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了解天主教会对避孕问题的看法,教会认为任何婚姻行为都应该对生命的传递保持开放,子女是天主的恩赐,夫妇是造物主的合作者,而夫妇的结合与生育是不可分的。
在这些大前题下,教会主张自然节育法,而反对人工避孕。自然节育法是利用安全期,而人工避孕法较普遍的有∶避孕药(口服或注射)、子宫环、安全套、结扎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等。
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自然节育法是一种优越的避孕法,而且它还可以增进夫妇间的沟通和关系,但是作为医生,我们也要客观地个别评核每个人不同的身体状况,以及不同的生活处境和需要,以及尊重对方的选择。
若有人向我们要求避孕法,我们首先要向他们解释各种避孕法(自然及人工方法)的优点及缺点,让他们有充分的了解才作选择。
如果对方是教友,我们更可以提醒他们教会的训导。若任何人需要更详细的解释或倾谈,也可介绍他们到公教婚姻辅导会。
不过,有些人因个别情况,未必容易接受自然节育法,这些可以包括∶
一、丈夫或妻子不是教友,并不认同教会的看法。
二、夫妇分处异地,相聚时间不固定,难于使用安全期。
三、妇女经期不规律,减低自然节育法的可靠性。
四、妇女因身体健康理由不能再怀孕,或家庭上的困难,不能多负担一个孩子,因而需要较永久的节育方法。
以上都是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面对每个个案,都要个别衡量,在有些情况下,作弹性处理。若经考虑后,对方决定选择人工方法,而我们认为自己不宜提供,也可把他们转介到其他有这些服务的医院或部门,因为他们也有权得到正当的、合法的医疗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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