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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囊(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讲道)

时间:2010-09-18  来源:香港《公教报》  作者:韩大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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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

主内平安!

你们圣经分享时,谈到不义和正义的问题,究竟“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这崇高的政治理想真能实现吗?

振邦提出一个个案:“有一位三岁小童,天真可爱,有人叫我给他一个耳光,我觉得将痛苦加诸无罪者身上是不义的,我绝不会做。有富人给我五元叫我做这事,我会回他一句‘神经病!’,仍不会做。可是,那富人不断加码,五万,五千万,甚至五亿!我会动摇的,然后,对这事加以合理化:我若收了五亿元,可以留一亿给这小童一家人,让他们过富裕的生活。此外,我还可以做很多善举,使很多有需要的人得益。何乐而不为?”

振邦指出一个事实:处于“皆不为也”和“何乐而不为”之间,人总有一个“价”,并为此而低头!

天恩,你觉得这个“价”,不但是指利益,也可包括人的弱点、疏懒、冷漠等。其实,你也意识“五亿元”和“一个耳光”的比例甚为荒诞,在现实世界中要发生这事的机会率微乎其微。不过,最近香港同胞在马尼拉遇到枪手胁持,整件事情竟荒谬地演变成惨案,令人感到怎样荒诞的事都会发生的!

在电视机旁看直播的人,大为震惊和悲愤!不禁要问:“怎会这样?”

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民中,上主将先知派到他们当中,谴责他们种种不义的行为,并声明必会算他们的帐。

天恩,回顾四周,亚毛斯先知所言:“以一双鞋换取贫人!”(亚八6)并不发生在很远的地方。

耶稣在福音中指出“在小事上不义的,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十六10)可是,他在不义管家的比喻中,又偏偏谈到:“要用不义的钱财,交结朋友”(路十六9)。

骤眼看来,耶稣在这比喻中暗示人可先不择手段敛财,再以不义之财做些好事。

你们嘉茜的话却一语道破:“只有敛财的人,才认同这个暗示。耶稣绝没有这个意思。”

可是,于这个不义的管家来说,他既已敛了不义之财,便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主人要向他算帐!他如何面对?

耶稣通过这个比喻给了我们一个人生锦囊:“用你们的不义之财,结交朋友吧!当你们这些敛财的人在匮乏的时候,好叫那些受恩于你们的朋友收留你们到永远的帐幕里”(参路十六9)。

在比喻中,那些受恩于管家的朋友,都是欠主人的债,那些债项都非常夸张,一百桶油?当时的以色列有那么多存货吗?

毕竟主人见到管家改写欠单,减轻债项,还是赞管家精明,懂得留下一条后路。

“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毕竟是崇高理想,但若自己在人生中到了某个“价位”,终受不了诱惑而跌倒,就必须想想耶稣所给予的锦囊,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天恩,圣经常用不同的途径告诉我们,财富必须与人分享的。

送上祈祷和祝福,主内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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