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位误解者表示马丁路德改教后,许多基督教徒之所以殉难,就只是为了反对天主教的教义。他(和所有反对天主教的人)认为天主教有问题的教义至今仍没有重大改变,所以他(们)现在继续指天主教为异端,不外乎是站在他们基督(新)教前人所站过的立场,但今日有些基督教徒在这个立场上软化甚至转呔--竟愿与天主交谈友好,而且还说反天主教的人主观、偏激、极端,这是什么道理?!这对基督(新)教的前人岂非不敬?!而且这些前辈岂不是白死?!
2. 相信大家不难看到这位误解者对改革时期前辈们的尊重,要为他们讨回公道的热切,并感受到他有份委屈不愤的难受。虽然他的分享不是给天主教徒提出的,但也请容许小弟冒昧回应。
3. 世上确实能够有这样的事发生:各人根据他自己最佳的、所有的认知(up to his best knowledge),对同一个信仰都有不同的理解!以下的A和B可以随意代入天主教和基督新教。
4. 尽管A和B的理解不同,但A的理解对他来说是真实的、正确的,B的理解对他来说亦是真实的、正确的;因此,在良心上,他们有责任跟其理解去生活,并坚持之,除非日后他们的理解转变了。
5. 圣经也有这样的例子,宗/徒10:9-16伯多禄/彼得在神视中见到天上降下各种食物,那时,据其最佳的、所有的认知(up to his best knowledge),他认为这些食物是不洁的、不该吃(这是他的良心判断、最佳的判断--虽然他错懂了,不知它们本来是可以吃的),那么,他在此时便该跟随良心,不该吃这些东西,否则,就是违背良心,做了(他认为)不该做的事(参阅罗14:23)。后来天主告诉伯多禄/彼得:“天主称为洁净的,你不可称为污秽!”天主帮他修正了,他对这些食物的理解转变了--知道它们原是可吃的,那么,此时他吃便没有罪。若在“他仍以为那些食物是不洁”的时候,有人要他背弃他良心的判断去吃这些东西,他因不肯就范而被杀害,那么,他是烈士,若非“殉道”也相去不远。
6. 返回A和B的情况,如果不幸,A和B因着他们对基督信仰的理解各异,以致水火不容,甚至互相杀害,最后无论是A被B杀掉,或是B死于A手上(不幸,历史上不乏天主教徒和基督新徒杀害对方的事例),固然可以说是A和B都“是为一个教义而死的”,或说得更准确一点,是“为他们各自认为正确的教义而死”,同时,他两人都是因为不肯违背自己的良心而“殉道”,成了烈士。他们忠于自己所理解、所持守的真理而捐躯,他们不是白死的!
7. A和B两人的理解之所以不同,可以是(甲)一方正确,一方错误;也可以是(乙)双方都正确(或双方都错误),只不过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看同一件事,或强调不同的重点,或用不同的方式、词汇来表达,所以虽然双方都正确(或双方都错误),却仍会出现差异。有时差异还可以互补哩!
8. 如果有人认为某一方的理解是错的,另一方的才是对的,如果辨别呢?那就要探本溯源,拿初期教会来印证,不过,这个过程该是开明、坦诚、公正地面对事实的真相,若是故意视而不见,或故意片面偏颇地理解、故意歪曲资料,我想这些都不是一种追寻真理的态度。
9. 同一句说话都可以有许多“表达”方式,A和B的理解不同,他们可能会因此而互相指责(有时还会是:用指责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理解),甚至对峙,结果双方都表达得很光火,又强硬,最后互相否认对方。唉!人--包括小弟在内,许多时就是这么软弱!他们亦可能会用另一种态度,平心静气、互相尊重地交谈,交换意见。
10. 如果因为大家怒气冲冲,对骂时对方说什么,自己都听不进耳里去,而发展到互相残杀,死的人不是白死,而是枉死啊!因为魔鬼分裂教会的计谋得逞了,使基督徒尽失彼此相爱的见证了,而且更可悲的是:AB双方还未真正地沟通过!
11. 当日马丁路德的时代,天主教和路德等改革家水火不容,双方都很光火了,今日,尽管双方都继续持守自己的看法和立场,但表达方式大概可以更改吧!两教信徒即使改用较温和、尊重的态度,仍是可以持守各自的看法和立场的;态度改变,亦不表示要那些因不肯违背自己良心的判断而遭难的前辈白死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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