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五主日(乙年读经)
约 7:1-4,6-7
咏 146:1-2,3-4,5-6
格前 9:16-19,22-23
忽然知道我们的亲友患了绝症;有人过了世,还很年轻,留下配偶及幼年的子女……;在这些痛苦面前,我们找不到安慰的说话。在这情形下恐怕最好还是不要讲话,静静地陪伴着在痛苦中的兄弟姊妹。正如乔布的朋友们,他们“听说他遭遇了灾祸,就来探望他。本想慰问他、劝勉他,但他们从远处举目一望,已认不得他,就放声大哭,撕破了自己的外衣”,“他们同他在灰土中,坐了七天七夜,因见他受苦太大,没有人敢向他说一句话”。(约二:11-13)
当别人心烦意乱、伤痛欲绝的时候,讲大篇道理,根本是不尊重他的痛苦。我们要像保禄一样“对软弱的人,我就成为软弱的”(读经二:格前九:22),与哭泣的一起哭泣。
那么这些问题就只用情绪治疗来解决吗?当然不够。我们在冲击未来到时,要对痛苦这大问题找个答案。当受苦的朋友平静下来时,我们也可以和他分享我们对痛苦的了解,帮助他想通这个大问题。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写了许多长篇的、重要的通谕,但有一封简短的牧函,我爱得手不释卷。那是一九八四年写的“论得救恩的痛苦”。
教宗说∶“天主的爱是一切问题的答案。在耶稣的十字架上,天主给了人对痛苦这问题的答复(牧函十三节)。“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祂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三:16)
痛苦本是人类罪过的效果。人破坏了造物主所订的秩序,就自食其果。痛苦当然可以说是罪恶的惩罚。但在这惩罚中也包括天主仁慈的邀请,矫正罪人,是否引导他们回头。“惩罚不仅是用另一个恶来补偿原祖背命的客观邪恶,更是在受苦人身上制造重建良善的本能性。”
说痛苦是罪的效果并不是说这个人犯罪,就这个人受苦。乔布的朋友错怪了他。他是无辜的,他一向忠于天主,他在考验中也坚决地信任主∶“我确实知道我的救主活着。”(约十九:25)门徒问耶稣,那胎生的瞎子是他犯了罪,还是他的父母?耶稣答复说∶“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显现出来。”(若九:1)
耶稣是“痛苦的仆人”。他借着因爱而忍受的苦,把我们从罪恶中解救出来,也就是使我们避免丧亡--那永远的痛苦。这是救恩的主要意义。
那末关于暂世的痛苦呢?耶稣并没有废除人生现世的痛苦。可是在一切痛苦中却发射出新的光明,得救的光明∶“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
玛尔谷在福音的开始就介绍了耶稣的事迹∶“祂医好了许多患不同病症的人,驱逐了许多魔鬼”。身为天主子,又取了人性的祂,不能在痛苦的人身边经过而无动于中。但玛尔谷也说祂不准魔鬼说话,而且一知道大家都找祂,就决定到别处去宣讲。祂不想人们太迷于祂的事迹。祂治病驱魔是爱的表示∶天主的爱已显现人间。但祂的救恩主要不是为解脱现世的痛苦,而是借着圣化痛苦,保证永生。
让我们向耶稣学习∶藉痛苦磨练爱心,并关怀在痛苦中的兄弟姊妹。 嗟娜松聿呔薅谥小5甓纫菜邓蛔寄Ч硭祷埃乙恢来蠹叶颊宜途龆ǖ纼e处去宣讲。他不想人们太迷于他的事迹。他治病驱魔是爱的表示∶天主的爱已显现人间。但他的救恩主要不是为解脱现世的痛苦,而是藉着圣化痛苦,保证永生。
让我们向耶稣学习∶藉痛苦磨练爱心,并关怀在痛苦中的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