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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内地的婚姻家庭现象

时间:2014-08-06  来源:鼎 2014年 夏季号 第34卷 总第173期  作者:雅 钦 点击:

        二零一四年三月份,我应邀在香港为一群主内兄弟姐妹分享“中国内地婚姻家庭现象”。后来一位圣神研究中心的成员建议我把内容整理一下在《鼎》期刊上,这或许能使更多的人获得益处。这就是这篇短文的由来。


婚姻到底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及司法解释均未明言婚姻的定义,而人们对婚姻的普遍说法即在于男女彼此相爱、一起生活并繁衍 生命。法律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婚姻家庭法教程》给婚姻下的定义是:“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两性结 合。”

        天主教法典(以下简称教会法)对婚姻的定义是:依法有能力的男女,合法地表示结婚意愿而缔结的盟约(法典1057条一项)。这既指明了婚姻是男女之间的盟约,也道出了婚姻的本质:单一性与永久性。

        天主愿意人结婚(在旧约中,其实可以说天主命令人类要结婚生子——繁衍后代、充满大地(创 1:27-28),因此我们从旧约中读到古圣祖、先知和司祭们都结婚生子了),但是他要求所有的人都应该爱他在万有之上,这是第一条诫命;甚至耶稣在新约 中进一步要求人对父母、妻子、儿女的爱不能超过对他的爱:“如果谁来就我,而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于自己的性命,就不能 作我的门徒”(路14:26)。从此可以看出,结婚在旧约中好像是必需的,而在新约中可以自由选择。然而一旦选择,就要负责。按照天主教法典1055条一 项的说法,婚姻的目的有:

        1·夫妻的福祉(婚姻内的性爱是受天主祝福的,是身心的互补)。性爱的快乐只有在婚姻内才能享受,一切婚姻外的性行为都不被天主祝福,故意去寻求婚姻外的性快乐是要遭受惩罚的。夫妻的福祉不只是肉身方面的性快乐,更重要的是心灵方面彼此分享的幸福。

        2·生养教育子女(子女是天主的恩赐、快乐的源泉——咏127:3-5;128:3-6;没有子女是不 幸的——肋20:20;撒上1:20;依47:9)。结婚生育是每个犹太人的神圣任务,不结婚不正常,不孝。中国古训也这样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教会的训导是:若排除生育子女这一目的而结婚,无效。

        要注意,“不能生育”与“排除生育”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前者不使婚姻无效(参阅法典1084条三项), 因为结婚者在行房事时愿意对生命开放,但基于不能生育这一自然现象,而甘愿接纳这一事实。“子女是天主恩赐”,而不是应该有的,天主愿意把这恩典赐给谁, 就给谁,人不能求。后者是在行房事之时或之后不愿意对生命开放,也就是说他们的房事能生育,而故意人为地排除生育(如人工避孕、阻止精卵结合、堕胎等),这是教会不容许的,违反天意,拒绝天主赐予的恩典(子女)也是一种过错。

        以上两个目的无先后之分,缔结婚姻时,此意向应同时并存,不能只选其一(如夫妻的福祉,而不愿意生儿育女),否则婚姻无效。


中国内地的种种婚姻与家庭现象


        第一种现象,即害怕或不愿意结婚。普遍来说,主要是由于怕承担不了婚姻的责任;怕婚姻的束缚、失去自 由;怕养家(怕生养教育子女)等结婚恐惧症。更严重的是,男、女身心灵的不成熟(结了婚的男、女都还像小孩子一样,男的靠父母养着,女的被父母宠着,双方 都不会持家)、独立性不够、自主性不、依赖性很大、承担不了结婚的责任。


在中国,有些人害怕或不愿意结婚,原因十分复杂:

(甲)·恐婚症:怕受对方的欺骗,受伤不起;现世生活中离婚率的提高,成为一种无形的宣告:婚姻不稳定、没有安全感;有的是受亲友的影响,或有父母的阴影:离婚在中国很容易(只要一方愿意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就可以宣判);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却不容易。

(乙)·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你挑我,我拣你,总之想找个十全十美的,可是世上没有这样的对象,所以,没有一个适合自己的。

(丙)·有的男人认为:不结婚同样可以尝到婚姻“性”福,而结婚之后每月却要上缴工资;外出要向对方报告;回家晚点要被“提审”。还要查看短信、电话等记录,没有自由。

(丁)·也有的女人认为:自己可以赚钱养活自己,甚至还有剩余,不需要依靠男人,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可是结婚后要照顾丈夫,生了孩子还要时刻牵挂孩子,为家庭繁琐之事操心、忧虑。如果是与公公婆婆同住一屋檐下,在家还得看他们的脸色。结婚是多么的累啊!

(戊)·觉得单身生活更自由:吃、喝、起床、睡觉都可行;何时吃饭都可以。

(己)·无经济能力结婚——结婚太贵,如下彩礼、请喜酒、买房、买车,随便一算都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国际离婚率: 

俄罗斯  :百分之五十四 
美国  :百分之五十
加拿大 :百分之四十八 
澳大利亚 :百分之四十 
中国 :百分之三十
日本 :百分之二十七 

中国综合平均离婚率为:  

百分之三十左右!    
城市:百分之四十三,     
农村:百分之十二    


中国离婚率前十名的城市:

首位 :共和国首都北京,离婚率百分之三十九
第二位 :上海,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离婚率百分之三十八
第三位 :深圳特区,离婚率百分之三十六点二五 
第四位 :广州,离婚率百分之三十五
第五位 :厦门,离婚率百分之三十四点九 
第六位  :中国台北,离婚率百分之三十四点八
第七位 :南京,离婚率百分之三十三点八%
第八位  :大连,离婚率百分之三十一%
第九位 :杭州,离婚率百分之二十九 
第十位 :哈尔滨,离婚率百分之二十八

http://sh.bendibao.com/news/2012108/76463_2.shtm(2014年3月2日登入)


教会对离婚的看法


        为了保护婚姻的永久性与神圣性,教会反对离婚。很多人(包括教友)听了这话都感到惊讶,其实门徒们当初 听了耶稣对婚姻的教导也惊讶:若是这样谁还结婚?(参阅玛19:10)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婚姻在教会内缔结,也可在教会内分离,如同依国法结婚也可按国法离 婚。

        为了人灵的益处,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人灵的益处教会有权解除婚约。教会法所谓的既成已遂婚姻(是指两位有 效领洗者结婚后依人性方式而完成了适合生育子女的房事行为之婚姻),连教宗也无法解除(参阅法典1141条),因为天主结合的人不可拆散,二人已成为一体 (谷10:5-9)。除了这种婚姻,其它类型的婚姻,教会都有权解除。在此要澄清两个名词:离婚(divorce) 与解除婚约(dissolution)。前者是教会不赞同的,后者是教会为了教友的益处而赐予的一项特恩典,除非有人主动申请,教会一般不会赐予此特恩。

        中国内地教友出现的婚姻现象主要是:结婚时,两人都未领洗,后来因 一方领洗,而遭受遗弃,造成婚姻破裂怎么办?或者教友与未领洗者的婚姻因获得教会恩赐的“信仰不同”之豁免而被祝圣的有效婚姻,没多久就分开了,怎么办? 前一个案情可使用保禄特权来处理,后一个可申请伯多禄特权来解决。当然在使用此二特权时,应遵守教会所规定的条件。另一种是表兄妹成亲的情况:即所谓的 “亲上加亲”,这种现象在旧社会特别多。教会法1091条二项规定旁系四等亲(也就是国法第七条所说的旁系三等亲)结婚如未获宽免,无效。其实教会法与国 法二者立法意愿一样,只是对亲属等级的算法不同。不过要注意的是,国法无宽免之规定,而教会法有宽免,只要是有权当局都可宽免限制。出现此等情况,很可能 是没有做婚姻调查或做得不仔细。所以,神父在祝圣婚配之前一定要做调查。


婚姻前调查


        当地教会应制定一份婚前调查表。特别在血亲方面要调查清楚,若有这种婚姻限制,不能随便豁免之,这种豁 免很有可能不但无益,反而是一种祸害,因为国法不允许这样的婚姻。否则就会造成这种现象:在教会内被豁免而成为“既成已遂婚姻”——永远无法解除;可是在 国法中又不被承认,拿不到结婚证,所生子女无法得到口登记,这会使他们一辈子陷入两难境地。所以建议神父或教会权威人士要千万小心,不要轻易豁免此等婚姻限制,除非他们已领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结婚证。

        婚前调查更要询问双方是否深思熟虑、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完全自由而结婚; 不自由而步入婚姻的殿堂,那么,这个婚姻的殿堂便是坟墓。教会法典1069条规定:教友若知道有婚姻限制隐情者,有重大义务向本堂或教长报告。

        在此简述一下教会内规定的十二个婚姻限制:年龄不足、永久不能人道、前婚约束、信仰不同(与“混合婚 姻”有别,后者无需宽免,只需教区长同意,法典1124条)、圣秩、终身圣愿、略诱胁迫、杀配偶、血亲、姻亲、假姻亲、法亲(参阅法典1083-1094 条)。

        至于非法同居关系,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先生孩子后领证,此等教友的婚姻需要教会补救才被承认有效(注 意:大多数习者的意见是,如果此等婚姻是在二零零七年“圣神降临节”前而被当地公众认为是有效婚姻——按民间习俗而结婚,那么,教会也推定其有效,因为那 时中国教会还可使用特权,除非此特权被当地教长取消或禁用,或有反证,即有其它证明其无效。如果是在特权被取消之后,就无效,因为特权已被教宗本笃十六世 在写给中国信函的第十八条中明文取消了,此信函的生效日期是当年的五月二十七日“圣神降临节”。如果能证明是无效的婚姻,就谈不上离婚,因为根本就不叫婚 姻,而是姘居,这就是耶稣在圣经中提到的(参阅玛5:32)。 


离婚的原因:

        离婚的原因繁多,我将之归纳为以下几种,同时对每种予以剖析并提供一些相应的防范措施:

        婚前准备不足:夫妻没有做婚前准备或准备得不充份,就可能会闪婚,闪离。不懂婚姻是什么,对婚姻的本质与目的不够认识或有错误的认识。有的是神职人员或教会当局疏忽了婚前调查,也没提供婚前辅导。如此使婚姻变得不再神圣,家庭不再馨。奉劝各堂区给准夫妇提供学习的平台,开设婚前辅导课程,让他们理解教会对婚姻的看法,明白婚姻的性质与目的等基本道理,尽量做好婚前准备、婚后跟进的工作。

        感情危机:这危机一旦出现,后果便是夫妻成仇,亲友烦恼,全家痛苦。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如没有灵魂的人,没有生命的树。但夫妻要习会修补感情、恢复爱情;亡羊补牢,为时莫晚;继续浇灌共栽的爱情之树,它必定会重新开花结果,绚丽多彩。

        性格不合:由于生活习惯不一样,家庭文化背景不同,受教程度不等,看事论事迥异而导致无共同语言,同床异梦。希望双方要克制任性,寻找共性;彼此尊重、互相弥补脆弱的人性,而不是你讥我讽,固执己见。

        性生活不协调:夫妻间的性生活是维持婚姻的润滑剂;若没有这种润滑 剂,婚姻就变得非常艰苦,最终走向死亡,因为无性婚姻犹如无水之鱼,不可久活。对此,要彼此了解对方的身心状况,并深切关爱,不可自私自利。保禄宗徒在房 事方面劝导夫妻“不要彼此亏欠,除非两情相悦,暂时分房,为专务祈祷”(格前7:5)。夫妻要互相沟通,坦诚相待,必须躲避婚外性行为。结婚之人的身体不 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对方,也不可自己冒犯自己。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圣神的宫殿……是耶稣用高价赎回的。”“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光荣天主。”(格前 6:19-20)

        婚外情:即喜新厌旧,出现第三者。这是现世常有之事。但耶稣的教导 不仅要人约束外在行为,更要谨防心灵的出轨:耶稣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5:28)。然而,很多人渐渐地陷入其中,仍若 无其事。注意时常保护自己和婚姻,没有谁能保护你,除了你自己;也没有谁能伤到你,除了你自己。

        夫妻异地工作:为了生活与工作而迫使夫妻分居于一东一西或一南一 北,特别是新婚或年轻夫妻饱受两地相思之苦,一年一次的见面,如同鹊桥相会。建议最好是一起工作,共创家园,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特别对子女抚育有益。若 不能一起工作,也要频繁相聚、时常相依、彼此关心、互相勉励、网络传爱意,手机话情思。

        网恋:“闲”妻“凉”母,独守空房,闲着无聊,沉迷网络,游戏聊 天,诉说心语,彼此倾心,网迷心窍,建立网婚,许诺终身。网络传情更可怕,可以肆无忌惮,胡作非为。这时网络就是摧毁婚姻爱情的毒网。要警惕,网络上的人 物很多是虚幻的。限定自己上网时间,理解并善用网络,不要做网奴或 “蜘蛛侠”——整天扒在网上。滥用网络,就会成为葬身的工具,后悔终身。

        怀疑:不信任对方,是婚姻的毒药,说谎(欺骗对方,特别是感情欺 骗)是婚姻的裂口。检查手机、报告行程、安装追踪、定位系统、设置监控……这些高科技如被滥用在婚姻上,不但不会保护婚姻,反而会破坏婚姻。要彼此信任, 并让自己值得信任,也相信对方,如同相信自己一样,不要听信别人挑唆。

        冷战:偶尔短暂的冷战或许可以,甚至对双方有益,让彼此冷静思考,反省各自原因,并作更改。经上说:“不要含怒到日落,不要让魔鬼乘隙而入。”夫妻没有隔夜仇:床下吵闹床上合,善用吵架的经验,让彼此成长。但从互不相让的片刻口舌激战之后变为长期冷战,彼此不沟通,互相不言语, 甚至有的离家出走,就易陷入过冷自裂的险境。

        分居:因家庭暴力或重大理由,教会允许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期不 久的分居。若是分居原因继续存在,可以继续分居,情况非常严重者甚至可以向国法申请离婚(注意:申请国法离婚不是说教会同意他们离婚,而是为了保护受害者 一方,才作此让步,但两者都不可再娶或再嫁)。若分居情况或原因消失,应有义务回到同居生活,免得因不能节制而受魔鬼诱惑。

        信仰:如单方教友家庭,为了信仰活动而忽略了配偶。或者夫妻都是教友,一个地上,一个地下,甚至分成几个派别。或你说我下地狱,我讲你不得救,彼此攻击,互相排斥,到死不相往来。要真正理解耶稣说的“我来不是带和平,而是带分裂”(路12:51-52)和“谁若爱父母、妻子、 儿女胜过我……不配做我的门徒”(玛10:37)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不要让婚姻成为信仰的障碍:我才娶了妻,不能去赴宴(路14:20)。

        国法离婚:教会永远不赞同离婚。不管婚姻中出现多么困难的情况,都 不能离婚。前面提到,除非不得已,别无它法,为了保护无辜或受害的一方,才可以申请国法分居,但不能因着按国法离婚了,就可再婚。其实按教会训导,依国法 离婚等于白离,在教会面前不产生任何离婚效果,也就是说,在教会面前仍是夫妻。教会更是劝勉那些暂时分居的夫妻,要破镜重圆,重建家园。 

婚姻的维系与夫妻之爱

        夫妻若体认到婚姻的神圣性,并做到彼此尊敬、互相支持、平等民主、忠信祈祷、感恩一切,才可使婚姻的稳固成为可能。

        体认婚姻的神圣:婚姻是爱情圣事,爱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们作 妻子的,应当服从自己的丈夫,如同服从主一样……。教会怎样服从基督,作妻子的也应怎样事事服从丈夫。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 她舍弃了自己,……作丈夫的也应当如此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一如基督之对教会;……你们每人应当各爱自己的妻子,就如爱自己一样;至 于妻子,应该敬重自己的丈夫”(参阅弗5:22-33)。

        彼此尊敬:夫妻相敬如宾: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脾气性格、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宗教信仰。而不互相抵毁。给予对方适当的个人空间,如:外出、交际。

        互相支持:生活上彼此照顾、体谅、宽恕、接纳、支持,在事业、工作上交流协商、出谋策划。

        平等民主:这要求有事好好商量,打开天窗说亮话,坦诚对话。家里的事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大事怎么计划,小事如何处理,家庭谁作主,谁主内与谁务外等都得商讨决定,之后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忠信至死:忠于对方,如同结婚时所许的誓言,无论环境顺逆、疾病健康,忠贞不渝;忠于家庭、子女,不离不弃。忠于事业、职务,兢兢业业,以稳固婚姻。

        共融祈祷:同心合意地祈祷并彼此代祷,如:家庭玫瑰经,圣经分享,主日上教堂等都是很好的方式。并且向子女传递信仰,培养教会圣召。

        感恩一切: 感恩天主、感恩彼此、感恩家人、亲友、名师贵人。因着天主的恩赐,受家人的支持,得名师指路,蒙贵人相助,从此婚姻与家庭,理想与人生得以改写,变得更精彩。 

 

教会对同性婚姻的看法

        前面谈到的是男女之间的婚姻。近年来出现一种奇特的现象,即同性恋或同性婚姻。对这种情况,有几种不同的看法:有些国家允许同性结婚,如挪威 、瑞典、冰岛、荷兰、西班牙、法国 、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英国等。

        中国目前的法律还不允许同性婚姻。但是社会上出现一股同性恋者被接纳的潮流,特别是有些明星公开宣称自 己是同性恋者之后,很多有此倾向的男女更加引以为豪。这对国家与教会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天主教会谴责同性婚姻。因为天主起初只造了一男一女,并祝福他 们,繁衍后代、管理大地(创1:27-28)。同性行为被天主所厌恶(创19),不能承受天国(格前6:9)。他们的性行为视为一种逆性邪淫,呼天降罚之 罪。但对那些天生的同性恋倾向者,教会尊重他们,并怀着开放的心胸接纳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但不赞同其同性行为。 

基督徒的家庭:小教会

        婚姻与家庭是密不可分的,男女一结婚,就组建了新的家庭,《周礼》上说:“有夫有妻,然后为家”,夫妻 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少了一方都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幼习琼林·夫妇》)。家庭中除了夫妻,还有子女,父 母,兄弟姐妹等亲人。《诗经·桃夭》上说“室为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家庭是国家与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国泰民安,家庭受到破坏,社会也受损害。所 以,稳固的婚姻是健康家庭生活的基础。

        一个虔诚基督徒的家庭,应是所有成员应以天主为生活的中心与动力,并在信条与实践,言语与行动上效法圣 三内的彼此相爱。只有在基督内才有和平;只有在圣神内才有共融;只有在天父内才有宽恕;只有天主祝福的家庭才会和谐美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妇顺、 长幼有序。把家里的一切(喜、怒、哀、乐)都放在天主台前,愿他的旨意承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即使有困难,也没有解决不了的,因为天主是全能的;只要他 的一句话,万事皆成。夫妻要辅助教会,圣经上有这样的好榜样,(参阅宗18:26;罗16:3等)最著名的是普黎斯加和阿桂拉(参阅罗16:5;格前 16:19)。这是比较典型的基督徒家庭形象。 



总结

        婚姻是脆弱的,需要双方细心呵护;任何一方的忽视,一不小心就可能使婚姻破碎。夫妻互相敬重、彼此相爱 (这是耶稣的命令)是维持婚姻的最佳方法。婚姻关系是个奥迹,如同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一样。婚姻生活的这种密切结合象征着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反映基督对教会 的爱——永不离弃的忠贞之爱,夫妻要铭记结婚时的海誓山盟,永久之约。并藉共同祈祷,求主不断祝福这天赐良缘,好能使这盟约成为世人的榜样、天国见证。

        家庭是平安之地,和谐之所。其成员应以圣家为榜样、天主当中心、祈祷作纽带;建立家庭教会,一起分享圣 经、学习教理、传授信仰、参与感恩圣祭;信赖天主的照顾、忠于天主的圣言、忠于公共祈祷、忠于擘饼、忠于彼此的共融、服务,实行天主爱的诫命: “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愿所有夫妻都以天主圣三的爱以及对人类的爱为根基,以圣家三口的爱为榜样,彼此接纳、尊重、理解、宽恕的态度经营自己的婚 姻与家庭,使现世的婚姻呈现出天主原生计划中的神圣与尊严,直到基督圆满婚宴来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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