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定每年的十一月为炼灵月。
炼灵月是地上教会与天上诸圣及炼狱灵魂发挥相通共融的特定时刻。首先,十一月一日庆祝诸圣节,翌日为追思亡者节,教会期望教友在这天和这个月份,特别为已亡先人献圣祭、求大赦,以期减轻他们炼狱之苦,早登天家,享见天主的圣容。
炼狱常被描绘成一个地方,也是一种状态。人在天主恩宠中(即没有大罪)去世,但若灵魂内尚有未赦的小罪或未做妥的罪罚(罪获赦后应做的补赎),那么在进入天堂享见天主圣容前,还须净化自己。净化时所感受到的痛苦,就是处于炼狱的状态了。(参阅教理1030-1031)
炼狱之苦所以存在,主因是带着罪或罪罚污点离世的灵魂,会自觉不堪面对天主。这份自惭形秽感觉会妨碍灵魂走近天主面前。因为人去世后,灵魂会即时有返本归源的强烈意愿──亦即想在第一时间与自己的创造者重逢。若因自惭形秽没法如愿,就会有极难堪的痛楚。有如一双久别恋人,在即将渴望已久的重逢一刹那间突生变故,其中一方猝死,可想像到那仍在世者的哀伤会何等深切。死后的人,即使生前怎么穷凶极恶,却在面对私审判时,会即时觉察到这位造物主才是我此生该追寻的最幸福、最可爱的对象。一旦发现自己因生前的过错无法与祂合而为一时,其失落的伤痛和懊悔该多惨烈──地狱和炼狱的苦都同源于此,只不过是无期和有期之别。
人要避免死后进入炼狱的炼净时刻,只有不犯任何罪;又若犯了罪过,可即时办告解,并做好补赎。或许教友会很轻松地说,做妥告解圣事又完成神父所给予的补赎,不是已清偿了罪债吗!倒不是那么的简单,告解圣事中神父所给予的补赎,只是你所犯的过错中一部份而已。真正而充份的赔补,必须在你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偿还。圣保禄宗徒说得好∶“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罗十二1)
因此,人生活中的一切言行举止,即使无意识如呼吸、心跳,或刻意拾起路上的玻璃片的小善行,以至难堪如生离死别处境,或做好难办的工作,或容忍别人的刁难等等,其实都正好是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的机会,当然,这就是最好、最珍贵的作补赎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