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何绍玲
若望,我们那位患了转移型末期脑癌的病人,曾有三种「疗法」摆在他面前:注射致命药物、用剧烈的疗法去拖延死亡、让他平安地离世。在伦理上,第一方案是绝对不道德;第二方案是可考虑,但亦有可能不道德。允许死亡又怎么样?他的医生哥哥问若望:「你想要什么?」他的回答:「我想我的苦楚和煎熬得解脱。」
允许死亡是指目前在世界不少国家也实行的舒缓治疗(有译:姑息护理、安宁护理、临终护理)或安适疗法。故实有需要提高公众对舒缓治疗和医护专业人员的认识。
舒缓治疗的意思
就基督信仰的基本教理:「所有人的生命,自受孕的一刻,直到死亡,是神圣的,因为天主是为了人自己而爱人,使他成为生活的和神圣的天主的肖象。」(《天主教教理》2319);「生命萎缩或衰退的人,需要受到特殊的尊重。有病的或残障的人应该得到支持,尽可能度正常的生活」。(《天主教教理》2276)
舒缓治疗是指为不治之症和末期患者的「全人护理」的服务,护理包括医疗、社会、心理和灵性等层面。「全人护理」的重点是以人为本,而非他的病征。教宗方济各曾说:「舒缓治疗便是对长者(或病人)于疾病最后阶段的支持;而同样重要的是,通过舒缓治疗,人的价值更得彰显。」当医护专业人员悉心照顾病者的身心苦痛;舒缓治疗的其他层面,如社会及灵性角度,便有赖其他有关部们去安抚病人和家属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舒缓治疗/姑息护理有以下描述:
姑息护理:
–维护生命并将死亡视为一个正常过程;
–既不加速也不延迟死亡;
–缓解疼痛和其他令人痛苦的症状;
–整合患者护理的心理和精神内容;
–提供支持系统,协助患者尽可能过上积极的生活,直至死亡;
–提供支持系统,协助家庭应对患者患病期间及他们丧失亲人的痛苦(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缓解痛苦及姑息护理)
多伦多总主教托马斯枢机曾写道:「让所有加拿大人(不是现有的30%)都能享用正确的医学协助死亡,即临终护理的服务,通过这服务,临终的病人将感受被爱,他们的痛楚更会用最先进的医疗方法去克服。」
目前,宁养服务通常被认为是姑息治疗中最卓越的模式,可在家中、医院或护养院等地方施行。天主教教理就这点,以基督信徒传统的做法,作出了响应,指出舒缓治疗应该受到鼓励,并称之为「一个实践无私爱德的特优方式」(《天主教教理》2279)。但必须注意,从灵性角度来看,它包括牧灵照顾,因此不该被视为脚注或单一事件,是原原本本的:因它就是临终病人「全人护理」中之关键层面。
缓解疼痛
据说,有很多医生会患上所谓「对鸦片类药物恐惧症」(有译大夫恐惧症),他们抗拒开药,尤其减轻痛苦的麻醉性镇痛剂。不久前在法国进行的一项研究中,显示只有百分之三内科医生和百分之七专科医生会为病人配足够剂量的吗啡。人们普遍认为有急需改进现时舒缓治疗的药物,毕竟,施药是为了照顾和尽可能治愈病者。姑息治疗或安适疗法都意味着照料护理。
从基督信仰的角度,庇护十二世是第一位教宗对缓解疼痛,说明了具体的伦理指引;直到若望保禄二世,在他的《生命的福音》通谕中,正式列出传统教理的重点。
庇护十二世肯定,使用麻醉剂是正当的,即使这样会使病人减少知觉和缩短生命,「如果没有其他方法,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并不妨碍病人履行宗教上和伦理上的本分时」,这种情形并不是有意寻死,虽然在合理的动机下,此种作法有导致死亡的危险:但其意向只是为了有效地减轻痛苦,而使用医学上可用的止痛药。庇护十二世补充说:「没有重大的理由而剥夺临终者的知觉,是不对的行为。」在走向死亡时,人必须能满全他们的伦理责任和家庭义务,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能在神志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准备自己迎接天主。(圣若望保禄二世)
如果一个有基督信仰和还有意识的病人,决定拒绝用止痛药去治疗,宁愿把他的痛楚奉献给基督,他这自由而负责任的决定应受尊重;任何医疗代理人也不能取代失去意识的病人作决定,因这并不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
生前遗嘱
和允许死亡、舒缓治疗有莫大关系的便是所谓「生前遗嘱」、或「预期遗嘱」、或「预先医疗照护指示」。威廉.梅(William May)对生前遗嘱有以下的诠释:「生前遗嘱是一份在见证下或已进行公证的签署文件,声明病人在末期或无法作出医疗决定时,能预先表明允许停止提供或移开生命支持医疗措施的书面声明。」事实上,许多医院也会为病人提供「生前遗嘱」表格,病人可自由选择签署与否。同样地,也有一些地方的天主教主教会议,也建议设立「预期遗嘱」,都是要求医生移开或不要开始既昂贵又剧烈的治疗,而改用能直接镇静和减轻痛苦的临终或舒缓治疗去取代。
不久之前(2017年5月),韩国主教对临终治疗和舒缓护理发布了以下指引:「天主教信徒应该把宣言作为他们履行天主教教义的责任,便是珍惜生命直到终结。」他们更强调:供应营养和水是人道基本的做法,不可算作医护疗程。主教们建议天主教信徒应去表达他们在灵性及医疗照顾方面的意向。他们补充说:「临终关怀和姑息治疗是帮助病人有尊严地度过最后日子的有效方法。在准备死亡的同时,他们需要反省自己的一生,好好与天主修和。
由一个有自由和负责任的病人签署的生前遗嘱只是一个临时声明,意思是指病人不论在逗留医院期间或日后,都可以重新确认或改变其意愿,此种情况也曾出现过,一般也会被尊重⋯⋯也应该被尊重。可惜,亦也发生过在完全理解、自由及负责任的情况下更改预期遗嘱,这做法没得到作决策的代理人应给予的尊重,这种缺乏应有尊重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天主教信徒和善意人士都反对协助自杀,他们也反对延长死亡和让不治之症的病人死亡,在信德和传统的指导下,基督信徒和很多善意人士会支持舒缓治疗或安适疗法,因它能直接缓减痛楚,有机会间接地和无意地缩短生命,共融于团结和同情中。
坊间传言:还有一个赞成安乐死的论据–优质生活是不应附带痛楚的,因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消除。在这连续短文章的最后一篇,我将会简短地谈一下苦痛与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