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茂学神父不久前(三月十二日)于《教友生活周刊》写了一篇文章:“天主也为复制人造灵魂?”,这篇文章的逻辑如下:大前提是:“天主是否也为复制人造灵魂?”;然后他证明:“天主会给复制人灵魂。”;最后的结论隐涵:“因为天主会给复制人灵魂,所以用复制科技去造人,在伦理上是被允许的。”(按原文:“天主祝福人繁殖时,也使人治理和管理万物,当然也包括人自己……即便离开了原始的生殖形式,但并非是人类“从无生有”,仍是天主创造,这又有什么稀奇呢!”) 首先,我们要说:在哲学及神学中,“问题”的出发点很重要,如果出发点不恰当,那么就无法得到恰当的回答。基本上,孙神父不适当的出发点导出不够周延的结论,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问题来作澄清。 一、强暴:如果有人因为被强暴而怀了孩子,那么依孙神父的方式,我们先问:“天主也为因强暴而出生的孩子造灵魂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是!”那么,我们可不可这样说:“因为天主给这个孩子造灵魂,所以天主祝福用强暴的方式来怀孕?”很清楚地,我们绝不允许用“强暴”的方式来怀孕,相信孙神父也不赞同。 二、乱伦:若有孩子因遭受父亲性侵害而怀孕,请问:“天主会不会为这个因乱伦而出生的孩子造灵魂?”答案当然也是:“是!”,但我们要接着问:“那么天主允许‘乱伦’吗?”,显然答案是“绝对不!” 三、通奸:若有人因通奸而怀孕,那么“天主会给这个因通奸而出生的孩子灵魂吗?”答案还是一样:“祂给!”。但天主给他灵魂,是否就代表天主同意“通奸”在伦理上是允许的?答案很确定:“不!” 提出以上三个例子,主要是为说明:在讨论复制人以及以上所提的问题时,我们不当先问:“天主有没有为‘某种人’造灵魂?”,而是应当先问:天主虽为所有人造灵魂,但祂是否允许这种怀孕的方式(或说这种“造”胚胎的方式)?我们很清楚,强暴、乱伦和通奸都是天主所不允许的方式。 关于“复制人”的问题,天主教“训导权”的教导十分明确地指出:用复制的技术来创造新的人类生命是绝对被禁止的。这个禁令的基础在于:受孕孩子的尊严和权利、作为父母的尊严,以及夫妇性爱行为的尊严和意义。 艾立勤神父
天主也为复制人造灵魂? 问:自从报导人类的科技已复制出了羊和牛,或者将来也能复制出人来。按教义来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天主直接造的,那么,人工复制的人,有没有灵魂?天主也为这种复制的人造灵魂吗? 答:这确实是个难题。我们没有神学上的根据,只能用推理的方式来试答这个问题。 一. 现在各国政府和宗教家都禁止科学家们做这方面的尝试。且科学家们也不敢轻易尝试,怕万一复制出怪物来,不能控制。但也保不住有狂人会偷偷的试验。 二. 如果将来真复制人成功,且不是怪物,要如何解释?创世纪第一章廿七节:“天主…造了一男一女。天主祝福他们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理所当然地,我们把这段经文诠释成是一男一女的自然生殖。但在此句内,并不含禁止不能用人工方法繁殖。实际上,现代医术已能在体外繁殖,且已经多年了。这样生育的试管小孩也是正常人。换句话说,天主也给他们造了灵魂。天主祝福人繁殖时,也使人治理和管理万物,当然也包括人自己。 治理是智慧的表现,如果天主许可人用智慧能在原始的生殖方式传生,也就是天主容许人类复制人成功,天主也真的给复制人造个灵魂,那又有什么奇怪呢?别忘了自然生育,也不是人单独造人,而是天主藉人的合作来造人。“我不知你们怎样出现在我腹中:不是我给了你们灵魂和生命,也不是我构成了你们每一个人的身体。世界的创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加下:七,22-23)。所以,即便离开了原始的生殖形式,但并非是人类“从无生有”,仍是天主创造,这又有什么稀奇呢! (孙茂学) 天主教会对“复制人”的伦理立场 一、引言 近来在传播媒体上,几乎难得一个星期没有报导或讨论关于复制动物的最新消息,尤其讨论的焦点总是或多或少的关心到未来复制人类的可能性。复制人在人们的言谈中似乎仍是相当遥远的事,现代科技似乎也还做不到。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复制人类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这些印象使人认为,既然复制人现在仍是遥不可及,我们何不等到技术成熟时,再严肃的评估复制人的科技所牵涉的伦理及宗教问题。 事实上,有一种型式的人类复制已经发生了,我们稍后再做解释。这种型式的复制在台湾的大型教学医院中已有某种程度的技术了。如果有人想要利用这个技术的话,大型医院可以办到。由于这种技术可协助试管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 ,简称IVF),而台湾对于IVF的需求日渐增加,这将会带动这种复制技术的快速发展。基于以上的理由,我们无法再延迟对“复制人的科技”进行伦理的反省与评估。 二、现况 苏格兰科学家去年利用一枚成羊的组织细胞,成功地复制出一头小羊“桃莉”(Dolly),这个消息震惊了全世界。这个科技的大突破从好的一方面来说,使得科学家有希望在结合人类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动物的遗传密码后,从复制的羊群、猪群或是其它的动物身上制造出珍贵的贺尔蒙,例如胰岛素、人体成长贺尔蒙或是稀有的人体血液蛋白质等供人类使用。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复制动物的成功使得人们开始害怕,也许哪一天连人都可以复制了!注其实,这在科技上是非常有可能的事,只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如果大家将“复制”解释为在科学控制之下的无性生殖方式,那么,这种不用成熟的动物细胞而是利用胚胎细胞进行复制的技术,早已存在,而且更具效用。事实上,如果科学进步到可以从复制的羊所生产的乳液中取得人类胰岛素,这个极有效的科技,必定会为人类所选用。然而多数人在谈到复制人类的未来可能性时,大概都不曾意识到,当我们采用上述的复制技术时,我们已经算是在复制人类了。 根据“医学伦理快讯”(The Medical-Moral Newsletter)报导,三年多以前,Robert Stillman医师与Jerry Hall博士在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曾带领一组人研究,他们曾经复制出四十八个基因相同的人类胚胎。由于这些胚胎系多次受精,胚胎于六日后便死亡。但是若选择正常受精的卵子,且有足够的代理孕母或是适用的人造子宫,所有四十八个胚胎将可存活生长。 事实上,实验显示我们将胎体(胚胎早期分裂的胚叶细胞)的透明区剥离分成两组(八个分裂体共分成二组,每组四个),然后将每组四个,然后将每组的四个分裂体放入人工制造的胎体透明区中,它们将会自动长出所缺的那一半,而继续正常地生长下去。这样一来,别说是四十八个,基因完全相同且无限量的羊、牛、马,尤其是“人”,都可被复制出来。 当时,大众并未深入探讨,以上实验的道德价值。该实验的原先目标,是为协助不孕夫妇,透过体外受精的方式,繁衍子嗣。但在体外受精的过程中,取得卵子并使其受精,是比较困难的步骤。纵使受精成功,植入胚胎的成功率偏低,一旦失败,就必须重新取得卵子并使其受精。对一般夫妇而言,这个过程非常昂贵。 但是透过复制方法,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胚胎数量。科学家与政府可以决定允许复制人类,对无法生育的夫妇而言,可能是好消息,但从其它角度而言,复制人类有其恐怖的一面。我们不仅应该考虑少数人从中可获得的好处,我们更应仔细思量:一旦“复制”成为人类生育的一种正常方式时,我们的世界会有怎样的变化? 三、“勇敢新世界”与“人类的毁灭” 科学发展是技术导向的,“可以做得到的事情,将会有人做。”针对利用人类胚胎复制人一事,可以做的事情已经做了。针对利用成人细胞复制人一事,一旦技术发展出来之后,若没有强烈的道德与法律约束,一定会有人做。由于基因学、细胞学、微生物学、基因分裂、与DNA码处理等领域发展快速,科学家们迟早可以利用成人细胞进行复制,同时更能够“依需求”制造整组的人类基因、改变受精卵子的基因(当然初期是出于善意)、并且精准地控制胚胎的成长。 利用此一方式,科学家们可以生产无数的“思想家”、“工人”、“战士”、“艺术家”、或“运动家”。这也是作家亚德.胡士雷(Aldous L.Huxley)在《勇敢新世界》(Brave New World)一书中所预测的未来世界:在此一世界里,只有正确的基因种类才得以生产;顶尖科学家与政客将禁止普通男女结婚生子。同时,为使民众安于现况,此一世界提供多种令人沉溺的嗜好,其中有许多完全与繁殖后代无关的性行为。 “勇敢新世界”一书的重点是:此一世界并非“人”的世界。书中的人们嗑药、乱性、不孕、心灵为他人所左右,过着非“人”的生活。胡士雷有感于当时世界正一步步迈向此一非“人”结局,因而撰写此书。 作者路易斯(C.S. Lewis)在《人类的毁灭》(The Abolition of Man)一书中警告说:科学发展的技术导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将会有人做”,将会祸延于人类自身,以致人类最终会变成“对象”或“实验流程中的产物”,不停地被科学操弄,为政客所控制。 这两位作者的悲观预言本可一笑置之。但事实上,体外受精的科技行为已经使人类胚胎沦为一种物品。科学家们在进行人类胚胎实验时,无法敬谨地以对待“未来的人”的态度来工作,而只能将胚胎视为待生产的物品。 科学家们将人类胚胎冰冻保存,供日后使用;有时会将胚胎分裂,再重新组合;或在明知日后必须牺牲三、四枚胚胎的情况下,仍将四或五枚胚胎植入同一个子宫。由于长大成人的胚胎和原始胚胎之间有直接的基因关系,从一个纯粹生物或科学观点来看,该成人与胚胎一样,可被视为是“人”或“非人”--既然经过处理的胚胎是“物体”,那么,长成的人也可以只是某种“物品”。身为“物品”,人类将沦为一种工具,在他人的利害关系下受摆布,毫无保障。所谓“他人”,当然是指有钱有势的人或团体。 我们应如何矫正科技的走向,使科技无法创造出“非人”的世界、一个没有男女性别的世界呢?唯有强而有力的道德与宗教共识,才能促使“科技无所不能”的趋向,转而为人类的生命与尊严服务。 为达成此一共识,首先要对复制人的科技牵涉的伦理问题做深度的反省,也就是说,在“可以做到什么”与“将会做些什么”之间,我们必须先考虑一个伦理问题:“应不应该做?” 四、对“复制人的科技”做深度伦理反省的必要 目前一般民众对于复制科技的支持有普遍的共识,但共识的力量却很薄弱,原因是复制人类显得违反自然,但议题却很新鲜。媒体尚未能报导足够令人同情的负面案例,促使大众觉得,复制人在某些限定的情况下,可能是有益的。 前述不孕夫妇希望透过体外受精而得以获得子嗣,只是为复制人类的行为取得谅解的理由之一。其它的理由还包括:复制人以便取得骨髓或肝脏、复制家族唯一的“血肉”以延续香火、或复制人以便取代垂死的孩子等。相信类似“令人同情”的案例,还可以无限延伸。 在我们面对许多伦理问题时,尤其是那些与生命以及生育相关的问题,我们都应该慎重反省:在同情少数人的不幸遭遇之余,我们所使用的对策,是否违背人类本性与尊严?以致长期下来,我们将会破坏个人、家庭、社会、以及宗教的根本基础。由于复制人已经在进行,社会上的道德与宗教领袖,有必要深入反省这个作为与人类的伦理生活和灵性生活之间的关系。在反省的过程中,人的本质、自然道德律、生命尊严和受育过程的尊严等,都应详加检讨。 (未完待续) 艾立勤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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