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教义部近日将一份发布于1978年,题为:“对所谓的显现与启示分辨的程序规范”文件,公布在梵蒂冈官方网站上。文件中强调:分辨所谓源自超自然的显现事件,是教会的必要任务。文件内容除了拉丁文本外,现行还有五种官方译文,圣座教义部部长列瓦达枢机主教并为这份规范作序。
列瓦达枢机在序言中写道:在教会生活与教会使命中,与超自然现象有关的经验是现实的问题。这份在教宗保禄六世任内,于1978年发布的规范文件,原本的发文对象只有主教们;不过后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也在一些著作中出现,因此现在由圣座教义部正式公布。
列瓦达枢机援引教宗本笃十六世在2010年“上主的圣言”劝谕解释:唯一的公开启示与私人启示的不同。唯一的公开启示,也就是天主圣言,要求我们的信仰;私人启示是否真实可信,取决于它们是否指向基督,并且合乎基督的启示。因此,私人启示是对信仰的一个帮助;教会的许可主要是告诉我们:它并不相反信仰与善良习俗,信友们能以谨慎的方式参与。它能帮助我们在现时代中更妥善地活出并了解福音,因此不该忽视它,但也不必要使其成为习俗。以及无论如何,它都必须符合作为信德、望德与爱德的养分。
为此缘故,圣座教义部正式公布这份规范。列瓦达枢机在序言结束时写道:这些规范能“帮助教会牧人分辨所谓的显现与启示、源自超自然信息或现象的严格任务”。希望也能对这领域的神学家与专家有所助益,在今天,对这方面的反省与检视需要更加深入。
这份规范的内容概括性地指出“所谓的显现和启示”特征的判断标准。这些判断标准分为积极性和消极性。积极标准,例如道德的保证,或至少是极可能为真的存在事 件,经过严格调查所得的结果,主体的精神状态稳定且度正直的生活;消极标准,例如信理上的错误,图谋钱财,主体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道德的行为。
这份规范的最后表示,对于这类事件,事实上是教区主教有责任尽快搜集资讯并展开仔细调查;地方主教团与圣座教义部则是在该教区主教或信友团体提出申请后介入行动,但提出申请时应当排除事件本身具有可疑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