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圣座新闻室10月22日公布了教宗方济各写给圣座礼仪及圣事部部长萨拉(Robert Sarah)枢机的一封信函。教宗颁布的《重大原则》手谕今年9月9日发表後,萨拉枢机於9月30日在一些网站上发表了对教宗这道手谕的评论,称它是教宗个人的观点。教宗在信函中对此作出几点澄清,要求萨拉枢机把这封信函在上述网站发表并寄给所有主教团,以及圣座礼仪及圣事部的成员和顾问。
教宗首先强调,在这道新手谕中,“核实”(recognitio)与“确认”(confirmatio)的含义“不尽相同”。它们不是“同义词”,也不可“彼此替换”。这道手谕旨在“废除圣座礼仪及圣事部依照《真正的礼仪》(Liturgiam authenticam)训令所实施的惯例”。
关於主教团“忠实翻译”的责任,教宗阐明,评断是否忠於拉丁原文和是否有必要修改,在过去是圣座礼仪及圣事部的职责,现在则把这项权力交给了主教团。主教团与圣座交换意见後,有权定夺在原文的翻译上使用哪个词汇更为适合及更恰当。
教宗表明:“确认在此不再是一种逐字进行的详细核查,只有那些向主教们提出并请他们进一步斟酌的明显个案除外。”这些明显个案“指的是某些重要经文,诸如感恩经,尤其是教宗批准的圣事经文”。
在这层意义上,“核实只表明检验及确保是否符合教会的法典与共融”。因此,“把重要的礼仪经文(例如:圣事经文、信经和天主经)译成一种语言,以及评断译文是否可靠的程序不该秉持一种‘强迫’的态度,强令主教团接受圣座礼仪及圣事部完成的一个译本,因为这会损害主教们的权利”。教宗阐明,“把确认的目的作为核实,即‘检验和确保是否符合教会法’,并不确切”。
教宗最後表明:“确认不仅仅是一种官方形式,而是出版礼仪‘译本’的必要环节:只有把主教们批准的译本呈交给宗座,并在获准後,才能得到认可。如有必要,应本着交谈和帮助的精神进行反思,尊重主教们的权利和职责,顾及所依循程序的合法性及使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