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恩:
主内平安!
每年十月香港教区都隆重地庆祝传教节,目的是重燃传教神火,勉力实践主耶稣在升天前给我们的谕令:“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谷十六15)“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玛廿八19)
从宗徒时代开始,教会便到处传福音和付洗。为何?伯多禄会说:基督是唯一的救主,除他以外,再没有其他名字,人可赖以得救。(参阅宗四12)保禄会说:为让人可以信从基督的福音,并藉着洗礼分享他的逾越而得永生。(参阅格前九,罗六)
传福音和付洗是主的谕令,教会上下,人人有责,欠缺这个意识,教友的信仰便会残缺不全。我相信梵二的文件再次提高这个意识,事实上香港教区有平信徒离开家园往外地传教了。
然而,最近这四十多年来,渐渐冒起一种气氛:传福音而不导向付洗,甚至传教热忱下降。在六○年代,神学家拉内提出“无名基督徒”的理论,渐渐使这种气氛更形巩固。
按此理论,人人都有听从圣言的先天能力,基督是降生的圣言,人人都有潜能听从基督。谁实现听从基督的潜能,必有善行,所有善行是因着基督的恩宠而产生。那么,行善的人都是“基督徒”,受洗的是“有名的基督徒”,没有受洗的便是“无名的基督徒”。
由此推论,所有人不论属何种宗教或信念,基于他们的善行都成为“无名的基督徒”。
当然,基督徒称别人为“无名基督徒”之举是有点“傲慢”,如果有佛教徒称基督徒为“无名佛教徒”,大概也会受基督徒同样的批评。拉内意识这一点。然而,撇开“傲慢”之嫌,拉内认为基督徒不可放弃这个想法:人不因己罪而不认识基督,但基于他们的善行已不自觉地成为基督徒,当然可以“肯定”他们会得救。
真的可以这样“肯定”吗?我认为不!
耶稣讲了一个比喻可光照我们: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祈祷,一个是法利塞人,另一个是税吏。那个法利塞人这样祈祷:“天主,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其他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每周两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献十分之一。”那个税吏却捶着胸膛说:“天主,可怜我这个罪人罢!”
如果人是靠善行,而非靠基督白白的恩宠而得永生,那么法利塞人的祈祷是对的。如果天主不以永生赏报他的善行,他大可教训天主不够公义!
保禄未皈依前,也有这种想法,但皈依后才醒觉:“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罗三23—24 )
可是,很多人不领洗可得永生吗?梵二的文件是这样说:“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教会宪章16)另一处又说:“圣神替所有的人提供参加逾越节奥迹的可能性,虽然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牧职宪章22)
天恩,传福音和付洗是主晓示给我们的谕令,不可将两件事分开。真正信从福音的人固然能行善,但要得享永生却靠基督白白的恩赐,只有通过圣洗圣事,我们才可“肯定”人分沾此恩,至于其他方式“只有天主知道!”
人只能寄望天主,不可代替天主妄作肯定。“啊!天主的富饶 ……多么高深!他的决断是多么不可测量!……有谁曾知道上主的心意?……有谁曾先施恩于他,而望他还报呢?” (罗十一33—35)
你问及其他的宗教和救恩的关系,下次再谈罢!
送上祈祷和祝福,主内挚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