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首十世纪,教会没有清楚说明圣事的数目。 十二世纪开始谈论七件圣事。 特伦多大公会议说有七件圣事,而且指明不多也不少。 二、圣经基础 圣体 格前11:23-26主的晚餐 圣秩 玛28:19传扬福音 圣洗 宗2: 38-41为皈依的人付洗 坚振 宗8:14-17覆手祈求圣神充满 修和 若20:21-23赦免人的罪过 傅油 雅5:14-16病人邀长老祈祷傅油 婚配 玛19:3-6二人合为一体 三、教父确认 教父并未明确指出圣事的数目 在他们心目中、不在乎有几多,因为奥迹是一个,只要能使之临现,各项礼仪都是圣事。 在奥斯定时,一般认为圣事标记不下三十个。 四、六至十一世纪:圣事仪式化 入门圣事: 长时间的慕道期日渐式微,代之是大量的婴儿领洗。 领洗的婴儿并不即时领坚振,而又要待大过才领圣体。 结果把入门圣事分割为三,次序也颠倒了。 忏悔圣事:由终身的公共悔罪礼变成透过告解然后进行赔补的礼仪。 病人傅油:由针对病患变为专门为弥留的人准备进入永生的仪式。 圣秩圣事:渐渐在礼仪中加入用品礼。 婚配圣事:由俗世之事变为圣事,保证婚姻的专一性和不可拆散性。 五、十二世纪至梵二前:圣事神学代 由于对圣事的定义,引起圣事的数目的探讨。 到十二世纪中叶,开始有人提出七件圣事,而隆巴肯定,于是普遍被接受。 六、教会训导 DS860:同一个罗马教会,也坚信教会有七件圣事。(里昂大公会议) DS1310:新约的圣事共计七件,即圣洗、坚振、圣体、忏悔、终傅、圣秩、婚姻、这七件新约圣约与旧约的圣事,大不相同。(翡冷翠大公会议) 七、神学反省 一直以来,基督徒对七有大体的认同,因为圣事与人生命的自然进展息息相关。 同时,有其内在的优次。 七(1) 基督徒的共识 源于基督建立的权威,就是圣事;源于教会的权威,就是圣仪。 七并非象征性数字,而是确实的数目,教会也不能改变。 虽然基督是“基元圣事”、教会是“基本圣事”,但是并非指有九件圣事。 从严格意义上,教会仍然只有七件圣事。 七(2) 合乎人性的理由 洗礼使人有超性生命。 坚振使超性生命强壮起来。 圣体使超性生命获得滋养。 入教后犯罪要与教会修好。 病傅圣化痛苦,获得病愈。 圣秩为延续宗徒传下来的特殊服务,建立圣统制、训导、治理和圣化天主子民。 婚姻促进圣洁之爱,并使新生命成长。 七(3) 圣事的优次 个人较社群优先:因为圣事的目的是使人完美。故此,圣秩与婚配排列最后。个人圣事又分“首要性的”和“附带性的”,忏悔和病傅是“附带性的”。“首要性的”圣事,以圣洗为先,因为是重生,其次是圣振,最后是圣体。 以圣事的尊贵而论,则以圣体为先:因为圣体圣事是信仰生活的泉源和高峰,也是圣事中的圣事。 就必要性而论,亦有优次:为得救,圣洗是必要的;为教会,圣秩是必要的;为延续下一代,婚配圣事是必要的。 7(4) 圣仪 圣仪的目的是增加人的热心。 圣仪的两个特质: 由教会所建立;属于来自圣洗的司祭职。 圣仪有两个类别: 祝福:基要祝福[属祝圣礼,持久效果的]和呼求祝福[即一般叫神父为物品祝圣] 驱魔:简单驱魔礼见于入门圣事;隆重驱魔礼只能由获得主教许可的司铎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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