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节
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丙年)
出17:8-13
咏121:1-2,3-4,5-6,7-8
弟后3:14-4:2
路18:1-8
福音里耶稣竟用一个无良知的判官来衬托出天主的良善。一个无助的寡妇苦求一个无良知的判官为她申冤,那判官虽不想帮助,但也因为那寡妇缠扰不止,终于听了她的要求。耶稣的结论是:那寡妇恒心求那不义的判官,也使他终于为她申冤,那么难道天主会不听恒心求他的人吗?“他必要快快为他们申冤。”
出谷纪(读经一)描写,当若苏厄带领以色列壮士和阿玛肋克人作战时,梅瑟的手高举(祈祷的姿态),以色列便打胜仗,他的手一放下,以色列就会败与敌人。这是一个很物质化的表达方式,但很清楚肯定了恒心祈祷的功效。
其实为什么我们该恒心祈祷?为什么天主要我们等待?他不能马上俯听我们吗?更进一步,我们可以问:为什么天主要我们祈求?我们的需要他不是都早已知道了的吗?
天主当然常准备我们所需的恩宠,但如果我们关闭自己,那些恩宠无法进入,只有“信赖”能开放我们的心,天主要我们恒心祈求,就是为给我们机会表现这“信赖”的心。
保禄宗徒鼓励弟茂德要有另一种的恒心:不论顺境逆境要坚持不变,“宣讲真道”,要永不气馁地反驳、斥责、劝勉。忠于真道就是忠于天主,维护正义就是维护天主的权利。
福音说:“天主必要快快为他所召选的人申冤。”在这事上我们也可做天主的工具。
中秋前夕陪甘浩望神父去荔枝角监狱“送月饼”给那些“纵火案”的疑犯。事后有教友责怪我,说我不该插手这件事。
其实神父、主教探监是很平常的事,而我对这群疑犯特别同情,市民对他们很多偏见,他们在受审前已被判罪。从人的角度我感到非常无奈,不知怎样可以帮助他们,看来只有上主能为他们申冤。
既然今日的福音讲到“判官”及“申冤”,我希望在此谈谈这案件及这些疑犯的命运也不太离题。
暴力纵火是香港人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信徒彻底反对的。不少人说如果甘神父那天在场,他们不会做出这么的傻事。但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他们的命运会怎么样?
一、他们是一班绝望的人,多次声言要自杀,不是杀人。
二、那天有人多次告诉警方有人要自杀。案发地点的摄影机三小时对住他们,警方竟没有查出他们所带的易燃品,没有阻止这悲剧的发生?!
三、从录像带可以看到那时发生的是怎么一回事。(谁要看看那录像带可以和我联络约时间。)
四、这件案过了一年两个月才上堂!
五、在民意压倒性地不利于这些疑犯的情形下,法律援助处的律师们有勇气彻底为他们辩护吗?陪审团的成员能摆脱一般市民的偏见吗?
六、多方面有人施压力劝他们认罪。
七、上堂期间,送疑犯去法庭的犯人车没有通气系统,他们多被焗至呕吐,到法庭时已半生半死……我们已去信处长,求他作出比较好些的安排,希望他帮忙。
主啊!这些疑犯也是父母生的,更是你的子女。愿为他们申冤,让他们得到公正的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