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内的兄弟姐妹:
世界并不因恶人作恶而遭摧毁,却因好人看到恶人作恶仍无动於衷,不置可否。对於弟兄的过犯或恶行,基督徒团体不能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正义和仁爱要求我们不冷眼旁观弟兄的过犯和恶行,任其自生自灭,却要尽力引导他们悔改、回归正途。不管喜不喜欢,我们确实都是弟兄的守护人(参阅:创四9)。疏忽的罪本身就是一宗大罪,其後果将导致丧亡,自己以及很多人的丧亡。
在主日第一篇读经中,天主明明地说了:「人啊,我现在立你作以色列家的警卫;你听了我所说的话,要代我警告他们。因此,当我告诉恶人说:『恶人,你必丧亡!』你若不讲话,也不警告恶人离开邪道,那恶人必因自己的罪恶而丧亡,但我要向你追讨他的血债」(则卅三7-8)。天主要求我们作弟兄的警卫,也就是弟兄的守护人,随时关怀并规劝弟兄;因为天主不喜欢任何人丧亡,总是渴望人离开一切罪恶,回心转意,得以生存(参阅:则十八30-32)。
规劝弟兄实在是件非常艰难又极其微妙的事,但它却是我们本分内应做的事。规劝弟兄必须出於仁爱,手法必须委婉和谦卑。主日福音教导我们:首先,我们得私下规劝弟兄,让他意识到由於他的过犯,他正踏在凶险的路上(玛十八15-20)。我们必须以一个罪人对另一个罪人说话的方式规劝他,而不是以法官对犯人或义人对罪人说话的方式。我们始终得承认,只有天主的恩宠能改变人心,促使人心悔改向善。
一次规劝失败後,我们不可就此气馁。我们还得秉持天主的耐心和信任,就如耶稣在另一则无花果树的比喻中教导我们的那样(参阅:路十三6-9)。在那则比喻中,园丁并不因三年辛勤种植那棵无花果树却一无所获而懊恼,反而予以更加细心的照顾,在它周围掘土又施肥。我们必须虚心接受,我们并不一定看得见我们努力的成果;我们也不可自命不凡,自认投无不利,总是渴求领功受赏。这也是耶稣教导我们的,祂说:「正如俗语所说的,撒种的是一人,收割的是另一人」(若四37)。谁劳力播种,谁收割成果,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人播种,有人收割,然後一同喜乐。所以,耶稣又说:「收割的人已领到工资,且为永生收集了果实;如此,撒种的和收割的将一同喜欢。」(若四36)
基督徒的救恩观是普遍的救恩观,乐见人人得救,因而需要尽心彼此守护,相互负责。基督徒不能独自得救,只能一起得救!我们如果不管他人死活,也就不可期望找到生活的天主。我们必须一同抵达天主那里,一块儿回到天父的家。若我们独自个来到天父面前,祂会对我们说什麽呢?祂必会问我们:「你的弟兄在哪里?」那时,我们不能答覆天父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兄的人吗?」(创四9)。我们也不能当着天主的面,拿水洗手说:「对我弟兄的血,我是无罪的」(参阅:玛廿七24)。
一次规劝弟兄失败後,耶稣要求我们另外带两三个证人去规劝他,甚至将这事告知整个教会团体。这是出於互救的牧灵热忱,而不是法庭的诉讼程序。当一切努力都失败後,那就只好「将他看作外邦人或税吏」(玛十八17)。然而,我们得记住,耶稣从来不把外邦人、税吏和罪人排除在救恩和牧灵照顾之外,反而主动去寻找他们。祂对那些自充为义的法利赛人说过:「不是健康的人需要医生,而是有病的人。你们去研究一下:『我喜欢仁爱胜过祭献』是什麽意思;我不是来召义人,而是来召罪人。」(玛九10-13)
对待罪人和彼此担待的最佳方式就是祈祷,尤其是教会团体祈祷。因此,耶稣向我们证实说:「你们当中如果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祈祷,无论求什麽事,我在天之父必要给他们成就;因为哪里有两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十八19-20)。团体祈祷所强调的是弟兄姐妹间的仁爱;这种仁爱不但能坚固团体的共融合一,甚至还能治癒团体内因不和所造成的创伤。耶稣因而为此先说了:「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18节)。
这里的「你们」指的显然就是教会团体,而所束缚和释放的并非对人,而是对事,那些由人的言行举止所引起的麻烦和困扰;对人、对弟兄实在别无他法,只能「一天七次宽恕他」(路十七4),甚至於「七十个七次」(玛十八22)。这种单靠人力所无法实现的事,我们能透过团体祈祷,为罪人祈祷和彼此代祷而得以成就;因为耶稣就在我们中间,而且天父亲自行动,给我们解开那些捆绑人心和团体的嫌隙,使我们释然,叫我们与众同乐。
在第二篇读经中,圣保禄进一步讲解弟兄姐妹间的仁爱。他从灵修层面介入这个仁爱的奥秘,让我们意识到自己唯一且永远无法还清的债就是仁爱的债,从而把仁爱视为一切诫命的基石。他说:「除了彼此相爱以外,你们就不再亏欠任何人」(罗十三8)。我们可以改述保禄的话说:「你们可以还清所有的欠债,但仁爱的债却永远无法还清,所以你们必须彼此相爱。」
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偿还所欠的债是正义的要求;但是我们怎能算清彼此相爱的债,而尽数偿还呢?我们怎能给仁爱定下一个等值价格呢?在急需中领受了一杯清水的仁爱,我们又怎能以一杯清水来还清呢?一杯金子也还不清!我们的确欠了许多人仁爱的债,永远都无法还清,所以我们只能回爱,不求回报地去爱。
圣保禄继续阐述说:「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十三8b,10)。保禄能够这麽断定,因为他很清楚这是基督徒得救的道路:「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格後五14),叫我们生活「在基督的法律之下」(格前九21),因为「法律的终向是基督,使凡信祂的人获得正义」(罗十4);基督的爱要求我们彼此相爱,在仁爱中互相守护和担待。
我们实在没有只救自己的得救。因此,为了得救,圣保禄也只好坦承说:「对软弱的人,我就成为软弱的,为赢得那软弱的人;对一切人,我就成为一切,为的是总要救些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为能与人共沾福音的恩许」(格前九22-23)。这本来就是福音的要求,「原没有什麽可夸耀的,因为这是不得已的事;假使自愿作这事,便有报酬」(16-17节)。因此,为了共同的得救,让我们坚持活出仁爱,在得救的路上携手同行与共勉。 阿们。
~ 张德福神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