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和真正的虔诚
主内的兄弟姐妹:
生活的宗教信仰拥有明确的生命目标,以及透过理解圣经,遵循礼仪和戒律达到目标的方法。在人的现实生活中,宗教信仰的目标与方法时而混淆不清、本末倒置,使得方法重于目标,一种压迫感也就油然而生,叫人失缺自由。在这情况下,重新澄清信仰的目标,重新寻求新的方法即成了当务之急。
在这主日的福音中,耶稣要求我们认清目标,净化方法,好能抵达天主,获享生命。耶稣劝勉我们不可只用唇舌崇敬天主,心却远离祂;不可离弃天主的诫命,而只拘守人的规律(谷七6-8)。“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玛五8);“不是从人外面进入他内的能污秽人,而是从人里面出来的才污秽人”(谷七15)。只有心里洁净,外在的洁净才能真诚;倘若心地不洁,满是恶念,一昧追求外在的纯洁亦是枉然。
在过去的几个主日,我们诵读了《若望福音》第六章,从中认识了耶稣是天主的圣者,唯有祂是永生之言,生命之粮,并且选择决心跟随祂,投奔祂。从这主日起直到常年期第卅三主日,教会又返回诵读《马尔谷福音》,要我们在认识耶稣后,更亲近地与祂同行,聆听祂的教诲,看祂驱魔、治病、行奇迹。作为基督信徒,只有与耶稣一同喜悦地崇敬天主,我们才能保持心里纯净和真正的虔诚。
真正的虔诚必须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连;崇敬天主需要我们整个人身心灵的投入,不可只限于唇舌的赞颂。我们既然承认耶稣是永生的天主圣言,我们就必须做圣言的实行者。只有实行圣言,也就是以圣言为生活准则,圣言才能根植在我们心中,我们也才能认清自己身为基督徒的面貌。雅各伯宗徒明确地说了:“谁若只听圣言而不去实行,他就像一个人,对着镜子照自己生来的面貌,照完以后,就离去,遂即忘却了自己是什么样子”(雅一23-24)。我们这主日取自《雅各伯书》的读经二略过了这小节的解释,但这解释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它让我们知道,圣言能使我们认识自己是谁。“认识自已”是古代希腊智慧的格言,是人们得以过个丰盛生活的先决条件。为基督徒而言,实行天主圣言是认识自己的最可靠途径。
这主日取自《申命纪》的读经一视天主圣言为天主法律;这法律概括了子民所有实际生活的面向。因此,梅瑟吩咐要全面遵守天主法律,不可作任何增删。天主法律与其它法律有很大的差别;其它法律只制约人的外在行为,天主法律也制约人心中的意念。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差别是,天主法律要求守法人与立法者建立起个别的位际关系,其它法律则没有这个要求。因此,梅瑟要我们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差别,要我们以遵守天主法律为荣,好能彰显天主的智慧,与天主建立更亲密的关系。梅瑟说:“你们要听我教训你们的法令和规律,谨守遵行,因为这样,在万民眼中,才能显出你们的智慧和见识。有哪个大民族的神这样接近他们,如同上主我们的天主,在我们每次呼求祂时,这样亲近我们呢?”(申四1-8)
遵守天主法律能显示出我们的智慧和见识。然而,智慧和见识是实际生活的成效,不是一门抽象的学术理论。只有真实生活过的人,才会有生活的智慧和见识。因此,智者大多是有年纪的人;他们实际地生活过,他们见过世面,有历史岁月的沉淀,尝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咸,在人生经验中学会了分辨善与恶,懂得拿起和放下,适时地把握时机及躲避危机。他们总是多聆听少说话,但他们说的话都是生活智慧和见识的结晶,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雅各伯宗徒是基督徒智者。他对我们说的话是基督信仰的智慧和见识,是遵守了天主法律的效果。他说:“一切美好的赠与,一切完善的恩赐,都是从上,从光明之父降下来的,在祂内没有变化或转动的阴影。祂自愿用真理之言生了我们,为使我们成为祂所造之物中的初果”(雅一17-18)。从天上光明之父而来的恩赐,是超性的恩宠;不只是它的来源超性,它所产生的效果也是超性的。因此,藉着这超性的恩宠,也就是“真理之言”,我们都要成为“造物中的初果”,也就是美好的新受造物。“真理之言”在旧约原本是指天主法律,在新约是指福音(弗一13;哥一5),而在《若望福音》指的则是耶稣基督(若一14,17;八45)。
梅瑟和雅各伯异口同声地告诉我们,天主法律和真理之言是生命的恩宠。生命的恩宠是我们内在的存有,而非我们外在的拥有。它使我们的生命具有真实的意义;它也塑造我们的性格,滋养我们与他人的情谊,催促我们要特别“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和寡妇,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雅一27)。
在这主日的福音中,耶稣要我们实际并且喜悦地遵守天主法律。天主法律原本应是我们生活的准则,因此遵守天主法律原本该让我们感到心情舒畅,不会造成我们生活上额外的负担,一如《圣咏》第十九篇所说的:“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能畅快人灵;上主的约章是忠诚的,能开启愚蒙;上主的规诫是正直的,能悦乐心情”(咏十九8-9)。当人的传统混淆了天主的法律,当人的规律取代了天主的诫命时,即使我们辛苦地严守这些规律的条文,我们也如同耶稣所指责的,都还只是伪君子,也还只是以唇舌崇敬天主。
天主法律是明智生活的稳固基础,尽力遵行的人必能生存,并获享天主的恩赐(申四1)。耶稣说过:“凡听了我这些话而实行的就是一个聪明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并不坍塌”(玛七24-25)。人的法律要我们偏重于成功、成就和效率,但它却使我们忘掉什么是成功、成就和效率的基础和目标。人的法律要求我们注重外在可见的形象和仪表,但它却忽略要求我们建筑内在的人格素质。
我们不能总是在我们没有播种过的田地上有所收获。这不只在社会上如此,在信仰上也是如此。若我们只是注重信仰上暂时性的惊喜和情绪上激昂的高潮,例如只祈求获得神视或奇迹的经验,却忘了必须在祈祷中、在默想中、在避静中恒心地与耶稣建立一种基本的密切关系,并在实际的生活环境中关怀困苦的人,那么我们的信仰是经不起考验的信仰,我们仍然只是以唇舌崇敬天主。
让我们回应这主日礼仪的邀请,坦诚地省察自己是否偏离了基督的教导,是否以喜悦的心崇敬天主,遵守天主的法律和诫命,保持纯净和真正的虔诚。让我们也向天主求赐恩宠,使我们常常与耶稣一同生活,并以耶稣的生活原则来生活。 阿们。
~ 张德福神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