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内衣的,要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应照样做。”(路3:11)
将临期间,大家正准备迎接圣诞节,若翰洗者的形象再度突显出来,他受天主派遣预备救世主来临的道路。他要求那些前来聆听他的群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并对他们说:“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路3:8)。群众问若翰洗者:“那么,我们该作什么呢?”(路3:10)
他答覆他们说:
“有两件内衣的,要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应照样做。”(路3:11)
为什么要把自己所拥有的分给别人呢?由于大家都是天主所创造的,因此别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总之,别人也是我的一部分。印度甘地曾说:“我不能在伤害你的同时,不感到伤害。”[1]我 们是按爱情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彼此便成为对方的一份礼物。在我们的血液中,存有爱的神圣法律。当耶稣来到我们中间,给予我们他新的诫命,已非常清楚地解 释过:“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 (参阅若13:34)互爱是“天上的法律”;亦是耶稣带到世上来的圣三生活;也是福音的核心。正如圣父、圣子和圣神在天堂过着圆满共融的生活(参阅若 17:11),以致成为一体。同样,在世上,我们能否活出真我,就要看我们怎样生活互爱。正如圣子对圣父所说:“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 (若17:10)同样,我们彼此不只分享精神上的财富,同时也分享物质上的,那么,我们的爱才是满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