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何绍玲
异议1:我们不能证实神的存在,因为并没亲眼目睹或经科学观测核实,未可作准。
异议2:我们不能证实神的存在,因为从开始这宇宙便是根据自然定律的变化,变化并不是因为超自然规律。
异议3:我们不用客观实物,因为这世界什么也是主观的,所以又何须多此一举去证明这个叫神的客观实体呢。
相反地,梵一大公会议的宪章《天主之子》给我们指示:「我们的慈母圣教会支持及教导:人凭理智的自然之光能透过受造物确实认识天主——万物的起源和终结。」
我认为应相信光明,不信黑暗。但如果人能以一个清晰的头脑、不偏不倚去观察「神存在」的理据,他会发觉他的论点不一定比「神不存在」的论点强。有名的无神论者彼得·阿特金斯(Peter Atkins)与威廉·莱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在辩论中,已经承认他并不能证明「神是不存在」的。但我们必须补充,只要观察宇宙定律,「神存在」的合理论点一定比「神是不存在」的多。
响应异议1:并非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是可以观察到的,就以暗物质(dark matter)为例,虽然宇宙大部分都由这个元素构成,但并不可以观察到。曾有反对这言论的指出:也许一天观察是可以做到。不过,即使如此,我们会说,人类历史已显示,神通过数不尽的方式,如神迹、异象等等去证实衪的存在,对基督信徒而言,最明显的一定是神借着衪儿子耶稣基督,向人启示他自己,耶稣曾说:谁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我的父。
响应异议2:「变化」是一样耐人寻味的论据。我们不能否认事情的改变,但亦很难把这一改变归因于简单的自然力量。「现在有一问题:要去解释这个变化,能单单归因于起变化的事物吗?还是有其他因素须考虑?很明显,这是会牵涉其他因素的。本身没有的并不能自给,变化的事物也不能在昔日、今日或日后拥有。变化后的事一定不会出现在变化前。事物起变化是因它有潜能去改变,但各种变化都须靠外在因素去提供动力,否则它不可能改变」(《基督教护教学手册》-彼得·克雷夫特Peter Kreeft和塔切利神父Ronald K Tacelli)。这都是亚里士多德和多玛斯亚奎纳对『不动的推动者unmoved mover』理论的论据。在自然界,任何变动的事物也是被推动的:风必须被形成、树必须被种植、飓风必须被酿成:「宇宙便是一切移动物体的总和,不论数量有多少。整个宇宙都在变化的过程中。但大家都应该知道,各种变化都需要外来力量提供动力才能成事。因此,我们便应明白,除了宇宙,一定有些超然的外来力量,其一便是所指的『神』了。」
响应异议3:这便是圣多玛斯亚奎纳所谓完美等级论证。万事皆主观是不正确的;否则,我们甚至连说万事皆主观也不可以,因这是需要一个客观的尺度去鉴别客观和主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