使人自由。
  为达这个目的,彼此互相信任的气势必须建立,并予加强,若无彼此信任的气氛,自由不能发展。每一个人都能看出,这个气氛乃是真正和平及其表现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和自由及和平一样,彼此信任也不是别人所赏赐的:它是要我们去争取的,我们应当堪当别人的信任。假如个人不认为对于公共福祉有其应尽的一份责任,假如一个国家不感觉它对世界的命运有其应尽的一份责任,那么,彼此信任的心就会受到损害。假如我们利用别人以达到自私的目的,假如我们使用计谋,为自己的利益而侵犯到别人的合法
利益,则不信任的情形更为明显。只有因有利于公共福祉的具体行动,而取得别人的信任,才能在个人与个人,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使为和平而服役的自由,受到尊重。
十一、天主子民的自由
  在结束此文告之时,让我与在基督的信仰上与我结合为一的人们,多说几句话。人不能够真正自由或倡导真正的自由,除非他承认,在现实世界以上有一超越的境界,并生活于其中,而生活在与天主的关系里,因为自由永远是按照造物者的肖像而受造的人之自由。这个信念基督徒在福音里获得证实,并对它有更深入的了解。是人的救赎者基督使我们自由。若望宗徒记载了下面的话:“如果天主子使你们自由了,你们的确是自由的”(若八:36)。保禄宗徒又加上了一句:“主的神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格后三:17)
。假如我们在内心深处仍是罪的奴隶,则我们纵使从不义、恐惧、强制与痛苦中被释放出来,也是没有用。人必须从他的奴性中被释放出来,变成新人,才算是真正自由的。为此,人的根本自由系存在于其最深的层面上;即因内心的皈依而向天主开放的层面上。因为任何形式的征服,破坏自由,均可在人心里找到其根源。最后,对基督徒而言,自由不是从人而来,自由是表现在对天主意志的服从上,表现在对天主的爱的忠信上。有此认识,基督的门徒有力量在世界上为自由而奋斗。面对着这个艰难的工作,基督徒不会让自己陷入惰性及失望之中,因为他把希望寄托于天主,天主会支援凡按照圣神而推动的工作,并使其结丰盛的果实。
  自由是人与国家成熟与否的尺度。因此,在结束此文告之时,我不能不重申我在开始时对你们所发出的紧急呼吁。与和平一样,自由乃是一种不断更新的努力,为使人达到圆满的人性。让我们不要期待那种在恐怖中的平衡之下的和平,让我们不要接受暴力作为达到和平的方法。反之,让我们以尊重真正的自由作为开始:因尊重自由而产生的和平,才能够满足世界的期望;因为那才是建立在正义上的和平,建立在自由人类的无可比拟的尊严上的和平。
一九八○年十二月八日发自梵蒂冈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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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 参阅《和平于世》通谕。
2. 《第八十年》通谕,26。
3. “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7。
4. 宗教自由与赫尔辛基之最后协定第五款,参阅一九八○年
  十一月十五日罗马观察报。
5. (第十一节)。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一九八二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和平:天主交托给我们的恩惠!
(中国主教团秘书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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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在明日世界将作极大决定的青年们,
致在今日对社会生活负有责任的男士和女士们,
致家庭和老师们,
致个人和团体,
致国家元首和政府首长们,
  是向你们各位我发布此一九八二年的元旦文告。我邀请你们和我一起反省
世界和平日的主题:和平是天主托给我们的恩惠。
一、前言
  当我们要做承诺和做选择时,我们面对此一真理。它向整个人类,所有的男女挑战,他们知道每一个人对别人都有责任,而大家一齐对世界负有责任。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我的前任教宗本笃十五世曾以一项通谕讨论此题。他一方面高兴敌意的中止,一方面强调必须由互爱与和好而消除仇恨和敌对,他以“和平─天主的美妙礼物”开始他的通谕。他引证圣奥思定的话说:
“‘虽然和平是世上短暂的事物,但是和平是最甜蜜的名词,人所最渴望的能发掘的礼物’(注1)。
二、在分裂的世界中对和平的努力
  从那时起,我的几位前任教宗,在他们不断努力培育和平及鼓励达成持久和平的工作中,时常提出此真理。今日在世界各地,和平成了最叫人关心的事,不但为那些对国家的命运有责任的人,也为那些为广大人民和无数慷慨而坚忍地献身于创造和平前途,并在民族与民族国与国之间建立真正和平的人所关心。这是一种安慰。但是不可隐瞒的是,虽有善心的许多男女努力,在世界上还有对和平的严重威胁。某些威胁是在有些国家里制造分裂,有些是在世界的团体中,在对立的国家和集团中,产生深刻而又尖锐的紧张情势。
  事实上,我们今日所见的对立,与过去历史中所有的相比,有着新的特征。首先这种对立是世界性的:即使是地区性的冲突,往往是世界另一地区所产生的紧张的表达。同样地,一项冲突往往在离发生地点很远的地方,产生严重的后果。另外一个特点是整体性:今日的紧张会动员有关国家所有的一切力量;况且,自私的专利和敌对,不但在经济生活和科技的应用上显示出来,同样在大众传播或军事资源方面也是如此。第三,我们应该强调现代冲突的彻底性:是整个人类的生存濒临危险,因为今日军备的毁灭能力太大。
  简言之,本来许多方面能有人类团结的,反倒使人类社会看起来是一个分裂的世界:团结的力量,却在东西双方,南北和敌友之间的分裂前让步。
三、主要的问题
  这种境况的缘由当然是复杂而多方面的。政治的理由自然是首先显示的。某些集团滥用其权力,而将他们的轭硬加在整个社会上。过分的扩张欲望,迫使某些国家建立自身的繁荣,却忽视─或牺牲─别的国家的幸福。放纵的国家主义,计划统治别人,使别的国家不得不在无情的两者之间作一选择:或是接受卫星国和附属状态,或是选择竞争和敌对的态度,深切的分析显示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采用某种观念和意识型态,宣称他们能给予有关人,社会和历史的真理的唯一基础。
  当我们要在和平与战争中做选择时,我们要面对我们自己,我们的本性,我们个人和团体生活的计划,以及我们对自由的运用。是不是因为人类生活的无情法律,人民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要无情地遵循不暸解的路线和残酷的对立呢?是否人类─与依照丛林“律法”彼此斗争的动物相比─特别被召并且有与别人和平相处的基本能力,而且与别人分享文化、社会和历史的创作呢?最后,当我们研究和平的问题时,我们得考虑我们个人和团体生活的意义和条件。
四、和平─天主的恩惠
  和平并不是分歧的物质利益之间的表面平衡─属于数量的、事物的平衡。而主要是一种人性和人类主体的秩序;因此和平是属理性和伦理的本质的,真理和德行的成果。和平是由于理性所引导的自由意志,努力于公共利益而产生,而公益是以真理、正义和爱而获取的。这种理性的和伦理的秩序,是基于人类良知在彼此的来往中寻求和协的决定,对每一个人以正义相待,尊重每一个人本有的基本人权。我们无法看出这种伦理秩序如何可以没有天主,祂是生命的源由,基本的真理和至高的善。
  实在是,和平是来自天主;祂是和平的基础;和平是天主的恩惠。当人宣称由于人的智能施用宇宙的财富和资源而完成的工作时─有时也是由于这些而引发冲突和战争的─“人主要是依靠“大自然”,也就是造物主所给他的一切”(注2)。天主不但让人类治理造物,要人一齐不分彼此共同为人类而去发展;天主也在我人的良心内铭刻了律法,要求我们以各种方式尊重别人的生命和位格,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依照天主的肖像所造成的。天主是这一切基本人权的保证人。的确天主是和平的源由:祂呼吁和平,祂维护和平并且以“正义”的果实将和平赐予我们。
  况且,天主从内心帮助我们达成和平或是恢复和平。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有错误和罪恶,我们却在许多的困难中摸索着追求和平。我们的机能常为真理的纯外表所蒙蔽,为假善所引诱,而为不合理的自私的本能引入歧途。因此,我们需要开放我们自己,接受天主超越的光照耀我们的生活,使之从错谬中得到净化,从侵犯性的冲动中解救出来。天主离开祈求祂的并且设法遵行祂公义的人不远。当他们自由地不断与天主交谈,天主就给予他们和平,此乃是与天主和其兄弟姊妹们共融生活的圆满。圣经里“和平”一字,常与幸福、融洽、福利、安全、协调、救恩和正义连在一起,那是天主显著的降幅,“和平之主”(得后三:16)已经丰盛地给予并且许下:“我要在她身上广赐和平,有如河流一般”(依六十六:12)。
五、是天主交托给我们的恩惠
  虽然和平是一种天恩,人绝不能逃避寻求和平的责任,并在历史的过程中,以个人和团体的力量来建立和平。因此,天赐的和平,常是人的征服和成就,因为天主给我们和平,是要我们自由地接受它,应用我们的创意而逐步的实施和平。况且,由于天主对人的爱,祂绝对不会抛弃我们,即使在历史的最黑暗的时刻,祂带领我们前进,或是奥妙地引领我们回向和平的途径。即使过去的和现在的困难,失败和悲局,应该当作上智给予我们的教训来研究,我们还是需要研究新的方法,更合理而又勇敢的方法来建立和平。唯有从天主的真理汲取灵感,我们才能有克服不公道的情况的理想和力量,才能使我们从权力和统治中释放出来,才能开创天下一家的大同前程。
  基督徒,因为他们忠于那曾宣报“和平的喜讯”,并由于祂使人们与天主和好而在人心建立和平的基督,他们更有理由─在此文告后我所要强调的─要寻求天赐的和平,并且勇敢地帮助在此世界中建立和平,根据在天主的国圆满和平的憧憬。基督信徒也知道他们被召要与其他宗教的信徒一起努力,他们不厌其烦地谴责仇恨和战争,并且利用各种方法致力于正义与和平的进展。
  我们首先应该思考人类对和平的深刻而有希望的看法,并且强调答覆天主恩赐的伦理责任。这一点启发并且激励人为和平在资讯、研究和投身方面的行动,我愿意用几个举例来说明这三个方面的事。
六、资讯
  世界的和平,多少是看个人和社会双方对自己的认识与否而决定。这种自我认识自然受资讯和资讯品质的支配。那些置身于指出不同文化的价值,每一个社会的个体性和每一个民族的人性富藏的人,都是为和平而工作。那些因为供应资讯而除去距离的障碍,使我们真正关心远方因战争的无义而成为牺牲品的男女的命运者,也是为和平在工作。显然的,这种资讯的累积,尤其是有关我们无法控制的灾害,假如不尽力有些行动的话,接受这些消息的人会成为纯粹听众,而无动于衷或是过饱。可是,在本质上,大众传播的任务还是积极性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召成为人类所有的兄弟姊妹的邻居(参阅路十:29-37)。高品质的资讯常能直接影响教育和政治的决策。假如青年人能意识到和平的问题,假如他们能培养成和平的工作者,教育性的计划中,必须包括和平受到威胁的现况的资讯,以及推展和平所需条件的有关资料。和平无法只靠政府首长的力量来建立。和平的能够稳固建立,全靠所有善意的人民的决心。政府首长应该受到舆论的支持和启发,必要时舆论也可对他们表示异议。因此,政府首长也应该向民众解释有关和平问题的事。
七、有助于建立和平的研究
  建立和平也靠对和平的研究的发展。对战争的学术性研究,性质、缘由,目标和危险等,都能教我们有关谋求和平的条件。既然这些研究是在战争和政治的关系上给予启示,因此这些研究,在解决冲突的商谈中,比武器更有美好的将来。同时维护和平的法律的任务,也要予以广大的推行。大家都知道,在各个国家之内,法学家的工作,对发展正义和尊重人权上,有极大的贡献。可是他们在国际上追求此相同的目标,以及为了建立和维护和平而改善司法的工具,此种任务也同样的伟大。
  不过,既然关心和平是铭刻在人心的深处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的研究,对推展和平的途径也有帮助。显然的,战争的科学,已因研究人的侵略性、死亡的冲击,以及能够忽然霸占整个社会的群居本能而大有进步。但是还需要加以研究的是,我们人类对我们自由的被剥夺的恐惧,以及我们面对自己和别人的不安全。对于生活的冲击,对别人的本能同情,爱人和与别人分享的心等的更深的认识,无疑的有助于我们更能把握助长和平的心现过程。
  由于这些研究,心理学被召给予哲学家的研究一些光明和补充。哲学家一直仔细考虑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他们对这件事绝不能推卸责任。我们对那些说“人是他邻人的狼”,和战争是历史性的需要的著名哲学家记忆犹新。不过也有好多哲学家,曾愿意为持久的或恒久的和平打下基础,比如,他们为国际法定下了坚固的理论基础。
  这一切努力值得再继续加强。在这方面努力的思想家,能对今日提高人的位格,并且对自由和责任特别注意的哲学思潮有很大的贡献。这样能对人权、正义与和平的反省,提供见解。
八、间接行动
  虽然和平的进展多少是靠资讯和研究,不过它还是靠民众促进和平的行动。此处所提的几项行动,都是与和平只有间接的关系。不过,这样就以为它们不重要,那就错了:我们要以几个例子,简要地指出几乎每一个人的行动,为推展和平都给予想不到的机运。
  例如广义的文化交流。任何经由艺文活动而能使人民彼此认识,会粉碎隔阂。当言论无效而外交无济于事时,音乐、绘画、戏剧和运动,都能使人民接近。科学的研究也是如此,科学和艺术一样,能使爱真理和美的人,不分彼此而能形成一个世界性的社团。因此,科学和艺术,各依其本身水平,对一个普世性的和平社会有料想不到的预期效果。
  即使是经济生活,应该使人民更接近,使他们觉察到大家都是休戚相关而互相补充的。无疑地、经济关系往往制造出无情的对立、残酷的竞争,并且有会有无耻的剥削。可是这些关系,岂不是也可以成为服务和团结的关系,而消除分裂的惯有的原因吗?
九、国内的正义与和平
  和平是每一个人要关心的事,可是建立和平的责职,直接而主要地落在政府领导人的身上。从这一观点看,建立和平的首要环境常是国家,它是一个在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既然一个政治性社会的目标是建立正义,促进大众福利和众人的参与,因此当这三样要求都受到尊重时,社会才享有和平。只有当正义的基本要求得到保障时,和平才能发展。
  无条件而有效地尊重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是社会盛行和平的必要条件。面对这些基本权利,其他都不过是次要的。在一个这些权利得不到保护的社会里,真正普世性的思想是死的,因为个人的小团体,为了他们自己的特权,树立起歧视的原则,于是许多人的权利甚至生活,都任凭强者的处置。这样的社会本身无法有和平:因为在其内部有引人分裂的原则。同样,一个政治社会,只有它本身是和平的,即在国内推展人权的,才能真正有助于建立国际的和平。一个国家的政府首长努力建设一个完全公道的社会,他们就已经对建立一个真正的,稳固的和持久的和平,有所贡献(注3)。
十、国与国之间的正义与和平
  虽然一个国家内部的和平,是为发展真正和平的必要条件,但还是不够。世界性和平的建立,不可能是不同国家个别愿望的成果,因为它们时常是模棱两可和矛盾的。为了弥补这项缺陷,许多国家为它们自己提供了国际性组织,其主要目的之一是协调不同国家的愿望,为了维护和平以及在国与国之间增进正义,促使它们集中于一点去做。
  由于大的国际组织所争取到的权威和成就,为和平以做了可观的工作。当然它们也有失败,它们也未曾能够预防一切的冲突,或迅速地消除冲突。可是它们已做到让世界知道,战争、流血和流泪,不是解决紧张的方法。可以说它们在世界的层面,提供了经验证明,人民能够结合力量而一起寻求和平。
十一、基督宗教的和平动力
  在此文告中,我愿意向教会里的兄弟姊妹们说几句话。教会支持并鼓励一切为和平的严正努力。教会毫不犹豫地宣布,所有尽最大努力致力和平者的行动,是天主在基督耶稣内救恩计划的一部份。可是教会要教友们知道,他们还得为天赐的和平做更有力的见证。
  首先,基督的言论和榜样,在促进和平方面,兴起了新的态度。基督和平的伦理,远超过一般的正义和了解的态度。在祂公开传道之初,基督宣报:“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祂派遣祂的门徒挨家挨户,从一城到另一城带去和平(玛十:11-13)。祂劝勉他们要和平,而不要有任何报复或对别人的某些合理的赔偿要求─祂要求人们从心里拔除侵犯的根子(玛五:38-42)。祂要求他们爱那些因为某种隔阂而成为敌人的人(玛五43-48)。祂举例指出了某些常受轻视的人(路十:33;十七:16)。祂劝人要常常谦逊并且无限制地宽恕别人(参阅玛十八:21-22)。与非常贫困的人分享的态度─祂以此作为最后审判的关键─是要对建立同胞爱的
关系有彻底的贡献。
  耶稣的这些呼吁和榜样,对祂的门徒的态度有很大的影响,二千年来的历史可以作证。可是基督的工作是属于非常深刻的层面,是属于奥妙地改变人心的。祂真的把祂诞生时天使所说的“主爱的人在世享平安”的和平带来人间(参阅路二:14),祂不但把天父的爱启示给他们,而且更由于祂的祭献使他们与天主和好,如此给门徒们带来和平。因为罪和仇恨,是人与天主和别人和平的阻碍:祂藉在十字架的自我奉献而消除了罪和恨,祂使本来敌对的人成为一体(参阅弗二:16;罗十二:5)。祂在复活后对使徒们的第一句话是:“愿平安与你们同在”(若廿:19)。凡接受信仰的人,在教会内形成一个先知性的团体:由于基督所赋予的圣神,在领受了使他们成为基督奥体的肢体的洗礼之后,在和好圣事和圣体圣事中,他们经验到天主所给予的和平;他们宣报“和平的福音”(弗六:15);他们每日设法实践和平而生活;由于使死者复活的天主介入,他们渴望完全和好的时刻,我们将要对天主和我们的兄弟姊妹们完全开放。这是信仰的看法,它支持基督信徒促进和平的行动。
  教会成立之初,就是以一个因基督的恩宠而和协并且和平相处在一起的民众团体的身份,生存在世,他们与天主的爱和生命并与所有的兄弟姊妹团结一起,超越一切人为的障碍。教会本身已经是,而且更努力成为天主给予整个人类的和平的恩惠和酵母。的确,教会的成员完全意识到他们在这方面还是罪人;至少他们感受到使和平的恩惠能实现有极严重的责任。因此,他们应该首先克服他们自己的分裂,为能及早达成在基督内的完全团结;这样他们和天主一齐把和平给予世界。当然他们也应该使他们的力量,和其他在社会不同层面和国际生活中,致力于和平的善意的男女们的力量相配合。教会愿意她的子女们,经由他们的见证和创意,参与准备和平并使和平盛行的第一线工作。同时,她深深意识到这是件困难的工作,要求我人慷慨的心,分辨和希望,视为真正的一项挑战。
十二、和平是对基督徒继续不断的挑战
  以基督的光荣十字圣架和圣神的流露为基础的基督徒的乐观,也不得作为自欺的理由。为基督信徒来说。世上的和平常是一种挑战,因为人心内有罪。由于信仰和希望,基督徒从事于促进一个更公道的社会;他们与饥饿、贫穷和疾病战斗;他们关心移民,受刑人和被遗弃的人(参阅玛二十五:35-36)。可是他们知道,虽然这一切计划多少表达天主的仁慈和完美(参阅路六:36;玛四:48),可是他们的范围常是有限的,他们的结果靠不住,他们的巧思模棱两可。唯有赋予生命的天主,当祂把一切集合在基督内时(参阅弗一:10),祂会满足我们的热切希望,在正义与和平的事情上,根据祂的圣神在历史中所计划的一切都能完成。
  虽然基督徒尽其所能预防战争或阻止战争,他们并不妄想他们的能力可以使和平得胜,也不妄想他们的努力能达到此一目的。可是他们关心对所有促进和平的倡导,并且时常参与其事;不过他们以实在而又谦虚的心看这些工作。可以说他们以两种意义把这些事“相对化”:他们使这些事与人类的有罪条件和天主的救恩计划相连起来。首先,基督徒意识到以侵略、统治和操纵别人为基础的计划,潜伏在人心底,而且常秘密地滋养人的意向,虽然有某些有和平性质的声明或表示。因为基督徒知道,在此世界,全面而持久的和平人类社会,不幸的是一种乌托邦,主张容易达到这种情况的意识型态,是基于无法达到的希望,无论它是什么理由。这是对人类条件看法的一种错误,对问题整体的看法缺乏实际;也可能是为平息恐惧,或是为自己的利益作打算。基督徒深信,因为他们从自己个人的经验知道,这些虚伪的希望,会引向专制政体的虚假和平。可是这种现实的看法,并不阻止基督徒为和平而工作;相反,它鼓舞他们,因为他们也知道基督对失望、仇恨和死亡的胜利,给予爱好和平的人在行
动上,远比对有关人的最慷慨的理论能有更坚决的动机;基督的胜利,比任何大胆的幻想所能给予的希望,会更确实。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即使他们努力抵抗并预防任何的战争,毫无犹豫地,以正义的基本要求的名义,声明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保护他们的生存和自由,运用适当的方法反对不公道的侵犯者(注4)。不过,由典型的战争和核子的或细菌的战争之间的区别来看,在本质上就不同,以及由军备竞赛的怪现象和第三世界的需要来比较,合乎原则的这种权利,要求世界社会急速地采取有效的商谈办法。如此,那出没在我们这一时代的核子恐怖,能够鼓励我们以我们能做到的简单发现,来增加我们共同的的祖业,就是说,战争是解决冲突,最野蛮而最无效的方法。人类社会为了生存,越来越被迫要以商讨和交谈的方法,和必要的机构;来建立正义与和平。
  确定这种工作是超越我们人的能力!
十三、为和平祈祷
  藉此文告,我已呼吁善意的人民,尤其是基督徒,负起责任来,因为天主确实把和平交托给所有的男女了。因着信仰所给的踏实和希望,我已经设法要国民和领袖们,注意已有的成就,以及能给予和平坚固基础的心态。可是在最必要的似乎靠人民的行动之中,首要的是,和平还是天主的恩赐─这绝不是可忘的─而且要常祈求祂的怜悯。
  这种信念,确实鼓励了各种文化的人民,在他们的祈祷中给予和平主要的地位。在所有的宗教中都能找到这种表达。多少经历过屠杀的冲突和集中营的人,多少受战争悲痛的妇女和儿童,都曾转向和平的天主!今日,当灾害因为幅度和彻底性而更显得严重时,当建立和平的困难有了新的本质并且似乎无法解决时,许多人自动地诉诸祈祷,虽然他们没有祈祷的习惯。
  是的,我们的将来在天主手中,只有祂能给予真正的和平。当人心诚恳地想到为和平工作时,还是天主的恩宠启发并加强这种思想。所有的人多少被请响应亚西西的圣方济的感受(我们正在庆祝他八百周年诞辰),他说:主啊,让我们成为你和平的工具:在有仇恨的地方,播种仁爱,在有伤害的地方,给于宽恕;在有分裂时,让我们建立和平。
  基督徒喜爱为和平祈祷,常用圣咏中求和平的诗句,并以耶稣爱众人的爱来作祈祷。在所有合一的行动中,祈求和平是可以分享的深刻的因素。世上其他所有信徒,也都期待全能的上主赐予和平,许多别的善心的人,多多少少也有意识地在他们内心做同样的祈祷。希望这种热切的祈求,能自天涯地角上升到天主台前!这样已为和平铺上了同心合力的途径。谁能怀疑天主不曾聆听并且答应祂的子女们的呼求:“主,请赐给我们和平!把你的平安赐给我们!”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八日发自梵蒂冈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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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 《天主之城》第19卷第11章(《和平是天主恩惠》通谕)。
2. 《人的工作》通谕,12。
3. 参阅《和平于世》通谕,11。
4. 参阅《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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