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让梵蒂冈的法律工作者、审判人员等人方便取得梵蒂冈城国现行的刑法条文:这是《梵蒂冈刑法》编撰小组的目标。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秘书长阿列塔(Juan Ignacio Arrieta)主教及该部会职员一同完成了编撰的大工程,日前交由梵蒂冈书局出版社发行。
《梵蒂冈刑法》一书整合了1929年起在梵蒂冈生效的《札那尔德利刑法典》(Code of Zanardelli),以及至今颁布的诸多修订条文。阿列塔主教向本新闻网强调,「相较于当下时代和过去一个半世纪的社会改变」,《札那尔德利刑法典》的条文显得不合时宜。因此,编撰小组增添了「许多实质性的修正」,使新出版的《刑法》变得「与1929年采用的原版大不相同」。
很多人不知道梵蒂冈城国存在著刑法,甚至还沿用了意大利的旧版刑法。为此,阿列塔主教解释说:「梵蒂冈是个独树一帜国家,因为它唯一的宗旨是确保圣父教宗在教会内履行牧职的独立性。然而,梵蒂冈城国具备任何一个国家的主要特征,拥有自己的民法和刑法,而且民法与刑法并不具备教会性质。这些法律在狭小的国家领土上运作,适用于国境内的法庭。出于经济层面和纯粹实际性的考量,没必要制定一整个法律体系来规范如此狭小领土上的每个个案。因此,梵蒂冈城国自1929年建立起,就广泛采用意大利法律这些自然是最近的法律,而其中存在若干不符合梵蒂冈城国本质的部分。所以,就刑法方面,采用了意大利当时通行的条文作为依据,也就是可追溯至1889年的《札那尔德利刑法典》。那部法典在札那尔德利(Giuseppe Zanardelli)担任司法部长时颁布,所以如此称呼它,后来意大利从1930年便不再使用。」
这位主教表示:「现在发行的《梵蒂冈刑法》内含1889年法典的原文,以及梵蒂冈立法人员多年来做的所有修订。事实上,经过几番修改,它成了『新』的法律,因为许多重要的法规基础元素已经改变,并引进重大的更正和新意。因此,《梵蒂冈刑法》的标题当之无愧,即使没有立法人员采取特定的行动,法律条文只是多处修订的漫长过程的最终成果。」
此外,阿列塔主教也提醒,「梵蒂冈的刑法不同于《天主教法典》,前者既不涉及宗教事务,也与圣职人员的纪律无关。这部刑法考虑的是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会受罚的罪行,用以保障正义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