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肋未纪虽然是肋未族司祭用来执行宗教仪式的手册,(2) 但对(3) 以耶路撒冷圣殿为中心,(4) 度盟约生活的以色列人而(5) 言,(6) 本书同(7) 时也是他们宗教生活的指(8) 南。 (9) 肋未纪是梅瑟五书居中的一部,(10) 包含了犹太教诲的核心,(11) 也是日后基督所成全的救赎的重要资讯来源。 编写过程 传说本书的作者是梅瑟。从梅瑟时代开始,经过达味王到列王,法律和规定都在以色列人民间保存下来;不过,一般认为,一直要到流放巴比伦结束以后,本书才具备目前的内容。 内容 洁、不洁、不洁的情况、取洁等等,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很奇怪,而本书却规定得钜细靡遗。这些详细的规定都是要使以色列人民成圣,成为天主的子民。 天主是“神圣的天主,常与我们在一起的天主”。整部书叙述天主的指导,可说是信德的经书。 (1) 第一至第七章 献祭的礼仪 (2) 第八至第十章 司祭受职礼 (3) 第十一至第十六章 洁与(4) 不(5) 洁的规定 (6) 第十七至廿六章 圣洁的法律(本书的核心) (7) 第廿七章 估价 重点 章节 圣经的话 o全燔祭礼仪 一 2-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若有人献牛做全燔祭,该献一头无瑕的公牛…先按手在全燔祭牲的头上,使祭牲蒙受悦纳,代自己赎罪。以后在上主面前宰了那牛,司祭们应奉献牲血,将血洒在会幕门口的祭坛四周。” 9 “司祭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作为全燔祭,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 o素祭礼仪 二 2 “司祭取出一把细面和一些油,同所有的乳香,放在祭坛上焚烧。” 13 “凡你献的素祭祭品都应加上盐,总不可让你的素祭,缺少与你的天主结约的盐。” o和平祭祭仪 三 1-3 “不论献什么,都应当无瑕。先按手在牺牲头上,后在会幕门口宰了…司祭们将血洒在祭坛四周。应取出献与上主做火祭的是:所有的脂肪…” 5 “亚郎的儿子们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的柴火上,同全燔祭牺牲一起焚烧,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 o赎罪祭祭仪 四 18-19 “将一些牲血涂在会幕内上主面前的祭坛四角上;其余的血,都应倒在会幕门口的全燔祭坛脚旁。至于脂肪,应完全取出,放在祭坛上焚烧。” 35 “司祭如此为他的罪行了赎罪礼,他方可获得罪赦。” 五 5 “几时他发觉自己在上述某件事上有了罪,就该承认自己所犯的罪。” o赎过罪祭仪 23- “如果他犯了这样的罪,而自知有过,应归还劫掠所得,或剥削所得,或人寄存之物,或拾得的遗物,或以虚誓所占夺的任何物件,应全部偿还;此外还应另加五分之一。” 七 25-27 “不论谁,若吃了能献与上主作火祭的牲畜的脂肪,…不论谁,若吃了什么血…吃的人就应由民间铲除。” o上主的司祭 八 5 当会众集合在会幕门口后,梅瑟就对会众说:“这是上主吩咐应作的事。” 6- 梅瑟遂叫亚郎和他的儿子前来,用水洗了他们;然后给亚郎穿上长衣,束上带子,穿上无袖长袍,套上“厄弗得”,束上“厄弗得”带子,将“厄弗得”系紧… 12 他把圣油倒在亚郎头上,傅了他,祝圣了他。 o亚郎的司祭就职仪式 九 22-23 亚郎向人民举起手来,祝福了他们。当他献完了赎罪祭、全燔祭和和平祭以后,就由祭坛上下来了。…上主的荣耀显现给全体百姓。 o司祭渎职的严罚 十 1-2 亚郎的儿子…在上主面前奉献了上主所禁止的凡火。那时由上主面前喷出火来,将他们烧死在上主面前。 o司祭的职务:分辨和教训 9- “你进入会幕时,清酒或醇酒都不可饮,…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一条永久的法令。因为在圣与俗,洁与不洁之间,你们应分辨清楚,并应教训以色列子民,上主藉梅瑟吩咐他们的一切法令。” o你们该表现是圣洁的 十一 45 “因为是我上主领你们由埃及地上来,为作你们的天主;你们应是圣的,因为我是圣的。”(谷七1-23) o产妇取洁仪式 十二 6 “一满了取洁的日期,…她应在会幕门口交给司祭一只一岁的羔羊,献作全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献作赎罪祭。”(路二22-24) o癞病 十三 2 “若人在肉皮上有了癞病的症象,就应把他带到亚郎司祭,或他作司祭的一个儿子前。” o赎罪节的礼仪 十六 2-3 “你告诉你的哥哥亚郎,不可随时进入帐幔后的圣所,到约柜上的赎罪盖前去,免得…遭受死亡。亚郎应这样进入圣所…”(希九11-14) 献作牺牲的公羊 9 亚郎将那为上主抽到的公山羊,献作赎罪祭。 15-16 此后,宰杀了为人民做赎罪祭的公山羊,将羊血带进帐幔内,照洒牛血的方式,将羊血洒在赎罪盖上和赎罪盖的前面,为以色列子民的不洁,和他们犯的种种罪过,给圣所取洁。 代罪羔羊 21 亚郎将双手按在它的头上,明认以色列子民的一切罪恶,和所犯的种种过犯和罪过,全放在这公山羊头上,然后命派定的人将它送到旷野。 o上主只有一个祭坛 十七 3-4 “任何人,在营内或在营外,宰杀牛或绵羊或山羊,应将它牵到上主前,在会幕门口交与司祭,献给上主作和平祭。…谁若不牵到会幕门口,奉献给上主,这人就应由民间铲除。” o血能赎罪 11 “因为肉躯的生命是在血内,我为你们指定了血,在祭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为血具有生命,故能赎罪。” 14 “因为一切肉躯的生命都系于血,为此,任何肉上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o婚姻与贞洁 十八 3-5 “你们不要仿效你们住过的埃及地的习惯,也不要仿效客纳罕地的习惯,…应执行我的规定,遵守我的法令,…遵守的人必因此获得生命。” 24- “你们不可以任何这样的事玷污自己,因为这些民族以这一切事玷污了自己,我正要由你们面前将他们驱逐。” o你们应该是圣的 十九 2 “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 4 “不要归依偶像。” o爱你的近人 17-18 “不可怀恨你的兄弟,应坦白劝诫你的同胞,免得为了他而负罪债。不可复仇,对你本国人不可心怀怨恨;但应爱人如己。我是上主。”(玛二二38-40) 26 “你们不可占卜,不可念咒。” 32- “在白发老人前,应起立;对老年人要尊敬,应敬畏你的天主;…若外方人在你们的地域内,与你住在一起,不可欺压他;…天平、法码、升、勺,都应正确。我是领你们出离埃及地的上主你们的天主。” o敬拜邪神之罚 二十 6 “若有人去求问亡魂和占卜者,跟随他们行邪法,我必板起脸来与这人作对,将他由民间铲除。” o上主要你们成圣 8 “你们应遵守我的法令,一一依照执行,我是要你们成圣的上主。” o成圣和分开 26 “你们于我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是圣的;为此我将你们和万民分开,好属于我。” o司祭的圣洁 廿一 8 “你应以他为圣,因为他把供物奉献给你的天主,他对于你应是圣的,因为使你们成圣的我上主,是圣的。” o以色列应守的节日 安息日 廿三 3 “六天工作,但第七天,应是完全休息的安息日,应召集圣会,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在你们任何住处,这日是应为上主守的安息日。” 逾越节/无酵饼 5 “正月十四日傍晚,应为上主守逾越节。这月十五日,应为上主守无酵节,七天之内,应吃无酵饼。” 春季荐新节 10 “几时你们进入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方,在那里一有收获,应把你们收获的第一束交给司祭。” 11 “司祭应拿这一束行摇礼,献于上主面前,好为你们获得悦纳。” 五旬节 16 “从你们献麦束行摇礼的安息日的次日起,应计算五十天,…那天应给上主奉献荐新的素祭。” 新年节 24 “七月初一,为你是完全休息的日子,应吹号角,召集圣会” 赎罪节 27-28 “七月初十是赎罪节,是你们应召集圣会的日子,要克己苦身,并给上主奉献一火祭。”(十六章) 帐棚节 39 “七月十五日,你们收了那地方的出产,应七天举行上主的节期” 42-43 “七天之久,你们应住在帐棚内,凡以色列公民,都应住在帐棚内,好叫你们的后代知道,当我领以色列子民出离埃及国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帐棚内。” 供饼 廿四 5-9 “…烤成十二个饼,…供在上主面前的纯金桌上。…每安息日,应将饼不断地供在上主面前。” 安息年 廿五 3-4 “六年之内,你可播种田地;…修剪葡萄园,收获其中的出产。但到第七年,地应完全休息,是上主的安息年。” 喜年 8- “…你们应在全国吹起号角,祝圣第五十年,向全国居民宣布自由,…人各归其祖业,人各返其家庭。” o土地是天主的 23 “土地不可出卖而无收回权,因为地是我的,你们为我只是旅客或住客。” o祝福 廿六 3- “如果你们履行我的法令,遵守我的命令,一一依照执行,…你们必有食粮吃饱,在境内安居乐业。” 永久的盟约 9 “我必眷顾你们,使你们繁殖增多;我必固守我与你们所立的盟约。” 11- “我必在你们中间安置我的住所,再不厌恶你们。我必住在你们中间,作你们的天主,你们作我的百姓。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是我领你们出离了埃及地,不再做他们的奴隶;是我打断了你们轭上的横木,令他们昂首前行。” 违法的祸患 14- “但是,如果你们不听从我,不执行这一切命令;…我要板起脸来与你们作对,你们必为仇敌击溃,那仇恨你们的要压制你们;虽然没有人追赶,你们也要望风而逃。” 18- “如果你们还不听从我,…如果你们还与我作对,不愿听从我,…如果你们还不听从我,仍然与我作对,我必发怒来与你们作对,…我必破坏你们的丘坛,…将你们的尸首堆在你们的偶像的尸首上。我必使你们的城市变为旷野,圣所化为废墟,不愿再闻你们祭品的馨香。我必使你们的地化为废墟,甚至你的仇人来居住时,还惊奇不已。我必将你们分散在各民族中。” 以色列要回头改过 39- “你们中残存的人,必为了自己的罪恶,在仇人的地方,日渐衰弱,还要为了祖先的罪恶,日渐衰弱。…他们终必承认自己的罪恶,他们未受割损的心必会谦卑自下,要心甘情愿受罚赎罪,我也要想起我…所结的盟约,…也想起那地方来。” o 禁物 廿七 28-29 凡照禁物法献于上主之物,便不可变卖,亦不可赎回;凡禁物都是属于上主的至圣之物。凡照禁物法应处置的人,便不可赎回,应将他处死。
【肋未纪的教导】 1 天主的圣洁子民事奉天主 (1) 以色列的天主与(2) 别的神截然不同(3) 。祂是“(4) 神圣的天主”(5) ;祂一再跟以色列人民说:“(6) 我是上主,(7) 我是圣的;你们是我的子民,(8) 也要成圣。”(9) 以色列人民蒙召选为天主子民。本书描述其生活各层面,钜细靡遗,可看出由他们的自觉意识导引出圣洁的生活方式。 以色列国家被选,并与万民分开,为给上主的威权作证。 “(10) 圣”(11) 来自天主;人领受这种超自然的力量,(12) 才能接近天主,(13) 这力量甚至可以延伸到崇(14) 拜仪式的地点和使用的器物上。 (15) 因为以色列人民是天主的子民,(16) 他们要遵守天主的法律和诫命;他们与(17) 天主同(18) 住,(19) 完全奉献自己的生命,(20) 所以,(21) 他们的生活必要保持一定的纯洁。 然而,日常生活中,邪恶的力量往往使人和他所碰触的东西变得不洁。当他们生病、犯法、淫乱,他们玷污自己,用物也变不洁。若人或物不洁,可以用祭献和取洁仪式净化,人便可以重新洁净,能再度成为天主圣洁的国民,参加献祭。 2 以色列的司祭 (1) 从远古以来,(2) 家庭或家族之长执行司祭的职务。但自从进入客纳(3) 罕地后,(4) 人民聚在几个不同(5) 的地点献祭;随后产生一个固定的朝拜地,(6) 肋未司祭就在此地事奉天主。 在耶路撒冷圣殿建成后,此地成为朝拜中心,司祭便在此按照本书记载的规定执行职务。 (7) 司祭是被祝圣的人;他们更接近天主。他们受上主托付,(8) 宣告赦罪;本书强调司祭较常人圣化更深,(9) 所以更圣洁。 (10) 司祭是天主和以色列的中保;他们为人们代祷、向天主献祭、宣告天主的旨意;在日常事物上,(11) 他们也作裁判。 3 献祭 (1) 以色列人民以天主为整个生活的天主,(2) 以祂为造物主。他们认定每样东西都是天主的赏赐;他们向天主献上各种祭物,(3) 作为他们真心的奉献。 (4) 这些“(5) 与(6) 天主同(7) 住”(8) 的圣洁选民,(9) 往往因为不(10) 洁而(11) 远离天主,(12) 但藉着司祭为他们祈祷并举行祭献,(13) 还是可以脱免罪恶,(14) 恢复与(15) 天主的亲密关系,(16) 再回到天主子民的团体。这就是为什么本书不(17) 厌其烦、钜细靡遗地叙述日常生活的琐细规定。 “(18) 因为肉躯的生命是在血内,(19) 我为你们指(20) 定了血,(21) 在祭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22) 因为血具有生命,(23) 故能赎罪。”(24) (十七11)。以色列人民根据这个教导宰杀牲畜,(25) 作为赎罪的祭献。 4 安息 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所以可以与天主一起休息。 (1) 我们受邀在安息日停止工作;在这一天崇(2) 拜天主,(3) 把自己完全交给祂。 (4) 第五十年是禧年。这一年,(5) 我们提醒自己,(6) 万物皆是天主的恩赐,(7) 应该照祂的意愿利用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