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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道明工作不懈内含八项革新

时间:2007-12-18  来源:天主教在线  作者: 点击:

修道生活革新包括两项同时并进的步骤:(一)持续地返回基督化生活的本源和每一个别修会背后的原始启示。(二)注意修会适应时代环境的变化。

“为教会的利益起见,每一修会必须有特别性质与职务。因此当忠信地认清及遵从创会人的精神与固有宗旨,以及纯正的传统;这一切便是建立各教会的遗产。”(修会2

梵二大公会议的教长们深深地相信:教会的利益是由适会时代的修会所提供的,而这些修会是信守其本身之赖以存在的“原始启示”,并尊重其“固有的宗旨,以及纯正的传统”。圣神原透过人间的创始人而工作,屡次在危险之时,号召后者成立修会,为服务教会,“建立基督之妙体。”(教会宪章44)。即便是这种促使创会人创立修会的危机过去,教会仍需要这些修会的贡献,来完成崇高的任务(少数修会除外,像骑士修会等(The Military Orders)。大公会议的教长念念不忘这一点,于是强调修会当适应于现代社会时切莫自掘坟墓。大公会议强调“精神革新”远胜于“适应时代环境”。圣座为实现修会生活革新法令所公布的条例,也作了同样的强调说:“为了教会益处,修会应设法真正地认识自身本有的原始精神,这样当决定“适应环境”时,才能忠信于它的精神。修会的修道生活应澄清外来的因素,汰除腐旧过时的东西。(同上16

大公会议号召修会在进行革新时,要表现出两种特点,即是表现出遵守传统,并力求进步二因素。每一修会应当适应廿世纪,但应“忠信地保存固有的生活方式”,护卫“它的原始传统”,“固守自己的特质与目的”紧随“自己固有的宗旨,以及真正的传统。”(修会2号及8号)

今日的道明会士不需要寻觅另外模式,谁比圣道明更明了“传统”和“进步”二者不可偏癈呢?圣人原是面对着危机重重的世界。十三世纪初叶掀起很多难题,像扰乱当今的教会的难题等。圣人为迎合教会的需要,将传统的东西拿来,重新翻新,使适合同时代社会的志趣和环境。圣人采选了圣职、宣道、古老修会的默观生活、研读、豁免权,以及当时隐修院的管理条例。再将这些古老的因素综合成一个有高度个性并具创始性的新单元,以便创立一个新型的修会--宣道会,其底根扎结于默观的沃壤里。道明会的质牌上常带着这句格言:“默观!默观!并将默观的硕果施与人间。”

第一项革新

最遭人物议,且打破以前传统的,即是圣道明将宣道采选为新修会的主要工作。这种决议不但是一种解决教会困难的创举,且是很显著地打破了教会的传统,并使圣道明其他许多创新步骤成为必须的。

社会以及教会濒临过度时期的顶点,这种情形发展已经过一世纪半。在进行中的改变全然像今日新兴的事物一样是带革命性的,一个多世纪以来教会就试用各种方式以谋适应。

新式都市的文明,在欧洲几处幸运地区发展开来--在莱茵河以隆河(The Rhine and Rhone Valleye)流域,在意大利、在法兰德斯(Flanders)以及北海、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经过了它的孩提时代、青年时代,而达到年富力壮的阶段。但教会所存在的堂区结构,乃是历经数世纪建立的,而当时西方社会大部份过着农村的生活。那时神职人员对于在繁荣的城市以及公教兴旺的乡村居民宣道,没有多大准备为与难题妥协,神职界遂苟安于封建制度与其习惯。司铎和主教选择了便宜的贵族生活方式,许多人松弛散漫、图安逸自在、骄奢淫逸、不学无术。他们完全不能接近城市内的工商界,他们才疏学浅不足以向知识份子宣报福音,他们的中产阶级生活不能教化朝气蓬勃的中等阶级。还有,隐修院、本堂咏经团的堂区,往往为了鞭长莫及,不能影响都市人民的生活。

教会迫切需要训练有素的宣道人员,并源源不绝的传教人士来解决这难题。可是,宣道当时及主教的责任,只是由主教正式执行,或由主教委派代表充任。很少主教有空暇。不但是主教,而且连本堂司铎也不下工夫准备宣道。

圣道明的答覆是革命性的。当他同福克主教(Bishop Fulk of  Toulonse)于一二一五年十月来到罗马,随身携带着旷世未闻的申请书,圣人要求教宗英诺森三世批准他的修会,该修会不但要称为宣道会,而且是名副其实的宣道弟兄会。当时他的本意是:这已建立的,又于春季蒙福特主教批准的宣道会,请求,圣座委任并授权,到各处去宣讲福音。这种委任要直接来自教宗,并伸展到整个的基督神国,打开教区和省区的边界。如此,宣道弟兄直接受最高层会长的指派,可随时随地展开使徒工作。

教宗英诺森三世慨允了圣道明的请求。本来教会已有委任的宣道使徒,到广阔地区布道的经验,但是还未曾发现适当方式,来组织宣道人员,使成立一支永久的生力军。英诺森三世曾有数年遣发使者到法国南部亚尔比异端人中(The Albigenser)去传教,为此教宗告诉圣道明,返回吐鲁斯,组织新修会,然后再回罗马,呈请批准。当圣人从命完成一切,返回罗马时,英诺森三世逝世,其继承人、何诺理三世(Hanorius III),遂批准了新修会。一个月后,即一二一七年元月廿一日教宗发下久已渴望的宣道委任状。由那日开始,凡一位司铎在会内一发圣愿,就可被委派去宣道。在当时其他什么手续都不需要,只是需要会长指派。由是,圣道明打破了数世纪之传统,赋与年代古老的宣道工作,一种崭新的面貌。在以后的世纪里,宣道门户为一切修会和每一位司铎敞开,教会也有了充裕而足够的传教使徒。

第二项革新

为能全然应付危机,圣道明赋予会士一种机动性,禁止他们接管堂区。他们不像清规咏经团司铎(Canon Regular)受困于堂区事务,并且摆脱了一切的阻碍,得以执行会士宣讲天主圣言的第一使命。唯有宣道和听告解能占用会士的精力;即便是会院事务,也不该使他们分心。他们应当完全专心致力于修会的高远目标。鲁道夫(Rudolph)当时在波罗那(Bologna)作理家,适值圣道明逝世,他曾如此解释会祖的遗志说:

“弟兄们不当被卷入暂时的事务,也不当介入会院的管理与照料,唯独负有责任者例外。圣人的意愿是:一切的弟兄要常常一心一意地去从事研读、祈祷或宣道。当圣人发现一位能宣道的弟兄时,他再不愿意分派给该位弟兄其他的任务。”(列品案件32号)

任何事情也不该打扰会士们的这种精选的职位。圣道明本人给我们立了“专心致意”的突出榜样“他非常聚精会神,专心致力,毫不间断地从事宣道和听告解。”(同上)

第三项革新

继而,圣道明集中注意力,来训练会士,旨在使他们在圣经和神学方面成为训练有素的传道员。他也订定法律,勒令修士攻读,这与命令他们参与歌咏席一样。为争取研读时间,他放弃了由来已久的隐修院工作的习惯,而这工作习惯,即便是祈祷团司铎,也是认为不可旁贷的。我们用今日的会宪的术语来说:即是让他“勤奋研读神圣的真理”,作为“他兄弟的唯一工作。”西班牙若望曾作证说:“圣人既用口语,又用信件不断地劝导会中的弟兄们,恒心研究新旧约的圣经”。圣道明也未忽略用身教来实践自己的主张:“他常随身携带圣玛窦福音和圣保禄书信。因为他常研读,竟能背诵。”(列品案件第29号)圣人非常明了神学知识完全由圣经的知识而来。那时大学教授,以被称为“圣经学者”而自豪。解释圣经奥蕴的意义是圣道明的责任,他也是被认为:最有资格宣布天主启示之福音的人。职是之故,圣道明鼓励自己的弟兄成为天主圣言的专家。他愿意会士们沉思圣经,钻研并宣讲圣经。

第四项革新

圣道明采取的第四项大胆的步骤,以浅薄的会士看来,似乎能使修会的主要目的蒙上阴影,或可能归于无效。原来他将修会建立在默观基础上,将使徒工作同传统隐院之默观生活结成一体。他命令子弟们遵行隐修体制,规定会士有责任隆重地实践礼仪生活,并要求子弟们誓许恪守静默、禁食、斋戒和修院专地所有的特别习惯。于此,他好像是一位矛盾大师。他成立了一个训练精良的团体,机动的宣道会,敏捷地应付教会各处的需要,且摆脱堂区生活的束缚,免除劳作的担子,但他却将隐修院严规放在会士的肩膀上,他好比是将先天性的矛盾交织在道明会的内在组织里。

圣道明之所以如此做,有他折服人心的理由。他给教会提供了福音使者,福音宣道人。这些人宣传天主圣言,该圣言乃是天上真理,它不能用人们理智程序去测知,而是“体验”的结果,是个人亲身接触的结果。当时机成熟,它将爆发为“爱”的火花。天主圣言只有以爱的方式去宣传,方能收到实效。道明自己是一个祈祷的人,亲身体验到天主的圣言,当他要求自己的子弟“度默观生活”作为充当使徒的必要条件,他实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原来道明会的中心是建立在默观真理上的。为此弟兄们高兴之至,努力争取默观,以使默观之真理分施于他人(见圣道茂神学大全)且是这种分施真理之热忱,催迫会士们成为使徒。

圣道会独如一位圣德非凡的人,体验到神学家所专门教导的:守隐修院的清规使人践行伦常德行,因而建起藉默观工夫来研究真理的支架。伦常德行固然并非实行默观所必要的部份,但却是一项重要的先决条件。如果理智、意志和感情力量不藉修德而纪律化,那么,五官便敞开门户,将闲言烂语以及飘忽无用的观念引人思想里,于是不正的情感便引理智向下,趋赴“感官”的事物。圣道茂由于个人体验以及研究,知道恪守清规为默观者和研究圣学者确有价值,于是阐明在德行和默观生活中有一密切的联系。

“伦常德行在默观生活中所占的位置,乃是事前的准备。默观生活关键所系的默观行为,会受阻于情欲的冲动,这情欲要把灵魂的意愿由理性的事物扭转到“感官的事物,默观行为也会受阻于外界的纷乱。而德行则约束猛烈的情欲,平息纷乱,使人收心。为此伦常德行乃是度默观生活的准备部份(见神学大全,二-二,一八。第二节)

除非伦常德行占优势,则灵魂的平和以及内心的纯洁不能增长。于是纷争及不睦在会院中兴风作浪,爱天主以及爱人之情也就衰落了。恪守清规振兴一切德行。它能使自私的邪火消沉,并发展规律化的意志,后者是有效行动的来源。由是修会的默观兼使徒生活便在宁静以及祈祷的气氛中成长茁壮而欣欣向荣,而这气氛是由于恪守清规所制造的。在这事上圣道明确是一位精明的建筑师,他晓得所承造的建筑物每一因素的功能。因此,恪守清规不相反道明会的宣道工作,而是相辅相成的。

第五项革新

正是因为清规并非达到全德所必要的,所以圣道明认为遇有充足的理由就能予以搁置,因此他发展了一项有关“豁免权”的崭新观念。圣人深知“使徒工作的要求”与“默观生活中的潜心神乐”,二者之间存有坚强的排斥力,为解除这种每一会院所感到的压力与紧张,圣道明赐与道明会一切长上“豁免会院的弟兄,当他们认为适当的时候,另外在那些能妨碍求学、宣道或救灵的事上,更能运用豁免权。因为人人尽知,道明修会从开创伊始,特别就是为宣道和救人灵魂的。(主历一二二0年会宪序言)在传统的隐院生活里,隐修士患病或因故受阻,不能守院规时,就能得到豁免。”而道明会之豁免乃是职务上的,其目的即是为助人善尽职责。这种豁免特别给予宣道师、教员和学生。当豁免能使会士传道更有收效,执教更为认真、辅导更为精明、或学问更为广博,首长就应给予豁免。显然地,圣道茂即由此种豁免获益良多,假如修会令他参与咏唱全部日课,他很不易著作那么多的书籍。

职务上的豁免能使院长保持会院不落伍,且能使之日新又新,迅速适合于时间的需要。豁免权赐与道明会规一位活的解释者,含有镶嵌于内部的变通性。由是会院的行动有朝气,好似一棵橡树在能摧毁稳固物体的巨大力量前,而能俯与弯曲,但是橡树的树干与枝叶,在狂风暴雨之下弯曲时,却毫不减损它们的挺力。

自然,豁免权有限度,天主的规诫以及教会法律不容许豁免。让权也不可永久地延伸到一切的会规。会中有圣时,像主日、圣周、退省期,在此时不豁免唱日课。低级的上司运用豁免权亦有限度。总不许让豁免危害了道明会的内修生活。

这种聪明睿智的管理法,将责任的重担放在个道明会士的肩膀上。修会中的豁免权应是常常助长人服从的精神,就如梵二大公会议所说的:“服从不但不减少人性的尊严,反而增长了天主子女的自由,使之成熟。”(修会14号)在另一方面,修会职务上的豁免要求上司信任属下,务使他们不但不贬低人性的尊严,反倒增长了天主子女的自由,而使之成熟。”(同上)

道明会职务上的豁免,助人了解会士的“乐天精神”,它又能使会士有一正当的“价值”观,着重于爱德而胜过伦常德行。这即是拉高代(Lacordaire)的精神,它颇似圣道明精神,使任代尔(Jandel 一八五五-七二)总会长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所倡导的革新,摆脱了法利塞人伪善的后果,原来任氏对于十九世纪初叶的“道德式微”反应过激,而拉高代的精神则是默默耕耘,提供了需要的潜在力(酵素)并造就了甚多伟大人物,像拉刚热(Lagrange)、赛尔底郎(Sertillanges)、加尔德(Gardeil)、柴弩(Chenu)以及孔嘉(Cangar)等都是。

第六项革新

圣道明将另一种新奇的事情推展到修道生活中,其目的正是给自己的子弟带来天主子女的自由。圣人声明会规会宪不以“罪过”约束人。(即犯规不构成罪过)。圣人的原意至为明显,第一代的道明会士认为无必要再把这事写出来。唯有后来不明了圣道明伟大精神的人进会时,方对这原则的运用发生怀疑。在一二三六年,有一段清晰的说明书加入会宪内,洪培德(Humbert of Ronans)曾解释其背景说:

 

“在这条法律写出之前,我曾听到前辈会士说:这是圣道明的原意:即是会宪并不以“罪过”约束人。为鼓励意志薄弱的弟兄,圣道明在波罗那会议课曾说:‘按会规不常以罪恶约束人’;假如有人相信“会规科人以罪”,那么圣道明定要巡游一总会院,并用大铁剪剪断会规的束缚。”(会规注释二卷46号)

但是,修会的精神自由,本身含有危机,按这项声明“我们的会规不科人以罪”,需要人有健全的训练和相当的思想成熟。弟兄们切忌用自由。而以“会规不科人以罪”为藉口,去损害到个人以及修会的精神生活。这种思想蔑视内修生活,引人去从事行动主义的使徒工作,结果毫无收获;因为这种使徒的神修,漂浮无根,不能结丰硕的果实。

第七项革新

圣道明的第七项革新乃是修会的托钵式的神贫,也即是放弃修士个人和团体的财产以及固定的收入。修会于一二一六年,放弃了财产所有权;一二二0年放弃了固定的收入。从此之后修会概无财产,收入和体力工作;一无长物,只是全心依持天主的眷顾。道明会士相信:假如修会从事自己的工作,他们所服务的民众会用施舍或自由奉献来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在圣道明采取这种神贫步骤以前,凡是圣职人员,如果没有生活保障,教会是不会准他领受圣职的。惟有教宗批准了圣道明,允许他命令大部由司铎所组成的道明会,严守这种彻底的神贫。即便是圣五伤方济得到了同样的神视,实际也作了基督神贫的杰出模范,但是对托钵神贫的看法亦有所不同。如圣保禄曾作帐蓬为生,圣方济亦愿自己的子弟用操劳来维持生活,当劳力工作无法提供生计时,他才让子弟们出门乞讨。

圣道明的神贫亦是一种攀登高尚目标的阶梯,它使会士摆脱理财理家的重担,抽出时间来从事读书,并胜任愉快的去宣道。他们的神贫曾复兴了教会的使徒宣道。在这里节录圣道明训诲去从事的宣道弟兄的一段话,那是圣人载入初期道明会宪里的:

“他们(宣道弟兄)要领受降福,然后出发,像一批热切期望自身和别人得救的人。他们要像宣扬福音者,步武救主的后尘一般,行动要表现出修道人的风度……他们不要接受,也不要携带任何金银、钱币,或是礼品,只是随身携带衣食、书籍、以及其他的必需品。”(初期会宪第二条)。

托钵的神贫有很大的作证价值,迎合教会和社会的迫切需要,并竖立起福音神贫的旗帜,以取法基督,这位神贫者。新城市的居民体验到生活富裕的灾害,那即是诱人度一种安逸、自在和享乐的生活。这种情形另外在法国南部以及伦巴底(意国北部地区)尤甚,而这两处则是圣道明活动的主要场所。但是还有对百姓构成威胁更甚于此者,那即是:安适的生活腐蚀了神职界,贵族阶级的主教和隐修院院长生活在豪华的大厦里,拥有侍从和仆婢。她们的标志便是排场奢华、这一切正逢亚尔比、华尔图异端猖獗之时代,异端人则宣传:贫穷乃是司铎的唯一基础,也是圣德的唯一标志。圣道明的公教思想彰明昭著,绝不容置疑,为那攻击教友心脏的痛症,找出了良方而对症下药。

第八项革新

圣道明的革新性的创造天才,以确定的方式,在发展“管理”方面表现出来,该种管理采纳了一项基本法则,恕我们在这里用梵二大公会议的原文说出来:“一切修会成员都分担并关怀整个团体的利益。”(修会14号)

道明会的管理方面,其特色可能是议长型态的民主政体。会宪给人提供有力的首长,这些人都是经由发大愿的修士,直接或间接地推选出来。每一会院的会士(辅理修士除外)直接选举自己的院长。会士们推选的代表在省会议中集会,选举省会长。会省的代表在总会议时集会,选举总会长。而最高的立法权威则被总会议把握;但在会省中省会议即是权威。地区院会议监督会院之行政,并与院长合作。省会议以及总会议对于会省以及全会行政管理也有上述之权责。道明会的管理方法也是有弹性的,修会经由三次陆续总会议之议决,才能改变其基本法律。而这种会议,犹如省会议一般,在修会初期的世纪里,每年召开一次。为此,道明会的行政,如果在何处背离了其原始的民主政体,应予革新,再恢复圣道明的精神。会宪如能理智地实施与运用,则能保持修会的弹性,并能应付日新月异的时代。会宪亦能锻练修士的体魄、能力、老练和负责。胡克(Hauck)对此颇具有真知灼见,他在自己的德国历史一书中曾称:“道明会的管理法是在中古世纪所产生的,最优秀、最完善的隐修院组织。”

拉高代神父,这位有先见之明的使徒,在许多情况中都走在时代的前面,当他坚定确信:很需要修会去医疗法国大革命所带进基督社会中的混乱和迷惘时,于是他求助于道明会。原来十九世纪的法国人失去了自己的信仰失,去了天主的观念和对超然神明(天主)的依恃心。他们为人类只寻求人文方面的进步。然而大革命的思想也曾将教会的重要价值奉为金科玉律:凡是真实者,应予街受;凡是虚假者,则应抛弃。拉氏相信:为应付这种情势,为鼓舞教会去迎战这种危机,他已找到了最相宜的方法。他决意在法国复兴道明会的理由,是以证明道明会的“时代化”。

“即便是天主赏赐我力量,去开创一个修会,我们在深思熟虑之余确切相:信除去圣道明会规之外,我简直寻不到更新的、更好的方法,为适应我们的时代以及我们的需要。道明会规无所谓新旧,所讲旧,只是看它的历史,我真看不出有任何必要,只为了喜新厌旧而去大伤脑筋”(见道明会在法国重建之回忆录页八0-八二)。

拉氏欣然采纳革命中的一切真实的价值,但坚决地扬弃一切有害的东西。廿世纪的道明会士遇到同样的问题,其形式既严重又复杂。会士应当抛弃一切现代的错误,把握着能医治一切离经叛道而内含着良药的“因素”。现化人迷惘于新哲学,新神学,惑于科学新知和工业技艺的发现,混朏于知识的爆炸,而这后者是依赖奇巧的大众传播方法。这些人失去了对天主的意识,抛弃了信仰,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俗务。现时代需要宣道士和教师,去宣扬那建立在事实上的不变真理。它需要笃信天主,在祈祷中寻觅天主,在礼仪中同天主结合着的作证。现时代虽有自己的新神学,但仍需要神学教授。“信理”虽不是流行名词,但是舍弃信理,世人要继续辗转于扑朔迷离,而不了解“真实”的真正意。现代人面对着历史上空前知识的增加,发现了世界更具圆满意义,这是前世代所未想到的。他们需要教师予以指示:世界没有对天主的实用知识,便注定了悲惨的结局。他们需要用天主的眼光去观察并衡量世界。

即便是在道明会的内在组织内,也给基督徒的价值作证,而这“价值”正是现代人所珍视、所追求的。因为他们在追求真实,而这种对真理、实体、坦诚以及率直的爱好,正好在道明会“强调真理”的事上,找到答案。

会士之亲如手足之情,正配合着现代人追求人类的团结以及社会化的热潮。修会的民主政体,同它的讲求负责,与现时代珍视,人格以及分层负责的原则不谋而合。道明会生活的完善组织,强调目的与方法配合,是完全行得通的。其产生的效能是:促使修会实现它的使命,并造就为教会和社会所需要的,有学识教师和默观使徒;它在讲求效能的文明里,应找到唱和共鸣,该文明确已创造了吊桥、摩天塔以及后掠翼的飞机。

道明会现在仍是气蓬勃的,它藉着本身的革新,有活力迎战今天的危机。道明会士面对着自己的遗产,应保存精神方面的自由,坚决地抛弃陈旧的或构成阻碍的会规和习惯;但是要甘心情愿地固守那些有福音价值的一切,纵使现代人与之背道而驰,或这些价值与现代潮流似有矛盾,亦不当扬弃。世界原需要福音价值,道明会应予作证,并予以卫护。在此,要特别指出,会士不该抛弃默观祈祷、静默,并对“客观真实”的热心,因为这些因素已牢固地同道明会生活方式镕为一体,如强予废除,修会势必与之同归于尽;因为这些因素,是促使“天主与人同在”和“弟兄彼此契合”的不二法门。

为实现革新和适应时代,修会必需遵守梵二大公会议的指导方针,并注意现代科学研究所建立的原则。嘉德诺(John W. Gardner)乃卫生、教育、福利部秘书,曾任卡内基金会(The Cornegie Joundation)指导,在他“自我革新”、“个人和革新的社会”著作内,曾规定出几项原则,这些原则完全同公议会之指导相吻合。

()现时代盛衰以及革新的概念应着重于人事制度的持续与改变。

()社会宁可接受足以使人富庶并增强的改变,而不要接受分割转载崩离析或毁灭的改变。

()革新并非只是刷新与改变,亦是促使革新的成果同我们的目标相协调的方法。

()为社会持续特别重要的是它的长期目标与价值。

()这些目标同价值到最后也在进展,但藉着相当的持续性,它们能使一个社会吸取改变,而不丧失其显明的特性与形态;它们对决定改变的方向确有大功用。

()仔细地观察这些因,人能见到它们永无休止地交织着持续与改变。

()“保存”的唯一方法即是进行“革新”。唯一可能的持久即是在改变中的持久。

我们研究上述作者书中的资料记录,便不难同意一位学者对圣道明的想法:“假如圣道明生存在今天,毫无疑惑地要利用每一件机械界的发明,每一份文明界的新力量,每一个思想界的新观念,去努力达成他的伟大目标,那即是传播真正信仰的救人灵魂。” (参考嘉培特(G.R.Gallraith):道明会的组成)

圣道明确是一位工作不懈的人。一如在礼仪,他被称为“教会的光明”,教会的人,他常“为了建立基督奥体”而劳碌奔波。圣人一心一意地为天主的子民服务,在创立修会的时期,每一脚步,教在教会领导下,并在教会明确的批准下前进。对于保存有长久价值而神圣庄严的习惯而言,他是传统的,对于将传统引进到一个新方向而言,他是进步的。他应付过渡时期的需要,而与许多巨大难题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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