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圣事礼典导言(1974年)
(台湾地区主教团礼仪委员会译;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按1983年法典修正,摘自:罗国辉编,《治愈圣事授课大纲》,1995年,5-13页)
前言
一、 救恩史上的和好奥迹
1. 天主圣父在基督内使世界与自己和好,并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使万有,无论是地上的或是天上的,都与自己重归于好,大显了他的仁慈,天主圣子降生成人,居住人间,是为把世人从罪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并把他们从黑暗中引入他奇异的光明,因此他在世的任务一开始,便宣讲忏悔说:“你们悔改,信从福音吧”(谷1:15)。
先知们屡次大声疾呼、促人悔改的邀请,藉洗者若翰的呼声,预备了人心迎接天国的来临,他来“宣讲悔改的洗礼,为得罪过的赦免”(谷1:4)。
耶稣不但劝人忏悔,远离罪恶,全心归向天主,且亦接受罪人,使他们与天父重归于好;他医治病人,以显示他有赦罪之权;最后,他为我们的罪恶而受死,又为我们的成义而复活;他在被出卖的那天晚上,开始救世的苦难,以自己的宝血建立了新约的祭献,以赦免罪过;复活后,给宗徒们派遣了自己的圣神,使他们有赦罪或不赦的权力,并使他们接受,因他的名去给万民宣讲忏悔及赦罪的任务。
主曾对伯多禄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16:19)。伯多禄顺从主命,在圣神降临那天,宣讲赦罪的洗礼:“你们悔改吧,你们每人要以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为赦免你们的罪过”(宗2:38)。从此以后,教会从未疏忽召唤人从罪恶中悔悟过来,并举行忏悔圣事,显扬基督对罪恶的胜利。
2. 这个对罪恶的胜利,首先在洗礼中显示出来,藉这洗礼,我们的旧人已与基督同糽在十字架上,使罪恶的身体失了效用,不再作罪恶的奴隶,却与基督一起复活,从此便活于天主;所以教会坚信“赦罪的圣洗只有一个”。
在弥撒圣祭中重演着基督的苦难,他为我们所捐弃的身体,为赦罪所倾流的宝血,由教会重献于天主,以获取普世的救恩。因为基督临在于圣体圣事内,且作“我们的和好之祭”,奉献给圣父,使我们藉他的圣神“合而为一”。
此外,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赋予宗徒们及其继承人赦罪权时,他在教会中就建立了忏悔圣事,使受洗后,重陷于罪的信众,藉这圣事,重新获得圣宠,与天主重归于好;因为教会“有水和泪,即是圣洗的水和忏悔的泪”。
二、 忏悔者在教会生活中的和好
圣教会须净化
3. 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捐弃了自己,使她得以圣化”(弗5:25-26),并与她结为净配,以他神圣的恩惠充满了她,因为她是基督的完整身体,借着她将真理及恩宠流注给众人。
但是教会的肢体不免受到诱惑,且屡次不幸地陷于罪恶。因此,圣善的、无辜的、无玷的、(希7:26)不认识罪的基督(格后5:21),只是为了补赎民众的罪恶而降来(参阅希2:17),圣善而常须净化的教会,在自己的怀中,怀抱着罪人,继续不断地实行补赎和革新。
忏悔与教会的生活及礼仪
4. 天主的子民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实行与完成这种延续不断的忏悔。因为他们以坚忍分承基督的苦难,实行慈善仁爱的工作,遵循基督的福音,日益改善自己,在世界上成为归向天主的标帜。信众承认自己犯了罪,恳求天主及弟兄们的宽恕时,教会把它在礼仪生活中表现出来,就如在举行忏悔时,在宣读天主圣言时,在祈祷时,在举行圣体圣事中行忏悔仪式时。
教友在告解圣事中,“由天主的仁慈获得冒犯天主之罪的宽恕,同时,与教会重归于好,因为犯罪损害了教会,而教会却以仁爱、榜样、和祈祷,帮助他们悔改。”
与天主及教会的和好
5. 因为罪是对天主的忤逆,与天主断绝友谊,“本来对天主的友谊是要我们热爱天主,把我们完全信托于天主。”所以罪人赖仁慈天主的恩宠进行忏悔,就是归向“首先爱了我们的”(若一4:19)天主圣父,归向为我们舍生的基督,归向丰富地倾注在我们身上的圣神。
“但是,由于天主上智深奥与仁慈的计划,人类因超性的友谊彼此间互相联系;因此,一人的罪恶将害及他人,同样,一人的功德也将利及他人”,所以忏悔也常包括与弟兄的修好,因为犯罪常使他们受害。
再者,人类犯罪有共害作用,同样、忏悔也有互助作用,他们藉基督的恩宠,得了罪赦,便与其它人共同为世界的和平与正义而工作。
告解圣事及其部份
6. 基督的门徒犯了罪,受圣神的感动,去领受告解圣事,首先该全心归向天主。这个从心坎深处的归向,包括对罪恶的痛悔及革新生活的意向,借着向教会的认罪,和适当的补过,以及生活的改善,才能表白真心的归向。天主却通过教会赐与罪赦,而教会是借着司祭的职务去赦罪。
(a) 痛悔:在忏悔者的行为中,痛悔当占首位,它是“对已犯罪过的痛心及憎恨,并立志不再重蹈覆辙”。因为“只有回头改过,即彻底革面洗心的人才能进入基督的国。这种人为天主的爱和圣洁所感动而开始思想,判断和重组自己的生活。这爱和圣洁是新近表现在圣子身上,而完全赐给我们的(参阅希1:2;哥1:19;弗1:23)。”忏悔的真诚,完全系乎此种真心痛悔,因为悔改应影响人之内心,使他日益光明,日益相似基督。
(b) 认 罪:罪过的承认是属于告解圣事的一部份,这种认罪是由于天主面前完全认识自己,并由于罪过的痛悔而发的;但这内心彻底的省察和外在的告罪,应藉天主的光照 和仁慈而为之。认罪必须使忏悔者在天主的使者前,敞开自己的心;依照此种坦白,基督的代表,以其赦罪或不赦的权柄,得以结审宣判。
(c) 补赎:真实的归向应以补偿罪过、改善生活、赔补损失来完成,补赎的行为及尺度,当适合每个忏悔者,好使每一忏悔者重整他所破坏的秩序,并针对自己的病症,使用对症的良药。因此,罪罚该是真正治罪的良药,且多少能改善忏悔者的生活,这样,使忏悔者“忘了他的过去”(斐3:13),重新进入救恩的奥迹,以图将来的发展。
(d) 赦罪:天主藉教会的司铎,在罪人向司铎认罪、表示自己真心悔改时,以赦罪的记号,给与宽赦,以完成告解圣事。因为依照天主的计划,我们的救主天主的良善和慈爱,既是以可见的方式显示出来,天主也要以可见的记号施与我们救恩,重订已毁的盟约。
借着告解圣事、圣父接受迷途知返的子女,基督肩负迷失的绵羊,重归羊栈,圣神重新圣化被亵渎的殿宇,以作久居。最后,因重新或更热心地分享主的圣宴,使天主的教会,为了败子的归来,在圣宴中获得更大的欢乐。
告解圣事的重要及其益处
7. 在个人及团体的生活中,罪过的创伤很多而不同,因此忏悔也带给我们不同的补救良方。犯了大罪的人,脱离了与天父宠爱的交融,借着告解圣事,能重获已失的生命;犯了小罪的人,灵魂日见懦弱,借着多行忏悔,能重获神力,达成天主子女的完全自由。
(a) 为要获得告解圣事的功效,依照仁慈天主的安排,信徒必须向司铎承认,由于醒觉的良知所记忆的每一个大罪。
(b) 经常及慎重的领受这件圣事,为小罪也有很大的益处。因为这不是单纯的礼节的重复,也不是什么心理的实习,而是为完成圣洗恩宠的一种的努力,以便在我们身上时常带着耶稣的死状,为使耶稣的生活日益彰显在我们身上。忏悔者如此告罪时,告明自己的小罪,就是要切实地像似基督,并审慎地听从圣神的提示。
要使这件救恩的圣事,在基督的信徒中确切地发挥它的效能,必须在他们的一生中,使这件圣事作为他们行为的根基,并鼓励他们更热忱地事奉天主,并为兄弟服务。
这件圣事的举行,常是教会的行为;教会藉此宣扬信德;为了基督解救我们而获得的自由,感谢天主;她也奉献自己的生命作为神圣的牺牲,以赞美天主的光荣,趋迎基督的来临。
三、 在行忏悔圣事时的职务和职位
团体在举行忏悔时的任务
8. 整 个教会,既属司祭的民族,在实行由主所托付的和好工作上,是以不同的方式举行:教会不仅以宣讲天主的圣道劝人忏悔,而且为罪人祈祷,以慈母的关怀和操心援 助他们,使他们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过,且由惟一能赦罪的天主获得仁慈的宽恕。但是,教会本身,由于基督交付给宗徒及其继承人的职务,更是忏悔者回头获赦的 工具。
告解圣事的施行者
9. (a) 教会藉主教、司铎实行告解圣事的职务,他们以宣讲天主的圣道,劝化信友回头,并因基督之名及圣神的功能,给信友证实并分施罪过的赦免。
在实行这个职务上,司铎是与主教交融而行的,主教是告解圣解圣事纪律的监督员,司铎是他们职权的分担者。
(b) 告解圣事的合格施行者,是依照教律第967-975条有赦罪权的司铎。但所有司铎,即使未获准听告解者,都能有效及合法地一概为面临死亡危险的忏悔者赦罪。
这一职务的灵牧工作
10. (a) 一 位听告解的司铎,为了能正确、忠实地善尽自己的职责,认清信友灵魂上的毛病,施以对症的救药,并且为了要明智地执行法官的任务,必须在教会的领导下,尤其 向天主祈求助佑,专心致志地求取为这任务所必需的学识和智慧。因为分辨神类,就是深知天主在人心所做的工程,也就是圣神的恩赐和爱德的果实。
(b) 听告解的司铎,应准备自己随时顺应信友合理的要求。
(c) 接受忏悔的罪人,引领他入于真理的光明,这是给人启示天父的慈心,怀着基督善牧的肖像,尽其慈父的职责。因此他应该记着,这是基督交付给他的职责。基督为拯救人类,以极大的仁慈完成了救赎的工程,并以自己的能力临在于圣事之中。
(d) 听告解的司铎,该知道自己以天主圣职员的身份而知道了罪人良心深处的秘密,就有严守圣事秘密的责任。
论忏悔者本人
11. 忏悔者本人在圣事中也有很重要的职分。
准备妥当以后,去领受由基督所选定的救灵神药,承认自己的罪过;这样,以自己的行为,在圣事上就有了份子,施行圣事者因基督之名,念了赦罪的经文,就完成了这件圣事。
因此,信友在自己生活中,体验并宣扬天主的仁慈时,即是与司铎一起举行教会继续不断自我革新的礼仪。
四、 告解圣事的举行
举行的地方
12. 告解圣事通常在圣堂或小堂举行,有合法理由不能者除外。
主教团应划定告解亭的准则,包括能看到对方的告解亭,供愿意以此方式办告解的信友使用,也要提供有屏风相隔的告解亭。
除非有合法理由,否则告解圣事不得在告解亭外举行。【注1:参阅《天主教法典》964条】
举行的时间
13. 忏悔者的和好,任何时、日都可举行。但最好信友能知道何日何时司铎在等候施行这件圣事;信友还须养成习惯,要在弥撒以外,特别在规定的时间,去领告解圣事。
四旬期内最相宜举行忏悔与天主和好,因为在圣灰礼仪那天,在天主的子民前已经发出了郑重的邀请:“请你们忏悔,请你们相信福音”。因此,在四旬期内应多举行几次忏悔礼,给一般信友提供与天主及弟兄和好的机会,好在三日庆典内洗心革面地庆祝复活奥迹。
礼服
14. 关于举行忏悔时的礼服,可遵照当地首长的规定。
A. 个人告解礼规
司铎和忏悔者的准备
15. 举行圣事前,司铎与忏悔者首先应以祈祷预作准备。司铎则应呼求圣神,赐以光照及爱心;忏悔者应将自己的生活与基督的榜样及训诲相对比,并祈求天主,宽赦自己的罪。
接待忏悔者
16. 司 铎宜以友爱接待忏悔者,如有需要,且亲切地加以问候。然后,忏悔者划十字圣号说:“因父子及圣神之名。阿们。”司铎也可与他同划。然后司铎以简短的语词劝 勉忏悔者依靠天主。如果忏悔者不为听告解的司铎所认识,则宜向司铎介绍自己,说明何时行了最后的一次告解,在度教友生活上有何困难,并说明有益于司铎施行 圣事所必须知道的一切。
恭读天主的话
17. 司铎或忏悔者自己,可诵读一段圣经,这也可行之于行圣事前的准备时。信友藉天主的话,能受到光照,认识自己的罪过,并依靠天主的仁慈痛改前非。
告罪和接受补赎
18. 然后,忏悔可照惯例先念忏悔词(我向全能的天主……),接着告罪;如有需要,司铎可帮助他作完整的告明;此外,劝勉他真心痛悔得罪了天主;以适当的建议辅助他开始度其新生,视其需要,教导他做教友的本分。
如果忏悔损害了别人或立了恶表,应指导他立志要做相称的补偿。
然后司铎给忏悔者判定补赎,这不仅是过去罪过的赔补,也是重度新生的帮助和改过的神药;因此,尽可能,应与罪的轻重及性质相对称。这补赎可藉以下方式予以实行,即以祈祷、克己,尤其为人群服务,和行慈善事业;因为藉此可以显示出罪过及其赦免的社会性。
忏悔者的祈祷和司铎赦罪
19. 这以后,忏悔者以祈求天主父赦罪的经文,表示自己的痛悔和善度新生的志愿。这悔罪经文最好是用圣经的词句所构成的。
司铎在忏悔者念完悔罪经以后,伸出双手,或至少右手,覆在忏悔者的头上,念赦罪的经文,其主要的言词是:“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念圣三之名时,司铎向忏悔者划十字圣号。赦罪经文(见46节)指明忏悔者的和好是出于天父的仁慈;显示罪人的和好与基督复活奥迹的联系;指出圣神在赦罪上的职务;最后,也昭示圣事的教会性,因为和好是由教会的职权向天主恳求而施与的。
颂扬天主及遣发忏悔者
20. 忏悔者接受赦罪以后,以取自圣经的短诵,赞美天主的仁慈,感谢天主;然后司铎遣发他平安地回去。
忏悔者则实行革面洗心,以遵照基督福音而革新、且以日益被主爱浸润的生活,来表现自己的回头。因为“仁爱掩盖许多罪过”(伯前4:8)。
告解仪式短式
21. 有时因牧灵的需要,司铎可取消或缩短某些部份。但必须保存告解的完整:即告罪,接受补赎,发痛悔(见44号),赦罪经文及遣发式都是不可或缺的。但若病人已濒临死亡的边缘,则司铎可祗念赦罪经的主要部份,即“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
B. 团体举行圣事但告罪及赦罪仍个别举行时的礼规
22. 忏悔者团体举行告解圣事时,宜先举行圣道礼以作准备。
不同时领圣事的其它信友,也可参加这个圣道礼。
团体举行告解圣事,能更明显地表示圣事的教会性。因为信友共同聆听宣扬天主仁慈、劝勉他们改过迁善的圣道,他们也就共同致力于他们的生活合乎所听的圣道,并以祈祷互相帮助。每人告罪并得了罪赦后,为了天主给自己圣子的宝血所救赎的子民行了奇妙的事迹,而共同赞美天主。
如有必要,宜多请几位神父,在适当的地方,听信友个别告罪,使他们与天主和好。
开始礼
23. 信友聚集后,于适当时咏唱适宜的圣歌。然后司铎问候信友,如有必要,自己或另一位司铎,可简短地给信友介绍举行圣事的意义,及说明应守的秩序。然后邀请信友祈祷,默祷片刻后,结束祷词。
圣道礼
24. 告解圣事,应以圣道礼开始,因为天主以圣道召唤人忏悔,引导人真心悔改。
可选一篇或数篇读经,若有数篇,则中间宜插入圣咏或其它适宜的圣歌,或默存片刻,使能更深切了解天主的圣道,并对圣道 表示内心的信服。若仅念一篇读经,则最好采取福音的读经。
选择读经尤宜符合下列意义:
(a) 天主的呼声召唤人回头,使人日益相似基督;
(b) 常思念和好的奥迹是藉基督的圣死与复活,以及圣神的恩赐而获致的;
(c) 传授天主对人生善恶的判断,是为使人获得心的光照而知分辨善恶。
25. 讲道当以圣经为出发点,指导忏悔者省察良心,痛改前非,皈依天主。唤醒信友,使他们记起罪过是反对天主,损害团体,以及损害别人和自己的恶行。为此应该及时反省:
(a) 天主的无限仁慈超乎我们的一切罪恶,他以仁慈一再地召唤我们回到他的怀抱;
(b) 我们必须有内在的忏悔,使我们真诚准备赔补罪过的损害。
(c) 宠爱及罪过的社会观点,使人明了个人的行为多少会牵涉教会的整体;
(d) 我们所做的补赎是从基督的补赎取得功效,这种补赎首先要求我们,除忏悔的事功而外,应实行对天主及对人的真正爱德。
26. 讲道后,要有一段适当的静默时间,以供忏悔者省察良心,对自己的罪过激发真心的痛悔。司铎或执事或其它辅礼员可用简短的言词或对答式的祷文帮助信友,但须顾及他们的身份及年龄等等。
这团体省察和激发痛悔,如认为适宜,可代以讲道;但在这情形下,应用已诵读的圣经作出发点。
修好礼
27. 执事或其它辅礼员请大家跪下或俯首,同念忏悔词(如:我向全能的天主……);然后站立,视情形可念对答式的祷文或唱合适的圣歌,以表达切实认罪,真心痛悔,恳切求赦,以及依靠天主仁慈的至诚。最后,加念天主经,此经绝不可省略。
28. 念完天主经,司铎们去到指定听告罪的地方。愿意告罪的忏悔者,可任意选定某一位司铎去告罪,接受适当的补赎,并蒙这位司铎用为赦个人的“赦罪经”赦罪。
29. 告罪完毕,司铎们回到司祭席(祭台前)。主礼请大家感谢天主,赞扬天主的仁慈。这可用圣咏,或圣歌,或祷文表达。最后,司铎以祷词结束礼仪,赞美天主以极大的圣爱爱了我们。
遣散式
30. 感谢礼完毕后,司铎祝福信友,然后执事或司铎自己遣散全体。
C. 集体举行圣事,而告罪及赦罪也集体举行时的礼规
集体赦罪的规律
31. 个别的、完整的告罪与接受罪赦,是唯一正常的方式,让一个自觉犯有重罪的信友与天主及教会修好。只有在实际情况下、或道义上不能这样做时,才可免除这种告罪方式。遇此情形,仍可以其它方法获得修好。
不先行个别告明,不可获得集体的赦罪,除非:
(a) 死亡的危险为逼近,没有时间让一位或多位司铎,听每一个忏悔者的告明。
(b) 有重大的需要,比如办告解的人数众多,没有足够听告解的神父,可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听个别告解,导致信友非因自己的过失而长期得不到圣事的恩宠,或领不到圣体。但若只因忏悔者众多,而听告解的司铎无法应付,例如在大节日或朝圣时,便不足以构成重大需要。
【注2:参阅《天主教法典》960、961条1项】
32. 断定上述第31b条所订的情况是否成立,乃属教区主教的责任。他对主教团其它团员所协议的准则加以考虑后,可自行决定那些个案符合需要。
【注3:参阅《天主教法典》961条2项】
33. 为有效地得到集体赦罪,信友不但须有适当的意向,同时亦须决意在适当时候告明现在所不能告的重罪。
应尽可能教导信友在接受集体赦罪时,遵行上述要求的事项;即使在死亡危险的情况中,如果有足够时间,应在集体赦罪前劝勉每人发痛悔。
【注4:参阅《天主教法典》962条1、2项】
34. 以集体赦罪方式获赦重罪者,一有机会,在领受另一次集体赦罪前,应尽快作个别告明,有适当理由者除外。又除非在道义上受阻,他们绝对须要在一年内告明己罪,盖信友至少一年一次个别向神父告明自己重罪的教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参阅信理部1972年6月12日颁布的“集体赦罪之牧民准则”第七、八条;AAS64(1972年版);《天主教法典》963、989条。】
集体赦罪的礼节
35. 在合法的集体告罪和集体赦罪时所行的礼节,与上述集体举行圣事,但仍个别告罪及个别赦罪时的礼节相同,除了下述几点:
(a) 讲道后或讲道时,该告诉愿接受集体赦罪的信友,该有适当的准备,每人应痛悔己罪,立意不再犯罪,定志补偿所立的恶表和贻人的损害,并决定于适宜时个别告明现在所不能告的重罪;又该给大家指定应做的补赎,每人若愿意,也可自己加添其它的补赎。
(b) 然后执事,或其它辅礼员,或司铎自己,请愿意领受赦罪的信友,以某种记号表示自己的请求(如:叩首、下跪、或依照主教团所规定记号),请他们同念忏悔词(如:我向全能的天主……),再念对答式祷文,或唱忏悔歌,接着公念或合唱“天主经”,一如以上27条所述。
(c) 然后,司铎呼求圣神赦罪的恩宠,称扬基督以圣死与复活战胜了罪恶,并给忏悔者圣事性的赦罪。
(d) 最后,司铎如以上29条所述,请大家感谢天主,但免念结束祷词,立即祝福信众,遣散他们。
五、 忏悔仪式(圣经诵祷)
性质与结构
36. 忏悔仪式是天主子民的集会,为聆听天主的圣道,藉以唤起人回头改过,革新生活,并宣报人类藉基督的圣死与复活,从罪恶中获得解救的事迹。它的结构普通遵照圣道礼的结构,和为集体举行告解的礼规(第2章)。
因此,在开始礼(圣歌、问候、祷词)以 后,宜有一篇或数篇圣经选读,其间宜插入圣咏或圣歌或默想,并以讲道给集合的信友解释所读的圣经,及指点如何去实践;在诵读圣经以前或以后,不妨由教父或 作家的著作中诵读一些确能帮助团体及个人明认己罪,激发真心痛悔、而导致真诚改过迁善的章节。
讲道及默想天主圣言以后,宜使信众以对答式的祷文,或其它易于共念的经文,大家齐口同心地祈祷。最后,常该接念“天主经”,求我们的天父,“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但救我们免于凶恶”;主持集会的司铎或辅礼念结束祷词并遣散群众。
重要性与益处
37. 在信友的观念上,慎勿将这忏悔仪式与告解圣事相混淆。这仪式为引入改恶迁善,净化心灵是有很大功效的。举行忏悔仪式的主要目的如下:
- 为在基督团体内,培育忏悔的精神;
- 帮助信友准备于适当时个别告罪;
- 教育儿童于良心上逐步认识人生活中的罪恶,并且藉基督才能摆脱罪恶;
- 帮助望教者真心皈依。
此外,虽然没有司铎给与圣事性的赦罪,忏悔礼仪也是很有益的,因为它能帮助人激发出于纯爱的上等痛悔,使信友因愿领受告解圣事而获得天主的恩宠。
六、 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环境的礼节
主教团所能作的适应
38. 主教团为适应本地区的需要,在制定专用礼书时,有权对此告解礼仪作相当的适应,由教廷认可后,可用于其所属的地区。因此,主教团可以:
(a) 对于告解圣事的纪律,尤其是有关司铎职务方面,制定应守的准则;
(b) 对于通常举行告解圣事的告解亭(参阅第12条),以及在集体赦罪之前,信友应表示的忏悔记号,更清楚地规定应守的准则(见以上第35条)。
(c) 提供适合各民族的习性和语言的译文,并为信友或圣职员编制新的经文,但圣事的主要经文须保持完整。
属于主教职权的事项
39. 教区主教有权:
(a) 在自己的教区内监督忏悔圣事的纪律,也可依照主教团规定的准则,作一些礼节上的必要适应。
(b) 对教律的指示(参阅31b条),以及主教团其它团员所协议的准则加以考虑后,决定那些情况可准予集体赦罪。
【注6:参阅信理部1972年6月12日颁布的“集体赦罪之牧民准则”第5条;AAS64(1972年版)512页;《天主教法典》961条1、2项。】
圣职人员可行的适应
40. 司铎,尤其是堂区主任司铎可行的适应:
(a) 无 论为个人或是为团体,举行修好礼时,在保持着主要结构,和完整的赦罪经文条件下,可按照忏悔者具体的情形加以适应。为了牧灵的理由,如有必要,可省略或增 加礼节的某些部份,可选择读经及祷词,并依照主教团规定的准则,选择行礼更适宜的地方,以使所行的礼仪更充实,也更有功效。
(b) 一年之中有几次尤其在四旬期,可计划准备举行忏悔仪式,请别人也可请在俗教友帮助,使所选的读经和经文,以及仪式的程序,都能确实适合团体或集会者的程度和环境,(譬如:儿童,病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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