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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救恩的渴求

时间:2007-12-02  来源:神学论集  作者:温保禄讲… 点击:

以“人对救恩的渴求”的讲题来开始我们这个有关在“台湾背景中的救援问题”的研习会是相当有意义的。在我们未讨论在台湾的传教工作上好些不同而又重要的救恩概念之前,我们先来棎讨一下,究竟是否人人都在寻求救恩?当人寻求救恩的时候,他在寻找些什幺?再者,在探讨人对救恩的渴求时,我们不得不先澄清本研习会的基本的,但却又含糊难懂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所谓的“救恩”。无论我们探讨各宗教所主张的特有的“救恩”概念,或是讨论“人渴求救恩”的事实和目标,我们首先必须清楚“救恩”的一般概念,如此,我们才能领会我们所肯定的或所否定的是什幺。

(壹) “救恩”的一般概念
我们必须以说明“救恩”的一般概念来作为我们研讨的开始,因为如果我们不了解“救恩”这两个字的概括意义,我们便无法肯定或否定人对救恩的渴求的事实。由于本演讲的目的,我们在此只须探讨各宗教所共有的“救恩”概念,所以,我们仅需要说明人们普遍视“救恩”为什幺。现在我们指出一些“救恩”概念中较为普遍的特征。
因为只有在后来我们才能确定人究竟是否在寻找救恩的时候,需要一种救助、恩惠、和解脱,所以现在我们暂时以很不清楚的方式采用中国教会平常所用的词汇,如:“救援”、“救赎”、和“救恩”等。也只有在后来我们才能看出来“救赎”、“救援”、“救恩”等词汇所表达的究竟是否就是人人所谓的“救恩”。
一、“救恩”一般概念的主要特征
(一) “救恩”的神秘性
一般人所称的“救恩”并非是人直接所能经验得到的,故此它最明显的特征是隐晦和难于了解的。“救恩”并非指我们日常能够直接经验得到的事物,也不是科学所能探讨的东西,因此,“救恩”的意义不像“房子”、“树木”、“车辆”等那幺清晰明朗。相反,它常出现在一个宗教的脉胳里,充满庄严、高超和神秘的气氛。由此,“救恩”乃指一种隐秘、深远以及高超的事物。
(二) 人与“救恩”的关系
虽然如此,“救恩”常与人有关。不论“救恩”被认为是从恶中解脱出来,抑或达到善,或者是个人或团体所能获得的一种事物;亦不论“救恩”可在现世获得,或者在来生才可得到;亦不论这事物是由人的努力而获得,抑或仅是一个来自神的恩惠,它都被视为与人的存在和渴求息息相关,因为按照一般的用法,“救恩”这一名词总是指一种把人从损伤他存在的情况中解救出来,并使人整个存在得以圆满的“事物”。
(三) “救恩”是值得追求之物
不论怎样讲“救恩”,它常被视为一种值得追求的事物。这一点在各种宗教所主张的特殊“救恩”概念中尤为明显。尽管各宗教对“救恩”有大不相同的看法,甚至被认为必须经过极大的努力并克服许多困难才能得到的,此“救恩”也必然被视为美善的和值得追求的“事物”。
从宗教用语中可明显地看到,“救恩”一词并非指日常一般值得追求之物,而是指至高的值得追求之物。得到“救恩”往往被描绘成获得和享有“至善”的境界。故此,得到“救恩”被视为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任务,也被视为是值得付出最大的努力和牺牲以完成的任务。
对于救恩值得追求的性质可作进一步的描写:救恩有一种人不可任意追求或不追求的价值,“救恩”为人是一种必然的目标。无论何时,当宗教宣讲到“救恩”,或者是讲论到一些为“救恩”所必须的事物时,“救恩”常常是一种人也许能够但却绝对不应该拒绝的“善”。甚至当宗教主张说人可以由各种不同的途径达到“救恩”时,意思也不是说“救恩”本身是一个可任意选择的目标;相反,它是人为了使生命有意义而不致虚度此生所必须获得的善。“救恩”是使人生各面充满意义的“善”。为此,“救恩”即是那与人有先天性必然关系的“善”,由此得到“救恩”攸关人整个一生的意义与价值。
二、结论
经过以上的观察,我们现在可以把我们所说的“救恩”的一般性概念做一撮要,并且指出一些为我们这个研习会和为我们这个演讲的后一部份都颇为重要的几点:
(一)“救恩”的同义字
一般的“救恩”概念可以用许多其它相同意义的话来表达。以下所列的同义字都不能尽述“救恩”所包含的丰富意义。但是每一个同义字都能帮助我们集中探讨“救恩”的某一面。因为人与救恩有必然的和本然的关系,所以“救恩”是人所必然追求的善,是铭刻在人的本性内的和人性渴望得到的善,因而,救恩即是那深深地形成人的存在的“善”─是至高并使人完全满足的“善”。获得此善是人的基本任务,“救恩”是那使生命充实、圆满、和使人生充满意义的“善”。
(二)“救恩”的一般性概念
如果以上所列的同义字实在表达一般人所谓的“救恩”,则“解救”、“救赎”、“救援”、“救助”等说法的确不甚恰当,因为它们都包含了一个“救”字,因而显示出人需要从痛苦或危险中解脱及其它类似的思想。这些说法在我们反省的阶段中,以及在与其它人生观和一般宗教的交谈中并不适用。在能适当地运用这样的词汇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指出:人在追求那使他生命圆满的“善”时,发现自己处在一种需要求助的境况中,而此“善”却又不能以自己的努力去获得。
我希望在这次讲习会中,我们能够从中国的格言或成语中,找到一个比“救恩”更适合的说法,来表达那使人生命充实、圆满的,和使人生充满意义的“善”。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能够适当表达“那深深地形成人的存在的善”的说法,那幺这个讲习会便是对于中国的神学,以及对在中国的传教工作做了一种很重要的贡献。
(三)“救恩”的一般概念与我们的研习会
为本研习会的演讲及讨论而言,我们以上所讲解的“救恩”的一般概念有以下的功用和重要性:它不能决定“救恩”究竟是梦是幻抑或实有其事;它也不能决定究竟是佛教抑或基督宗教更充份地表达了那人所需求的“善”;它也不能作为一个准则去判断演讲者是否充份地解释了佛教、道教、或基督宗教里的特有的“救恩”概念。但是它可以作为一个标准去判断一个演讲或讨论到底有没有中肯地探讨“救恩”的概念,抑或离题而研讨了佛教或基督宗教的伦理学。因此,“救恩”的基本概念能够为我们这个讨论“救恩”的研习会划定探讨的范围。

(贰)人渴求“救恩”的事实
由于上面的研讨,我们在探询人渴求救恩的事实时,必须要问在人的生活中有没有一种先天性的、必然的,而因此甚至当它被否定被压抑时,而仍然存在的,并一再肯定它自己的“追求”?
一、 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所必然有的基本追求
既然人的行动追求千千万万不同的事物与目标,故此最初我们很难发现到无数行动中的共同目标,也似乎无法能够侦察出一个基本的追求。但若我们仔细的注意一下我们错综复杂的追求行动,我们便会“发现在每一个行动中的原始渴求”1.。从此,我们可以分辨出一种潜藏在人的混乱活动中的、自由人所必然有的“追求”。
(一)幸福的追求
尽管我们的一切行动,所追求的是千千万万不同的事物和目标,但它们皆有一共同的目的,就是追求幸福。
的确,对于什幺是幸福和追求幸福的方法,观点因人而异,例如:佛教和基督宗教的苦修者与那些玩世不恭的人对幸福的看法就有很不相同的意见。据圣奥斯定说,在古代哲学中对于幸福的性质的意见至少有二百八十八种2,虽然如此,但对于一切人皆为幸福所吸引的事实是没有异议的:“我们都承认.:这是我们希望的东西,这并不是因为幸福两字的声音迷醉了我们。不懂希腊文的拉丁人,听到拉丁文的幸福的名字,因为不懂它的意义,绝对无动于中。这不是一个良好的证据幺?相反地,我们一听到,我们就有动于中,如同他们一听到希腊文里幸福的名字,也有同样的感想一般。为此那样东西,也不是希腊的,也不是拉丁文的。希腊人,拉丁人,或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只要谈到那样东西,就希望得到它。那末,这是众人所认识的。“你们要享福幺?”假使他们听到这个问题,他们一定要同声回答说:要!要!”(摘录奥斯定着“忏悔录”第一八四页)
圣多玛斯的著作以哲学的方法来表达人人皆追求幸福,以及在人的行动中潜藏着对幸福的渴求的事实,他说:“人性本然地和必然地寻求幸福”。
(二)意义的追求
我们的一切行动不但追求幸福也寻求有意义的事。一切与我们有关的事物,我们之所以要它或拒绝它全视它有意义抑或无意义而定;由此可见,人基本上亦追求“意义”。甚至当一个人自杀时,他也相信自杀这个行动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可以毁灭这个无意义的存在;从此可以肯定:人本然地和必然地追求实在或表面上有意义的事物。由此,人的行动除了不能避免地追求“幸福”以外,还本然地寻求“意义”。
(三)真、善、美的追求
在我们的一切行动中,不论我们追求些什幺,我们所追求的总是真正或表面上是好的。即使我们存心损害别人而使别人或自己痛苦,我们之所以如此做往往也只是为了追求一些自己认为是好的事物,例如:寻求犯法的刺激以及其它的满足等。连人最混乱的行动亦不可避免地追求美好或表面上似乎是好的事物,甚至当人作恶时,撒谎时,他仍然是在追求着美善、追求着真理;因为撒谎和作恶的行为,往往以恶为善,以假为真,如此,表示出人与真理和美善有一种本然的和必然的关系。
(四)人追求行动的统一
事实上,人追求幸福和人追求意义追求美善的行动是不可分的:人常常寻求“他自己”的幸福和“为他”有意义有好处的事物。再者,追求幸福与“渴望做好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不会以不惜任何代价的手段去争取幸福,若如此,我们反而会不幸福。我们都希望能善度此生。”3.只有当人知道他的生命是美好的他才能够平安,才能够快乐。同样,人追求幸福也不可与追求意义分开,因为只有当我们知道我们的一切是有意义的时候,我们才能获致某种程度的幸福。
二、结论
(一) 人渴求救恩的事实
如果我不否认“救恩”是那人必然的和本然所追求的“善”,而我们对于人追求幸福、意义和真善美的分析又是正确的话,则我不能否认人渴求“救恩”的事实。虽然此事实很难发现,但连在人最混乱的行动中亦潜伏着一个我们可称之为“渴求救恩”的基本需求。
(二) “救恩”在中文方面的表达
在此反省的阶段中,“救赎”、“救援”、“救恩”等说法仍不适用,因为以上的反省还未指出这个追求幸福,追求意义和美善的人是处在一个需要恩惠、解脱、和援助的痛苦境况中。但从上述的反省中,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应该在民间的智慧格言和论及人追求幸福、意义和美善的成语和格言中找寻一些表达“人渴求救恩”这个事实的恰当说法。
以上的探讨不仅肯定“人渴求救恩”的事实,而且也能作为我们研讨救恩的性质的出发点。

(叁) 救恩的基本特征
在反省了人渴求救恩与追求幸福、追求意义和美善的事实是不可分的之后,我们可以阐释“救恩”的主要特征了。在此,我们不讨论人所渴求的幸福、意义和美善的事实;换言之,即我们不讨论渴求幸福、意义和美善的人是否在寻找一种真实存在的“善”,抑或在追求一个幻想。
一、“救恩”与幸福的追求
寻求幸福的人是寻求一种永恒的、别人不能从他手中夺去的、和不能失落的事物。否则,他会永无休止地寻找。既然人渴求救恩与人寻求幸福是同一事,则人不能否认他所寻求的“救恩”是永恒的。“如果救恩只是片刻的,此种“救恩”不是真实的救恩。救恩是完全无焦虑的安全”4。圣多玛斯也有同样的思想,他说:“只有永远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见“神学大全”卷一64,2)
二、“救恩”与意义的追求
初看起来,“人渴求救恩”与“人追求意义”是不可分开的说法似乎没有多大价值。因为“意义”似乎也与“救恩”同样地不明确。可是“,救恩”与“意义”彼此间的关系对于我们的“人渴求救恩的目标”的反省极为重要。即使不确定何谓“意义”而只是反省人追求意义这回事,已足可揭示我们所寻求的救恩是什幺了。
(一)“救恩”与对意义的了解:
我们的存在以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应当是有意义的,这是各种幸福的基本条件。然而,我们不仅希望我们的行动和我们的生命实在有意义,而且我们也要去了解此“意义”。倘若对事物本身的意义没有最低限度的了解,我们始终不能不平安。清楚地把握住一个工作的意义能够推动我们、帮助我们克胜许多困难,使生命充满活力。虽然对意义的坚强信念并不减少人形体上的痛苦,但清楚地把握住某种行动的意义实在会改变人对眼前的现象的感受。清晰地了解事物本身的意义会增加人的幸福,幸福乃随着人对意义的了解的增长而增长,这一点显示人渴求幸福与人渴望了解意是不可分的,这一点也暗示也许完满的幸福就在于发现一切事物的意义,而无须要求世界在外表上有任何改变。
(二) “救恩”与整个人生的意义:
从关于某特殊行动是否有意义的争论中,很明显地可见人在寻求意义的时候乃寻找一种关系一切事物的“善”。例如:自从航天员初次登陆月球之后,这件历史上的伟大成就曾引起了一阵狂热,同时,也有不少人问:这项登陆月球的计划是否有意义?有人争辩说:这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开创了成千以上的工作,促进了科学的研究以及经济的发展;另一些人则说:这是没有意义的事,因为它耗费了大量、实在应当用来解决地球上的饥饿、灾疾和文盲等迫切问题的人力物力。不论两者谁胜谁负,对我们发生兴趣的是:他们在无声中共同赞成的一点:即在所有的争论中,皆不能避免“因为……”这句话,这显示并非两个人在月球上漫步这个事实使得“太空之行”有意义,而其意义实端赖此“太空之旅”与另一些事物的意义的关系。只是一些事情真正地发生了,这个事实决不是此事情有意义的理由。事物的意义常来自一些在它“以外”并与它不同的另一些事物。
个别行动的意义往往来自一些更高更普遍性的目标。可是,当我们在寻找特殊行动的意义时,这些目标都不是我们最后所要寻找的,因为当我们问:为何这个或那个目标有意义时,所给的答案常常不能满足我们,因为它们只是以生命的部份意义来解释某一行动的意义。由此可见,通过许多个别行动的意义我们在寻找整个人生的意义。“只有当整个人生──它的过去、将来、出生、以及死亡──充满意义时,人的一言一行,甚至是片刻的喜悦才能够是有意义的”5 (见 Bernhard Welte Spur. 21 ) 。总之,因为人渴求救恩与人寻求意义是不可分的,所以救恩必须是一种使整个人生充满意义的“事物”。
(三) 意义与救恩的特定性:
虽然人人都把救恩视为一种在世界中所不能直接经验到的“东西”;然而,“救恩”(在某种意义下) 也必定是一种特定的“事物”,因为凡事物之所以有意义,仅因为它是在一个特定的结构中。例如:饮食之所以有意义,只因为它与身体的特定结构的关系。甚至如果有些结构是由人创造出来并能使其它行动有意义,则这些结构的意义也必依靠在另一些事物的意义上。例如“阿波罗计划”之所以有意义,乃因依靠在促进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等目标的意义上,只有是为了这些目标的意义,“阿波罗计划”中的训练航天员、设计宇宙飞船及宇宙飞行服等行动才能够是有意义的。
总之,“意义”只可以由人去发现,去发掘出来,而不是人所能发明、所能建立起来的。“人自己制造出来的意义不是真实的意义。我们整个存在所依赖而生活的“意义”只可以由人去接受,而不可能由人去制造出来”6。因此,人渴求救恩即是渴求一种固定(已存在)的事物,而不是找寻一种人能制造的事物。
关于以上对“救恩”与“意义”的关系的反省,我们且简略撮要如下;(1)既然只有在有意义的事物身上以及当我们了解此意义时,我们才能找到幸福;(2)既然我们在一切行动中不断地追求整个人生的意义;(3)又既然“意义”不是我们所能创造的“事物”;所以,在现实内发掘人生的意义是得到完满幸福的先决条件,而且,得到“救恩”可能就仅在于发现人存在的意义。或许“救恩”并不指世界外貌的改变;或许,寻求救恩的目的并不在于得到一些与固定的现实不同的“东西”;也许它的目的只在于了解我们整个人生的意义。7
三、追求美善与救恩的无限性:
既然人渴求幸福与追求美好的事物是不可分的,则我们在一切行动中所追求的乃是一种无限和绝对的事物。凡是好的或被认为是好的事物都要求人绝对忠诚地,甚至牺牲一切现世的利益去得到它;凡是恶的事物,人必须不惜任何代价而远避它。甚至那些为了好的或坏的理由而扭转他们对个别行动“好”“坏”判断的人,他们也知道“善”与“恶”是无限的,具有绝对的价值;因为他们只是把“好”与“坏”的标签从一个行动移到另一个行动身上,然而总不否认人应当不惜任何牺牲地行善避恶。再者,因为人追求美善,所以人也追求一种永恒的事物,因为凡属伦理的皆拥有“永恒的价值”8。即使我们己完全知道时空的环境因素的重要性,也不阻止我们在一切行动中追求一种永恒不变的美好事物。譬如一个勇敢的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拯救他人,不论别人对他的评价如何,是赞美、是讥笑、或怀念、或忘记了他,他的行为永远是一个勇敢和爱的行为。“人渴求美善这件事告诉我们,虽然我们都是有限和软弱的人,但我们却是为了一个绝对的美善而受造的”9。
以上所提及的经验也同样的证实人渴求幸福的时候是渴求一种无限的和永恒的“事物”。例如寻求学问的时候,如果我们只是抓住了一部份的知识,而不是在整个脉胳、整个上下文中去看出每一部份每一事物的所以然,我们就不能完全满足。我们之所以赞赏扫除文盲,延长个人的寿命,以及田径场上破纪录的事件等并把它们视为人类伟大的成就,这都因为这些成就实现了人突破有限的渴望之故。
因为人渴求幸福即是渴求一种永远无限的“事物”,所以,人在知识及能力方面的限度使得人常常感到不安、恐惧和痛苦。人常常避免谈及痛苦和死亡,即使在不得已时我们常常用一些婉转的话来表达这些事,因为它们显示出人不可逃出的有限性而因此使得人感到痛苦。我们在我们内发现一种不能与此有限的存在妥协的,而且不断地反抗和企图超越一切界限的渴望。
我们强烈地追求无限,先天性地追求永恒的真理和具有无限价值的善这一点,使我们明白人所渴求的救恩的性质:我们寻求并意欲去占有无限的美善和真理,我们寻求的是神的生命。人必然寻求美善与真理即神的生命,这回事可解释为何希腊教父把“救恩”当作是人的天主化。同样的理由人与生俱来的“成为如同天主一样”的愿望能够成为他最大的诱惑。

(肆)人的肉躯、社会性、以及他对救恩的渴求
由上面的研讨中,我们已看见了人渴求救恩即是寻找自我的圆满实现;由此,救恩必须使人性的一切基本因素达于圆满。在这一部分里,我们要反省人的肉身和社会性及其对人渴求救恩的影响。
一、人、人的肉躯、以及人对救恩的渴望
(一) 人与他的肉身
(1)人是一个整体
从我们的经验中得知,我们的肉身并不是一个外在的物体。谁若接触我的身体、伤害我的身体,或者治好我的身体,他就是触及了我,伤害了我,或治好了我。谁看见了我的身体,他就是看见了我。我永不能走出我的肉身而与它建立起一种仅是外在的关系。不论哲学上如何确定灵魂与肉身之间的关系,人基本上是一个整体。
(2)人的肉躯与人自我的圆满
由于我们这个以肉身为其基本因素的人性的结构,我们只有透过此肉身才能达到自我的圆满。各种各样的经验都证明,人只有在他的肉身内才可达到自我的圆满实现。只有当形体也临在时,才算是人圆满的临在。譬如:当我所爱的人远离我时,他的来信以及他的照片为我固然珍贵,但往往这只是一种代替物,总不能等于他形体的临在。如果人的感情和爱不表达在他的举止姿态和具体行动上,又如果真理不表达在言语和艺术作品上,则一切都是贫乏,无效和不圆满的,因为,肉身是人性的基本因素。
(3)肉身在人性内所引起的紧张
但另一方面,人的身体不是人性唯一的基本因素。在痛苦和快乐的时候,我们都经验到“在我内有一种是属于我的事物……但它又不是与我完全同一的‘东西’10。”不论我多幺希望消除痛苦,我的肉身总不达成我的愿望,我们不能使我们整个人随心所欲,喜欢快乐时便快乐,喜欢怜悯时便怜悯;我们也不能随意摆脱嫌恶和愤怒的感受。再者,由于肉身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因素,所以我们与物质的世界息息相关,因此备受冷热的侵扰,备受台风、地震、蚊虫和病菌的危害。由于我们这个以肉躯为基本因素的人性,所以别人能够折磨我们,剥夺我们的自由等等。
(二)人、人的肉身、以及人对救恩的渴求
(1)人所渴望的救恩的性质
既然肉身是人自我实现的所在,故此人的救恩不可能是一种消灭他肉身的“事物”,也不可能是一种与以身体和以物质为基本因素的生活完全无关的“事物”;因为就在此生活中人实现他与永恒真理和无限价值的美善的关系。总而言之,如果“救恩”是消灭人与肉身之间的关系,则不可能是人真正的救恩;又如果走向“救恩”的途径原则上与人的肉身无关,则亦不可能引人达玫真正的幸福。
虽然,我们经验到人不可能在消灭他肉身的幅度的境界中达到自我的圆满实现,但同时,从我们对于身体的经验,我们在另一方面也知道目前的肉身结构也不可能是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圆满实现的一部分。由于察知人的肉身是人自我圆满的所在,但同时也不断地损害和危及人的自我实现,从此我们可以结论说: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圆满实现必须包含肉身的幅度,但在自我圆满实现中的肉身结构必定与我们目前的肉身结构不同。
(2)人的肉身是人需要救恩的源由
“肉身”为寻求救恩的意义在死亡中尤为明显,死亡结束生命就如交响乐曲的最后一个音符而完成整个乐章。因此,我们能够集中在人的死亡与他寻求救恩的关系上来讨论:
寻求救恩的人面对死亡的问题绝不是偶然的事。从上面我们已经看见,人寻求幸福与人关心他的行动的意义是不可分的,而部分的意义则依附在整体的意义上。由此谈到人对救恩的渴求时不能不谈到死亡意义的问题。
再者:死亡在整个的生命中不是一种边缘的事件,它如此深刻地影响我们整个人生,以致人可被称为是“导向死亡的存在”。不管我们目前是什幺,不论我们成就了些什幺,也不管将来我们会变成甚幺样,我们人人以及我们的一切都走向死亡。没有人能逃避死亡,也没有人能免除死亡之律的控制。因此,死亡的意义的问题攸关整个人生的意义。
虽然人可以也实在已经说了不少有关“死亡”的事情,但当人面对死亡时常常仍是面对着深沉的黑暗。死亡的意义十分不确定。孔子的态度很明显表示出人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所感到的极为深沉的困境。他坚决拒绝去谈论来生的事情。当人问及他有关死亡的问题时,他回答说:“未知生,焉知死”。既然死亡不只是发生在生命结束时的事情,又既然我们整个人生之流皆流向死亡,这样,我们实在能够,也必须把孔子的话翻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11死亡的黑影掩盖了我们整个人生,因此我们必须问:“如果人生世世代代都归于死亡,则我们的喜乐、劳苦、和对下一代的贡献将有何意义?”
“我们劳作的成果仍存留在人间,人能够在他身后仍保留着不朽的著作。我们的知识和我们的爱情仍可以在我们的子孙及人类当中继续存留下去。但这一切能够确定告诉一个临死的人他的生命有了意义吗?他的意识,他的“自我”已由地球上消失。在他生命结束前的薄暮余晖能否告诉他整个一生的挣扎、善行、和受苦有了一种完满的意义?如果这个唯一的“我”以及它的无限希望在死亡中完全被毁灭,则它存在的目的如何能在它身上完全圆满实现?”12 (见荷兰教理书第八页)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我们可以确定的只是在死亡中我们将离开一切,而我们所不能确定的是究竟在死亡中是否一切仍能保存其意义。死亡常常使我们怀疑人生的意义和一生辛劳的意义。既然死亡是必然和无可避免的,又既然死亡是毁灭和黑暗,则在死亡之光下,人对无限的永恒的幸福的追求似乎只是一个幼稚的梦想。因此,以肉身为其基本构成因素的人常迫使人把整个人生以及他对圆满幸福的先天性的追求视为荒谬,空虚和无价值;死亡迫使人不断地发问:“人类的整个历史:包括过去、目前、和将来,宇宙的整个进程以及它的喜乐、爱情、和它的终结,是否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笑话?抑或一个漫无目的的过程?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往何处去?”13
如果我们把这一部分与上述的“人追求意义”一部分连结为一,而做一个撮要,我们可以说:对人是一个有肉身的存在的反省显示:当人寻求自我实现时,人是在寻找一个能够保存,但又改变他目前的肉身结构的境况。既然导向死亡的人靠自己的力量无能达到此境况,他所寻求的自我圆满实现,只能来自一种拯救他的生命的恩惠,而此即可称之为(圆满的)“救恩”。又因为人常常关心他生命的意义并渴求了解此意义,所以他寻求一个能够担保此短暂的,注定死亡的生命有其永恒意义的保证;既然因着死亡深层的黑暗,人无法得知死亡及人生的意义,则此种保证只能是一种把人从对人生意义的绝望中拯救出来的恩惠,而此即可称为(初步的)“救恩”。
二、人的社会性与人对救恩的渴求
就如反省人以肉身为其本性的基本因素可以揭示人所寻求的自我实现的某些特征;同样地,分析人与“他人”的关系的性质和范围可以使我们明白人寻求自我实现即是寻求什幺。从经验中得知,人与他人的关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附加在已经完整的人之外的因素,而是人存在的一个基本幅度。当我们独处时与我们跟朋友在一起时,我对自己、对他人、和对世界的感受都不同。与朋友结伴同游的乐趣,远胜过独自旅游。相反,对同伴的冷漠和失望将会严重地侵扰到我们对自己、对他人、和对世界的关系。这些对他人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关系的经验都指示人的社会性也是人寻求自我实现的性质和方向的决定性因素。
(一)救恩和人与他人关系的范围
(1)人与他人的关系的范围
表面看来,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的范围似乎只限于家庭、朋友、熟悉的人、同伴,以及我们所接触的人。可是,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的最深处,我们发现我们超越此有限的团体而与一切人有了先天性的关系。以上我们曾指出:当我们追求幸福的时候,我们不得不也追求意义而因此也追求一切人的幸福。从我们对显然没有意义的事物的反应中,我们可体验到同样的事:为何一个陌生人的猝死会令我们恐怖?我们会因在别人身上没有意义的事物而受到困扰这件事显示:“每一个人在本质上关心其它一切人的历史,如同关心他自己的历史一样,没有一个人对整个人类的历史毫不关心,同样,整个人类对每一个个别的人亦然。”14
(2)使一切人圆满的救恩才是真正的救恩
既然在人存在的深处,尤其是在他对自我实现的渴求中,人实在与一切人有关系,故此,只有是能够使一切人得到圆满的事物才可以是人真正的救恩。在各种宗教和神学的现象里显示:人心渴求一个普遍性的救恩,而且,反过来说,人追求一个普遍的救恩这件事可以解释很多神学上以及各宗教历史上的现象;例如:为何在领洗以前死亡的婴儿的命运,以及非基督徒的得救等问题是神学上最烦扰的问题?为何数世纪以来有人拥护“普遍得救论”(指罪人与魔鬼最后一同得救)的思想?这一切和还有其它许多的现象都指示真正的救恩是普遍性的。只有使一切人的生命皆有意义的救恩才可称之为我的救恩。
(二)团结、自由、与救恩
谈到关于我们自己的救恩,我们发现自己与一切人团结一致。但同时我们仍是有限和自由,我们愿意保存自己的身份与自由。当我们反省我们自己的身份与自由的时候,我可以进一步说明救恩的普遍性。虽然人只能在一种普遍性的事物中找到自我的圆满实现,但这普遍性救恩不可能是一种压抑人的身份和自由的“事物”。我们所寻求的是一种不使我们依赖在团体上而受它奴役和约束的、虽然别人不可得到但我们仍可获得的,是一种使我们与一切人休戚相关,而又不失去我们自己的自由和身份的“事物”。换言之,即我们所寻求的是一种不可因我们的同伴的过失而失掉的“事物”,所以,救恩不可能是一种依靠在团体的成功或失败上的“事物”。
(三)救恩与他人的自由的关系
说我们与他人有关,即是说我们与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有关。虽然他人的存在和活动在某种意义下实在限制我们的自由,然而当我们追求幸福的时候,我们也愿意别人保存他们的自由和独立性。我们所寻求的真理和我们所行的善都与我们四周的伙伴有一种内在的关系。这可从愿意别人接受真理和发出爱情两点上明显见到。我们渴望我们所肯定的真理能够被他人所了解所接受,如果我们所坚持的真理受到他人的忽视、质询、或拒绝,我们会有失落的感觉。同样地,如果别人对我们所相信的真理只是机械式地重复背诵,或者是由于惧怕的动机而接受此真理,而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地了解,这一切都会使我们失望。另一方面,如果别人是经过独立思考,慎重地考查过所有的理由然后才接受我们的意见的,如此会增加人彼此同意接受此真理时的喜乐。同样,只有自动自发的爱才可以满足人心对爱的渴望。一句出自内心诚恳的感谢的话比一篇冗长,但却是循例的赞美之言更能使我们的心喜悦。这一切经验都告诉我们,我们追求幸福的时候也很关心他人的自由和独立性。当我们寻找自己的幸福和自我实现时常关系到他人的自由这个事实使我们明白到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实现的性质:
(1)救恩的无限的性质
虽然人在他的一切行动中追求一种无限的事物,但人却不能在一种把别人搁置一旁的,或者是消灭他人而因此使自己孤立没有同伴的和没有友谊的境况中找到真正完满的幸福。人心中所寻求的自我实现不可能在一种消灭他人的事物上找到。所以,当人追求自己的无限性的救恩时,他也愿意尊重别人的自由和独立性,并愿意他人拥有和运用他自己的自由意志。由此可见,我所寻求的救恩必须是一种使我得到无限的但却又包含人与人之间的合伙的、以及此合伙中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和独立性的“事物”。
(2)救恩是白白赐予的恩惠
一方面,救恩是人必须追求的事物;另一方面,在追求救恩的过程中人不断地关心他人的自由和独立性,这点指出:人所追求的自我实现的目标是一种人所不能也不愿意去控制或有权利要求的事物。职是之故,救恩应当是一个自由赐予的恩惠。
(3)救恩不是伦理上的成全
由于人对自我实现的渴望攸关他人的自由,所以它超出一切伦理的界限,超出人所必须要实行的事物的范围。它寻求的是人所不能也不愿意控制的事物。甚至是一个绝对无可指摘的伦理的存在也不是我们追求自我实现的目标,因为在人的一切行动中,他关心他人以及他人的自由,因而他所寻求的是一种在他的伦理责任的范围以外的事物,于是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实现必定包含了一种白白赐予的恩惠,一种恩宠。
(4)人对救恩的渴求和人的友谊的有限性
因为一切事物都是有限的,所以,人所寻求的无限的圆满在有限的人际关系上是不能找到的。我们对自我实现的渴求最后必须转向人称之为“天主”的那一位,并追问:“祂能否并肯否给予人他所寻求的自我圆满的实现?”

(伍)人对救恩的渴求与神与人的关系
一、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的性质
在我们整个研讨的脉胳中,下面所指出来的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的特点尤为重要:
(一)神对于人犹如一种势力
在人的伦理经验中,人经验到神对于他犹如一种势力。当人面对一个有绝对约束力的伦理命令时,人经验到他是隶属在一种主宰着他,他不能逃避,亦不容讨价的无限势力之下。如果一个经验不包含此人觉察到他是面对着一种要求他绝对服从的势力的这一点,此经验不是一个伦理的经验,而且,人也不能在这样的一个经验中体验到神。换言之,经验到人是面对着一种势力实在是伦理经验和觉察到真神的基本条件。
(二)神对于人犹如“另一位”
当人经验到神是一种势力时,人也体验到神是与人有区别的“另一位”。在觉察到那具有绝对约束力的义务时、在悔恨自己存心知善不行时,我们感觉到我们所遇到的这股不可降服的势力不可能是我们自我的一部分,而是我们不能控制的和不能操纵的,与我们有区别的“另一位”。祂不是我的“我”,而是另一位与“我”不同的“您”。
(三)神对于人犹如一个奥秘
虽然我们能察知神对于人犹如是势力和另一位,但神为人来说基本上常是神秘的,因为神不可能由人有限的思想捕捉住。人不能用他对有限事物的经验去经验或去想无限的神。为了存想无限性的神,我们必须不断的超出有限世界的明显事实、并放弃我们只可以适用于有限事物的“是”的述语和表达方式。对天主来说,在祂身上我们平常所用来表达有限事物的“是”的表达方式必须被否定,因为严格而论,神实在没有有限事物的“本质”,因而神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根本不存在。因为神为人基本上是一个不可理解的奥秘,所以圣多玛斯说:“知道人无能去了解天主就是认识天主最高程度。”
二、人与神的先天关系为人对救恩的渴求尚嫌不足
在描述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之后,现在我们必须研讨是否在人与神的关系上人能找到他在寻求救恩时所需要的一切这个问题。为了答复这个问题,我们要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与上述的人对救恩的渴求的特征比较一下:
(一) 人对无限圆满的渴求与天主是“奥秘”和“另一位”
从上面的研讨中,我们已看见了在人的一切行动中,人寻求一种无限美好的事物和追求神的生命。然而,神对于他却是不可接近的,是人的能力所不及所不能控制和不能了解的“另一位”。因此,人不能靠自己去得到他所寻找的一切。如果神保持缄默不启示自己,则人甚至无法知自己可以得到此无限的、使他整个生命得以圆满的、神圣的神的生命。
(二) 天主这个奥秘与导向死亡的人的人的救恩
人只可能在一种使他在世界中的肉身得以圆满的境界中找到自我的圆满实现。“毁灭”和“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使人毫无疑议地知道人自己无能使这个与物质世界有多层关系的“导向死亡的存在”达到圆满。死亡的黑暗不容许人知道自己的存在、成就、以及受苦是否有任何确定的意义。只有神才能把死亡的意义启示给我们,如果神保持缄默,则仅仅知道神是势力,是另一位,是奥秘,并不能使人生活得有意义;因为,为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人需要一个很深的,保证他的生命、他的努力、以及他的痛苦是有意义的信念。
(三) 天主是奥秘与世界中的罪恶
个人只有在整体的意义中才能找到自己的意义。如果我们敢实际地面对我们所属的世界的境况,则这个世界的意义以及我们自己存在的意义都成为问题。甚至于当我们实在十分忠诚地以为自己无罪,但由于我们与一切人是一体的,世界中的罪恶仍然使我们似乎不能明了我们生命的意义。世界上充满了如此多荒谬和无意义事物,使得我们怀疑整个人类进程的意义。世界上的恶摧残了生命的推动力,摧残了人类走向圆满的以及人类整体和自我能实现其意义的希望。
当那只藉伦理的无限约束力而显示自己的神保持沉默,人始终为世界上和自己身上的恶所束缚所压抑。通过伦理命令的无限约束力,神只“启示”出是祂发出了人人绝无例外、也不可讨价还价的绝对命令。如果人不遵守此伦理命令,他便成为无限的负债者,倘若人只知道神是一沉默、神秘的力量,则人无法肯定他的生命在此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是否有意义。

结论:寻求救恩的人寻求启示
若只觉察到我们与天主的先天关系,实不足以解答我们可否寻找到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实现的问题。有时有许多理由,使我们觉得生命有意义,但有时同样强而有力的理由使我们感到生命是空虚的。我们所寻求的幸福不可能在此世界上找到,它之可能获得全在于那位未表达出祂的旨意的天主的自由赐予。只有当祂启示祂肯赐予人他所寻求的无限的生命,并且肯使人的肉身、社会性、以及他整个的生命得到恒久的意义时,人才能知道自己是度着一个有意义的生活。
人对救恩的渴求是寻求一句来自天主的,回答人在寻求幸福的过程中所引起的问题的启示的话:是否天主愿意把自己的永远无限生命赐给有限但又寻求永远无限圆满的人?天主会不会把自己及其生命通传给人?人追求救恩即是寻求一句说出天主愿意把自己给人的话。
因为人认识他自己是一个有肉身的人,所以,人追求生命的圆满即是寻求一个能够给予他在世界上的肉身、成就、辛劳与失败等意义的许诺;他追求的是一个呈赠“新天新地”的“肉身复活”的许诺。
因为我们觉察到在我们生活中以及在我们团体中的“恶”使得人类存在的意义模糊不清,所以,寻求自我圆满实现的人是寻求一个许给人类“罪之赦免”以及与天主“和好”的启示。
因为如果人类整体不能达到圆满,则个人亦无法得到幸福,所以,人寻求一个天主把无限的生命、宽恕、和复活赠给全人类的启示。得到此许诺则可称之为得到(初步的)“救恩”;而经过罪之赦和肉身复活,并因了天恩而享有神的无限生命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人的(圆满的)“救恩”。

 

批注:
1. Maurice Blondel,L'Action (1893) Essai d'une critique de la vie et d'une science de la pratiqu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50), p. xx
2. De Civitate Cei, XIX, 1
3. A New Catechism: Catholic Faith for Adults, trans. by Kevin Smyth (London: Burns & Oates and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67) p.15
4. Joseph Ratzinger: Vorfragen zu einer Theologie der Erloesung in: Erloesung und Emanzip-ation (Q. D., vl 61 Freiburg: Herder 1973), p.144
5. Bernbard Welte, Auf der Spur des Ewigen (Freiburg: Herder, 1965), p.21
6. Joseph Ratzinger,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ity, trans. by J. R. Foster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70), p.43
7. Ad Peperzak, Der heutige Mensch und die Heilsfrage (Freiburg: Herder, 1972), pp. 101-102.
8. Soren Kierkegaard, 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127
9. A New Catechism, p. 16
10. Maurice Blondel, L'Action, p. 153
11. K. Rahner, Schriften zur Theologie vl. VIII (Einsiedeln: Benziger Verlag, 1967), p. 251
12. A New Catechism, p. 8
13. A New Catechism, p. 12
14. Soren Kierkegaard, The Concept of Drea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0), p.26
15. 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Poetentia, p. 7,5 ad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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