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教宗方济各7月11日颁布《更大的爱情》手谕(Motu Proprio Maiorem hac dilectionem),规定“奉献生命是列真福品和封圣程序的一项新事例,它有别於殉道和精修的事例”。
圣座封圣部曾於2016年6月2日以“奉献生命”为主题召开了特别会议,由宗座拉特朗大学校长达尔科沃洛(Enrico Dal Covolo)蒙席主持。本台在教宗方济各颁布《更大的爱情》手谕的机会上,请达尔科沃洛蒙席介绍一下这道手谕的中心思想。他说:
答:这道手谕的主要讯息就是:奉献生命成为一种新事例,即迄今为止在列真福品和封圣程序中未曾有的第三种事例,它有别於其它两种传统的事例。换句话说,它与殉道和精修不同。但我们马上要问:若想将一位天主的仆人适当地、有效地册封为真福,这奉献生命应包括些什麽吗?
问:是啊,哪些是这些准则呢?
答:教宗指明5项准则,我认为第一和第二项最重要。奉献生命必须是自由和自愿的,并为了爱德英勇地接受死亡。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确实和在短时间内的死亡必须是为了爱天主和近人,而且在奉献生命与早逝之间有一种关联,这是第二项准则。
问:无论列真福品还是封圣,在奉献生命的个案中也都要求有奇迹出现吗?
答:的确如此。无论列真福品还是随後的封圣都需要有奇迹出现,当然,奇迹必须在天主的仆人去世後,并能证实是藉着他的转祷之後出现的。
问:您能举出实例,説明怎样才是这种奉献生命的情况?
答:圣父作出这选择是因为我们在开展封圣程序中遇到了困难。有时,即便我们起初从殉道程序入手,後来却转为精修的程序。这两者之间差别很大,因为实际上我们不很清楚这个案是一种或另一种事例,是生活和圣德的英勇行为还是殉道行为。例如柯尔贝(Massimiliano Kolbe)神父的情况,他因生活和圣德的英勇行为被册封为真福,後来却因殉道被封圣。显然,我们在审理程序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现在,这第三条途径能化解许多模棱两可的情况,因为它不需要有迫害者,不需要有仇教的情况,尤其不需要流血牺牲,如同对殉道情况所要求的那样。要紧的是,只要能证实在奉献自己的生命和早逝之间存在深厚的联系,以及为了爱天主和兄弟姐妹而接受了这死亡便足矣。例如:有些人自愿接受死亡,他们前去救助瘟疫病人,为了近人的益处甘愿以自己的生命冒险。这就是奉献生命。 |