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间,我到北京探亲访友,裴公就是我探访的对象之一。透过一位朋友的引导,我们在朝阳西埧河区找到了裴公,他已八十多岁,身体显然不太健康。他说:“我迁至此处很久了,但仍没有公开传教的自由。看我住的这间房屋,既是我的居室、书房、客厅,也是我举行圣祭的殿堂。其中有无窃听装置,我也不敢说。每主日我定时举行弥撒,限参与教友三十人。平时来探望我的人不多。且来了,话说完就走…”。
我在一个适当的节骨眼儿,把一件呈请当今教宗宣封中华殉道者为圣的拉丁文信函,递交给他,并略加说明。他读后并未表示什么,只说:“希望你单独再来一次…”我能意会他此话的用意;于是我就与同伴向裴公告辞。此后第三天,我单独前往赴约,他正在和凤姐及一个十来岁的小妹妹一齐诵念玫瑰经;我进屋后也参与祈祷。祈祷毕,他引我到他的居室,立即把他签署的拉丁文信函交还给我,并说:“这是好事…我请你再劳驾一次,你会谅解罢?天主最可靠,但人不是完全可靠…”。
我愿此时为裴老作证两件事:第一、他是忠于信仰的殉道者,因为他为了维护完美的信仰,他选择了数十年的牢狱、劳改、软禁之苦,而没有向任何人点头;他是北京的正权牧者,但没有一天见过天日。第二、他是中华圣教会第一位签署呈请教宗宣封中华圣人函的主教。为此事件,台湾的主教也是证人。
裴公走了;我及时为他作证,是为免于“太迟”的遗憾,因为我也是快蒙主恩召的老朽了。寄给“恒毅”双月刊,公诸于世,使人惊奇基督信徒传统的恒毅精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