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仍有17个国家以“宗教警察”规范人民的行为。冷战后,民主已成为普世价值,政教分离的思想是当代主流,包括美国、日本和西欧国家的宪法,都明定将宗教和国家统治权力做分割,但根据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的调查,当今世上仍有9%的国家实施“宗教警察制”,将宗教律法实施于民间道德行为,中东和北非国家的比例更高达35%。
皮尤指出,至2012年世界上仍有17个国家采行“宗教警察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埃及(穆斯林兄弟会主政时期)、苏丹、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索马里、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黎巴嫩、摩洛哥、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汶莱和马尔代夫。
在中东和北非国家,施行“宗教警察制”的比例高达35%。例如,沙特阿拉伯的“道德警察”(Muttawa)对民间实施严格的伊斯兰戒律,严禁饮酒、卖淫、女性开车、逾越男女分际等行为。
以西方国家的角度,沙国“道德警察”的行为饱受争议。三月初,他们破坏了沙国南方城市巴哈的一座古墓,原因是墓中死尸非伊斯兰教徒。二月份,他们实行了反西方情人节的禁令,严格控管贩售巧克力、鲜花和情人礼物等商业行为。
在亚太的50个国家中,有8国实施“宗教警察制”,比例为16%。越南政府的“宗教安全警察”严格监控国内的“宗教极端主义者”,羁押德嘉新教徒和哈蒙天主教等宗教异议份子。马来西亚政府也强制施行伊斯兰律法,严禁“淫秽穿着”和饮酒作乐等行为,并限制出版自由。
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尼日利亚和索马里采行“宗教警察制”。尼国的宗教警察(Hisbah)对违反伊斯兰法的人民进行整肃行动,从事性交易、妇女不戴面纱、男人留长发、穿着西方国家的“奇装异服”等行为,都会被警方逮捕。
皮尤研究中心最后还指出,“宗教警察制”已在欧美地区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