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典579条
之
宗座覆文
(天主教法典第二卷第三编第一组 献身生活会)
法典579:教区主教只有在向宗座请示后,始得在其辖区内以正式法令成立献身生活会。
在意识到,每个新的献身生活会,即使是诞生在某地方教会,并在其内得以发展,她也是赋予整个教会的一项恩赐;同时,鉴于有必要避免在没有充分的分辨情况下而在教区成立新的修会——而分辨则在于确保神恩的真实性,和确立为了藉矢发福音劝谕所做之奉献所需要的独特性,以及明确修会发展的真实可能性,宗座献身生活会和使徒生活团圣部(简称:修会部)曾指出,为了更好地明确其必要性,根据法典579条之规定,在成立属教区管辖的新修会之前,应征询宗座的意见。
因此,根据宗座法律委员会的意见,
圣父教宗方济各
在2016年4月4日召见本国务卿时,特别规定:事先请示宗座,应视为成立属教区管辖之献身生活会必不可少的有效条件(ad validitatem);否则,成立修会之法令无效。
此覆文将藉《罗马观察报》予以颁布,并于2016年6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将载于宗座公报(或:教廷公报Acta Apostolicae Sedis)。
伯铎·帕洛林 枢机(Card. Pietro Parolin)
圣座国务卿
2016年5月20日 简报,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