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遇上一件事,使我有很深的罪恶感。我需要你们的帮助!我和我的儿子都是教友。但是我的妻子不相信,她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她是个迷信之人,她喜欢烧香就烧香,想拜大树就拜大树,有时候她要求带儿子进寺庙烧香,受到我极力的阻止,她还常常去求符,想给儿子佩带。但我的儿子是早已佩带有苦像的!所以任何东西也不可跟苦像同坐。所以也遭到我的阻止。他还想把关老2的像搬进家。但我的家里只能挂圣家像,因此她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我们常常吵架,甚至打架,我很烦,不愿意再理会她。但是今天,儿子要出远门,她用红包装了200元钱给儿子,说希望儿子大吉大利,我心里知道我的儿子有耶稣保佑已经足够,不需要什么红包的吉利,但是因为我为了避免和老婆发生冲突,所以我没有阻止她做这件事,最后儿子装着红包出门了。我在想,第一戒规定你当全心全意爱你的主,不可行异端。所以我极力反对烧香拜佛。但是红包这个东西,是中国的传统,已经是人人都行,而且,我实在不想和我老婆吵架,在这样的思想下我没有阻止我的老婆,我的问题
1: 请仔细分析我的心理。我是不是犯了大罪,为了不吵架,没有阻止自己的老婆对自己的儿子行异端。而为难了主呢?
2:红包的意义是大吉大利,压岁钱。做为教友。收取别人的红包,和回敬红包给别人,说祝别人大吉大利的话算不算行异端?
请帮助我,我该怎么做?我很 苦恼。希望你们看在天主的份上帮助我!无论如何我不愿意再难为主!
首先我们必须得告诉您我们不能判断任何一个人是否犯罪与否,人与天主的关系首先是内在的,而且人的意向我们又是很难确定的,人只该向天主负责而不是判断别人。然而另一方面,罪恶也有一定的外在性,是我们都可以看到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罪恶行为犯罪人就一定会负有伦理责任,因为各种因素会减轻犯罪人的罪责或犯罪人事实上根本不会负有罪责。您所述及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你自己的良心问题,我们不认为使用红包就是一种异端迷信行为而更认为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我们也希望您不要对此过于敏感,因为人都要为自己的良心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您认为使用红包是属于异端行为,不合乎天主的诫命,那么如果您认同了这个行为就要负伦理责任的。同样,一件善事如果您认为是大恶却故意的去行也要负伦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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