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必须慎重对待那完全用贬义的理解来表达的“梵二前的神学”。梵二会议前的神学并非清一色的。在二十世纪初叶和中叶,我们不仅看到一些神学课本,而且还见到一些个别神学家的神学,他们的著作虽未得到教会正式承认,但事实上,他们却为梵二文献奠定了基础。在这些神学家中,就有卡尔•拉内( Karl Rahner ),伊夫•龚格( Yves Congar ),亨利•德•吕巴克( Henri de Lubac ),爱德华•史勒拜克斯( Edward Schille beeckx ),汉斯•昆( Hans Kung ),以及美国耶稣会士库特尼•默雷( Corutney Murray )等。
经典神学梵二前的教会论没有比若亚敬•萨拉韦里( Joachim salaverri )所著的,称之为西班牙神学大全( Sacrae Theologiae Summa 5th ed, Madrid: Liberary of Christian Authors, 1962 )中的第一卷“论基督的教会”( De Ecclesia Christi )那样更忠于传统和更可靠的了。该书材料的编写方法是显而易见的。萨拉韦里把他的教会论分成三个主要部分或三个分册。第一部分论教会的“社会机制”。他在课本第一章里说明基督“建立的机制是圣统制的教会”。他提出教会是有形可见的,是天主的国在世的外在形式,由主亲自命令并为宗徒团所治理,宗徒们被赋予训导、管理、圣化的权力;不言而喻,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得服从该权力。
萨拉韦里在课本第二章里论证教会不仅是圣统制的( hierarchical )教会,而且还是君主制的( monarchical )教会,这是建筑在基督赋予伯多禄的首席权上的。作者根据的新约诠解的出处与今日圣经学家的出外并不完全一致(见本书第一章)。按萨拉韦里的说法,基督在复活后给伯多禄直接和立即的权力来治理普世教会,所以伯多禄是基督的代表,宗徒们的“首领”。这君主圣统制教会的现象因继承法而得以保证:主教继承宗徒职位,教宗则继任伯多禄职位。萨拉韦里在他课本的第十个命题中,论证了教宗的首席权是“全球性的、普通的、直接的、真实的主教职,它是至高而满全的,不隶属世上任何更高的权威”。当然在他的课本里,更多的是重提中世纪教宗们的主张,特别是重提额我略七世的《教宗谕令》( Dictatuo Papae, 1075 ),以及鲍尼法八世的诏书:《至一至圣》( Unam Sanctam, 1302 )。萨拉韦里总结课本第一分册时这样说:“罗马天主教会是唯一的、真正的基督的教会,”并且他根据永久的圣统和首席权的必要性来阐明这一点,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基督所建立的教会是永久的。
萨拉韦里在课本第二分册里详细讨论教会的训导权( Magio terium )以及它的根源。他论证耶稣基督在宗徒们身上建立的训导权是具有权威性的(就是说与教会的圣职紧密相连的),永久的、不能错的(免除谬误)。教宗“以宗座权威”( ex cathedra ),结合整个教会的意向对信理和伦理问题发言时是不会错误的。主教们在大公会议中与教宗共融在一起,或通过其他共同训导的载体对信德道理作出定义时,也分享这不能错误性。梵蒂冈行政办公机构(罗马教廷)发布的各种教义方面的谕令,表达了教宗的意向,人们应“内心虔诚地、一致同意地”接受谕令。教会官方训导权的根源来自于神圣的宗徒传承,其中包括圣经、教会教父们的训导,以及神学上的公论(特别是多玛基斯•阿奎那的意见)。
最后在第三分册里,萨拉韦里转而讨论教会的“超自然性”与“特性”。但他在讨论中仍大量使用圣统、机制、法律等词语,因他在第 23 命题中断言:“教会是完善的、绝对独立的社团,具有完全的立法、司法、强制的权力。”当谈论教会作为基督奥体时,他集中在成为奥体肢体的条件上。一个人能通过有效的圣洗礼进入教会,但随后也能因异端、背教、分裂、绝罚而被排斥到教会之外,在任何情况下,为得救,教会是必需的,即使从“方法上的必要性”这个角度而言。(在以前的神学中有“方法上的必要性”与“规诫上的必要性”之分。规诫上的必要性指的是“应该”完成的条件,因为天主要求我们这样做,但可能为了达到某特殊的目的,不能完成该条件。方法上的必要性指的是如果目的能达到的话,则“应该”而且“必须”完成条件)。
谈到教会的特性,萨拉韦里提出:唯独罗马天主教拥有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概念”。在此情况下,其他的各教会都因为缺少一个或多个这种“概念”,所以是“错误的教会”。整部有关教会的论文是这样结束的:基督授给宗徒们及他们的继承者训导、管理、圣化的三重权力;对整个教会来说,这就是最基本的法律。
“进步”神学人们不能低估天主教释经学家在这一时期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特别是追随在教宗庇护十二世的《圣神默示》( Divino Alflante Spirita, (1943 )通谕;该通谕鼓励天主教学者以历史批判方法研究圣经。然而,并非天主教圣经学家自身的过错,他们未能在梵二大公会议中起到具有重大意义的作用。
伊夫•龚格
伊夫•龚格是 20 世纪最重要的教会论专家,或许,他要比任何一位神学家为召开梵二会议所做的工作更多,梵二会议的重要论题在龚格的著作中都已讨论过。在他所著的《圣殿的奥秘》( Mystery of the Temple , Wertininster, Md; Newman Press, 1962; orig. Ed., 1958 )中,他把教会写成天主的子民。在天主的子民内,平信徒亦蒙召完全参与教会的传教使命(《教会中的平信徒子民》 Lay Reople in the Church Wertminster, Md.: Newman Press, 1965; orig. Ed., 1953 )。教会远超出单独一个罗马天主教会(《基督宗教界的分裂》 Divided Christendom, London: Geoffery Bles, 1939; orig. Ed., 1937 )。教会的传教使命并不增长和增多,只是成为大众服务中的一小部分。教会就像二战期间法兰西的地下抵抗运动,这是一个小小的团体,为全体人们的得救,进入即将到来的天国,准备道路。教会存在于自身内,但并非为自身而存在(《广大的世界、我的堂区》 The Wide World, my Parish, Baltimore: Helicon, 1961 )。这个教会,从大公的角度来理解,常常需要改革,甚至需要进行机制与结构的改革;这对元首与对各肢体都一样(《教会中的真假改革》 Vraie et fausse reforme dans l ‘ Eglise, Paris: Edition du Cerf, 1950 )。这本名叫《教会中的真假改革》的书,一直没有被译成英文,事实上由于书中引起争议的内容,该书已不再流通了。
卡尔•拉内
虽然拉内在神学上的主要贡献并不像龚格一样集中在教会论领域内,但他对恩宠是普世性的基本概念以及关于散居教会 the diaspora Church 的相关概念,亦为召开梵二大公会议铺平了道路。拉内于 1961 年发表了一篇他早期所写的论文:“用神学来阐明当代世界中基督徒的地位”(《使命与恩宠》 Mission and Grace, London: Sheed & Ward, 1963, pp. 3 - 55 ),他注意到在救恩史中有些事件,本“不该”存在,但存在了,而且“必须”存在(例如: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贫穷的存在等)。处于人口中少数地位的教会群体,其散居( diaopora )的情况,就是教会救恩史中的种种“必须”之一。他论证说,这散居的情况,不仅是天主所允许的,而且确实是天主所愿意的,而我们必须从中得出结论。
这就意味着教会不再“独占”救恩,不能再像当初那样行动。“基督宗教国”(“ Christendon ”)时代已经过去,教会必须让人根据选择的原则,而不能以习俗或政治压力把人吸引过来。归属教会的人是归属于教会的信仰而不是教会的习俗。“什么地方写明了我们必须百分之百的全部拥有呢 ? 天主必须拥有全部……为什么我们不该十分谦逊地、心平气和地改变我们的习惯 ? 圣奥斯定有这么一句名言:“天主有的许多东西教会没有;而教会有的许多东西天主却没有( p. 51 )。
爱德华•史勒拜克斯
梵二会议前另一本对神学具有较大影响的书,是爱德华•史勒拜克斯所著的《基督,与天主相遇的圣事》一书( Christ the Sacrament of Encounter with God, )它第一版是 1960 年在荷兰出版的, 1963 年被翻译成英语( New York, sheed & wand )。
史勒拜克斯的论证是这样的:除圣事的原则之外,再没有天主与人的团体接触(相遇)的基础。天主是纯神,我们是有血肉的受造物。只有当天主采用我们的物质环境,天主才能深入到我们这里,而我们也能到达天主那里。精神在物质里的体现,以及精神通过物质互相交流,这便是圣事的原则。基督是天主伟大的圣事,因为天主通过基督的人性跟我们讲话,而我们也是通过基督的人性回应天主。反过来,教会是基督的圣事,否则,基督就会从我们每日肉体的生存中离去。七件圣事说到底,便是教会把真实的基督与天主通传给我们的主要途径,也是我们在朝拜中回应基督与天主的途径。
所以教会的本质“就在于基督最终完成的恩宠目标变得有形可见地临在于整个教会,一个有形可见的社团内”( p. 56 )。教会不仅仅是得救的工具,教会还是主要的救恩标记,或称圣事。教会不仅仅是个机构,而且还是个团体。的确这是一个机构化的团体。传教的要旨并非让全世界都进入到教会内,而是让教会自作能作出基督与天主临在于这个团体内的、令人信服的见证。
亨利•德•吕巴克
法国耶稣会士亨利•德•吕巴克在他有影响的著作《天主教:对人类共同命运的研究》( Catholicism: A stndy of the Corporate Desting of Mankind New york: sheed & Ward, 1950 )中,对圣事有类似的见解。“人类因其神圣的结构成为一体,是有机的一体。教会数个使命就是向世人展示出他们已失去的、原本有的统一性,并使之恢复,而臻于完善”( p. 19 )。吕巴克坚决主张:教会“不仅仅是拥有牢固的圣统制和具有纪律的社团,而且必须保持其神圣的根源……基督若是天主的圣事,那末,教会便是基督为我们的圣事……”( p. 29 )。确实如此,“基督徒就是通过与这团体的团结合一,才与基督共融”( p. 35 )。
约翰•库特尼•默里
虽然约翰•库特尼•默里的名著讨论到教会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但还算不上正式的教会论专家。梵二会议第一阶段之所以没有邀请他参加,因为他在这些问题上持有可争议的观点。但事实证明,默里对梵二文献《信仰自由宣言》( Declaration an Religious Freedom )的起草起了主要的影响。他对梵二前的贡献,便是通过在《神学研究》( Theological stndieo )上所发表的不少学术论文所体现出来。他对一些传统的教导,特别对教宗良十二世的教导,重新作了历史性的、神学上的解释。他论证教宗良十三世的道理并没有错,只是显得陈旧了。因为良十三世所根据的还是家长式的政权观念,而不是符合规章的政权观念。他的见解是在欧洲大陆世俗政权的背景下形成的,而且他把社团与政府混为一谈,就像在异教的古代哲学中一样,社团和政府是混为一谈的。随着天主教社会哲学的发展,以及世界上多种政治特点的出现,良十三世的教导已不能再保持下去了。
默里在反对那陈旧的教导时,提出四项真理而加以论证。这四项真理基本上已为梵二会议所采纳:即人格的尊严这一原则渗透在教宗庇护十二世的道理中;我们的才能是与本性的权利义务相连的(同样充满在教宗庇护十二世的道理中,并在教宗若望二十三世的通谕《和平于世》中得到发展);政府的司法性,即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人权和促进责任感(庇护十二世的道理);政府的权力受到更高层的人权与民权的限制(若望二十三世对庇护十二世的道理所详加的阐述)。(见默里的论文《梵二的“信仰自由宣言”:各种信仰的评估》“ The Declaration on Religious Freedon ” in vatican Ⅱ : An Interfaith Appraieal. Pp. 565 - 76, with discurrion, pp. 577 - 85. )
汉斯•昆
汉斯•昆发表他的著作《大公会议与重新联合》( The Council and Reunion, London :sheed & wand, 1961 )时,年仅 33 岁。无疑,在筹略梵二会议时,这本书的影响最深远,因为它提醒了天主教界许多人的一个事实,即通过召开梵二会议教会实行更新与改革是可能的。汉斯•昆认为各教会重新联合首先在于各教会的改革,其中包括天主教会的改革。改革总是必要的,因为教会不仅是由人组成的,而且是由罪人组成的。虽然这本书以内容丰富著称,但它基本的教会论方面的观点是,“在重新联合的道路上最大的困难是对教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念,尤其对具体的教会组织机构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p. 188 )。这种不同点尖锐地集中在教会的职责上面:教会的根源、权力、权威的范围以及它的模式。而问题的中心便是伯多禄职:“我们是否需要教宗 ? ”汉斯•昆特别提到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所膺受的是一种全新风格的教宗职,可能这正在帮助消解或减少许多来自新教方面对教宗职的历史性的攻击。
汉斯•昆所主张的改革,最终几乎全部被采用了,例如:主教团的成立,禁书目录的取消,礼仪的简化。
教宗若望二十三世
在整个著名的梵二会议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所扮演的角色人们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得淋漓尽致的;即使很不幸在会议的第一与第二阶段之间他驾崩了( 1963 )。他于 1958 年当选教宗时,就坚称自己的职务只是“牧人应尽的卑微之职”,而且一心想以旧约故事中的古圣若瑟为自己牧职的典范。古圣若瑟曾以同情和宽恕的话,对贩卖他的哥哥们致意说:“我是你们的弟弟若瑟”(创 45:4 )。当新教宗到自己的座堂拉脱朗大殿就任时,他提醒圣部人员说,他并不是一个象征着外在权力的君王,而是“一位司祭,一位父亲,一位牧者”。他刚就任,就打破数世纪以来的惯例,去罗马医院探望病人,去养老院探望老人,会“天后监狱”探望囚犯。每天他举行弥撒时,都采用现在熟知的对话的形式(即由信众应答)。圣周四,他为选定的圣部人员洗脚,圣周五,他与信众一起拜苦路。
在 1959 年 1 月 25 日 ,这位具有新作风的教宗,首次宣布要召开大公会议,并于 1961 年 12 月 25 日 正式召集会议。他希望大公会议能显示教会的生命力,成为重建基督宗教合一的工具,并成为世界和平的催化剂。 1962 年 10 月 11 日 教宗在隆重召开的大公会议的开幕词中,重申了他愿望的基本精神,甚至显出了他对未来的乐观精神。他公开地抱怨他的那些顾问们,说他们“虽然充满宗教热忱,但缺少斟酌决定或采取措施的能力。在当今时代他们除了谎言和堕落什么也看不见。”称他为有“阴郁的先知,常常预告灾难,好像世界末日就要来临。”恰恰相反,“天主上智正在引领我们进入人际关系的一种新秩序中……”
梵二会议要“忠于从教父们那里接受过来的财富”,以实现其宗旨。“但同时也必须观看当今时代,注意新条件,以及已导入现代世界的新的生活方式。现代世界已为天主教的使徒工作打开了新的大道。”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还坚持说,如果保护教义作为本会议的主要宗旨的话,那么此时召开大公会议就大可不必。“古典教义的本旨……是一回事,而把它展示给人们的方法是另外一回事。”现在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时期。教会“要通过阐明她所教导的正确性,”来抵制谬误;这种做法要“胜过用定罪惩罚的方法”。梵二会议,以及梵二会议中的教会要像伯多禄那样,对求施舍的人说:“金银我没有,但我要把我所有的给你;因纳匝肋耶稣基督的名,起来 ! ”(宗 3:6)
因此梵二会议要把基督宗教完全的爱散播到各处,“没有任何东西比和平与兄弟般的合一更能铲除不和的种子,更能有效地促进和谐。”这就意味着梵二会议必须为整个基督宗教大家庭的团结合一工作,也为全人类的团结合一工作。“本届大公会议的开幕如一道曙光出现在教会的上空,这是万丈光芒的预报者,但现在还仅是破晓时分。”(最近列入真福品的若望二十三世开棺验见,遗体丝毫未腐,一如在生。他去世已经近 40 年了,实在是一个奇迹。现奉在圣伯多禄大殿,供长久瞻仰。)
教宗保禄六世
人们在称颂若望二十三世对梵二会议所起的巨大推动力时,请不要忽视他的继承人保禄六世极不平凡的贡献。若望二十三世驾崩后,是保禄六世继续把大公会议进行下去,并主持了会议四个阶段中的三个阶段,他致力带领全体人员团结合一,在更新与改革道路上毫不退缩。通过建立世界主教会议,他向教会引进了主教团,促进了大公主义事业,推动了教会礼仪革新,并使教会对世界开放,特别通过向东方( Ostpolitie_ )开放他为在东欧建立教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新关系修直道路。(见彼得•希伯尔斯韦特 Peler Hebblethuaite 所著的《保禄六世:第一位现代教宗》 Paul Ⅵ : The First Modern Pope,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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