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五日跑去了进教之佑堂聆听施纳德主教主讲“跪下口领圣体之历史、神学及牧民应用”讲座,听罢,令我对“手领圣体”及“口领圣体”有一个新的感受。
领洗入教后,初时是站立口领圣体,后来教会容许信徒们手领圣体,大部份人便改用手领,站立口领圣体的已不多见,更遑论是跪下口领圣体。然而,主教提出手领圣体衍生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从外在方面看,我认同手领圣体有机会造成圣体的碎屑掉落地上,被人践踏了也不知道;圣体亦容易被人偷去;还有我们双手的卫生问题,这一切容易造成对圣体的不敬和亵渎。
从灵性方面,我们也承认圣体是最神圣的,圣体代表着主耶稣基督,祂不是普通的食物,我们绝对应该以一个最大虔敬和朝拜的心神来领受基督,把祂迎入我们的身、心、灵内。
从神圣和超圣方面看,领圣体应该有别于像拿取一般食物的动作,该经由神父直接送到我们的口里,象征基督亲手把自己喂养我们,滋养我们的心灵;与手领圣体由神父将圣体放在我们手掌中,再由我们用手指拿取放入口中,两者的感受和意义是大不相同。这就如一对热恋中的恋人进餐时,有时会把食物喂在对方的口里,受餐的一方会“含情脉脉”的“等待”对方把食物送到嘴里,然后甜丝丝的把食物嘴嚼咽下;若只把食物放在对方的碟子里,再由对方放进自己的口里,那份温馨、爱慕、专注和盼望便会淡薄得多,甚或溜掉。其实,我们珍惜的就是与基督那份亲密感,在祂喂养我们的时候,那份我眼中只有祂,祂眼中只有我的相遇,绝对不是手领圣体可比拟的。
还有比手领圣体更糟糕的是:由圣体员负责协送圣体,他们像是夹在我与基督中间的第三者,要透过他,才能领受基督,还要冒两人四指头的不洁,亵渎圣体的情况下领受祂,这远较由神父把圣体放在信众手中更不妥善及不敬。当然,在非常时期,如:教难时期;没神父送圣体的偏远地区;病患的、年老体弱的教友不能到圣堂领受圣体等特殊情况下,送圣体员的存在是需要的,因此他们的职务应该是在圣堂以外,而不应是在圣堂内;在圣堂内,负责把圣体直接送到教友口中的,始终还是神父最恰当。
无论在旧约或新约中,有很多章节也提到以跪下、屈膝、俯伏朝拜等行为表达出对上主的崇拜、爱慕、敬畏、求恩、感恩、谢恩和信赖。如因为上主眷顾了以色列子民,也垂念了他们的痛苦。他们遂俯伏叩拜(参出四31);“当上主击杀埃及人的时候……救了我们各家。”于是百姓都屈膝朝拜(出十二27);有一个人来到耶稣跟前,跪下,说:“主啊,可怜我的儿子罢!”(玛十七4-15);那妇人明知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战战兢兢地前来,跪伏在耶稣前(谷五33);其中一个,看见自己痊愈了,就回来大声光荣天主,并且跪伏在耶稣足前,感谢他(路十七15-16)…… 因此,在领受基督的时候,我相信跪下口领圣体是在多种形式中,最能表达我们内心和外在对圣体应有的虔敬和谦逊的有形可见标记,亦保持着圣体应有的尊严和尊重,不被亵渎。
我们既然全心爱慕上主,从今天开始,请考虑跪下口领圣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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