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是天主定的,为什幺亚巴郎娶了撒辣的婢女后,天主还降福依市玛尔? 我们知道,旧约书卷的开始撰述是在公元前1300左右,而亚巴郎的生活时代远远早于这个时期,至少要3000年以上。也就是说,亚巴朗的时代尚没有经卷的著述,更没有成文的伦理规范。 因此亚巴郎没有见过旧约,更没有读过新约这是一定的。那个时代的人们的伦理生活是靠对唯一真神的信仰,自然律,并良心的感悟,及本族的传统文化来生活。另外,教会对于圣经的解释和认识也是在圣神的引导下,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的深入渐进的,因此亚巴郎的时代如果业已存在圣经,那时的人们对于圣经的如何认识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其实历经多年的努力,圣经委员会才于1993年正式拟订了‘教会关于圣经的解释’加以出版,为圣经的注释提供了方法和准绳。 还有,亚巴郎的时代,希伯来人有个古老的传统,就是当妻子在不能生育的情况下,为了后裔的问题,允许丈夫和他的一个女仆同居以便得子。当然这个女仆与主人的关系并非是姘居的关系,儿子也不能被看作如同主人的正式儿子。这里是说,亚巴郎当初的行为在当时代的人们眼中是合理的。 天主在创世纪上的确创造了一男一女(参创2,14),在新约(参谷10,6以后),而在创16,10上主降福依市玛尔,这一切并不能看作天主自相矛盾,这里是在彰显天主的无限上智和祂无垠的慈爱。天主能借着人类自由的“善”或“不善”成就祂的旨意,施与祂的慈爱。亚巴郎无心得罪天主,他安当时的传统也没有得罪天主。天主对于人类这些无心的“过错”并不计较,仍然给予惠顾。这就好像我们的儿子如果他被判他的妻子从别的女人得子而送回老父面前一样,你能说老父应该将这个孩子丢在外边,或弃置荒野吗。孩子是无辜的。何况天主万民之父,而亚巴郎又无知的情况下呢? 天主并不赞同错误和罪过,这里天主的降福也不能看作天主支持亚巴郎的行为,而是祂忍耐于人类的不足,并用祂的无限上智在人类的各种境遇中实施祂的救援计划。祂一直忍耐的,根据人类的限度一步一步的引导人类认识真理,走向完善。就如今天我们有圣经,有圣教会的指引,我们知道如何更完善的度我们的伦理生活,而不应该再有亚巴郎一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