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爱情?何谓真爱?什么是男女之间之爱?它与我们父母兄弟姐妹亲人,朋友与博爱世人的爱有何区别?男女之间的真爱是怎么样的?与通常的爱有什么质的不同? 从根本上来讲,爱是愿意我所爱的对象得到善,也是愿意和我所爱的那一位成为一体。这样来看,我们可以用保禄的话说:“爱是含忍的,爱是慈祥的,爱不嫉妒,不夸张,不自大,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以为乐,却与真理同乐: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相信,凡事忍耐”(格前十三4-7)。基督信仰认为爱的对象应该包括所有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仇人,其中最后的原因是因为天主自己本身就是爱,如果我愿意称天主为父,那么我所应该做的就是在天主内去接纳,去包容。 当然对于不同的人的爱的方式也应该不同,所以就有了你所说的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朋友之爱,男女之爱,等等。而男女之爱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求专一,要求一个心灵和身体的完全交付。所以当我愿意将这样的爱给予另一位异性的时候,那么我没有权利再把同样的爱给予其他人,当然我在以这种爱去爱另一位异性的时候,我还可以以其他的方式去爱我的兄弟,姐妹和朋友等等。 ———————————————————————————————————————————————————— 宗教不同的婚姻如果未经豁免在大陆目前的情形下有效吗? 我想再麻烦你一下 宗教不同的婚姻如果未经豁免在大陆目前的情形下有效吗?(未经豁免的原因是主教出缺) 如果主教出缺可以请教区长豁免。如果两方面的豁免都由于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请求,那么可以运用特权,婚姻是有效的。 ———————————————————————————————————————————————————— 佳播兄弟:你说未经宽免的婚姻在教会前无效是指....?是不是这样的婚姻可以解除?还是天主不承认这样的婚姻?请问教挺是不是给大陆特权 说目前大陆教友结婚不受教会习于豁免的限制? 混合婚姻是指一方是天主教徒,另一方是信仰其他基督教派的非天主教徒。按照教会法典的规定,为举行这样的婚姻,需要教区主教或者教区长的豁免。而构成婚姻的根本条件是夫妻双方的合意。针对中国大陆的特殊情况,圣座曾经有过特权,如果没有办法找到神职人员来证婚,那么只要有证人在场,婚姻是有效的。可是如果因为没有经过豁免,如果婚姻失败,可以因为没有经过豁免而请求宣布婚姻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